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电力设备运维管理方法及控制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2160
决定日:2019-06-21
委内编号:1F266637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310311.2
申请日:2015-06-09
复审请求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市即墨区供电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杨静
合议组组长:刘畅
参审员:温广辉
国际分类号:G05B19/04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只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中的部分特征,而其技术方案与本发明的发明构思并不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无法显而易见地在该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本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310311.2,名称为“一种电力设备运维管理方法及控制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6月09日,公开日为2015年09月30日,申请人为国网山东即墨市供电公司,后变更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市即墨区供电公司。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9月0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其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3268645A,公开日为2013年08月28日;
对比文件2:CN102103765A,公开日为2011年06月22日;
对比文件3:CN202614816U,公告日为2012年12月19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6月09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69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1-3;2018年07月1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电力设备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器、门禁控制电路、NFC标签、具有NFC功能的移动终端,所述NFC标签包括NFC芯片、NFC天线,所述具有NFC功能的移动终端向所述NFC天线发送的信号,所述NFC天线将接收到的信号发送至所述NFC芯片,所述NFC芯片将接收到的信号进行处理,并输出控制信号至所述控制器;所述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控制信号通过所述门禁控制电路控制电力设备门禁的开闭;
所述NFC芯片包括NFC处理器、数据读写电路、身份识别电路、存储器,所述NFC处理器分别与所述数据读写电路和身份识别电路连接,所述存储器分别与所述数据读写电路、身份识别电路连接;所述NFC处理器与所述控制器连接;
所述电力设备控制系统还包括无线遥控钥匙、无线信号接收电路和解码电路,所述无线遥控钥匙向所述无线信号接收电路发送信号,所述无线信号接收电路将接收到的信号发送至所述解码电路,所述解码电路将接收到的信号进行处理后发送至所述控制器;
所述电力设备控制系统还包括门禁开闭状态磁场感应电路和指示灯,所述门禁开闭状态磁场感应电路感应门禁的开闭状态,并将感应到的信号传输至所述控制器,控制器控制指示灯的亮灭;
所述电力设备控制系统还包括低压检测电路,所述低压检测电路与所述控制器连接。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力设备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上位机,所述具有NFC功能的移动终端与所述上位机进行通信。”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1)本申请还包括:控制器、门禁控制电路,NFC芯片包括NFC处理器、数据读写电路、身份识别电路、存储器,通过上述装置实现身份识别,进而控制门禁;2)本申请还通过无线遥控钥匙控制门禁;3)所述电力设备控制系统还包括门禁开闭状态磁场感应电路和指示灯,所述门禁开闭状态磁场感应电路感应门禁的开闭状态,并将感应到的信号传输至所述控制器,控制器控制指示灯的亮灭;4)本申请还包括低压检测电路,所述低压检测电路与所述控制器连接。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给出了采用NFC通信技术实现门禁系统的身份验证的启示,在此基础上,部分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其他部分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3给出了采用遥控钥匙实现电力设备门禁系统开闭的启示,在此基础上,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和4),均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及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的附加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也不具有创造性。