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及用户词库同步服务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2028
决定日:2019-06-25
委内编号:1F256886
优先权日:无
申请(专利)号:201110362027.1
申请日:2011-11-15
复审请求人:深圳市世纪光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曹玉华
合议组组长:孙志玲
参审员:李美丽
国际分类号:H04L29/08,G06F17/3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决定要点
: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而现有技术中并未给出应用其中部分区别特征的技术启示,且所述部分区别特征能够给该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带来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110362027.1,名称为“一种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及用户词库同步服务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深圳市世纪光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1年11月15日,公开日为2013年05月15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4月10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为:对比文件1:CN101840418A,公开日为2010年09月22日。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1年11月15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7年05月0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91段(即第1-15页)、说明书附图第1-8页;2017年12月1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包括:
在至少一个存储空间内存储第一云端用户词库;
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步骤一: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或者扩展操作得到中间结果,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和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针对同一用户,所述过滤操作包括根据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所述扩展操作是指根据词条找出与其相关联的词条;以及
步骤二:将所述中间结果保存至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一中进行的是过滤操作。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分别对应于同一用户使用的第一客户端与第二客户端。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客户端为非移动客户端,所述第二客户端为移动客户端。
5.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二中所述中间结果覆盖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
6.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一中采用至少一个过滤器进行过滤,所述至少一个过滤器包括:语言模型过滤器、统计信息过滤器、或者自定义过滤器。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过滤器包括统计信息过滤器,所述统计信息过滤器根据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计算得到统计信息。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 一与步骤二是定期重复进行的,或者是根据用户的同步请求进行的。
9. 一种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至少一个存储空间内存储一个第一云端用户词库;
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客户端的第一同步信息;
根据所述第一同步信息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更新;
对所述第一同步信息进行过滤或者扩展操作得到中间结果,所述扩展操作是指根据词条找出与其相关联的词条;以及
根据所述中间结果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更新,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和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针对同一用户,所述过滤操作包括根据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
10. 一种用户词库同步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单元、更新处理单元以及中间处理单元,其中:
存储单元用于存储对应于一个第一客户端的一个第一云端用户词库;
中间处理单元用于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或者扩展操作以得到中间结果,所述扩展操作是指根据词条找出与其相关联的词条;
更新处理单元用于将所述中间结果保存至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和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针对同一用户,所述过滤操作包括根据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
驳回决定中主要理由简述如下:
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其区别在于:(1)本申请是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库进行更新而对比文件1是对当前设备端的词库进行更新;(2)过滤操作包括根据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对云端备份词库进行过滤操作。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2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其区别在于:(1)本技术方案中是对词库进行扩展操作,所述扩展操作是指根据词条找出与其相关联的词条;(2)本技术方案是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库进行更新而对比文件1是对当前设备端的词库进行更新。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2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扩展词库的词汇量以及对云端备份词库进行更新。上述区别特征均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可以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1和2,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8直接或间接引用了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或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或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其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均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1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其区别在于:(1)本申请是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更新而对比文件1是对当前设备端的词库进行更新;(2)过滤操作包括根据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权利要求9的技术方案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对云端备份词库进行过滤操作。权利要求9的技术方案2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其区别在于:(1)对第一同步信息进行扩展操作,所述扩展操作是指根据词条找出与其相关联的词条;(2)本申请是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更新而对比文件1是对当前设备端的词库进行更新。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权利要求9的技术方案2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扩展词库的词汇量以及对云端备份词库进行更新。