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氟康唑注射液及其制备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氟康唑注射液及其制备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1894
决定日:2019-06-21
委内编号:1F255699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404951.X
申请日:2015-07-11
复审请求人: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李慧
合议组组长:翟羽
参审员:张志聪
国际分类号:A61K9/08,A61K47/12,A61K31/4196,A61K47/40,A61P31/1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现有技术中已经给出将该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404951.X,名称为“一种氟康唑注射液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为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7月11日,公开日为2015年09月3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4月26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发明专利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7月11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35段;2017年12月2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氟康唑注射液,其特征在于由活性成分氟康唑和助溶剂、pH调节剂组成;所用的助溶剂为山梨醇、羟丙基环糊精、磺丁基环糊精或其混合物组成;所用的pH调节剂为柠檬酸、柠檬酸钠或两者组成的缓冲溶液;药液pH值为5.0-8.5;活性成分与助溶剂的重量比为1:3-1: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氟康唑注射液,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与助溶剂的重量比为1:5-1:9。
3.一种氟康唑注射液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称取助溶剂,加80%配制量的注射用水,搅拌溶解;按重量比加入0.1%的针用活性炭,搅拌15分钟,用1μm钛棒脱炭至药液澄清,备用。
(2)将(1)中药液加热至70-80℃,加入氟康唑,搅拌溶解,将药液冷却至20-30℃,用pH调节剂调节pH值至5.0-8.5。加注射用水定容。
(3)将上述药液经0.22μm滤芯除菌过滤,进行中间产品检测,测定pH及药液中氟康唑含量,合格后灌封,121℃蒸汽灭菌12分钟、检漏、灯检、包装,即得成品。”
驳回决定认为:对比文件1(CN1442138 A,公开日为2003年09月17日)公开了氟康唑注射液,其配方由以下成份(每1000ml)组成:氟康唑5-60g,助溶剂100-1000ml,活性碳3g,其余为注射用水;所述的助溶剂为丙二醇、丙三醇或乙醇,优选丙二醇;助溶剂的优选剂量为500~600ml;每1000ml含氟康唑药物的剂量为5g、10g、20g、40g或60g。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添加了pH调节剂,确定了pH调节剂种类和pH值;助溶剂不同;限定了活性成分与助溶剂的重量比,其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如何提高注射液的稳定性。对比文件2(“注射用氟康唑的制备工艺及稳定性研究”,付桂英等,《中国药房》,2005年,第16卷,第11期,第832-834页,公开日为:2005年11月15日)公开了将溶液pH控制在6.5-8.5之间,则氟康唑注射剂稳定性较好。柠檬酸、柠檬酸钠或两者组成的缓冲溶液是本领域常见的pH调节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视实际需要做出选择。对比文件1公开了其助溶剂可选择丙二醇、丙三醇,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选择与之类似的、同属于多元醇的山梨醇替代使用。对比文件3(CN1456159 A,公开日为2003年11月19日)公开了将以羟丙基-β-环糊精为代表的β-环糊精的衍生物置于注射用水中,溶解后,再加入氟康唑,搅拌或研磨或超声,得氟康唑β-环糊精衍生物包合物溶液,解决了氟康唑在水中溶解度小的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选用羟丙基环糊精或与之结构类似的磺丁基环糊精或者它们与山梨醇的混合物替代对比文件1中的助溶剂。此外,活性成分和助溶剂的适宜重量比是使用常规实验方法能够确定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中所述重量比是借助常规实验方法能够确定的。因此,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创造性。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氟康唑注射液的制备方法:将氟康唑加入至60-80℃丙二醇中,搅拌,使氟康唑溶解,冷却至 40--50℃;再加入活性碳,并加注新鲜注射用水加至1000ml,搅拌15分钟;然后通过砂芯滤棒除去活性碳,再经φ0.65μm微孔滤膜精滤,滤液进行中间体检测,测定pH值及溶液中氟康唑含量,合格后即进行灌封,灌封安瓿200支,每支5ml;将灌封好后的安瓿在消毒柜中消毒、灭菌,然后用有色水进行检漏,再灯检、包装、全检,即得成品。