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数据多流传输方法、装置、锚点及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1878
决定日:2019-06-24
委内编号:1F265967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410803792.6
申请日:2014-12-18
复审请求人: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郝悦
合议组组长:傅海望
参审员:张剑
国际分类号:H04W28/02,H04W28/0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特征,但是该区别特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所述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所述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那么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10803792.6,名称为“一种数据多流传输方法、装置、锚点及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12月18日,公开日为2015年04月2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7月30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4年12月18日提交的2018年11月1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7项,说明书第1-23页,说明书附图第1-8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为:对比文件1:CN103202060A,公开日为2013年07月10日;对比文件2:CN103202060A,公开日为2013年07月10日。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数据多流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接入节点,锚点和无线回传设备;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无线回传链路进行数据传输;
其中,所述锚点,用于获取用户设备UE至所述锚点之间的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所述资源可用性数据包括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根据所述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通过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将业务数据多流传输至所述UE,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包括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为所述至少一个接入节点中传输业务数据的接入节点;
所述目标接入节点,用于通过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将业务数据发送至所述UE。
2. 一种数据多流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基于宏微一体化网络,所述宏微一体化网络包括:至少一个接入节点,锚点和无线回传设备;其中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无线回传链路进行数据传输;所述装置应用于所述锚点,所述装置包括:
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设备UE至所述锚点之间的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所述资源可用性数据包括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
路径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
多流传输模块,用于通过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将业务数据多流传输至所述UE;其中,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包括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为所述至少一个接入节点中传输业务数据的接入节点。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还包括:所述UE与所述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
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包括:
基站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和/或,WIFI AP无线保真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4.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获取模块包括:
第一数据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各个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
第二数据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
第三数据获取单元,用于获取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的资源数据。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数据获取单元包括:
第一获取执行子单元,用于在各接入节点实时动态检测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对检测到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进行预处理后,获取各接入节点所上传的预处理后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
所述第二数据获取单元包括:
第二获取执行子单元,用于在无线回传设备动态检测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对检测到的资源数据进行预处理后,获取无线回传设备所上传的预处理后的资源数据;或,在接入节点和锚点检测到接入节点和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时,获取检测到的预处理后的资源数据;
所述第三数据获取单元包括:
第三获取执行子单元,用于所述锚点实时检测UE与锚点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获取检测到的UE与锚点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
6. 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判断模块,用于根据UE请求的业务类型,UE对多流传输的支持性,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及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判断是否启用数据多流传输;
启用模块,用于在所述UE请求的业务类型需要采用多路径传输,所述UE支持多路径传输,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为多条,UE与锚点之间 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且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时,启用数据多流传输,以便在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后,确定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
7.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路径确定模块包括:
目标路径确定单元,用于根据UE所处于的信号覆盖区域,各个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和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的资源数据,确定处于所述信号覆盖区域,链路资源满足预定条件的数据传输路径为所述目标数据传输路径。
8.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流传输模块包括:
第一分流单元,用于在各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均大于设定值时,将业务数据的数据包分流到资源消耗少的传输路径上;
第二分流单元,用于在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小于设定值时,将高优先级数据包分流到资源相对充足的传输路径上,将低优先级的数据包分流到资源相对紧张的传输路径上。
9. 一种锚点,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2-8任一项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装置。
10. 一种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宏微一体化网络,所述宏微一体化网络包括:至少一个接入节点,锚点和无线回传设备;其中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无线回传链路进行数据传输;所述方法应用于所述锚点,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用户设备UE至所述锚点之间的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所述资源可用性数据包括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
根据所述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