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市即墨区供电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0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在权利要求1中增加了特征“所述移动终端采集所述NFC标签的基本信息,并将所述基本信息通过无线网络上传至云平台,并通过云平台传输至上位机;所述移动终端将维护信息写入所述NFC标签,并将所述维护信息通过无线网络上传至云平台,并通过云平台传输至上位机; 所述电力设备控制系统还设置有报警电路,所述控制器与报警电路连接,发送报警信号至所述报警电路;如果身份验证失败,则进行报警”。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内容如下:
“1. 一种电力设备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器、门禁控制电路、NFC标签、具有NFC功能的移动终端,所述NFC标签包括NFC芯片、NFC天线,所述具有NFC功能的移动终端向所述NFC天线发送的信号,所述NFC天线将接收到的信号发送至所述NFC芯片,所述NFC芯片将接收到的信号进行处理,并输出控制信号至所述控制器;所述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控制信号通过所述门禁控制电路控制电力设备门禁的开闭;
所述NFC芯片包括NFC处理器、数据读写电路、身份识别电路、存储器,所述NFC处理器分别与所述数据读写电路和身份识别电路连接,所述存储器分别与所述数据读写电路、身份识别电路连接;所述NFC处理器与所述控制器连接;
所述电力设备控制系统还包括无线遥控钥匙、无线信号接收电路和解码电路,所述无线遥控钥匙向所述无线信号接收电路发送信号,所述无线信号接收电路将接收到的信号发送至所述解码电路,所述解码电路将接收到的信号进行处理后发送至所述控制器;
所述电力设备控制系统还包括门禁开闭状态磁场感应电路和指示灯,所述门禁开闭状态磁场感应电路感应门禁的开闭状态,并将感应到的信号传输至所述控制器,控制器控制指示灯的亮灭;
所述电力设备控制系统还包括低压检测电路,所述低压检测电路与所述控制器连接;
所述移动终端采集所述NFC标签的基本信息,并将所述基本信息通过无线网络上传至云平台,并通过云平台传输至上位机;所述移动终端将维护信息写入所述NFC标签,并将所述维护信息通过无线网络上传至云平台,并通过云平台传输至上位机;
所述电力设备控制系统还设置有报警电路,所述控制器与报警电路连接,发送报警信号至所述报警电路;如果身份验证失败,则进行报警。”
复审请求人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存在如下区别技术特征:(1)本发明公开了NFC标签的具体电路组成以及移动终端与NFC标签之间的交互过程,而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NFC芯片的具体电路组成以及移动终端与NFC标签之间的交互过程。(2)本发明公开了门禁开闭状态磁场感应电路和指示灯,而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相应的技术特征。(3)本发明公开了报警电路及其工作原理,而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相应的技术特征。(4)本发明公开了低压检测电路,而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相应的技术特征。具体地,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本发明通过NFC标签对移动终端进行身份验证,快速实现对维护人员的身份识别,并控制门禁开闭,不仅保证电力设备安全,还提高自动化水平。结合NFC标签的具体电路组成,本发明实现了对电力设备基本信息的存储,以及维护信息的保存,维护人员既可以通过移动终端读取存储器中存储的基本信息和历史维护信息,也可以将本次维护信息写入存储器中,当下一次维护人员对电力设备进行维护时,可以从NFC标签中立刻获取到历史维护信息,无需再向后台请求查看历史维护信息,不仅提高电力设备的自动化管理水平,还提高维护人员工作效率。对比文件1虽然也公开了利用NFC技术进行巡检的技术方案,但是实际上其NFC电子标签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取巡检点信息,而本发明利用NFC标签的目的在于对维护人员身份进行验证,从而开启电力设备门禁。对比文件1中也并没有在电力设备的NFC标签上写入维护信息的操作。虽然对比文件2公开了利用NFC技术来进行身份验证的技术特征,但是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在NFC标签中写入历史维护信息的技术特征。本发明所采用的电路组成和连接关系也和对比文件2不相同。对比文件3也未公开相应的技术特征。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本发明通过设置门禁开闭状态磁场感应电路和指示灯可以获知门禁开关状态,并通过指示灯提醒现场工作人员。