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网络切换方法、移动终端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1904
决定日:2019-06-24
委内编号:1F264168
优先权日:无
申请(专利)号:201710459435.6
申请日:2017-06-16
复审请求人: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白坦
合议组组长:李美丽
参审员:白晶心
国际分类号:H04W36/00,H04W36/14,H04W36/2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而上述区别特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因而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710459435.6,名称为“网络切换方法、移动终端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7年06月16日,公开日为2017年10月1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9月10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
驳回决定中引用了以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5050118A,公开日为2015年11月11日;
对比文件2:CN106507419A,公开日为2017年03月15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7年06月1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7段(即第1-18页),说明书附图第1-6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2018年07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
驳回决定的主要理由是:权利要求1-12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网络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入热点网络,并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综合各所述接入参数,对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
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目标热点时,则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所述目标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与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之间的差值大于预设阈值,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不存在目标热点时,则保持当前的网络连接;
基于切换接入的所述目标热点或保持的网络连接,在所述当前接入的热点网络的通信质量不符合预设的标准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综合各所述接入参数,对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
当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所述目标热点时,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
当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不存在所述目标热点时,输出移动网络切换提示信息,并响应于用户基于所述移动网络切换提示信息触发的切换指令,切换接入移动网络。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综合各所述接入参数,对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包括:
获取各所述接入参数的权重值,所述接入参数包括:信号强度、平均网速、历史连接次数、历史累计连接时间以及热点类型;
将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各接入参数的权重值进行累加,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
将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各接入参数的权重值进行累加,得到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
3.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网络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之前,包括:
判断所述目标热点是否为开放式热点;
若所述目标热点是所述开放式热点,则执行所述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的步骤;
若所述目标热点不是所述开放式热点时,则输出提示信息,并响应于用户基于所述提示信息触发的接入指令,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当前接入的热点网络的通信质量不符合预设的标准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包括:
当预设时长内连续断线次数大于预设次数,且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评分小于预设分值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当前接入的热点网络的通信质量不符合预设的标准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包括:
当网页访问或文本文件传输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间,且无高带宽占用程序正在执行下载任务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6.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网络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综合各所述接入参数,对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之后,还包括:
当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不存在所述目标热点时,若扫描到新的可用的无线热点,则执行所述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的步骤。
7. 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参数获取模块,用于接入热点网络,并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评分模块,用于综合所述参数获取模块获取的各所述接入参数,对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
网络切换模块,用于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目标热点时,则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所述目标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与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之间的差值大于预设阈值,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不存在目标热点时,则保持当前的网络连接;
所述参数获取模块,还用于基于切换接入的所述目标热点或保持的网络连接,在所述当前接入的热点网络的通信质量不符合预设的标准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所述提示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不存在所述目标热点时,输出移动网络切换提示信息;
所述网络切换模块,还用于响应于用户基于所述移动网络切换提示信息触发的切换指令,切换接入移动网络。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评分模块具体用于获 取各所述接入参数的权重值,将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各接入参数的权重值进行累加,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以及将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各接入参数的权重值进行累加,得到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所述接入参数包括:信号强度、平均网速、历史连接次数、历史累计连接时间以及热点类型。
