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密钥分配-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量子密钥分配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2457
决定日:2019-06-24
委内编号:1F269114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280076367.0
申请日:2012-10-15
复审请求人:诺基亚技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马志远
合议组组长:平彧
参审员:刘琼艳
国际分类号:H04L9/08,G02F1/35,H04B10/7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本申请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特征,但这些区别特征或者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公知原理可以采用的常规选项。因此,本申请方案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280076367.0,名称为“量子密钥分配”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诺基亚技术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0月15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5年04月13日,公开日为2015年06月24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9月04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第1-25项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于2015年04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0页、说明书附图第1-3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于2018年04月2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5项。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如下:
对比文件2,US2007228373A1,公开日为2007年10月04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方法,包括:
生成用于携带依照量子密钥分配方案的编码信息的光信号,所述光信号具有第一波长,以及
在传输所述光信号之前将所述光信号的所述第一波长缩短到所述光信号的第二波长。
2. 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方法,包括:
接收载有依照量子密钥分配方案的编码信息的光信号,其中在传输所述光信号之前已经将编码的光信号的第一波长缩短到所述编码的光信号的第二波长,以及
借助于在所述第二的波长中操作的检测器装置来解码所述信息。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包括通过二次或三次谐波产生或泵浦光束辅助的上转换来缩短所述第一波长。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包括通过穿过非线性晶体或堆叠的交叉偏振晶体来馈送所述光信号来缩短所述第一波长。
5.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包括:在传输之前,过滤掉具有长于期望缩短的波长的波长的信号或短于期望加长的波长的波长的信号。
6.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量子密钥分配方案包括基于微弱脉冲的量子密钥分配。
7.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包括在传输之前对具有所述第二波长的光信号进行衰减。
8.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光信号中的光脉冲包括平均少于一个光子。
9.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传输经由自由空间、光纤或波导。
10.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将随机选择的量子比特状态编码在光脉冲中基于以下中的至少一个:偏振编码、时间箱-相位编码 以及时间-能量编码。
11.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缩短之前编码的光信号的第一波长在0.9至2微米的范围中。
12.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小于1微米。
13. 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装置,其被配置为:
生成用于携带依照量子密钥分配方案的编码信息的光信号,所述光信号具有第一波长,以及
在传输所述光信号之前将所述光信号的所述第一波长缩短到所述光信号的第二波长。
14. 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装置,其被配置为:
接收载有依照量子密钥分配方案的编码信息的光信号,其中在传输所述光信号之前已经将所述光信号的第一波长缩短到所述编码的光信号的第二波长,以及
借助于在所述第二波长中操作的检测器装置来解码所述信息。
15. 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装置,在0.9至2微米的范围中的波长域中提供进行编码。
16.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包括用于缩短所述第一波长的非线性晶体或堆叠的交叉偏振晶体。
17.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包括滤波器,所述滤波器用于在传输之前对具有所述第二波长的光信号进行滤波。
18.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包括基于集成的磷化铟的芯片或基于硅的芯片,所述基于集成的磷化铟的芯片或基于硅的芯片包括光源、2-3转换器和偏振旋转器组合器。
19. 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量子密钥分配方案包括基于微弱脉冲的量子密钥分配。
20.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检测器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单光子检测器,所述至少一个单光子检测器被配置为在小于一微米的波长中高效操作。
21.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包括至少一个集成光子电路。