通过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将业务数据多流传输至所述UE;其中,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包括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 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为所述至少一个接入节点中传输业务数据的接入节点。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还包括:所述UE与所述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
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包括:
基站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和/或,WIFI AP无线保真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12.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UE至所述锚点之间的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包括:
获取各个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和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的资源数据。
13. 根据权利要12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各个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包括:
在各接入节点实时动态检测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对检测到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进行预处理后,获取各接入节点所上传的预处理后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
所述获取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包括:
在无线回传设备动态检测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对检测到的资源数据进行预处理后,获取无线回传设备所上传的预处理后的资源数据;或,在接入节点和锚点检测到接入节点和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时,获取检测到的预处理后的资源数据;
所述获取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的资源数据包括:
所述锚点实时检测UE与锚点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获取检测到的UE与锚点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
14. 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锚点获取所述UE至所述锚点之间的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 据之后,所述锚点根据所述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之前还包括:
根据UE请求的业务类型,UE对多流传输的支持性,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及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判断是否启用数据多流传输;
在所述UE请求的业务类型需要采用多路径传输,所述UE支持多路径传输,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为多条,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且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时,启用数据多流传输,以便在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后,确定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
15.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锚点根据所述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包括:
根据UE所处于的信号覆盖区域,各个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和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的资源数据,确定处于所述信号覆盖区域,链路资源满足预定条件的数据传输路径为所述目标数据传输路径。
16.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将业务数据多流传输至所述UE包括:
在各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均大于设定值时,将业务数据的数据包分流到资源消耗少的传输路径上;
在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小于设定值时,将高优先级数据包分流到资源相对充足的传输路径上,将低优先级的数据包分流到资源相对紧张的传输路径上。
17.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所述锚点通过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接收UE发送的业务数据,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包括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
驳回决定的理由是:权利要求1-17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1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经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其中将从属权利要求3的附加特征加入了独立权利要求1和2,将从属权利要求11的附加特征加入了独立权利要求10,删除了权利要求3、11,并适应性调整了权利要求的编号。复审请求人认为:1)权利要求1中锚点根据获取的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所确定的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除了包括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还包括UE与所述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而对比文件1中,主控节点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所确定的是UE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可见主控节点所确定的并不是链路,从而对比文件1不可能公开“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的技术特征,更不可能公开“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的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47段还公开了将所述分流数据包再RLC子层发送给分流节点之前,主控节点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为UE选定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的“主控节点将从核心网收到的发往UE的下行数据的一部分通过自身与UE间的UP连接发送给UE”属于主控节点对业务数据转发的部分,而非在业务数据转发之前、主控节点控制功能部分的实现。而权利要求1则是在发送业务数据之前,锚点利用自身的控制功能选择了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作为传输业务数据的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因此,对比文件1中的“主控节点将从核心网收到的发往UE的下行数据的一部分通过自身与UE间的UP连接发送给UE”并不相当于“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1,2,9的内容如下:
“1. 一种数据多流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接入节点,锚点和无线回传设备;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无线回传链路进行数据传输;
其中,所述锚点,用于获取用户设备UE至所述锚点之间的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所述资源可用性数据包括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根据所述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通过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将业务数据多流传输至所述UE,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包括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为所述至少一个接入节点中传输业务数据的接入节点;
所述目标接入节点,用于通过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将业务数据发送至所述UE;
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还包括:所述UE与所述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
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包括:
基站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和/或,WIFI AP无线保真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2. 一种数据多流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基于宏微一体化网络,所述宏微一体化网络包括:至少一个接入节点,锚点和无线回传设备;其中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无线回传链路进行数据传输;所述装置应用于所述锚点,所述装置包括:
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设备UE至所述锚点之间的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所述资源可用性数据包括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
路径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
多流传输模块,用于通过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将业务数据多流传 输至所述UE;其中,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包括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为所述至少一个接入节点中传输业务数据的接入节点;
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还包括:所述UE与所述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
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包括:
基站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和/或,WIFI AP无线保真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9. 一种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宏微一体化网络,所述宏微一体化网络包括:至少一个接入节点,锚点和无线回传设备;其中各接入 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无线回传链路进行数据传输;所述方法应用于所述锚点,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用户设备UE至所述锚点之间的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所述资源可用性数据包括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
根据所述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
通过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将业务数据多流传输至所述UE;其中,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包括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为所述至少一个接入节点中传输业务数据的接入节点;
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还包括:所述UE与所述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
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包括:
基站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和/或,WIFI AP无线保真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2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权利要求1-15仍不具备创造性,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2月2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依据的审查文本为:2014年12月1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3页,说明书附图第1-8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8年11月1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5项。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为驳回决定中的对比文件1。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5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同时针对复审请求人的复审请求意见进行了答复。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以及经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其中将从属权利要求5的附加特征加入了独立权利要求1和2,将从属权利要求12的附加特征加入了独立权利要求9,删除了权利要求5、12,并适应性调整了权利要求的编号。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公开的接入所在宏小区的UE的处理能力没有具体公开是哪方面的处理能力,因此接入所在宏小区的UE的处理能力不相当于本申请中UE请求的业务类型需要采用多路径传输且UE支持多路径传输的条件;2)对比文件1中主控节点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的条件,没有明确说明UE与分流节点间存在多条传输路径,因此对比文件1未公开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的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为多条,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条件;3)对比文件1没有明确说明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中包含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的技术方案,对比文件1也没有公开本申请中的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的条件;4)本申请可在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后确定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因此具有显著的进步。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数据多流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接入节点,锚点和无线回传设备;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无线回传链路进行数据传输;
其中,所述锚点,用于获取用户设备UE至所述锚点之间的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所述资源可用性数据包括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根据所述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通过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将业务数据多流传输至所述UE,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包括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为所述至少一个接入节点中传输业务数据的接入节点;
所述目标接入节点,用于通过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将业务数据发送至所述UE;
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还包括:所述UE与所述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
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包括:
基站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和/或,WIFI AP无线保真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所述数据多流传输系统还用于:根据UE请求的业务类型,UE对多流传输的支持性,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及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判断是否启用数据多流传输;
在所述UE请求的业务类型需要采用多路径传输,所述UE支持多路径传输,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为多条,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且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时,启用数据多流传输,以便在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后,确定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
2. 一种数据多流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基于宏微一体化网络,所述宏微一体化网络包括:至少一个接入节点,锚点和无线回传设备;其中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无线回传链路进行数据传输;所述装置应用于所述锚点,所述装置包括:
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设备UE至所述锚点之间的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所述资源可用性数据包括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
路径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