对比文件1-3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通过NFC标签对移动终端进行身份验证,只要验证失败就会发出报警,起到提示、警示的作用。对比文件2中只有超过一定次数的身份认证失败时才会发出告警。对于区别技术特征(4),当供电电压过高或过低时,控制器可以切断供电电压。对比文件1-3均未公开相应技术特征。综上所述,本发明权利要求1公开的一种电力设备控制系统,不仅提高了电力设备的自动化管理水平,还提高了工作效率,且从设置门禁开闭状态磁场感应电路和指示灯、报警电路以及低压检测电路等多个角度保证了电力设备系统的安全性以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性,其技术方案明显不同于对比文件1,相对于对比文件1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在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从属权利要求2也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1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移动终端采集NFC标签的基本信息,并上传到上位机,点检结束后将维护信息上传到上位机的技术方案。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NFC标签具有被读取和写入信息的功能,而在电力设备运维领域,维护作业之后将本次维护信息写入设备现场的电子标签,这也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对比文件1虽然没有公开NFC标签用于电力设备门禁管理,但这一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本申请中NFC芯片的具体电路及连接方式虽然没有被对比文件公开,但上述内容也都是为实现NFC读写信息以及身份验证功能所常用的技术手段。(2)电力设备通常都具有危险性,为了保证人员安全,检测电力设备门禁的状态,并通过指示灯的状态来自动反应门的开闭状态,以提醒工作人员和路人,这些也都是电力设备维护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3)设置报警电路,当身份验证失败后启动报警,这一技术方案也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4)在电力设备中,设置低压检测电路,用于检测电力设备的供电电压,以避免供电电压过高或过低损害电力设备,这也属于电力设备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基于上述理由,权利要求1-2不具备创造性。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1月09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的修改替换页,经审查,其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6月09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69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1-3;2018年11月0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
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只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中的部分特征,而其技术方案与本发明的发明构思并不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无法显而易见地在该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本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电力设备控制系统。根据权利要求1限定的特征可以看出,其请求保护的方案主要包括:提供一种电力设备控制系统,包括控制器、门禁控制电路、NFC标签、具有NFC功能的移动终端;基于NFC标签对移动终端进行身份识别,控制器根据NFC标签的身份识别结果控制电力设备门禁的开闭;同时,移动终端能够采集并上传NFC标签的基本信息,移动终端还可以将维护信息写入NFC标签,以及上传维护信息;此外,控制器还分别连接其他功能电路,通过无线遥控钥匙控制电力设备门禁,感应并指示电力设备门禁开闭状态,对电力设备进行低压检测,以及对身份验证失败进行报警。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基于NFC移动终端的巡检系统(参见说明书2-14段、17-26段),包括有NFC电子标签100、至少一台NFC移动终端200、无线互联网300和数据服务器400,且所述NFC移动终端200与NFC电子标签100之间为NFC近程通信连接,所述NFC移动终端200通过无线互联网300与数据服务器400通信连接。所述NFC电子标签100是符合ISO14443标准、ISO15693标准、JIS 6319标准或 MIFARE产品标准的无源电子标签,由RFID芯片和天线组成,设置在各个巡检点上,并记载有至少包括对应巡检点唯一标识的巡检点信息。