权利要求3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权利要求3先用部分注射用水溶解助溶剂,并经活性炭吸附、脱炭后加入氟康唑;而对比文件1是将氟康唑直接加入液态助溶剂中溶解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脱炭;还包括调节pH、定容的步骤;调整了各步骤的条件参数。权利要求3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注射液的稳定性。当实际使用的助溶剂为固体时,本领域人员有动机先溶解助溶剂,并经活性炭吸附、脱炭后加入氟康唑。所述条件参数的调整是使用常规实验方法可以确定的。其余区别特征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因此,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7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共1页2项)。权利要求书所作修改为:将原权利要求3中的制备方法特征添加到权利要求1中,并删除了原权利要求3。复审请求人陈述了权利要求1-2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为:(1)本申请中柠檬酸和柠檬酸钠除了作为缓冲剂调节pH值外,还发挥了助溶剂的作用。本申请药液pH值适用范围更广,体现了柠檬酸和柠檬酸钠的优势。(2)本申请解决氟康唑溶解度和稳定性问题不仅靠助溶剂的加入,还需要特定助溶剂与特定缓冲体系发挥协同作用。当山梨醇、羟丙基环糊精、磺丁基环糊精或其混合物与柠檬酸缓冲体系配伍使用,即能增加氟康唑的溶解度,避免析晶现象的发生,又能代替葡萄糖或氯化钠作为渗透压调节剂的辅料,解决葡萄糖和氯化钠(渗透压调节剂)使用的局限性问题。(3)活性成分与助溶剂的比例直接影响氟康唑的溶解度,本申请对于两者比例的筛选经过大量创造性实验验证。(4)对比文件1将氟康唑加入液态助溶剂后,经活性炭吸附脱炭,由于对氟康唑有较大吸附,对氟康唑的含量影响较大。本申请先将助溶剂溶于注射用水,再经活性炭吸附、脱炭后加入氟康唑可避免该问题。(5)活性炭用量、冷却温度、滤膜粒径等技术参数的确定经过大量的创造性劳动,既能增加氟康唑溶解度,又能避免析晶现象,提高稳定性。(6)提交补充实验数据,并认为该补充实验数据验证了本申请采用柠檬酸体系,相比于其他缓冲液更能提高氟康唑的稳定性;本申请对活性成分与助溶剂重量比的优化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效果。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氟康唑注射液,其特征在于由活性成分氟康唑和助溶剂、pH调节剂组成;所用的助溶剂为山梨醇、羟丙基环糊精、磺丁基环糊精或其混合物组成;所用的pH调节剂为柠檬酸、柠檬酸钠或两者组成的缓冲溶液;药液pH值为5.0-8.5;活性成分与助溶剂的重量比为1:3-1:15;所述氟康唑注射液采用如下步骤制备:
(1)称取助溶剂,加80%配制量的注射用水,搅拌溶解;按重量比加入0.1%的针用活性炭,搅拌15分钟,用1μm钛棒脱炭至药液澄清,备用;
(2)将(1)中药液加热至70-80℃,加入氟康唑,搅拌溶解,将药液冷却至20-30℃,用pH调节剂调节pH值至5.0-8.5,加注射用水定容;
(3)将上述药液经0.22μm滤芯除菌过滤,进行中间产品检测,测定pH及药液中氟康唑含量,合格后灌封,121℃蒸汽灭菌12分钟、检漏、灯检、包装,即得成品。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氟康唑注射液,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与助溶剂的重量比为1:5-1:9。”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1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本申请的争议焦点在于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复审请求人提交的补充实验数据中比较了本申请实施例1-5、采用磷酸盐缓冲液代替柠檬酸缓冲液的对比实施例1、调整了氟康唑与助溶剂重量比的对比实施例2、对比文件1实施例1、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实施例1在加速试验条件下的稳定性,测定了放置0、10、30、60天后有关物质%(单杂、总杂)、氟康唑含量、性状。然而本申请原始申请文件中并未记载加速试验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数据,仅在说明书[0006]段记载了“本发明经过处方筛选优化,发现了既能提高氟康唑的溶解度作为助溶剂,又能代替葡萄糖或氯化钠作为渗透压调节剂的辅料,还意外的发现柠檬酸盐或柠檬酸缓冲液能够调节pH的同时增加药物的稳定性”,这是一种断言性的结论,鉴于医药领域属于技术效果可预见性较低的领域,在缺乏试验数据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难以确信本申请在申请日之前已经确认了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氟康唑注射液在加速试验条件下的稳定性,在此基础上,在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验数据无法用于佐证本申请的创造性。