9. 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目标热点是否为开放式热点;
所述网络切换模块,还用于若所述判断模块的判断结果为所述目标热点是所述开放式热点,则执行所述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的步骤;
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提示模块,用于若所述目标热点不是所述开放式热点时,则输出提示信息;
所述网络切换模块,还用于响应于用户基于所述提示信息触发的接入指令,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
所述参数获取模块,具体用于当预设时长内连续断线次数大于预设次数,且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评分小于预设分值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以及当网页访问或文本文件传输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间,且无高带宽占用程序正在执行下载任务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10.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参数获取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不存在所述目标热点时,若扫描到新的可用的无线热点,则执行所述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的步骤。
11. 一种移动终端,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网络切换方法中的各个步骤。
12.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网络切换方法中的各个步骤。”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0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在原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将原权利要求1和8中的“在接入热点网络后”修改为“当接入热点网络时”,将“当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目标热点时,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修改为“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目标热点,则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增加特征“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不存在所述目标热点,则保持当前的网络连接”。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是在系统时间发生了时间段切换时对WiFi热点的热点质量进行检测,而本申请是一接入热点网络,就立刻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并根据获取的接入参数对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即二者触发热点质量检测的条件不同;(2)对比文件1只要检测到新的Wi-Fi热点的热点质量参数以及信号强度较优,就会切换至新的WiFi热点进行接入,而不必考虑是否要限定优的程度,而本申请结合了阈值判断,将目标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与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之间的差值大于预设阈值作为网络切换的触发条件,避免了频繁切换网络而影响接入网络的稳定性;(3)对比文件1是采用掉线率、平均网速、计费参数以及信号强度作为计算参数,且将计算参数进行归一化处理,即需要先通过转换函数将各计算参数的值映射到0-1范围之内,然后将归一化后的数据与加权系数相乘后累加,而本申请是以信号强度、平均网速、历史连接次数、历史连接时间以及热点类型为计算参数,且是获取各计算参数对应的权重值并直接累加即可,其中权重值并不是0-1范围内,并且并不需要做乘法计算,且本申请采用的计算方法更为简单有效。因此,坚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3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时修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网络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当接入热点网络时,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综合各所述接入参数,对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
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目标热点,则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所述目标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与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之间的差值大于预设阈值;
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目标热点,则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综合各所述接入参数,对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包括:
获取各所述接入参数的权重值,所述接入参数包括:信号强度、平均网速、历史连接次数、历史累计连接时间以及热点类型;
将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各接入参数的权重值进行累加,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
将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各接入参数的权重值进行累加,得到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
3.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网络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之前,包括:
判断所述目标热点是否为开放式热点;
若所述目标热点是所述开放式热点,则执行所述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的步骤;
若所述目标热点不是所述开放式热点时,则输出提示信息,并响应于用户基于所述提示信息触发的接入指令,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
4.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网络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当前接入的热点网络的通信质量不符合预设的标准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综合各所述接入参数,对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
当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所述目标热点时,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
当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不存在所述目标热点时,输出移动网络切换提示信息,并响应于用户基于所述移动网络切换提示信息触发的切换指令,切换接入移动网络。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网络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当前接入的热点网络的通信质量不符合预设的标准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包括:
当预设时长内连续断线次数大于预设次数,且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评分小于预设分值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6.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网络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当前接入的热点网络的通信质量不符合预设的标准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包括:
当网页访问或文本文件传输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间,且无高带宽占用程序正在执行下载任务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7.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网络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综合各所述 接入参数,对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之后,还包括:
当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不存在所述目标热点时,若扫描到新的可用的无线热点,则执行所述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的步骤。
8. 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参数获取模块,用于当接入热点网络时,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评分模块,用于综合所述参数获取模块获取的各所述接入参数,对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
网络切换模块,用于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目标热点,则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目标热点,则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所述目标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与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之间的差值大于预设阈值。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评分模块具体用于获取各所述接入参数的权重值,将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各接入参数的权重值进行累加,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以及将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各接入参数的权重值进行累加,得到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所述接入参数包括:信号强度、平均网速、历史连接次数、历史累计连接时间以及热点类型。
10. 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目标热点是否为开放式热点;
所述网络切换模块,还用于若所述判断模块的判断结果为所述目标热点是 所述开放式热点,则执行所述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的步骤;
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提示模块,用于若所述目标热点不是所述开放式热点时,则输出提示信息;
所述网络切换模块,还用于响应于用户基于所述提示信息触发的接入指令,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
所述参数获取模块,还用于在当前接入的热点网络的通信质量不符合预设的标准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所述提示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不存在所述目标热点时,输出移动网络切换提示信息;
所述网络切换模块,还用于响应于用户基于所述移动网络切换提示信息触发的切换指令,切换接入移动网络;
其中,所述参数获取模块,具体用于当预设时长内连续断线次数大于预设次数,且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评分小于预设分值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以及当网页访问或文本文件传输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间,且无高带宽占用程序正在执行下载任务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11.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参数获取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不存在所述目标热点时,若扫描到新的可用的无线热点,则执行所述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的步骤。
12. 一种移动终端,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网络切换方法中的各个步骤。
13.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网络切 换方法中的各个步骤。”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0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29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0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3项;申请日2017年06月1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8页,说明书附图第1-6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
复审通知书中引用了驳回决定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和8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使复审请求人为了克服修改超范围的缺陷,将权利要求1和8中的“当接入热点网络时,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修改为“在接入热点网络后,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权利要求1-3、7-9和1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4-6和10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2和13引用权利要求1-3和7任一项时,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2和13引用权利要求4-6任一项时,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并进一步阐述了不能接受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的理由。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2月1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主要修改为:将权利要求1和8中的“当接入热点网络时,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修改为“在接入热点网络后,立即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和8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网络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接入热点网络后,立即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综合各所述接入参数,对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
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目标热点,则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所述目标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与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之间的差值大于预设阈值;
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目标热点,则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