22.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检测器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单光子雪崩二极管。
23.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包括在基于氮化硅-氧化硅的芯片上集成的偏振分路器-旋转器和2-6转换器。
24. 一种用于移动通信系统的设备,包括权利要求13至23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装置。
25. 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计算机可读介质,其存储代码构件的计算机程序,当在处理器上运行所述程序时所述程序适应于使得执行权利要求1至12中的任何一项的步骤。”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2月1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从属权利要求12的技术内容合并到独立权利要求1和2中,在独立权利要求1和2中明确方法的执行主体,并对其他独立权利要求作相应的修改,形成新的权利要求第1-24项。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2没有给出第二波长小于1微米的技术教导,并且对比文件2公开了将950纳米的基础波长转换为475纳米的脉冲信号,但为了传输距离增加又采用了转换为更长波长的操作。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创造性。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方法,包括:在传送器处,
生成用于携带依照量子密钥分配方案的编码信息的光信号,所述光信号具有第一波长,
在传输所述光信号之前将所述光信号的所述第一波长缩短到所述光信号的第二波长,以及
向接收器传送所述第二波长的所述光信号,
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小于1微米。
2. 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方法,包括:
从传送器接收载有依照量子密钥分配方案的编码信息的第二波长的光信号,其中在传输所述光信号之前已经将编码的光信号的第一波长缩短到所述编码的光信号的所述第二波长,以及
借助于在所述第二的波长中操作的检测器装置来解码所述信息,
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小于1微米。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包括通过二次或三次谐波产生或泵浦光束辅助的上转换来缩短所述第一波长。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包括通过穿过非线性晶体或堆叠的交叉偏振晶体来馈送所述光信号来缩短所述第一波长。
5.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包括:在传输之前,过滤掉具有长于期望缩短的波长的波长的信号或短于期望加长的波长的波长的信号。
6.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量子密钥分配方案包括基于微弱脉冲的量子密钥分配。
7.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包括在传输之前对具有所述第二波长的光信号进行衰减。
8.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光信号中的光脉冲包括平均少于一个光子。
9.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传输经由自由空间、光 纤或波导。
10.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将随机选择的量子比特状态编码在光脉冲中基于以下中的至少一个:偏振编码、时间箱-相位编码以及时间-能量编码。
11.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缩短之前编码的光信号的第一波长在0.9至2微米的范围中。
12. 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在传送器处的装置,其被配置为:
生成用于携带依照量子密钥分配方案的编码信息的光信号,所述光信号具有第一波长,
在传输所述光信号之前将所述光信号的所述第一波长缩短到所述光信号的第二波长,以及
向接收器传送所述第二波长的所述光信号,
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小于1微米。
13. 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在接收器处的装置,其被配置为:
从传送器接收载有依照量子密钥分配方案的编码信息的第二波长的光信号,其中在传输所述光信号之前已经将所述光信号的第一波长缩短到所述编码的光信号的所述第二波长,以及
借助于在所述第二波长中操作的检测器装置来解码所述信息,
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小于1微米。
14. 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装置,在0.9至2微米的范围中的波长域中提供进行编码。
15.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包括用于缩短所述第一波长的非线性晶体或堆叠的交叉偏振晶体。
16.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包括滤波器,所述滤波器用于在传输之前对具有所述第二波长的光信号进行滤波。
17.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包括基于集成的磷化铟的芯片或基于硅的芯片,所述基于集成的磷化铟的芯片或基于硅的芯片包括光源、2-3转换器和偏振旋转器组合器。
18. 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量子密钥分配方案包括基于微弱脉冲的量子密钥分配。
19.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检测器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单光子检测器,所述至少一个单光子检测器被配置为在小于一微米的波长中高效操作。
20.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包括至少一个集成光子电路。
21.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检测器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单光子雪崩二极管。
22.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包括在基于氮化硅-氧化硅的芯片上集成的偏振分路器-旋转器和2-6转换器。