换言之,复审请求人提交的补充实验数据无法证明本申请选择柠檬酸和柠檬酸钠作为pH剂、选择特定的助溶剂、选择特定的活性成分与助溶剂比例、特定的制备方法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2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增加了pH调节剂,进一步限定了pH调节剂的具体种类和特定的pH值范围;助溶剂有所不同;限定了活性成分与助溶剂的重量比;进一步限定了该注射剂的制备方法。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如何提高注射液的稳定性。对比文件2公开了氟康唑在酸、碱中均易发生降解,故将溶解调节至中性不但可以增加药品的稳定性,而且可避免溶液呈碱性或酸性后增加对人体的刺激性;pH值对氟康唑的溶解度影响不大,但可影响制剂的含量稳定性,若将溶液pH控制在6.5-8.5之间,则注射剂稳定性较好。在此基础上,为提高产品的稳定性,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向对比文件1公开的氟康唑注射液中增加pH调节剂,并将pH值选在对比文件2公开的范围内。柠檬酸、柠檬酸钠或两者组成的缓冲溶液是本领域常见的pH调节剂。关于助溶剂,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选择与丙二醇、丙三醇类似的、同属于多元醇的山梨醇替代使用。其次,对比文件3给出了使用羟丙基-β-环糊精作为氟康唑注射剂中助溶剂的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选用羟丙基环糊精或与之结构类似的磺丁基环糊精或者它们与山梨醇的混合物替代对比文件1中的助溶剂。活性成分和助溶剂的适宜重量比是本领域人员结合常规试验可以确定的,所述制备步骤的改变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常规试验手段可以确定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借助常规实验方法可以确定的。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同样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0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以及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共1页1项)。权利要求书所做修改为:将助溶剂由“山梨醇、羟丙基环糊精、磺丁基环糊精或其混合物组成”修改为“山梨醇和磺丁基环糊精的混合物组成”;将活性成分与助溶剂的重量比由“1:3-1:15”修改为“1:5-1:9”。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陈述了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为:(1)文献1指出用药过程中对主药间的相互作用比较重视,而往往忽视主药与附加剂、附加剂与附加剂的相互作用,而产生不良的相互作用,导致疗效减弱或消失,甚至产生有害的物质。山梨醇和丙二醇、丙三醇、乙醇的理化性质不同,后三者可以与水形成混合溶剂,但山梨醇常温下为白色固体粉末,无法形成混合溶剂,因此选用山梨醇作为助溶剂并非显而易见。山梨醇和磺丁基环糊精二者相互补充,使氟康唑的溶解性提高。(2)柠檬酸缓冲剂在调节pH的同时,增强药物的稳定性,柠檬酸及其盐可以与氟康唑形成邮寄分子缔合物,提高氟康唑溶解度。柠檬酸、山梨醇、磺丁基环糊精的共同配伍使氟康唑在溶液中的溶解度发挥到最大。本申请药液pH适用范围更广,即使在pH达到5.0也会保持稳定,体现和验证了本申请处方的优势。(3)活性成分与助溶剂的重量比的筛选需要同时考虑助溶剂的成分和比例、药液的pH值、pH调节剂、安全性等多种因素,需要经过大量实验验证。(4)制备方法中限定了活性炭的加入顺序、活性炭用量、药液冷却温度、滤膜粒径、灭菌温度和时间等参数,发明人经过大量的创造性研究,使制备的氟康唑注射液避免析晶,稳定性进一步提高。(5)新增对比实施例1-3,并提供了本申请实施例3和对比实施例1-3的稳定性数据。并认为,该试验验证了本申请采用山梨醇、环糊精、柠檬酸盐缓冲剂作为赋性剂,相对于对比文件1-3在环糊精以及助溶剂用量少的情况下,还能达到溶解氟康唑、提高稳定性的技术效果。引证文献如下:
文献1:舒血宁注射液在临床中应用以及溶媒的选择问题[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4年8月,23(23),第2621页第2段。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0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氟康唑注射液,其特征在于由活性成分氟康唑和助溶剂、pH调节剂组成,所用的助溶剂为山梨醇和磺丁基环糊精的混合物组成,所用的pH调节剂为柠檬酸、柠檬酸钠或两者组成的缓冲溶液,活性成分与助溶剂的重量比为1:5-1:9,所述药液pH值为5.0-8.5,所述氟康唑注射液采用如下步骤制备:
(1)称取助溶剂,加80%配制量的注射用水,搅拌溶解;按重量比加入0.1%的针用活性炭,搅拌15分钟,用1μm钛棒脱炭至药液澄清,备用;
(2)将(1)中药液加热至70-80℃,加入氟康唑,搅拌溶解,将药液冷却至20-30℃,用pH调节剂调节pH值至5.0-8.5,加注射用水定容;