多流传输模块,用于通过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将业务数据多流传输至所述UE;其中,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包括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为所述至少一个接入节点中传输业务数据的接入节点;
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还包括:所述UE与所述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
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包括:
基站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和/或,WIFI AP无线保真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还包括:
判断模块,用于根据UE请求的业务类型,UE对多流传输的支持性,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及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判断是否启用数据多流传输;
启用模块,用于在所述UE请求的业务类型需要采用多路径传输,所述UE支持多路径传输,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为多条,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且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时,启用数据多流传输,以便在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后,确定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获取模块包括:
第一数据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各个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
第二数据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
第三数据获取单元,用于获取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的资源数据。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数据获取单元包括:
第一获取执行子单元,用于在各接入节点实时动态检测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对检测到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进行预处理后,获取各接入节点所上传的预处理后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
所述第二数据获取单元包括:
第二获取执行子单元,用于在无线回传设备动态检测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对检测到的资源数据进行预处理后,获取无线回传设备所上传的预处理后的资源数据;或,在接入节点和锚点检测到接入节点和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时,获取检测到的预处理后的资源数据;
所述第三数据获取单元包括:
第三获取执行子单元,用于所述锚点实时检测UE与锚点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获取检测到的UE与锚点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
5.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路径确定模块包括:
目标路径确定单元,用于根据UE所处于的信号覆盖区域,各个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和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的资源数据,确定处于所述信号覆盖区域,链路资源满足预定条件的数据传输路径为所述目标数据传输路径。
6.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流传输模块包括:
第一分流单元,用于在各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均大于设定值时,将业务数据的数据包分流到资源消耗少的传输路径上;
第二分流单元,用于在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小于设定值时,将高优先级数据包分流到资源相对充足的传输路径上,将低优先级的数据包分流到资源相对紧张的传输路径上。
7. 一种锚点,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2-6任一项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装置。
8. 一种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宏微一体化网络,所述宏微一体化网络包括:至少一个接入节点,锚点和无线回传设备;其中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无线回传链路进行数据传输;所述方法应用于所述锚点,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用户设备UE至所述锚点之间的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所述资源可用性数据包括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
根据所述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
通过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将业务数据多流传输至所述UE;其中,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包括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为所述至少一个接入节点中传输业务数据的接入节点;
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还包括:所述UE与所述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
所述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包括:
基站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和/或,WIFI AP无线保真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
在所述锚点获取所述UE至所述锚点之间的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之后,所述锚点根据所述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之前还包括:
根据UE请求的业务类型,UE对多流传输的支持性,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及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判断是否启用数据多流传输;
在所述UE请求的业务类型需要采用多路径传输,所述UE支持多路径传输,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为多条,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且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时,启用数据多流传输,以便在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后,确定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UE至所述锚点之间的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包括:
获取各个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和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的资源数据。
10. 根据权利要9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各个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包括:
在各接入节点实时动态检测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对检测到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进行预处理后,获取各接入节点所上传的预处理后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
所述获取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包括:
在无线回传设备动态检测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对检测到的资源数据进行预处理后,获取无线回传设备所上传的预处理后的资源数据;或,在接入节点和锚点检测到接入节点和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时,获取检测到的预处理后的资源数据;
所述获取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的资源数据包括:
所述锚点实时检测UE与锚点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获取检测到的UE与锚点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
11.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锚点根据所述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包括:
根据UE所处于的信号覆盖区域,各个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和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的资源数据,确定处于所述信号覆盖区域,链路资源满足预定条件的数据传输路径为所述目标数据传输路径。