上述区别特征均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可以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1和2,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9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0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1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其区别在于:(1)本申请是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库进行更新而对比文件是对当前设备端的词库进行更新;(2)过滤操作包括根据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3)权利要求10包含中间处理单元和更新处理单元。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0的技术方案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对云端备份词库进行过滤更新。权利要求10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2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其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0中还包括对词库进行扩展操作,所述扩展操作是指根据词条找出与其相关联的词条,以及本申请是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库进行更新而对比文件是对当前设备端的词库进行更新;(2)权利要求10包含中间处理单元和更新处理单元。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0的技术方案2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扩展词库的词汇量以及对云端备份词库进行更新。上述区别特征均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可以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1和2,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0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7月2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提交修改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相较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至少没有揭露以下区别特征:(1)本申请同步的是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两个云端用户词库,对比文件1同步的是云端用户词库和客户端的用户词库;(2)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操作得到中间结果,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和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针对同一用户,所述过滤操作包括根据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3)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扩展操作得到中间结果,所述扩展操作是指根据词条找出与其相关联的词条。并且,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采用区别特征(1),服务器对各用户对应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稳定的更新维护,客户端向服务器请求用户词库时,服务器也不需要去筛选确定出发送至客户端的词条,客户端随时都能够快速同步到最新的用户词库;采用区别特征(2),权利要求1可以将个性信息与共性信息进行融合,筛选出符合用户需求的词条进行用户词库的更新;采用区别特征(3),可以通过以词条为关键字向互联网检索,并从检索结果中抓取得到。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3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针对区别(1),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2]-[0068]段、[0087]-[0092]段):在一用户的存储空间内存储有针对该用户的用户词库,该用户词库可以分解为分别针对不同设备端的多个用户分词库(相当于在至少一个存储空间内存储第一云端用户词库);接收设备端下载更新用户词库的请求,从相应的用户词库中筛选出所需更新的词条和/或词条参数(相当于对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操作得到中间结果);将筛选得到的词条和/或词条参数同步更新至当前设备端。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本申请是将中间结果保存到一个云端用户词库;而对比文件1是将中间结果直接下发给客户端。针对上述区别,共有以下两种不同角度的考虑:第一,为了避免客户端每次请求更新本地词库时服务器都需要重新计算、筛选,将服务器已经筛选过的中间结果保存至另一云端词库,以便后续接收到客户端的请求时,直接将保存的已经筛选后的中间结果下发给请求客户端,从而提高更新客户端词库的效率且降低服务器的计算压力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第二,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用一个设备的云端词库去更新另一个设备的本地词库以及服务器端维护的用户词库就是该用户的不同本地设备上传备份得到(参见对比文件1第[0092]段);在上述基础上,将更新后的设备的本地词库上传到与服务器端与该设备对应的用户分词库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而上传更新后的本地词库至服务器端与该设备对应的用户分词库的过程,即是将中间结果保存在第二云端用户词库的过程。针对区别(2),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用户在使用输入法时,不仅会根据其个人习惯有其常用的词语,而根据其职业、爱好、地区也会有与其他用户共性的常用词条,在进行词条的筛选过滤时,不仅考虑其自己的使用习惯,还根据其他用户的词库进行统计分析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如一个四川的用户习惯说四川的方言,在词条筛选时考虑四川人常用的词语,可使该用户的方言词库更丰富。针对区别(3),通过词条扩展从而得到更全面更丰富的关联词条,使得用户的词库更丰富,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8年10月2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依据的文本与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相同,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1。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中,将中间结果保存至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比文件1中,将中间结果保存至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设备端的用户词库;2)权利要求1中,过滤操作包括根据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对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操作。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2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中,将中间结果保存至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比文件1中,将中间结果保存至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设备端的用户词库;2)权利要求1中,对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扩展操作,所述扩展操作是指根据词条找出与其相关联的词条。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2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扩展词库的词汇量以及对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更新。上述区别特征均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可以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1和2,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8直接或间接引用了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或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或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其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均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9中,根据中间结果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更新,对比文件1中,根据中间结果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设备端的用户词库进行更新;2)权利要求9中,过滤操作包括根据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9的技术方案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对云端备份词库进行过滤操作。