23. 一种用于移动通信系统的设备,包括权利要求12至22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装置。
24. 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计算机可读介质,其存储代码构件的计算机程序,当在处理器上运行所述程序时所述程序适应于使得执行权利要求1至11中的任何一项的步骤。”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25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虽然对比文件2为了长距离传输而在传输前将波长变长,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需要更好地检测、忽略长距离传输的场景中,容易想到波长转换装置可以将单光子信号的波长缩短,以利于更好地检测单光子信号,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 年03 月06 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针对的文本为:于2015年04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0页、说明书附图第1-3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于2018年12月1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4项,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2。复审通知书评述了权利要求1-24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并指出:本申请申请日之前的教科书中已经明确给出了可以采用多种波长光信号进行密钥分配的技术教导,包括800纳米、850纳米、1300纳米和1550纳米。另外,教科书中也明确教导了波长越长则长距离传输的损耗越小,而波长越短则检测效率越高。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此教科书所提出的教导,为了获得较大的检测效率,自然可以选择采用例如800纳米或850纳米波长的光信号,这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
复审请求人于2019 年04 月2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再次修改权利要求书,将从属权利要求11的附加技术特征补充到独立权利要求1和2中,将从属权利要求14的附加技术特征补充到独立权利要求12和13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第1-22项。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2的方案将单光子脉冲波长转换为通信波长带的单光子脉冲,这是将波长变长,从590nm加长到1550nm,目的是为了避免短波长区域在光纤中产生损耗。尽管《量子通信基础》教导了800nm、1300nm和1550nm的传输损耗和检测效率分别是2dB/km、0.35dB/km和0.2dB/km以及50%、20%和10%,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对比文件2和公知常识性证据材料后,必定会选择1550nm用于传输,由于对比文件2的目的是实现长距离传输,而1550nm具有最低的传输损耗,对比文件2根本不关心检测的问题。仅出于说明的目的,即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了对比文件2和《量子通信基础》后,选择了800nm用于传输,那么组合的方案也是将590nm转换为更长的800nm。因此,对比文件2和《量子通信基础》的任何组合也不会得到本申请的“编码的光信号的第一波长在0.9至2微米的范围”、“在传输所述光信号之前将所述光信号的所述第一波长缩短到所述光信号的第二波长,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小于1微米”的技术内容。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所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修改文本内容如下:
“1. 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方法,包括:在传送器处,
生成用于携带依照量子密钥分配方案的编码信息的光信号,所述光信号具有第一波长,
在传输所述光信号之前将所述光信号的所述第一波长缩短到所述光信号的第二波长,以及
向接收器传送所述第二波长的所述光信号,
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小于1微米,
其中在所述缩短之前,编码的光信号的第一波长在0.9至2微米的范围中。
2. 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方法,包括:
从传送器接收载有依照量子密钥分配方案的编码信息的第二波长的光信号,其中在传输所述光信号之前已经将编码的光信号的第一波长缩短到所述编码的光信号的所述第二波长,以及
借助于在所述第二的波长中操作的检测器装置来解码所述信息,
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小于1微米,
其中在所述缩短之前,编码的光信号的第一波长在0.9至2微米的范围中。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包括通过二次或三次谐波产生或泵浦光束辅助的上转换来缩短所述第一波长。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包括通过穿过非线性晶体或堆叠的交叉偏振晶体来馈送所述光信号来缩短所述第一波长。
5.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包括:在传输之前,过滤掉具有长于期望缩短的波长的波长的信号或短于期望加长的波长的波长的信号。
6.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量子密钥分配方案包括基于微弱脉冲的量子密钥分配。
7.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包括在传输之前对具有所述第二 波长的光信号进行衰减。
8.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光信号中的光脉冲包括平均少于一个光子。
9.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传输经由自由空间、光纤或波导。
10.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将随机选择的量子比特状态编码在光脉冲中基于以下中的至少一个:偏振编码、时间箱-相位编码以及时间-能量编码。
11. 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在传送器处的装置,其被配置为:
生成用于携带依照量子密钥分配方案的编码信息的光信号,所述光信号具有第一波长,