“8. 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参数获取模块,用于在接入热点网络后,立即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评分模块,用于综合所述参数获取模块获取的各所述接入参数,对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
网络切换模块,用于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目标热点,则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目标热点,则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所述目标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与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之间的差值大于预设阈值。”
复审请求人认为:(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和8中的特征“在接入热点网络后,立即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可以从原说明书中确定,本申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接入网络后,在两个评分值较近的热点之间来回反复切换,这就意味着在一接入无线热点后就必须立即执行后续的评分操作,一旦中间出现等待时间,上述目的就无法很好地实现。因此,接入热点网络和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是相继进行的,中间不应当有时间差。(2)终端来回切换的乒乓效应通常只发生在仅以信号强度作为切换条件的场合,在综合热点的多个网络参数进行考量的情况下,乒乓效应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问题。因此对比文件1中并不存在切换过程中如何避免乒乓效应的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对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进行改进。因此,坚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3克服了修改超范围的缺陷,且具备创造性。
合议组于2019年03月29日再次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2月1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3项;申请日2017年06月1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8页,说明书附图第1-6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
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和8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使复审请求人为了克服上述修改超范围的缺陷,将权利要求1和8中的“在接入热点网络后,立即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修改为“在接入热点网络后,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权利要求1-3、7-9和1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4-6和10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2和13在引用权利要求1-3和7任一项时,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2和13引用权利要求4-6任一项时,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并进一步阐述了不能接受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的理由。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2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主要修改为:将权利要求1和8中的“在接入热点网络后,立即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修改为“在接入所述热点网络后,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在权利要求1中增加特征“响应于用户触发的接入指令,获取所述接入指令指向的无线热点的标识信息或密码和标识信息,根据获取的标识信息或密码和标识信息,接入所述无线热点提供的热点网络”,在权利要求8中增加特征“所述移动终端响应于用户触发的接入指令,获取所述接入指令指向的无线热点的标识信息或密码和标识信息,根据获取的标识信息或密码和标识信息,接入所述无线热点提供的热点网络”。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和8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网络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响应于用户触发的接入指令,获取所述接入指令指向的无线热点的标识信息或密码和标识信息,根据获取的标识信息或密码和标识信息,接入所述无线热点提供的热点网络;
在接入所述热点网络后,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综合各所述接入参数,对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
当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目标热点时,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所述目标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与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之间的差值大于预设阈值。”
“8. 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响应于用户触发的接入指令,获取所述接入指令指向的无线热点的标识信息或密码和标识信息,根据获取的标识信息或密码和标识信息,接入所述无线热点提供的热点网络,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参数获取模块,用于在接入所述热点网络后,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
评分模块,用于综合所述参数获取模块获取的各所述接入参数,对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
网络切换模块,用于当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目标热点时,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所述目标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与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之间的差值大于预设阈值。”
复审请求人认为:“响应于用户触发的接入指令,获取所述接入指令指向的无线热点的标识信息或密码和标识信息,根据获取的标识信息或密码和标识信息,接入所述无线热点提供的热点网络”的步骤和“在接入所述热点网络后,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的步骤是连贯的,并没有其他步骤的介入。因此坚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3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22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2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3项;申请日2017年06月1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8页,说明书附图第1-6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经审查,上述修改文本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关于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以及2019年01月29日和2019年03月29日发出的复审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5050118A,公开日为2015年11月11日;