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2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9中,根据中间结果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更新,对比文件1中,根据中间结果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设备端的用户词库;2)权利要求9中,对第一同步信息进行扩展操作,所述扩展操作是指根据词条找出与其相关联的词条。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9的技术方案2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扩展词库的词汇量以及对云端词库进行更新。上述区别特征均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可以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1和2,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9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0是方法权利要求1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因此权利要求1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的理由,合议组认为:复审请求人认为的上述区别特征部分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1月3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权利要求书全文替换页,权利要求书的具体修改为:将独立权利要求1和10中的“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或者扩展操作得到中间结果”修改为“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操作得到中间结果”,将独立权利要求9中的“对所述第一同步信息进行过滤或者扩展操作得到中间结果”修改为“对所述第一同步信息进行过滤操作得到中间结果”,将独立权利要求1、9和10中的“所述过滤操作包括根据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修改为“所述过滤操作包括根据与所述用户具有共性的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同步的是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两个云端用户词库,客户端向服务器请求用户词库时,服务器不需要去筛选确定出发送客户端的词条,因为服务器已经在云端存储了每个客户端对应的云端用户词库,客户端可以快捷地实现对本地用户词库的更新,而对比文件1同步的是云端用户词库和客户端的用户词库;(2)本申请中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操作得到中间结果,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和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针对同一用户,所述过滤操作包括根据与所述用户具有共性的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因而本申请中可以结合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其他用户是与用户具有共性的用户,比如:职业相同或爱好相同,得到中间结果;筛选出的也不是全网用户共识的普遍的、流行的词语;即本申请可以将个性信息与共性信息进行融合,筛选出符合用户需求的词条进行用户词库的更新。该次修改的权利要求1、9和10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包括:
在至少一个存储空间内存储第一云端用户词库;
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步骤一: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操作得到中间结果,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和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针对同一用户,所述过滤操作包括根据与所述用户具有共性的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以及
步骤二:将所述中间结果保存至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
“9. 一种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至少一个存储空间内存储一个第一云端用户词库;
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客户端的第一同步信息;
根据所述第一同步信息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更新;
对所述第一同步信息进行过滤操作得到中间结果;以及
根据所述中间结果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更新,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和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针对同一用户,所述过滤操作包括根据与所述用户具有共性的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
10. 一种用户词库同步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单元、更新处理单元以及中间处理单元,其中:
存储单元用于存储对应于一个第一客户端的一个第一云端用户词库;
中间处理单元用于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操作以得到中间结果;
更新处理单元用于将所述中间结果保存至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和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针对同一用户,所述过滤操作包括根据与所述用户具有共性的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30日再次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本次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1年11月15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7年05月0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5页和说明书附图第1-8页,2018年11月3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本次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以及2018年10月22日发出的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1。该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中,将中间结果保存至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比文件1中,将中间结果保存至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设备端的用户词库;2)权利要求1中,过滤操作包括根据与所述用户具有共性的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对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操作。上述区别特征均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可以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8直接或间接引用了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或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或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其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均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9中,根据中间结果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更新,对比文件1中,根据中间结果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设备端的用户词库进行更新;2)权利要求9中,过滤操作包括根据与所述用户具有共性的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9的技术方案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对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操作。