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化剂和使用了该固化剂的树脂组合物-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固化剂和使用了该固化剂的树脂组合物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1475
决定日:2019-06-19
委内编号:1F245515
优先权日:2012-07-11
申请(专利)号:201380036329.7
申请日:2013-07-01
复审请求人:协立化学产业株式会社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刘伟
合议组组长:王进锋
参审员:朱凌
国际分类号:C08G59/50,G02F1/1339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且所采用的关键技术手段不同,现有技术整体上未公开采用本申请的关键技术手段解决本申请技术问题的发明构思,则认为现有技术整体上未给出采用本申请的关键技术手段解决相应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因而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案涉及申请号为201380036329.7,名称为“固化剂和使用了该固化剂的树脂组合物”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协立化学产业株式会社。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3年07月01日,优先权日为2012年07月11日,公开日为2015年03月18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7年11月1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3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5年01月07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译文的说明书第1-47页(第1-433段)、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7年07月0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3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固化剂,其为环氧树脂和/或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用的固化剂,该固化剂包含通过异氰酸酯化合物与肼或与分子内具有2个以上伯氨基的多元胺化合物的反应而得到的在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
多元胺化合物以下述式(5a)表示,
NH2-L-NH2 …(5a)
式(5a)中,L为C1~C12亚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NH(亚氨基)或O原子(氧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4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或者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亚环烷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可以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NH(亚氨基)或O原子(氧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亚烷基中与N原子(氮原子)键合的H原子(氢原子)可以被氨基或C1~C12烷基氨基取代;
固化剂为通过异氰酸酯化合物与肼的反应得到的情况下,异氰酸酯化合物是单异氰酸酯化合物或二异氰酸酯化合物,
单异氰酸酯化合物为下述式(1a)表示的化合物,
X2-N=C=O …(1a)
式(1a)中,X2为C1~C12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氧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烷基、C1~C12烷氧羰基亚烷基、C3~C12环烷基、C1~C12烷基-C3~C12亚环烷基、C3~C12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芳基、C1~C4烷基-C6~C14亚芳基、C6~C14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或者(甲基)丙烯酰氧基烷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环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芳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二异氰酸酯化合物为下述式(2a)表示的化合物,
O=C=N-X1-N=C=O…(2a)
式(2a)中,X1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氧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亚烷基、C1~C12亚烷氧羰基亚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二C3~C12环烷二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或者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亚环烷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2. 一种固化剂,其为环氧树脂和/或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用的固化剂,该固化剂包含下述式(I)表示的在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
【化46】

式(I)中,
R1为单键,或者为C1~C12亚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NH或O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或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其中所述C2~C12亚烷基中与N原子键合的H原子可以被氨基或C1~C12的烷基氨基取代;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亚环烷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n为1或2,
n为2时,R1相互独立,含义与上述相同;
n为1时,A为C1~C12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烷基、C2~C12烷氧羰基亚烷基、C3~C12环烷基、C1~C12烷基-C3~C12亚环烷基、C3~C12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芳基、C1~C4烷基-C6~C14亚芳基、C6~C14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或者(甲基)丙烯酰氧基烷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环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芳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n为2时且R1全部为单键时,A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 C12亚烷基、C1~C12亚烷氧羰基亚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二C3~C12环烷二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或者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亚环烷基、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n为2时且R1中至少一个不为单键时,A为C1~C12亚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亚烷基、C1~C12亚烷氧羰基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二C3~C12环烷二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或者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亚环烷基、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固化剂,其中,在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为下述式(Ia),
【化51】

式中,
R1相互独立,含义与权利要求2中相同,
R1全部为单键时,X1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亚烷基、C1~C12亚烷氧羰基亚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二C3~C12环烷二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或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亚环烷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R1至少一个不为单键时,X1为C1~C12亚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亚烷基、C1~C12亚烷氧羰基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二C3~C12环烷二基、C6~C14亚芳 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或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亚环烷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4.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固化剂,其中,在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为下述式(IIa),
【化52】