在传输所述光信号之前将所述光信号的所述第一波长缩短到所述光信号的第二波长,以及
向接收器传送所述第二波长的所述光信号,
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小于1微米,
其中在所述缩短之前,编码的光信号的第一波长在0.9至2微米的范围中。
12. 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在接收器处的装置,其被配置为:
从传送器接收载有依照量子密钥分配方案的编码信息的第二波长的光信号,其中在传输所述光信号之前已经将所述光信号的第一波长缩短到所述编码的光信号的所述第二波长,以及
借助于在所述第二波长中操作的检测器装置来解码所述信息,
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小于1微米,
其中在所述缩短之前,编码的光信号的第一波长在0.9至2微米的范围中。
13.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包括用于缩短所述第一波长的非线性晶体或堆叠的交叉偏振晶体。
14.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包括滤波器,所述滤波器用于在传 输之前对具有所述第二波长的光信号进行滤波。
15.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包括基于集成的磷化铟的芯片或基于硅的芯片,所述基于集成的磷化铟的芯片或基于硅的芯片包括光源、2-3转换器和偏振旋转器组合器。
16. 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量子密钥分配方案包括基于微弱脉冲的量子密钥分配。
17.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检测器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单光子检测器,所述至少一个单光子检测器被配置为在小于一微米的波长中高效操作。
18.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包括至少一个集成光子电路。
19.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检测器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单光子雪崩二极管。
20.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包括在基于氮化硅-氧化硅的芯片上集成的偏振分路器-旋转器和2-6转换器。
21. 一种用于移动通信系统的设备,包括权利要求11至20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装置。
22. 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计算机可读介质,其存储代码构件的计算机程序,当在处理器上运行所述程序时所述程序适应于使得执行权利要求1至10中的任何一项的步骤。”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于2019年04月22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修改替换文本。经审查,此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内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2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2项,于2015年04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0页、说明书附图第1-3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二)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具体为:对比文件2,US2007228373A1,公开日为2007年10月04日。
1.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主题为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方法。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3-6页和图2公开了一种单光子生成器,其中脉冲光波长转换装置5执行对具有波长为λfund的基础波脉冲光P3的波长转换,和输出具有波长λSHG的二次谐波脉冲光P2,该P2是基础波脉冲光P3的双倍频率波(即λSHG=λfund/2=475nm)。该二次谐波脉冲光P2穿过电介质镜11,并通过采集透镜12输入到单光子生成器1,作为泵浦脉冲光(泵浦脉冲光用于单光子生成)。通过将具有波长λSHG的二次谐波脉冲光P2作为泵浦脉冲光输入,构成单光子生成装置1的CdSe量子点被激励,并产生具有波长λsignal(signal=590纳米)的单光子脉冲S1。单光子波长转换装置3由PPLN材料构成,其被设计用于执行将具有波长λsignal的单光子脉冲S1和具有波长λfund的基础波脉冲P3通过产生差频的方式转换为通信波长(1.55微米)的单光子脉冲S2。从而利用基础波脉冲P3和单光子脉冲S1,入射到单光子生成装置1的光被波长变换为通信波长的单光子脉冲S2,其具有波长λout(λout=1557纳米)。
从对比文件2的上述技术内容可以获知,对比文件2通过单光子波长转换装置3将波长590纳米的单光子脉冲S1转换为波长1557纳米的单光子脉冲S2,该S2作为通信所使用的单光子脉冲。权利要求1方案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方案在传输之前为使用较短波长的光信号作为传输光信号,将第一波长范围为0.9至2微米的光信号缩短到第二波长范围为小于1微米的光信号;对比文件2方案在生成单光子脉冲S1后,在传输单光子脉冲光信号之前,为使用较长波长的光信号,将波长590纳米的单光子脉冲S1通过单光子波长转换装置3转换为波长1557纳米的单光子脉冲S2以用于通信传输。区别特征2),权利要求1方案的光信号携带了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编码信息;对比文件2仅仅表明了生成单光子信号用于传输,未明确记载单光子信号的具体用途。权利要求1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量子密钥传输中是否可以使用较短波长的光信号,以及是否可以采用单光子信号的编码信息用于量子密钥分配。