12.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将业务数据多流传输至所述UE包括:
在各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均大于设定值时,将业务数据的数据包分流到资源消耗少的传输路径上;
在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小于设定值时,将高优先级数据包分流到资源相对充足的传输路径上,将低优先级的数据包分流到资源相对紧张的传输路径上。
13.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所述锚点通过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接收UE发送的业务数据,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包括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5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上述修改文本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依据的审查文本为:2019年04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3项;2014年12月1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3页,说明书附图第1-8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二)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为驳回决定中的对比文件1,即
对比文件1:CN104080121A,公开日为2014年10月01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数据多流传输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传输数据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02],[0039]-[0068],[0105]-[0106],[0109]段,附图2-4):传输数据的系统包括主控节点和分流节点,所述主控节点可以为MeNB,所述分流节点为在主控节点覆盖范围内的节点,可以为LPN,比如低功率微基站(Pico eNB)、中继节点(Relay Node)或家庭基站(HeNB);在主控节点的覆盖范围内,主控节点与分流节点间的backhaul接口为X3接口,X3接口可以是有线接口或无线接口(相当于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链路进行数据传输);分流节点将处理后的数据包发送给对应的UE(相当于所述目标接入节点,用于通过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将业务数据发送至所述UE);主控节点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相当于UE-接入节点-锚点链路中UE至各接入节点这一段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因为UE与分流节点间链路的无线信号质量满足标准即代表UE与该分流节点间的传输路径用于传输数据的可用性是满足标准的),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相当于根据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判断是否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并向所述分流节点发送所述UE的控制信息;所述主控节点除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外,还可以根据还有主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和/或UE所需服务的数据量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相当于在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为多条,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时,启用数据多流传输,以便在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后,确定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所述分流管理模块,具体用于根据接入所在宏小区的UE的处理能力、业务需求、无线环境的测量上报以及网络负荷情况等信息,为所述UE选定一个Small cell对应的LPN作为分流小区;主控节点实时获取UE与各个分流节点之间的信号传输质量(相当于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当分流节点对应的信号传输质量低于预置的门限时,通知所述分流节点,并通知所述分流节点对应的UE暂停分流或删除分流链路;主控节点将RLC子层PDU分为一组或多组分流数据包,每一组分流数据包的大小可以根据各个分流节点当前的信号质量和/或负荷情况,调节分流数据包的数量;所述主控节点,从用户面来讲,具体用于主控节点将从核心网收到的发往UE的下行数据一部分通过自身与UE间的UP连接发送给UE(相对于UE与所述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另一部分通过X3接口发送给分流节点(相当于目标接入节点与锚点之间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也相当于基站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因分流节点包括微基站),相应的,所述分流节点,具体用于以现有技术为基础通过空口发送给UE(相当于目标接入节点,用于通过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将业务数据发送至所述UE)。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是:(1)无线回传链路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2)本申请中资源可用性数据包括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根据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传输路径;对比文件1中主控节点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3)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包括WIFI AP无线保真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4)本申请中根据UE请求的业务类型,UE对多流传输的支持性及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判断是否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在所述UE请求的业务类型需要采用多路径传输,所述UE支持多路径传输,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为多条,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且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时,启用数据多流传输,以便在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后,确定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对比文件1中为UE选定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是根据主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UE所需服务的数据量、接入所在宏小区的UE的处理能力、业务需求、无线环境的测量上报以及网络负荷情况等信息。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建立回传链路以及如何确定多条数据传输路径。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已公开主控节点与分流节点间的backhaul接口为X3接口,X3接口可以是有线接口或无线接口,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给出了实现backhaul链路的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通过设置无线回传设备来建立回传链路。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中主控节点选择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时依据了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而UE与分流节点间的数据传输路径是UE-接入节点-锚点链路中的一部分,由此,对比文件1给出了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UE-接入节点-锚点链路中的另一部分,即各接入节点与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可用性数据也纳入确定传输路径的依据。
对于区别特征(3),低功率节点LPN包括WIFI AP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