上述区别特征均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可以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9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0是方法权利要求1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因此权利要求1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的理由,合议组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实施技术方案时根据实际需求可以选择不同的更新方式,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另外,为了给用户提供其可能想要输入的词条,根据与所述用户有共性的其他用户的词库进行统计分析,以增加给用户提供的词条符合用户要选择的词条的可能性,是本领域中处理用户词库时所采用的惯用手段。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07日、2019年04月01日、2019年05月16日和2019年05月20日分别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权利要求书全文替换页(其中,2019年03月07日和2019年05月16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和权利要求书全文替换页,由于提交方式不对,未能录入系统中正确的位置,因此进行了多次补充提交),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以最后一次,即2019年05月20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和权利要求书全文替换页为准。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2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具体修改为:将独立权利要求1、9和10中的“所述过滤操作包括根据与所述用户具有共性的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修改为“所述过滤操作包括先采用语言模型过滤器进行过滤后再采用统计信息过滤器或者自定义过滤器进行过滤,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与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客户端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一致,其中,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对于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中的每一词条判断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出是否正确,如果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出结果是正确的,则该词条被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过滤掉,所述判断语言模型的输出是否正确是指针对该词条,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入是该词条对应的编码,判断所述语言模型输出的候选词中是否具有该词条,如果该词条出现则视为输出正确,否则,输出不正确;所述统计信息过滤器用于根据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中各词条的统计信息进行词条过滤”,删除了权利要求6,并适应性修改了权利要求序号和引用关系。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操作得到中间结果,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和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针对同一用户,所述过滤操作包括先采用语言模型过滤器进行过滤后再采用统计信息过滤器或者自定义过滤器进行过滤,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与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客户端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一致,其中,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对于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中的每一词条判断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出是否正确,如果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出结果是正确的,则该词条被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过滤掉,所述判断语言模型的输出是否正确是指针对该词条,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入是该词条对应的编码,判断所述语言模型输出的候选词中是否具有该词条,如果该词条出现则视为输出正确,否则,输出不正确;所述统计信息过滤器用于根据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中各词条的统计信息进行词条过滤。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快速有效对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更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排除了冗余词条的干扰,进行部分词条更新,统计信息过滤器或自定义过滤器需要过滤的词条数量较少,对第二云端用户词库的更新更加有效且快速。并且上述区别特征既未被对比文件1公开,也不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2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包括:
在至少一个存储空间内存储第一云端用户词库;
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步骤一: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操作得到中间结果,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和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针对同一用户,所述过滤操作包括先采用语言模型过滤器进行过滤后再采用统计信息过滤器或者自定义过滤器进行过滤,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与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客户端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一致,其中,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对于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中的每一词条判断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出是否正确,如果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出结果是正确的,则该词条被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过滤掉,所述判断语言模型的输出是否正确是指针对该词条,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入是该词条对应的编码,判断所述语言模型输出的候选词中是否具有该词条,如果该词条出现则视为输出正确,否则,输出不正确;所述统计信息过滤器用于根据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中各词条的统计信息进行词条过滤;以及
步骤二:将所述中间结果保存至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一中进行的是过滤操作。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分别对应于同一用户使用的第一客户端与第二客户端。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客户端为非移动客户端,所述第二客户端为移动客户端。
5.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二中 所述中间结果覆盖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过滤器包括统计信息过滤器,所述统计信息过滤器根据其他用户的云端用户词库计算得到统计信息。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一与步骤二是定期重复进行的,或者是根据用户的同步请求进行的。