所述NFC移动终端200主要用于读取NFC电子标签100中的巡检点信息和接收数据服务器400下发的对应巡检点检查项以完成巡检点检查项数据填报,可以是支持NFC通信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或智能音乐播放器;NFC移动终端200主要由NFC通信模块201、数据通信模块202、数据采集模块203和终端数据处理模块204组成,且NFC通信模块201、数据通信模块202和数据采集模块203均与终端数据处理模块204导通连接;所述NFC通信模块201主要用于识别和读写NFC电子标签100,所述数据通信模块202主要用于通过无线互联网连接数据服务器400进行数据交换,所述数据采集模块203主要用于录入检查项数据,可以是触摸屏、摄像头或录音模块,所述终端数据处理模块204主要用于进行数据解析和相关处理。所述数据服务器400采用固定IP地址(或固定域名)访问方式或者采用云服务器方式(如私有云、公共云或混合云等方式),主要用于对NFC移动终端200上传的巡检点信息进行验证并向NFC移动终端200发送检查项数据填报服务。本发明所述巡检系统的工作原理为:首先巡检人员通过NFC移动终端200读取NFC电子标签100的巡检点信息,并将该巡检点信息上传给数据服务器400,接着数据服务器400对该巡检点信息进行验证,通过后将相关巡检点检查项下发给NFC移动终端200,最后巡检人员根据NFC移动终端200上显示的巡检点检查项要求直接通过NFC移动终端200采集录入并上传给数据服务器400进行存储。这样,通过本巡检系统即可实现对巡检点进行定时、定点、定项的有效管理,实现了无纸化作业的智能化管理,而且只有在到达巡检点读取巡检点信息并通过验证后才能接收到数据服务器400下发的检查项,实现了巡检工作的可跟踪性,可以有效杜绝了巡检人员弄虚作假的行为,巡检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管理轻松、方便,可应用于电力、铁路、石油化工、林业、环境卫生监测等各个巡检管理领域。
对比本申请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可以看出:对比文件1公开了巡检系统包括NFC电子标签和NFC移动终端,NFC电子标签由RFID芯片和天线组成。其中,NFC移动终端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具有NFC功能的移动终端,NFC电子标签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NFC标签,天线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NFC天线。采用云服务器方式的数据服务器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云平台,因此对比文件1公开的通过NFC移动终端读取NFC电子标签的巡检点信息,并将巡检点信息上传给数据服务器,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移动终端采集NFC标签的基本信息,并将基本信息通过无线网路上传至云平台。对比文件1公开的NFC移动终端中的数据采集模块用于录入检查项数据,巡检人员通过NFC移动终端采集录入并上传给数据服务器,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移动终端将维护信息通过无线网络上传至云平台。权利要求1中限定了NFC芯片包括NFC处理器、数据读写电路、身份识别电路、存储器,以及它们之间的连接关系。而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如权利要求1中的NFC芯片及其结构组成,对比文件1中的RFID芯片并不能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NFC芯片。
总的来说,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的特征“NFC标签”、“具有NFC功能的移动终端”、“NFC标签包括NFC天线”,以及“移动终端采所述NFC标签的基本信息,并将所述基本信息通过无线网络上传至云平台”,“移动终端将维护信息通过无线网络上传至云平台”。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
提供一种电力设备控制系统,包括控制器、门禁控制电路,NFC标签包括NFC芯片,NFC芯片包括NFC处理器、数据读写电路、身份识别电路、存储器,所述NFC处理器分别与所述数据读写电路和身份识别电路连接,所述存储器分别与所述数据读写电路、身份识别电路连接;所述NFC处理器与所述控制器连接;
所述具有NFC功能的移动终端向所述NFC天线发送的信号,所述NFC天线将接收到的信号发送至所述NFC芯片,所述NFC芯片将接收到的信号进行处理,并输出控制信号至所述控制器;所述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控制信号通过所述门禁控制电路控制电力设备门禁的开闭;
所述移动终端将维护信息写入所述NFC标签,基本信息和维护信息通过云平台传输至上位机;
所述电力设备控制系统还包括无线遥控钥匙、无线信号接收电路和解码电路,所述无线遥控钥匙向所述无线信号接收电路发送信号,所述无线信号接收电路将接收到的信号发送至所述解码电路,所述解码电路将接收到的信号进行处理后发送至所述控制器;
所述电力设备控制系统还包括门禁开闭状态磁场感应电路和指示灯,所述门禁开闭状态磁场感应电路感应门禁的开闭状态,并将感应到的信号传输至所述控制器,控制器控制指示灯的亮灭;
所述电力设备控制系统还包括低压检测电路,所述低压检测电路与所述控制器连接。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电力设备的维护过程中,无法验证维护人员身份,无法在电力设备侧保存及获取历史维护信息,维护管理缺乏安全性与高效性。