对于区别特征(4),对比文件中UE所需服务的数据量和业务需求给出了考虑UE的业务特性的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考虑UE请求的业务类型需要采用多路径传输时启动多路径传输;以及对比文件1中的UE能够实施分流传输方案隐含公开其支持多流传输,且对比文件1中UE的处理能力也给出了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欲采用对比文件1的分流方案时有动机先考察UE是否支持多流传输;此外,对比文件1中主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以及网络负荷等信息可以包括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一种数据多流传输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传输数据装置,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02],[0039]-[0068],[0105]-[0106],[0109] 段,附图2-4):传输数据的系统包括主控节点和分流节点,所述主控节点可以为MeNB,所述分流节点为在主控节点覆盖范围内的节点,可以为LPN,比如低功率微基站(Pico eNB)、中继节点(Relay Node)或家庭基站(HeNB);在主控节点的覆盖范围内,主控节点与分流节点间的backhaul接口为X3接口,X3接口可以是有线接口或无线接口(相当于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链路进行数据传输);分流节点将处理后的数据包发送给对应的UE(相当于所述目标接入节点,用于通过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将业务数据发送至所述UE);主控节点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相当于UE-接入节点-锚点链路中UE至各接入节点这一段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因为UE与分流节点间链路的无线信号质量满足标准即代表UE与该分流节点间的传输路径用于传输数据的可用性是满足标准的),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相当于根据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判断是否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并向所述分流节点发送所述UE的控制信息;所述主控节点除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外,还可以根据还有主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和/或UE所需服务的数据量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相当于在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为多条,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时,启用数据多流传输,以便在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后,确定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所述分流管理模块,具体用于根据接入所在宏小区的UE的处理能力、业务需求、无线环境的测量上报以及网络负荷情况等信息,为所述UE选定一个Small cell对应的LPN作为分流小区;主控节点实时获取UE与各个分流节点之间的信号传输质量(相当于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当分流节点对应的信号传输质量低于预置的门限时,通知所述分流节点,并通知所述分流节点对应的UE暂停分流或删除分流链路;主控节点将RLC子层PDU分为一组或多组分流数据包,每一组分流数据包的大小可以根据各个分流节点当前的信号质量和/或负荷情况,调节分流数据包的数量;所述主控节点,从用户面来讲,具体用于主控节点将从核心网收到的发往UE的下行数据一部分通过自身与UE间的UP连接发送给UE(相对于UE与所述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另一部分通过X3接口发送给分流节点(相当于目标接入节点与锚点之间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也相当于基站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因分流节点包括微基站),相应的,所述分流节点,具体用于以现有技术为基础通过空口发送给UE(相当于目标接入节点,用于通过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将业务数据发送至所述UE);所述主控节点31包括:分流管理模块(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数据获取模块、路径确定模块、多流传输模块、判断模块和启用模块),用于若进行下行数据传输,则在RLC子层对下行数据进行分流得到分流数据包,将所述分流数据包发送给对应的分流节点;若进行上行数据传输时,则将分流节点发来的数据包、以及UE发来的数据包汇聚处理后发至核心网;所述分流管理模块,具体用于将RLC PDU分为一路或多路分流数据包;其中,每一路分流数据包的大小可以根据各个分流节点当前的信号质量和/或负荷情况,调节分流数据包的数量;所述分流管理模块,还用于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为UE选定分流节点,并向所述分流节点发送所述UE的控制面信息;所述分流管理模块,还用于实时获取UE与各个分流节点之间的信号传输质量,当分流节点对应的信号传输质量低于预置的门限时,通知所述分流节点,并通知所述分流节点对应的UE暂停分流或删除分流链路。
权利要求2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是:(1)无线回传链路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2)本申请中资源可用性数据包括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根据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传输路径;对比文件1中主控节点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3)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包括WIFI AP无线保真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4)本申请中根据UE请求的业务类型,UE对多流传输的支持性及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判断是否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在所述UE请求的业务类型需要采用多路径传输,所述UE支持多路径传输,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为多条,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且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时,启用数据多流传输,以便在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后,确定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对比文件1中为UE选定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是根据主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UE所需服务的数据量、接入所在宏小区的UE的处理能力、业务需求、无线环境的测量上报以及网络负荷情况等信息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建立回传链路以及如何确定多条数据传输路径。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公开了主控节点与分流节点间的backhaul接口为X3接口,X3接口可以是有线接口或无线接口,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给出了实现backhaul链路的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通过设置无线回传设备来建立回传链路。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中主控节点选择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时依据了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而UE与分流节点间的数据传输路径是UE-接入节点-锚点链路中的一部分,由此,对比文件1给出了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UE-接入节点-锚点链路中的另一部分,即各接入节点与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可用性数据也纳入确定传输路径的依据。
对于区别特征(3),低功率节点LPN包括WIFI AP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
对于区别特征(4),对比文件中UE所需服务的数据量和业务需求给出了考虑UE的业务特性的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考虑UE请求的业务类型需要采用多路径传输时启动多路径传输;以及对比文件1中的UE能够实施分流传输方案隐含公开其支持多流传输,且对比文件1中UE的处理能力也给出了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欲采用对比文件1的分流方案时有动机先考察UE是否支持多流传输;此外,对比文件1中主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以及网络负荷等信息可以包括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所要求保护的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2。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47],[0056]段):主控节点实时获取UE与各个分流节点之间的信号传输质量(相当于获取各个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主控节点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所述主控节点还可以根据主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和/或UE所需服务的数据量(相当于获取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的资源数据)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由此可知,部分附加特征已被公开,此外,对比文件1中主控节点选择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时依据了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而UE与分流节点间的数据传输路径是UE-接入节点-锚点链路中的一部分,由此,对比文件1给出了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获取UE-接入节点-锚点链路中的另一部分,即各接入节点与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并纳入确定传输路径的依据,而通过设置不同的功能单元来实现相应方法步骤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3。