式中,
R1的含义与权利要求2中相同,
X2为C1~C12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烷基、C2~C12烷氧羰基亚烷基、C3~C12环烷基、C1~C12烷基-C3~C12亚环烷基、C3~C12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芳基、C1~C4烷基-C6~C14亚芳基、C6~C14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或者(甲基)丙烯酰氧基烷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环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芳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5. 如权利要求1~4的任一项所述的固化剂,其中,所述固化剂进一步包含在-10℃~120℃用异氰酸酯化合物在有机溶剂中或无溶剂处理上述在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0.1~100小时而得到的化合物。
6. 如权利要求1~4的任一项所述的固化剂,其中,所述固化剂进一步包含在-10℃~120℃用异氰酸酯化合物和环氧树脂在有机溶剂中或无溶剂处理上述在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0.1~100小时而得到的化合物。
7. 一种树脂组合物,其包含权利要求1~6的任一项所述的固化剂(A)、以及环氧树脂和/或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B)。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中,环氧树脂为相对于环氧树脂的环氧基1当量使10当量%~90当量%的(甲基)丙烯酸对其反应而得到的偏酯化环氧树脂。
9. 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中,相对于环氧树脂的环氧基1当量,固化剂(A)所含有的伯氨基的总量为0.001当量~10当量。
10. 如权利要求7~9的任一项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中,相对于环氧树脂的环 氧基1当量与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的不饱和键1当量的合计,固化剂(A)所含有的伯氨基的总量为0.001当量~10当量。
11. 一种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含有权利要求7~10的任一项所述的树脂组合物。
12. 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其通过使用权利要求11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而得到。
13. 一种液晶显示面板的制造方法,其中,在液晶滴注工艺中,使用权利要求11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进行光固化后进行热固化。”
驳回决定认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固化剂,对比文件5(CN1151730A,公开日1997年06月11日)公开了式(1)所示的氨基脲衍生物,该氨基脲衍生物是通过分子中有3-20个异氰酸酯基的多异氰酸酯与肼或肼衍生物或肼或其衍生物的非封端和封端体的混合物反应获得的(参见对比文件5说明书第4页第4段-倒数第1段、第6页倒数第3段、说明书第3页第2段)。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5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在于:异氰酸酯种类不同,权利要求1中为单异氰酸酯或二异氰酸酯化合物,对比文件5中为分子中有3-20个异氰酸酯基的多异氰酸酯。本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与现有技术效果类似的固化剂的替代方案。对比文件5还公开(参见说明书第7页第2-3段):能用来制备式(1)所示的本发明的氨基脲衍生物的二异氰酸酯是选自下列的至少一种二异氰酸酯:二异氰酸直链或支链C2-C20亚烷酯……。这些二异氰酸酯可单独或混合使用。对于与分子内具有2个以上伯氨基的多元胺化合物反应的技术方案,由于肼与多元胺结构性质的相似性,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难想到采用多元胺与多异氰酸酯反应制备上述通式(1)的氨基脲衍生物,对于多元胺的具体种类,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常规技术手段进行选择。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2)权利要求2与对比文件5相比的区别特征在于:A、R1的取代基团不同。A、R1的取代基团的区别是由反应原料(异氰酸酯的种类以及二元胺)所带来的,对于上述原料区别,参见权利要求1的评述。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3-6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5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能够常规选择的。因此,权利要求3-6也不具备创造性。
(3)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一种树脂组合物。参见前述权利要求的评述可知,所述固化剂不具备创造性。对比文件5还公开了一种涂料组合物,包括(α)至少一种选自氨基脲衍生物和其封端体的组分与(γ)一种多羰基化合物,所述多羰基化合物(γ)优选为由0.1-30重量%(a)含羰基的乙烯性不饱和单体与70-99.9重量%的(b)可与所述单体(a)共聚的乙烯性不饱和单体组成的含羰基共聚物。在所述涂料组合物中,可以根据需要将90重量%以下的多羰基化合物用聚环氧化合物替代,通过并入聚环氧化合物可以进一步提高得到的涂层的耐水性(参见说明书第24页最后1段-第25页第3段、第30页第1-2段)。因此,权利要求7不具备创造性。对于环氧树脂的种类、固化剂中伯氨基含量、以及固化剂用量的选择均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8-10也不具备创造性。
(4)权利要求11请求保护一种液晶密封剂组合物,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液晶显示面板,权利要求13请求保护一种液晶显示面板的制造方法。参见权利要求7-10的评述可知,所述树脂组合物不具备创造性。对比文件5公开了该涂料组合物不仅具有优异的常温固化能力和储存稳定性,而且硬度、韧性、耐水性、耐污染性等各种性能均很优良,适合用作粘合剂(参见说明书第30页第4段)。将固化性树脂组合物用于液晶显示面板中以起到粘接密封的作用是本领域常规的应用,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难想到将上述具有优异性能的树脂组合物用于制造液晶显示面板。因此,权利要求11-13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协立化学产业株式会社(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2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 对比文件5中至少指出了通过分子中有2个NCO基的多异氰酸酯与肼反应获得的氨基脲衍生物不适合用于涂料组合物作为固化剂;在面临本发明的技术问题“能够适应于液晶显示面板等的密封剂的细线化和粘接性的多样化,同时能够显现出可抑制在切出单元时和安装液晶盒驱动用IC时等的剥落的粘接强度”时,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会从对比文件5得到启示,将本发明权利要求1中限定的特定结构用于对比文件5的技术方案。2)本申请通过将用于“与肼或其衍生物反应”的“分子中有2个NCO基的多异氰酸酯”的结构限定为本发明权利要求1中限定的特定结构,能够适应于液晶显示面板等的密封剂的细线化和粘接性的多样化,同时能够显现出可抑制在切出单元时和安装液晶盒驱动用IC时等的剥落的粘接强度。