从发明构思来讲,本申请应用于具体的电力设备巡检领域,其提供的技术方案通过NFC标签对移动终端进行身份识别,从而控制电力设备门禁开闭,移动终端可以获取并上传NFC标签的基本信息,移动终端还能够向NFC标签写入维护信息,并将维护信息传输至上位机。此外,还采用门禁状态感应、报警、低压检测多个手段完善电力设备系统的控制功能。对比文件1则是针对巡检过程中易出现漏检或弄虚作假的情况,无法保证数据真实性,难以对巡检人员进行监管,采用纸张记载巡检记录难以保存浪费资源的技术问题,其提供的技术方案通过移动终端读取NFC电子标签中的巡检点信息,远程数据服务器对巡检点信息进行验证并下发巡检点检查项,巡检人员根据检查项要求通过移动终端采集录入检查项数据并上传。
可以看出,虽然对比文件1中提到可应用于电力巡检管理领域,以及NFC通信模块可用于识别和读写NFC电子标签,但是对比文件1的方案整体是针对较大的巡检管理领域中的一般的巡检点的管理,并未涉及与电力相关的具体技术特征,其NFC电子标签中仅需记载对应巡检点唯一标识的巡检点信息即可,移动终端与NFC电子标签的交互也仅限于移动终端读取NFC电子标签中的巡检点信息,从而实现对巡检人员所进行的巡检工作的追踪。而本申请具体用于电力设备的维护管理,在电力设备端,NFC标签与控制器连接配合,形成了电力设备控制系统。NFC标签中的NFC芯片具有处理器、数据读写电路、身份识别电路和存储器,从而可对移动终端进行身份识别,并通过控制器来控制电子设备门禁开闭。而移动终端还可以将对电力设备的维护信息写入NFC标签,从而通过NFC标签存储维护信息。在此基础上,控制器还连接有无线遥控钥匙相关电路、门禁开闭状态感应与指示相关电路以及低压检测电路,进一步完善电力设备的维护管理功能。基于NFC的身份识别功能和维护信息存储功能,本申请的系统可以获得避免电力设备遭到非法人员损毁、及时快捷提供历史维护信息等技术效果。
因此,虽然对比文件1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部分技术特征,但是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整体的发明构思并不相同。本申请提供了不同的技术方案,达到了对比文件1所不能达到的技术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一般巡检系统,即使将其应用于电力领域巡检,也难以有动机对其进行改进,获得本申请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电力设备控制系统。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门禁控制与信息显示系统(参见说明书2-33段),该系统包括:NFC终端、门禁阅读器及LCD显示处理器;其中,NFC终端,用于将用户的ID信息通过射频信号传递给门禁阅读器;门禁阅读器,用于通过射频信号获取用户的ID信息,对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并允许合法用户进入;LCD显示处理器,用于根据门禁阅读器提供的用户身份合法性的判断结果,对于合法用户,显示当天的待办事项;对于非法用户,显示用户非法。所述NFC终端,包括:NFC芯片模块及射频天线模块;其中,NFC芯片模块,集成于NFC终端内部,用于根据NFC终端的CPU的控制指令,向NFC终端的ID信息存储模块获取用户的ID信息,并将用户的ID信息通过射频天线模块传输到门禁阅读器;射频天线模块,用于与门禁阅读器中的射频天线模块通过射频信号进行数据交互。所述门禁阅读器,包括:射频天线模块、合法信息存储模块、身份认证处理模块;其中,射频天线模块,用于与NFC终端的射频天线模块进行数据交互,获取用户的ID信息;合法信息存储模块,用于存储合法用户的ID信息;身份认证处理模块,用于根据合法用户的ID信息对所获取的用户的ID信息进行身份认证。所述门禁阅读器进一步包括:门禁告警模块,用于对非法用户的刷卡次数进行累计,当非法用户多次刷卡且超过规定次数时,产生告警;所述身份认证处理模块,进一步用于将用户身份合法性的判断结果发送给 LCD显示处理器。
对比文件2涉及一般的门禁控制系统,虽然其公开了基于NFC技术进行身份认证从而实现门禁控制,但是在对比文件2的方案中,进行身份认证的是门禁阅读器,而不是如本申请方案中具有NFC芯片的NFC标签。对比文件2中门禁阅读器仅是通过射频天线模块获取NFC终端发送的用户ID信息,对用户ID信息进行身份认证处理,该门禁阅读器中不具备也无需具备如本申请这样结构的NFC芯片。
对比文件1公开了其巡检系统可以用于电力巡检管理领域,但其方案仅涉及移动终端通过NFC电子标签获得对应巡检点唯一标识的巡检点信息,并没有对电力设备门禁进行控制的需求。即使对比文件2公开了基于NFC技术进行身份认证从而实现门禁控制,其门禁阅读器的结构功能也不同于本申请的NFC芯片。本领域技术人员难以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获得如本申请这样包括控制器、门禁控制电路、NFC标签、具有NFC功能的移动终端的电力设备控制系统,来利用NFC技术实现电力设备门禁控制。进而,也难以为了完善电力设备的维护管理功能对其进一步改进,而结合无线遥控、门禁开闭感应、低压检测等其他技术手段。
在对比文件1中NFC电子标签仅需其到记载对应巡检点唯一标识的巡检点信息,对比文件2中门禁阅读器仅需通过射频天线获取用户ID信息进行身份认证的基础上,即使将对比文件1与对比文件2结合,也只能得到利用NFC电子标签获得巡检点信息,另外利用门禁阅读器进行身份认证的技术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难以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显而易见地获得如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限定的由NFC标签与控制器连接配合形成的电力设备控制系统,NFC标签中的NFC芯片可对移动终端进行身份识别而控制电子设备门禁,移动终端还可以将维护信息写入NFC标签。