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6]段):主控节点实时获取UE与各个分流节点之间的信号传输质量,当分流节点对应的信号传输质量低于预置的门限时暂停分流或删除分流链路。由此可知,实时动态检测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保障传输质量,有动机还检测无线回程链路的资源数据以及UE与锚点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此外,可设置在接入节点、无线回程设备或锚点处检测无线链路资源数据,可对检测到的链路资源数据进行预处理再获取,以及可通过设置不同的功能单元实现相应方法步骤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设置的,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因此,在引用权利要求3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2。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47],[0056]段):主控节点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并向所述分流节点发送所述UE的控制信息;所述主控节点除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外,还可以根据主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和/或UE所需服务的数据量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主控节点实时获取UE与各个分流节点之间的信号传输质量,当分流节点对应的信号传输质量低于预置的门限时暂停分流或删除分流链路(相当于用于根据UE所处于的信号覆盖区域,各个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确定处于所述信号覆盖区域,链路资源满足预定条件的数据传输路径为所述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给出了如何确定目标传输路径的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还依据各接入节点与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和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的资源数据确定目标传输路径,此外,通过设置功能单元实现相应方法步骤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因此,在引用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2。对比文件1(参见说明书第[0046],[0056]段)公开了:主控节点将RLC子层协议数据单元(PDU,Protocol Data Unit)分为一组或多组分流数据包;其中,每一组分流数据包的大小可以根据各个分流节点当前的信号质量和/ 或负荷情况,调节分流数据包的数量;主控节点还会实时获取UE与各个分流节点之间的信号传输质量,当分流节点对应的信号传输质量低于预置的门限时暂停分流或删除分流链路。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给出了根据各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情况动态调整各分流传输路径上的分流数据包的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各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均大于设定值时,将业务数据的数据包分流到资源消耗少的传输路径上;并在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小于设定值时,将高优先级数据包分流到资源相对充足的传输路径上,将低优先级的数据包分流到资源相对紧张的传输路径上;此外,通过设置功能单元实现相应方法步骤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因此,在引用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一种锚点,包括权利要求2-6任一项所述的数据多流传输装置,由于设置功能装置实现相应方法步骤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在权利要求2-6任一项不具有创造性的基础上,该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一种数据多流传输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传输数据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02],[0039]-[0068],[0105]-[0106],[0109]段,附图2-4):传输数据的系统包括主控节点和分流节点,所述主控节点可以为MeNB,所述分流节点为在主控节点覆盖范围内的节点,可以为LPN,比如低功率微基站(Pico eNB)、中继节点(Relay Node)或家庭基站(HeNB);在主控节点的覆盖范围内,主控节点与分流节点间的backhaul接口为X3接口,X3接口可以是有线接口或无线接口(相当于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链路进行数据传输);分流节点将处理后的数据包发送给对应的UE(相当于所述目标接入节点,用于通过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将业务数据发送至所述UE);主控节点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相当于UE-接入节点-锚点链路中UE至各接入节点这一段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因为UE与分流节点间链路的无线信号质量满足标准即代表UE与该分流节点间的传输路径用于传输数据的可用性是满足标准的),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相当于根据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判断是否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并向所述分流节点发送所述UE的控制信息;所述主控节点除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外,还可以根据还有主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和/或UE所需服务的数据量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相当于在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为多条,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时,启用数据多流传输,以便在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后,确定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所述分流管理模块,具体用于根据接入所在宏小区的UE的处理能力、业务需求、无线环境的测量上报以及网络负荷情况等信息,为所述UE选定一个Small cell对应的LPN作为分流小区;主控节点实时获取UE与各个分流节点之间的信号传输质量(相当于各条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数据),当分流节点对应的信号传输质量低于预置的门限时,通知所述分流节点,并通知所述分流节点对应的UE暂停分流或删除分流链路;主控节点将RLC子层PDU分为一组或多组分流数据包,每一组分流数据包的大小可以根据各个分流节点当前的信号质量和/或负荷情况,调节分流数据包的数量;所述主控节点,从用户面来讲,具体用于主控节点将从核心网收到的发往UE的下行数据一部分通过自身与UE间的UP连接发送给UE(相对于UE与所述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另一部分通过X3接口发送给分流节点(相当于目标接入节点与锚点之间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也相当于基站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因分流节点包括微基站),相应的,所述分流节点,具体用于以现有技术为基础通过空口发送给UE(相当于目标接入节点,用于通过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将业务数据发送至所述UE)。