(3)将上述药液经0.22μm滤芯除菌过滤,进行中间产品检测,测定pH及药液中氟康唑含量,合格后灌封,121℃蒸汽灭菌12分钟、检漏、灯检、包装,即得成品。”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共1页1项)。经审查,所作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通知书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7月11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35段(第1-4页),以及2019年03月0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现有技术中已经给出将该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氟康唑注射液,其特征在于由活性成分氟康唑和助溶剂、pH调节剂组成,所用的助溶剂为山梨醇和磺丁基环糊精的混合物组成,所用的pH调节剂为柠檬酸、柠檬酸钠或两者组成的缓冲溶液,活性成分与助溶剂的重量比为1:5-1:9,所述药液pH值为5.0-8.5,所述氟康唑注射液采用如下步骤制备:
(1)称取助溶剂,加80%配制量的注射用水,搅拌溶解;按重量比加入0.1%的针用活性炭,搅拌15分钟,用1μm钛棒脱炭至药液澄清,备用;
(2)将(1)中药液加热至70-80℃,加入氟康唑,搅拌溶解,将药液冷却至20-30℃,用pH调节剂调节pH值至5.0-8.5,加注射用水定容;
(3)将上述药液经0.22μm滤芯除菌过滤,进行中间产品检测,测定pH及药液中氟康唑含量,合格后灌封,121℃蒸汽灭菌12分钟、检漏、灯检、包装,即得成品。”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易于携带、使用方便、成本低、小容量的氟康唑注射液,其配方由以下成份(每1000ml)组成:氟康唑5--60g,助溶剂100--1000ml,活性碳3g,其余为注射用水;所述的助溶剂为丙二醇、丙三醇或乙醇,优选丙二醇;助溶剂的优选剂量为500~600ml;每1000ml含氟康唑药物的剂量为5g、10g、20g、40g或60g。制备方法为将氟康唑加入至60-80℃丙二醇中,搅拌,使氟康唑溶解,冷却至 40--50℃;再加入活性碳,并加注新鲜注射用水加至1000ml,搅拌15分钟;然后通过砂芯滤棒除去活性碳,再经φ0.65μm微孔滤膜精滤,滤液进行中间体检测,测定PH值及溶液中氟康唑含量,合格后即进行灌封,灌封安瓿200支,每支5ml;将灌封好后的安瓿在消毒柜中消毒、灭菌,然后用有色水进行检漏,再灯检、包装、全检,即得(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19行-第2页第7行)。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添加了柠檬酸、柠檬酸钠或两者组成的缓冲溶液作为pH调节剂,限定pH值范围为5.0-8.5;(2)将助溶剂由丙二醇、丙三醇或乙醇改为山梨醇和磺丁基环糊精的混合物,将活性成分与助溶剂的重量比限定为1:5-1:9;(3)制备过程中,权利要求1先用部分注射用水溶解助溶剂,并经活性炭吸附、脱炭后加入氟康唑;而对比文件1是将氟康唑直接加入液态助溶剂中溶解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脱炭;权利要求1在溶解各组分后增加了pH、定容的步骤;限定/调整了各步骤的条件参数,如活性炭用量、药液冷却温度、滤膜粒径、灭菌温度和时间,用1μm钛棒代替砂芯滤棒。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如何提高氟康唑注射液的稳定性。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氟康唑在酸、碱中均易发生降解,故将溶液调节至中性不但可以增加药品的稳定性,而且可避免溶液呈碱性或酸性后增加对人体的刺激性;pH值对氟康唑的溶解度影响不大,但可影响制剂的含量稳定性,若将溶液pH控制在6.5-8.5之间,则注射剂稳定性较好(参见第832页右栏2.1.1)。在该启示下,为改善注射剂的稳定性,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氟康唑注射液中添加pH调节剂,并将pH值选择为对比文件2所公开的数值。柠檬酸、柠檬酸钠是常用的pH调节剂,将pH调节剂确定为柠檬酸、柠檬酸钠或两者的混合为一般性选择。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首先,对比文件1公开了其助溶剂可选择丙二醇、丙三醇。山梨醇与丙二醇、丙三醇均属于多元醇,均为常用助溶剂,基于其用途的相似性,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以山梨醇替代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助溶剂。其次,对比文件3公开了氟康唑注射剂及其制备方法,它解决了氟康唑在水中溶解度小的问题,以水为溶媒制成注射剂型:将以羟丙基-β-环糊精为代表的β-环糊精的衍生物置于注射用水中,溶解后,再加入氟康唑,搅拌或研磨或超声,得氟康唑β-环糊精衍生物包合物溶液。可见,对比文件3给出了使用羟丙基-β-环糊精为代表的β-环糊精的衍生物改善氟康唑溶解度的技术启示。磺丁基环糊精与羟丙基环糊精均为本领域常用的环糊精包合材料。因此,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添加磺丁基环糊精以进一步改善氟康唑的溶解度,提高制剂稳定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每1000ml注射液中活性成分的重量和助溶剂的体积,本领域技术人员以此为基础结合助溶剂的具体类型、实际溶解效果,使用常规实验方法能够确定活性成分和助溶剂的适宜重量比。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助溶剂的添加、活性炭吸附、脱炭、调pH值、过滤除菌、灌封、检测、包装均为注射液加工过程中的常规技术手段。当实际使用的助溶剂为固体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先用部分注射用水溶解助溶剂,并经活性炭吸附、脱炭后加入氟康唑。