对比文件2:CN106507419A,公开日为2017年03月15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网络切换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切换Wi-Fi热点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28]-[0068]段):智能终端可随时间的变化时间段的推移切换Wi-Fi热点进行连接;例如,若智能终端在检测到系统时间发生了时间段切换,可重新执行步骤S102至步骤S108,若检测到新的Wi-Fi热点的热点质量参数以及信号强度较优时,可切换至新的Wi-Fi热点进行接入(可见,智能终端执行切换热点的步骤S102-S108是在接入了某个Wi-Fi热点后执行的);S102,检测Wi-Fi信号,根据Wi-Fi信号获取检测到的Wi-Fi热点的热点标识和信号强度;步骤S104-S106,智能终端接收所述服务器返回的与所述热点标识对应的热点质量参数,所述热点质量参数包括掉线率、平均网速或计费参数中的至少一种(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在接入热点网络后,获取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步骤S108:根据所述热点质量参数和所述信号强度选择相应的热点标识对应的Wi-Fi热点接入;在本实施例中,可获取预设的权重系数,根据所述权重系数对检测到的Wi-Fi热点的热点标识对应的热点质量参数和信号强度进行加权,生成与所述检测到的Wi-Fi热点对应的热点评价值(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综合各所述接入参数,对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评分,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计算得到与所述检测到的Wi-Fi热点对应的热点评价值之后,可在展示的检测到的Wi-Fi热点列表中与Wi-Fi热点的热点标识对应的位置展示相应的热点评价值,并根据热点评价值的大小对检测到的Wi-Fi热点列表进行排序,并自动连接到热点评价值较优的Wi-Fi热点进行接入;通过上述步骤S102至步骤S108,可重新选择热点质量参数及信号强度较优的Wi-Fi热点接入(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目标热点,则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限定了在所述目标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与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之间的差值大于预设阈值,才执行到目标热点的切换,且限定了若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不存在所述目标热点,则保持当前的网络连接;(2)权利要求1限定了响应于用户触发的接入指令,获取所述接入指令指向的无线热点的标识信息或密码和标识信息,根据获取的标识信息或密码和标识信息,接入所述无线热点提供的热点网络,之后再根据多个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对多个无线热点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重新确定要接入的无线热点,而对比文件1中先对多个无线热点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直接接入无线热点。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避免在接入网络后因频繁切换无线热点而影响网络连接的稳定性。
对于区别特征(1),在实际无线通信的环境中,由于终端的移动性以及无线热点信号的不稳定性,很容易引起终端来回切换的乒乓效应,这是本领域普遍存在的技术问题,且在对比文件1中,终端处于移动状态,会不断地根据无线热点的服务质量切换到不同的无线热点,可见,对比文件1同样存在切换过程中如何避免乒乓效应的技术问题,而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通过设定目标接入点的通信质量大于当前接入点通信质量一定程度时才进行切换,从而避免切换过程中的乒乓效应,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对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进行改进,具体通过设定目标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大于当前无线接入的无线热点通信服务质量评分值一定阈值时才执行目标热点的切换,从而避免频繁切换无线热点而影响网络连接的稳定性。此外,若不存在所述达到阈值的目标热点时,则自然保持当前的网络连接即可,这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2),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首次接入到目标无线热点网络的过程不同,本申请是先根据用户的指令所指向的无线热点的标识信息或密码和标识信息接入到一个热点网络,然后才对多个热点网络进行质量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切换到目标热点网络,而对比文件1中是直接对多个热点网络进行质量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结果直接连接到目标热点网络,然而无论是先接入再择优还是直接择优接入均为本领域惯用的网络接入手段,先接入一个无线热点,然后再进行综合评价和目标热点网络的切换可以使用户很快接入网络,但由于之后会发生二次切换,因此信令开销较大,而直接对多个热点网络进行综合评价并连接到目标热点网络,用户接入网络的时间会存在延迟,但无需二次切换,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来实现。
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获得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41]-[0047]段):可获取预设的权重系数,根据所述权重系数对检测到的Wi-Fi热点的热点标识对应的热点质量参数和信号强度(对应于权利要求2中的信号强度)进行加权,生成与所述检测到的Wi-Fi热点对应的热点评价值,根据所述热点评价值选择相应的检测到的Wi-Fi热点接入;热点质量参数可包括掉线率、平均网速(对应于权利要求2中的平均网速)或计费参数,结合检测到的信号强度根据预设的加权系数,则可得到评价值;例如,可根据公式:result=A×a B×b C×c D×d(其中A×a、B×b、C×c、D×d对应于权利要求2中的参数的权重值),且a b c d=1;计算热点评价值result;其中,优选的,A为掉线率的归一化值,B为平均网速的归一化值,C为计费参数的归一化值,D为信号强度的归一化值;a、b、c和d分别为相应的加权系数;优选的,a=0.2、b=0.1、c=0.4、d=0.3;根据热点评价值的大小对检测到的Wi-Fi热点列表进行排序(对应于权利要求2中的获取各所述接入参数的权重值;将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各接入参数的权重值进行累加,得到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将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各接入参数的权重值进行累加,得到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此外,在选择切换的目标接入点时,接入点的历史连接次数、历史累计连接时间以及热点类型也均为本领域惯用的用于评价无线热点的参数,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将上述参数用于计算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评分值。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是权利要求1或2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48]-[0049]段):计算得到与所述检测到的Wi-Fi热点对应的热点评价值之后,可在展示的检测到的Wi-Fi热点列表中与Wi-Fi热点的热点标识对应的位置展示相应的热点评价值,并根据热点评价值的大小对检测到的Wi-Fi热点列表进行排序,并自动连接到热点评价值较优的Wi-Fi热点进行接入;或者用户也可以在展示Wi-Fi热点列表中自行选择Wi-Fi热点进行接入,在接收到Wi-Fi热点选中指令后,可弹出提示框,提示用户是否切换Wi-Fi热点接入,若用户选是,则接入用户选中的Wi-Fi热点(对应于权利要求3中的执行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的步骤;输出提示信息,并响应于用户基于所述提示信息触发的接入指令,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此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通常在目标热点是开放式热点时,终端才可以执行自动接入,目标热点不是开放式热点时,终端通常无法执行自动接入,而需要基于提示信息触发用户指令进行接入,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之前,进一步判断所述目标热点是否为开放式热点,并根据是否为开放式热点进而选择采用自动切换接入或者基于提示信息触发的接入指令切换接入步骤。