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是:(1)无线回传链路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2)本申请中资源可用性数据包括各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根据资源可用性数据,确定传输路径;对比文件1中主控节点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3)目标接入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包括WIFI AP无线保真节点与所述锚点之间通过无线回传设备建立的至少一条无线回传链路;(4)本申请中根据UE请求的业务类型,UE对多流传输的支持性及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判断是否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在所述UE请求的业务类型需要采用多路径传输,所述UE支持多路径传输,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为多条,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上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且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时,启用数据多流传输,以便在启用数据多流传输后,确定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对比文件1中为UE选定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是根据主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UE所需服务的数据量、接入所在宏小区的UE的处理能力、业务需求、无线环境的测量上报以及网络负荷情况等信息。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建立回传链路以及如何确定多条数据传输路径。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公开了主控节点与分流节点间的backhaul接口为X3接口,X3接口可以是有线接口或无线接口,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给出了实现backhaul链路的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通过设置回传设备来建立回传链路。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中主控节点选择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时依据了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而UE与分流节点间的数据传输路径是UE-接入节点-锚点链路中的一部分,由此,对比文件1给出了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UE-接入节点-锚点链路中的另一部分,即各接入节点与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可用性数据也纳入确定传输路径的依据。
对于区别特征(3),低功率节点LPN包括WIFI AP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
对于区别特征(4),对比文件中UE所需服务的数据量和业务需求给出了考虑UE的业务特性的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考虑UE请求的业务类型需要采用多路径传输时启动多路径传输;以及对比文件1中的UE能够实施分流传输方案隐含公开其支持多流传输,且对比文件1中UE的处理能力也给出了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欲采用对比文件1的分流方案时有动机先考察UE是否支持多流传输;此外,对比文件1中主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以及网络负荷等信息可以包括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8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8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权利要求9引用权利要求8。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47],[0056]段):主控节点实时获取UE与各个分流节点之间的信号传输质量(相当于获取各个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主控节点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所述主控节点还可以根据主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和/或UE所需服务的数据量(相当于获取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的资源数据)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由此可知,部分附加特征已被公开,此外,对比文件1中主控节点选择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时依据了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而UE与分流节点间的数据传输路径是UE-接入节点-锚点链路中的一部分,由此,对比文件1给出了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获取UE-接入节点-锚点链路中的另一部分,即各接入节点与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并纳入确定传输路径的依据。因此,在其引用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0、权利要求10引用权利要求9。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6]段):主控节点实时获取UE与各个分流节点之间的信号传输质量,当分流节点对应的信号传输质量低于预置的门限时暂停分流或删除分流链路。由此可知,实时动态检测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保障传输质量,有动机还检测无线回程链路的资源数据以及UE与锚点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此外,可设置在接入节点、无线回程设备或锚点处检测无线链路资源数据,可对检测到的链路资源数据进行预处理再获取。因此,在其引用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1、权利要求11引用权利要求8。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47],[0056]段):主控节点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并向所述分流节点发送所述UE的控制信息;所述主控节点除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外,还可以根据主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和/或UE所需服务的数据量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主控节点实时获取UE与各个分流节点之间的信号传输质量,当分流节点对应的信号传输质量低于预置的门限时暂停分流或删除分流链路(相当于用于根据UE所处于的信号覆盖区域,各个接入节点与UE之间的空口接入链路资源数据,确定处于所述信号覆盖区域,链路资源满足预定条件的数据传输路径为所述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给出了如何确定目标传输路径的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还依据各接入节点与锚点之间的无线回传链路的资源数据,和UE与锚点之间的锚点空口接入链路的资源数据确定目标传输路径。因此,在其引用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2、权利要求12引用权利要求8。对比文件1(参见说明书第[0046],[0056]段)公开了:主控节点将RLC子层协议数据单元(PDU,Protocol Data Unit)分为一组或多组分流数据包;其中,每一组分流数据包的大小可以根据各个分流节点当前的信号质量和/ 或负荷情况,调节分流数据包的数量;主控节点还会实时获取UE与各个分流节点之间的信号传输质量,当分流节点对应的信号传输质量低于预置的门限时暂停分流或删除分流链路。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给出了根据各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情况动态调整各分流传输路径上的分流数据包的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各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均大于设定值时,将业务数据的数据包分流到资源消耗少的传输路径上;并在目标数据传输路径的资源小于设定值时,将高优先级数据包分流到资源相对充足的传输路径上,将低优先级的数据包分流到资源相对紧张的传输路径上。因此,在其引用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3、权利要求13引用权利要求8。对比文件1(参见说明书第[0039]段)公开了:若进行上行数据传输,则主控节点将分流节点发来的数据包、以及UE发来的数据包汇聚处理后发至核心网(相当于所述锚点通过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接收UE发送的业务数据,所述多条目标数据传输路径包括目标接入节点与锚点之间建立的对应的无线回传链路);分流节点,若进行上行数据传输,则将UE发来的上行数据发送给主控节点。此外,设置无线回传设备来建立回传链路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针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答复
针对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5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中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1)首先,对比文件1中的UE能够实施分流传输方案隐含公开其支持多流传输,且对比文件1公开的接入所在宏小区的UE的处理能力给出了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欲采用对比文件1的分流方案时有动机先考察UE是否支持多流传输;(2)对比文件1中主控节点根据UE与分流节点间的无线信号质量、主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和/或UE所需服务的数据量为UE选定自身覆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分流节点,主控节点将下行数据一部分通过自身与UE间的UP连接发送给UE,另一部分通过X3接口发送给分流节点,分流节点通过空口发送给UE,公开了UE与锚点之间的传输路径数量为多条,UE与锚点之间多条传输路径的资源可用性与多路径传输相匹配;(3)对比文件1中主控节点的资源负荷情况以及网络负荷等信息可以包括锚点与核心网之间的资源可用性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
综上所述,对于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30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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