8. 一种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至少一个存储空间内存储一个第一云端用户词库;
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客户端的第一同步信息;
根据所述第一同步信息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更新;
对所述第一同步信息进行过滤操作得到中间结果;以及
根据所述中间结果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更新,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和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针对同一用户,所述过滤操作包括先采用语言模型过滤器进行过滤后再采用统计信息过滤器或者自定义过滤器进行过滤,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与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客户端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一致,其中,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对于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中的每一词条判断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出是否正确,如果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出结果是正确的,则该词条被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过滤掉,所述判断语言模型的输出是否正确是指针对该词条,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入是该词条对应的编码,判断所述语言模型输出的候选词中是否具有该词条,如果该词条出现则视为输出正确,否则,输出不正确;所述统计信息过滤器用于根据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中各词条的统计信息进行词条过滤。
9. 一种用户词库同步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单元、更新处理单元以及中间处理单元,其中:
存储单元用于存储对应于一个第一客户端的一个第一云端用户词库;
中间处理单元用于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操作以得到中间结果;
更新处理单元用于将所述中间结果保存至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和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针对同一用户,所述过滤操作包括先采用语言模型过滤器进行过滤后再采用统计信息过滤器或者自定义过滤器进行过滤,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与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客户端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一致,其中,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对于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中的每一词条判断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出是否正确,如果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出结果是正确的,则该词条被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过滤掉,所述判断语言模型的输出是否正确是指针对该词条,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入是该词条对应的编码,判断所述语言模型输出的候选词中是否具有该词条,如果该词条出现则视为输出正确,否则,输出不正确;所述统计信息过滤器用于根据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中各词条的统计信息进行词条过滤。”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20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因此,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1年11月15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7年05月0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5页和说明书附图第1-8页,2019年05月20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9项。经审查,上述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关于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两次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为:
对比文件1:CN101840418A,公开日为2010年09月22日。
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户词库同步更新的方法、更新服务器及输入法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2]-[0092]段):
步骤101,接收设备端下载更新用户词库的请求;针对不同用户维护有不同存储空间,在一用户的存储空间内存储有针对该用户的用户词库;设备端位于用户侧,通常一个用户可能拥有多个设备端,即,多个设备端对应服务器端的一个用户词库;该用户词库可能分解为分别针对不同设备端的多个用户分词库(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在至少一个存储空间内存储第一云端用户词库;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和第二云端用户词库针对同一用户);步骤102,从相应的用户词库中筛选出所需更新的词条和/或词条参数;当用户需要从服务器端下载词库时,由于受带宽、网络费用、当前设备端性能的影响,下载数据量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某些制式的移动通信网络中数据下载速率较慢,或者手机等移动终端对于数据量较大的用户词库无法处理等),因此需要对所述用户词库进行筛选,把一些使用可能性较小的词条进行裁剪,或者除去一些不需要的词条参数,筛选出最适用于当前设备端的词条和/或词条参数(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对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操作得到中间结果);步骤103,将筛选得到的词条和/或词条参数同步更新至当前设备端;前述的词条或者词条参数的筛选也可以针对除当前计算设备外的其他多个用户分词库;例如,当使用某些设备时,希望该设备与其他设备间的用户分词库全部进行共享,则服务器端可以将该用户名下的其他设备用户分词库经筛选后更新至当前设备端即可(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将中间结果保存至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设备端的用户词库)。
另外,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60]、[0074]、[0075]段):依据词条参数计算词条的使用可能性参数;将使用可能性参数符合预置条件的词条挑选出来,作为筛选得到的词条;对于各个词条,依据用户的使用次数进行计算,词频越大,其使用可能性越大;在使用次数相同的条件下,词条寿命(即用户最后使用与第一次使用该词时间之差)越长,停用时间(最后使用时间与当前时间之差)越长,表示其实际使用频率越低,则该词条的使用可能性参数越小;还可以对词条寿命、停用时间等计算参量分别赋予相应的权重,对词条的词频进行修正,得到使用可能性参数,所述权重用以表示各个计算参量在词条使用中的可能性大小(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根据统计信息进行过滤以及根据自定义进行过滤)。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中,将中间结果保存至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比文件1中,将中间结果保存至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设备端的用户词库;2)所述过滤操作包括先采用语言模型过滤器进行过滤后再采用统计信息过滤器或者自定义过滤器进行过滤,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与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客户端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一致,其中,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对于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中的每一词条判断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出是否正确,如果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出结果是正确的,则该词条被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过滤掉,所述判断语言模型的输出是否正确是指针对该词条,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入是该词条对应的编码,判断所述语言模型输出的候选词中是否具有该词条,如果该词条出现则视为输出正确,否则,输出不正确。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快速有效地对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操作。