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是权利要求1或2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68]段):智能终端接入某个Wi-Fi热点之后,检测到的该Wi-Fi热点的信号强度会不断发生变化;在该Wi-Fi热点的信号强度低于阈值时,则意味着该用户此时处于该Wi-Fi热点覆盖的边缘,因此网络质量可能会较差;此时,执行上述步骤S102至步骤S108,可重新选择热点质量参数及信号强度较优的Wi-Fi热点接入(对应于权利要求4中的在当前接入的热点网络的通信质量不符合预设的标准时,执行重新选择接入热点的相关步骤,当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存在所述目标热点时,切换接入所述目标热点)。至于权利要求4中限定其余特征:当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不存在所述目标热点时,输出移动网络切换提示信息,并响应于用户基于所述移动网络切换提示信息触发的切换指令,切换接入移动网络。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当无线热点不能满足通信要求时,如何保证网络连接需求。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连接Wi-Fi热点的方法及装置,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94]段):获取的网速指令参数小于预设阈值时,重新选择其他Wi-Fi热点连接或者直接切换至移动数据网络来访问网络。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作用和在本申请权利要求4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在无线热点不能满足通信要求时,切换至移动网络以保证网络连接。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上述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从而得到本申请权利要求4的技术方案。至于通过提示信息,并响应于用户指令执行所述切换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获得权利要求4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4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和6均为权利要求4的从属权利要求。从权利要求2的评述过程可以看出,对比文件1公开了智能终端可根据Wi-Fi热点的掉线率和/或平均网速来判断是否执行切换,此外,网页访问或文本文件传输的时间、高带宽占用程序是否正在执行下载任务,这些也均为本领域的惯用的WiFi服务质量的参考指标。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1)可以基于当前连接Wi-Fi热点的掉线率判断是否执行切换相关步骤,具体地,当预设时长内连续断线次数大于预设次数,且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的评分小于预设分值时,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2)也可以基于网页访问或文本文件传输的时间、高带宽占用程序是否正在执行下载任务等参数,来判断是否执行切换相关步骤,具体地,当网页访问或文本文件传输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间,获取所述当前接入的无线热点和所述其他无线热点的接入参数,而考虑到终端中高带宽占用程序执行时会影响网页访问或文本文件传输速度,从而进一步排除高带宽占用程序执行的影响。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5和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7是权利要求1或2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所述其他无线热点中不存在所述目标热点时,当在扫描到新的可用的无线热点时,即存在新的可能服务质量更好的无线热点时,自然可启动执行所述切换判断相关的步骤,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8-11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7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其请求保护一种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包括参数获取模块、评分模块、网络切换模块、判断模块和提示模块。基于前面的评述可知,权利要求1-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而在装置内设置相应的功能模块来完成已知的方法步骤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相应的方法步骤或功能进行具体实现时所采取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8-9和1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以及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10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均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8-1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移动终端,其中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用于实现与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的方法步骤相对应的功能。由于权利要求1-7不具备创造性,而通过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来完成已知的方法步骤也是本领域惯用的实现方法的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12引用权利要求1-3和7任一项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以及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12引用权利要求4-6任一项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9.权利要求13请求保护一种计算即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用于实现与权利要求1-7任一项的方法步骤相对应的功能。由于权利要求1-7不具备创造性,而通过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的计算机程序来完成已知的方法步骤也是本领域惯用的实现方法的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13引用权利要求1-3和7任一项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以及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13引用权利要求4-6任一项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3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合议组认为:本申请的发明目的主要在于,根据当前的无线热点和当前可用的其他无线热点的通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结果接入目标热点网络,从而确保接入到具有较高通信质量的无线热点,其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只是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首次接入到目标无线热点网络的过程存在不同,本申请是先根据用户的指令所指向的无线热点的标识信息或密码和标识信息接入到一个热点网络,然后才对多个热点网络进行质量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切换到目标热点网络,而对比文件1中是直接对多个热点网络进行质量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结果直接连接到目标热点网络,然而无论是先接入再择优还是直接择优接入均为本领域惯用的网络接入手段,先接入一个无线热点,然后再进行综合评价和目标热点网络的切换可以使用户很快接入网络,但由于之后会发生二次切换,因此信令开销较大,而直接对多个热点网络进行综合评价并连接到目标热点网络,用户接入网络的时间会存在延迟,但无需二次切换,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来实现。
综上所述,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10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