其中的“能够适应于液晶显示面板等的密封剂的细线化和粘接性的多样化”是无法根据对比文件5预知的,因而权利要求1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4月0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主题是固化剂,而并非用于涂料组合物的固化剂。对比文件5公开的使用二异氰酸酯的技术方案不优选的原因在于其不适合用作涂料组合物的固化剂,但在说明书多次明确公开了该氨基脲是作为固化剂使用,而非仅作为涂料组合物的固化剂使用。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面临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即替代方案)时,是有动机选择使用二异氰酸酯进行反应,得到一种新的替代的固化剂。2)本申请粘结强度高的技术效果实际上是由“分子内具有脲结构和至少1个伯胺基”所带来的。对比文件5公开的氨基脲同样具有上述脲结构和伯胺基,根据本申请说明书的内容,可以预期对比文件5的氨基脲也具有相同的技术效果。因此,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24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固化剂,对比文件5公开了式(1)所示的氨基脲衍生物。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5公开的内容相比的区别特征在于:二者的异氰酸酯种类不同,权利要求1为单异氰酸酯或二异氰酸酯化合物,对比文件5中为分子中有3-20个异氰酸酯基的多异氰酸酯。本申请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仅是一种环氧树脂和/或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用的固化剂,未限定其具体的用途,其与对比文件5的固化剂的区别仅在于固化剂的结构中异氰酸酯基数量不同。对比文件5给出的教导是为了获得与多羰基化合物的希望相容性和使包含相应氨基脲衍生物作为固化剂的涂料组合物有高的交联能力,优选使用其分子中有3-20个NCO基的多异氰酸酯与肼或其衍生物反应;而分子中有2个NCO基的多异氰酸酯与肼或肼的衍生物反应获得的氨基脲衍生物作为固化剂的涂料组合物交联能力较低。因此,当对包含所述氨基脲衍生物作为固化剂的涂料组合物的交联能力要求不那么高时,为了简化反应步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直接选择上述二异氰酸酯或单异氰酸酯与肼或肼的衍生物反应获得的氨基脲衍生物,从而得到在其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对于异氰酸酯化合物与分子内具有2个以上伯氨基的多元胺化合物反应的技术方案,本申请说明书中并未证实上述多元胺化合物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肼的技术方案能够取得何种技术效果,解决了何种技术问题;并且由于肼与分子内具有2个以上伯氨基的多元胺如乙二胺、1,6-二氨基己烷等结构性质的相似性,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能够想到采用与肼结构类似的分子内具有2个以上伯氨基的多元胺化合物与异氰酸酯反应制备上述通式(1)的氨基脲衍生物。对于多元胺的具体种类,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2)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一种固化剂,其与对比文件5公开的内容相比的区别特征在于:权利要求2是单异氰酸酯或二异氰酸酯化合物与肼或分子内具有2个以上伯氨基的多元胺化合物的反应得到的化合物,而对比文件5是分子中有3-20个异氰酸酯基的多异氰酸酯与肼反应得到的化合物。与以上权利要求1同理,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直接选择上述二异氰酸酯或单异氰酸酯与肼或肼的衍生物反应获得的氨基脲衍生物,从而得到权利要求2中n为1或2且R1为单键的固化剂。对于权利要求2中n为1或2且R1为除单键以外的其他基团的固化剂的技术方案,本申请说明书中并未证实上述技术方案相对于R1为单键的技术方案能够取得了何种技术效果,解决了何种技术问题;并且由于肼与分子内具有2个以上伯氨基的多元胺如乙二胺、1,6-二氨基己烷等结构性质的相似性,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能够想到采用与肼结构类似的分子内具有2个以上伯氨基的多元胺化合物与异氰酸酯反应制备上述通式(1)的氨基脲衍生物。对于多元胺的具体种类,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3-6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5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能够常规选择的。因此,权利要求3-6也不具备创造性。
(3)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一种树脂组合物,其包含权利要求1~6的任一项所述的固化剂(A)、以及环氧树脂和/或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B)。对比文件5还公开了一种涂料组合物,包括(α)至少一种选自氨基脲衍生物和其封端体的组分与(γ)一种多羰基化合物,所述多羰基化合物(γ)优选为由0.1-30重量%(a)含羰基的乙烯性不饱和单体与70-99.9重量%的(b)可与所述单体(a)共聚的乙烯性不饱和单体组成的含羰基共聚物。可以根据需要将90重量%以下的多羰基化合物用聚环氧化合物替代,通过并入聚环氧化合物可以进一步提高得到的涂层的耐水性。因此,权利要求7不具备创造性。
对于环氧树脂的种类、固化剂中伯氨基含量以及固化剂用量的选择,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的。因此,从属权利要求8-10也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2月26日提交了复审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和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共17项),相对于复审通知书针对的文本,删除了权利要求1~10,仅保留权利要求11~13,将相应权利要求进行拆分,并对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作了相应的适应性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7如下:
“1. 一种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含有树脂组合物,所述树脂组合物包含固化剂(A)、以及环氧树脂和/或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B),所述固化剂为环氧树脂和/或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用的固化剂,该固化剂包含通过异氰酸酯化合物与肼或与分子内具有2个以上伯氨基的多元胺化合物的反应而得到的在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
多元胺化合物以下述式(5a)表示,
NH2-L-NH2···(5a)
式(5a)中,L为C1~C12亚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NH(亚氨基)或O原子(氧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4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或者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亚环烷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可以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NH(亚氨基)或O原子(氧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亚烷基中与N原子(氮原子)键合的H原子(氢原子)可以被氨基或C1~C12烷基氨基取代;
固化剂为通过异氰酸酯化合物与肼的反应得到的情况下,异氰酸酯化合物是单异氰酸酯化合物或二异氰酸酯化合物,
单异氰酸酯化合物为下述式(1a)表示的化合物,