对于该区别特征1),《量子信息处理技术》(赵生妹等编,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第1版,2010年1月第1次印刷)的第1章“绪论”中记载了“2000年中国科学院获得研究人员也在850nm的单模光纤中完成了1.1km的量子密码通信演示性实验”。即此教科书明确记载了可以采用850纳米波长的光信号实现量子通信。另一方面,《量子通信基础》(杨伯君编,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第1版,2007年12月第1次印刷)的第3.3节“基于单光子的量子密码术”中记载“图3.13是Gisin文章中给出的通过误码校正和密性增强以后,有用比特率Rnet与传输距离(光纤长度)的关系。激光脉冲率为10MHz,μ为0.1,对800nm,1300nm,1550nm波长的传输距离损失分别为2dB/km,0.35dB/km,0.2dB/km,探测器效率分别为50%,20%,10%”,可见此教科书也记载了可以采用800纳米波长的激光脉冲进行量子通信。上述两篇教科书均教导了可以采用1微米以下波长的光信号作为量子通信的传输信号,并且进一步教导了波长越短则光信号的检测效率越高,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上述公知常识,在需要较高检测效率的场景下,自然会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选择波长小于1微米的较短波长光信号作为传输所使用的单光子脉冲信号,并由此实现将波长范围在0.9至2微米范围的单光子脉冲信号波长缩短到1微米以下的技术方案。对于区别特征2),上述《量子通信基础》第3.3节明确记载了“在量子通信的实验研究中,目前做得比较多也比较成功的都是利用单光子进行的。不管是2000年报道的Genva大学进行67km量子密钥分配,还是2003年NEC,Kosaka报道的100km量子密码系统,以及我国科大进行的北京到天津量子密钥分配实验都是利用单光子进行的”。从上述教科书记载的内容可以看出,采用单光子编码信号执行量子密钥分配属于惯用手段。可见,对比文件2的单光子信号可以用于传输编码信息以实现量子密钥分配。
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与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2的主题为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方法,其实质内容为与权利要求1相对应的接收一侧的接收和检测方法,其中除了包括与权利要求1对应的接收第二波长的光信号之外,还包括了检测器装置检测第二波长的光信号来解码信息的步骤。
由于在量子密钥分配过程中由接收方的检测器装置检测光信号并解码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参见对权利要求1创造性的评述,权利要求2的接收侧的对第二波长光信号的检测和解码方法也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10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3-10为从属权利要求,其引用了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并限定了以二次谐波或三次谐波产生第二波长光信号,通过非线性晶体等非线性器件作为波长转换器件等。这些附加技术特征都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权利要求1和2的方案不具有创造性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3-10也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11和1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11和12是分别与权利要求1和2的量子密钥分配方法对应的传送器侧装置和接收器侧装置。权利要求11的传送器侧装置执行了权利要求1的方法步骤,权利要求12的接收器侧装置执行了权利要求2的步骤。在权利要求1和2均不具有创造性情况下,权利要求11和12的传送器侧装置和接收器侧装置也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13-20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13-20引用在先的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装置,其中进一步限定了采用非线性晶体作为波长转换装置等。这些步骤都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权利要求11和12的传送器侧装置和接收器侧装置均不具有创造性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13-20也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2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21的主题为用于移动通信系统的设备,其包括了权利要求11至20中的任一项装置。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已经出现过在自由空间中进行量子密钥分配实验成功的报道,因此对比文件2的单光子生成方法也具有应用于移动通信领域的前景。在权利要求11至20均不具有创造性情况下,权利要求21也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2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22的主题为计算机可读介质,其上存储了执行权利要求1-10中步骤的计算机程序。由于使用计算机可读介质存储程序属于惯用手段,在权利要求1-10的方法均不具有创造性情况下,权利要求22的用于量子密钥分配的计算机可读介质方案也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所提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虽然对比文件2为了解决长距离传输的问题,在传输之前采用了将较短波长的光信号转换为较长波长光信号的技术手段,但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本身已经给出了根据传输过程的需要对光信号波长进行转换的技术启示。另一方面,《量子通信基础》一书中通过比较800nm和1550nm波长的传输损耗和检测效率,已经明确给出了波长越长则传输损耗越小但检测效率越低的技术启示。实际上,对比文件2的背景技术部分记载了,现在100千米或更长距离的量子密钥分配被报道为依靠BB84协议并采用1.55微米波长的模拟单光子,此种通信波长的单光子生成装置由于必须保持10K数量级的典型温度,需要液氦的冷却机构,这不可避免地使得整个装置尺寸变大。从上述内容可知,对比文件2方案为了使整个设备小型化才使用了波长为590纳米的单光子生成装置,而放弃了1.55微米的常规单光子生成装置。可见,对比文件2并非仅仅给出了使用590纳米的单光子生成装置的技术教导,而是同样也给出可以采用波长1.55微米的常规单光子生成装置的技术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采用常规的1.55微米波长的单光子生成装置时,为了提高检测效率,自然会根据《量子通信基础》一书中的相关技术启示,将1.55微米波长的单光子信号变频为波长小于1微米的较短波长信号。因此,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出的意见不予认可。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04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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