对于区别1),由前面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服务器端存储有针对用户的不同设备端的多个用户分词库,通过将其它设备的服务器端的用户分词库进行筛选后再更新到当前设备端的用户词库,以减少当前设备端的用户词库需要存储的内容。同时,本地信息库和相对应的云端信息库通过定期同步等方式进行同步,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为了实现对本地信息库的更新,通常可以直接对本地信息库进行更新,也可以通过先更新与该本地信息库相对应的云端信息库再将该本地信息库与其相对应的云端信息库进行同步从而实现对本地信息库的更新,这两种更新方式各有优点,通常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一种信息库更新方式,这也是本领域中更新信息时的惯用手段。在上述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得到启示,可以将其它设备的服务器端的用户分词库进行筛选后的内容更新到当前设备端的用户词库对应的服务器端的用户分词库中,以在设备端的用户词库和服务器端的用户分词库同步时,实现减少当前终端词库需要存储的内容的目的,以优化现有的云端用户词库下载更新方案。
对于区别2),权利要求1中,在对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时,首先采用语言模型过滤器对其进行过滤,而且由于该语言模型过滤器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与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客户端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一致,因此可以过滤掉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客户端能正确识别的词条,这些词条在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客户端的词库中已经存在,对于客户端来说是冗余的词条,无需再更新。而根据前面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中仅仅是通过统计信息和自定义对词条进行过滤,在过滤时并没有参考词库中现有的词条,因此,不能去除冗余的词条,也没有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
目前,尚无充分的证据能够表明上述区别2)中的通过语言模型过滤器过滤掉现有词库中已有的冗余词条的相关特征,属于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的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同时,区别2)中语言模型过滤器相关的技术特征使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在更新云端用户词库时,通过使用语言模型过滤器过滤掉现有词库中已有的冗余词条,避免了冗余词条的更新,实现了快速有效的云端用户词库的更新,产生了有益的技术效果。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2.从属权利要求2-7直接或间接引用了权利要求1,由于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7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也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8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8要求保护一种用户词库同步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户词库同步更新的方法、更新服务器及输入法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94]-[0105]段):步骤201,本地设备端依据词条参数计算词条的使用可能性参数;本地设备端存储有针对本地设备输入习惯的用户词库,而服务器端维护的用户词库就是该用户的不同本地设备端上传备份得的(相当于权利要求8中的:在至少一个存储空间内存储一个第一云端用户词库);步骤202,通过上传备份过程将所述使用可能性参数传输至服务器端;各个本地设备端在上传备份时,可以将词条、与词条对应的词条参数、使用可能性参数一起上传至服务器端;这样,服务器端就拥有了针对各个词条的使用可能性参数(相当于权利要求8中的: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客户端的第一同步信息,根据第一同步信息对第一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更新);步骤203,服务器端接收当前设备端下载更新用户词库的请求;步骤204,服务器端依据使用可能性参数筛选词条,获取所需更新的词条和/或词条参数(相当于权利要求8中的:对第一同步信息进行过滤操作得到中间结果);步骤205,将筛选得到的词条和/或词条参数下载更新至当前设备端;另外,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2]-[0092]段):针对不同用户维护有不同存储空间,在一用户的存储空间内存储有针对该用户的用户词库;设备端位于用户侧,通常一个用户可能拥有多个设备端,即,多个设备端对应服务器端的一个用户词库;该用户词库可能分解为分别针对不同设备端的多个用户分词库(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根据中间结果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设备端的用户词库进行更新,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和所述第二云端用户词库针对同一用户)。
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8中,根据中间结果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一个第二云端用户词库进行更新,对比文件1中,根据中间结果对一个存储空间内的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设备端的用户词库进行更新;2)所述过滤操作包括先采用语言模型过滤器进行过滤后再采用统计信息过滤器或者自定义过滤器进行过滤,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与第二云端用户词库对应的客户端所使用的语言模型一致,其中,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对于所述第一云端用户词库中的每一词条判断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出是否正确,如果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出结果是正确的,则该词条被所述语言模型过滤器过滤掉,所述判断语言模型的输出是否正确是指针对该词条,所述语言模型的输入是该词条对应的编码,判断所述语言模型输出的候选词中是否具有该词条,如果该词条出现则视为输出正确,否则,输出不正确。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8的技术方案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快速有效地对云端用户词库进行过滤操作。
对于上述区别1)和2),所述区别1)和2)分别与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1的区别1)和2)实质相同,具体评述意见参见上述对权利要求1中相应特征的评述。
因此,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4. 权利要求9是方法权利要求1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其中,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的服务器包括的各单元所执行的功能与权利要求1中请求保护的方法的各步骤相对应。如前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创造性,因此权利要求9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也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4月10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以下述文本为基础继续进行审批程序:
复审请求人于2017年05月0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5页及说明书附图第1-8页;
2019年05月2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9项;
申请日2011年11月15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
申请日2011年11月15日提交的摘要附图。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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