在确定注射液所需的pH值后,选择在溶解各组分后调节pH至适宜的范围,之后加注射用水定容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一般性的选择。此外,活性炭用量、药液冷却温度、滤膜粒径、灭菌温度和时间等参数的调整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使用常规实验方法可以确定的。1μm钛棒与砂芯滤棒过滤均为本领域常用的脱炭方法,以1μm钛棒替代砂芯滤棒属于常规性选择。由此可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关于(1)-(3),对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氟康唑注射液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说明书中仅记载了“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不含有机溶剂、不含葡萄糖和氯化钠的氟康唑注射液,该注射液安全性高、适用范围广。本发明经过处方筛选优化,发现了既能提高氟康唑的溶解度作为助溶剂,又能代替葡萄糖或氯化钠作为渗透压调节剂的辅料,还意外的发现柠檬酸盐或柠檬酸缓冲液能够调节pH的同时增加药物的稳定性”(参见本申请说明书第[0006]段),未提供具体的实验资料。但上述记载为结论性描述,本申请说明书中没有提供具体的实验过程和实验数据,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确认上述结论性的效果是否能够被确信。本领域公知,乙醇、丙二醇、山梨醇均为常用的助溶剂(参见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药物制剂部 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编著,侯惠民 王浩 张光杰主编,药用辅料应用技术(第二版),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年07月第2版,第284-285页),基于其作用的相似性,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以山梨醇替代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助溶剂。尽管复审请求人强调了本申请助溶剂、pH调节剂的种类的选择以及活性成分与助溶剂的比例的选择经过了优化,然而,如上所述,说明书中并未提供相应的实验资料对制剂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加以证明。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助溶剂和pH调节剂的选择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常规的辅料种类作出的一般性选择,活性成分和助溶剂的比例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借助常规对比试验能够确定的。关于(4),尽管复审请求人强调了,发明人经过大量的创造性研究,使制备的氟康唑注射液避免析晶,稳定性进一步提高。但是从说明书机记载的内容无法看出权利要求1所述制备步骤或工艺条件的选择能够给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助溶剂的添加、活性炭吸附、脱炭、调pH值、过滤除菌、灌封、检测、包装均为注射液加工过程中的常规技术手段。对于具体的工艺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实际的生产需要借助常规技术手段进行选择,其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关于(5),根据专利法的先申请原则和以公开换保护原则,当专利申请人欲通过提交对比实验数据证明其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创造性时,接受该数据的前提必须是针对在原申请文件中明确记载的技术效果。而如上所述,经合议组核实,本申请的原说明书中并未记载加速试验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数据,仅在说明书[0006]段记载了“本发明经过处方筛选优化,发现了既能提高氟康唑的溶解度作为助溶剂,又能代替葡萄糖或氯化钠作为渗透压调节剂的辅料,还意外的发现柠檬酸盐或柠檬酸缓冲液能够调节pH的同时增加药物的稳定性”,这是一种断言性的结论,鉴于医药领域属于技术效果可预见性较低的领域,在缺乏试验数据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难以确信申请人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已经确认了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氟康唑注射液在加速试验条件下的稳定性。因此,复审请求人提交的实验数据所要证明的技术效果在原始申请文件中并未证实,不能用这样的实验数据作为评价专利创造性的依据。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并不成立,权利要求1仍然不具备创造性。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做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4月2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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