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智能电力防盗计量箱(参见说明书16-17段),在工作时,电子联动锁闭装置本身有认可系统,通过遥控钥匙即可实现开锁。对比文件3仅公开了利用遥控钥匙进行开锁。也未公开如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电力设备控制系统。此外,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电力设备控制系统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针对“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NFC标签具有被读取和写入信息的功能,而在电力设备运维领域,维护作业之后将本次维护信息写入设备现场的电子标签,这也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对比文件1虽然没有公开NFC标签用于电力设备门禁管理,但这一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本申请中NFC芯片的具体电路及连接方式虽然没有被对比文件公开,但上述内容也都是为实现NFC读写信息以及身份验证功能所常用的技术手段”的意见,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仅提到NFC通信模块可用于识别和读写NFC电子标签,但是其方案中仅公开了NFC电子标签中记载对应巡检点唯一标识的巡检点信息,移动终端与NFC电子标签的交互也仅限于移动终端读取NFC电子标签中的巡检点信息。对比文件2虽然也是利用NFC技术实现门禁控制,但是实际上其采用的门禁阅读器进行身份识别的方案也和本申请采用具有NFC芯片的NFC标签进行身份识别的方案不同。总的来说,由于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发明构思不同,对比文件2的门禁控制方案也和本申请存在差别,本领域技术人员难以有动机对对比文件1进行改进,并结合对比文件2获得如本申请这样的技术方案。具体请参见前文所述。
针对“电力设备通常都具有危险性,为了保证人员安全,检测电力设备门禁的状态,并通过指示灯的状态来自动反应门的开闭状态,以提醒工作人员和路人,这些也都是电力设备维护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设置报警电路,当身份验证失败后启动报警,这一技术方案也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在电力设备中,设置低压检测电路,用于检测电力设备的供电电压,以避免供电电压过高或过低损害电力设备,这也属于电力设备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意见,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作为整体考虑其创造性。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是一种电力设备控制系统,如前文所述,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如对比文件1公开的一般巡检系统,即使将其应用于电力领域巡检,也难以有动机对其进行改进,获得如本申请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电力设备控制系统。即使将权利要求中的特征割裂开,认为其分别被其他对比文件所公开,或属于常用技术手段,但是在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与本申请构思不同的基础上,也无法结合其他对比文件与常用技术手段显而易见地得到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针对现有电力设备维护中存在的不足而提供的一种电力设备控制系统,实现对维护人员的身份识别,并控制电力设备门禁开闭,可从NFC标签中获取基本信息与维护信息,同时还可以向NFC标签中写入维护信息,此外采用多种手段完善电力设备的维护管理。其方案保证了电力设备维护的安全,提高了电力设备的自动化管理水平以及维护效率。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无法显而易见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得到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3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在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从属权利要求2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0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本决定所针对的文本的基础上对本发明专利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