式(1a)中,X2为C1~C12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氧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烷基、C1~C12烷氧羰基亚烷基、C3~C12环烷基、C1~C12烷基-C3~C12亚环烷基、C3~C12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芳基、C1~C4烷基-C6~C14亚芳基、C6~C14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或者(甲基)丙烯酰氧基烷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环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芳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二异氰酸酯化合物为下述式(2a)表示的化合物,

式(2a)中,X1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氧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亚烷基、C1~C12亚烷氧羰基亚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二C3~C12环烷二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或者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亚环烷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2. 一种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含有树脂组合物,所述树脂组合物包含固化剂(A)、以及环氧树脂和/或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B),所述固化剂为环氧树脂和/或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用的固化剂,该固化剂包含下述式(I)表示的在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
【化46】

式(I)中,
R1为单键,或者为C1~C12亚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NH或O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或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其中所述C2~C12亚烷基中与N原子键合的H原子可以被氨基或C1~C12的烷基氨基取代;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亚环烷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n为1或2,
n为2时,R1相互独立,含义与上述相同;
n为1时,A为C1~C12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烷基、C2~C12烷氧羰基亚烷基、C3~C12环烷基、C1~C12烷基-C3~C12亚环烷基、C3~C12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芳基、C1~C4烷基-C6~ C14亚芳基、C6~C14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或者(甲基)丙烯酰氧基烷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环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芳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n为2时且R1全部为单键时,A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亚烷基、C1~C12亚烷氧羰基亚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二C3~C12环烷二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或者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亚环烷基、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n为2时且R1中至少一个不为单键时,A为C1~C12亚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亚烷基、C1~C12亚烷氧羰基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二C3~C12环烷二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或者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亚环烷基、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中,在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为下述式(Ia),
【化51】

式中,
R1相互独立,含义与权利要求2中相同,
R1全部为单键时,X1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亚烷基、C1~C12亚烷氧羰基亚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二C3~C12环烷二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或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亚环烷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R1至少一个不为单键时,X1为C1~C12亚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亚烷基、C1~C12亚烷氧羰基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二C3~C12环烷二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或C6~C14亚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亚环烷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4.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中,在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为下述式(IIa),
【化52】

式中,
R1的含义与权利要求2中相同,
X2为C1~C12烷基、被1个或1个以上的O原子非连续间断的C2~C12烷基、C2~C12烷氧羰基亚烷基、C3~C12环烷基、C1~C12烷基-C3~C12亚环烷基、C3~C12环烷基-C1~C12亚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芳基、C1~C4烷基-C6~C14亚芳基、C6~C14芳基-C1~C4亚烷基-C6~C14亚芳基、或者(甲基)丙烯酰氧基烷基,此处,亚烷基为直链或支链,可以取代有卤素,C3~C12环烷基、C3~C12亚环烷基、C6~C14芳基或C6~C14亚芳基无取代、或者取代有卤素或C1~C4烷基。
5. 如权利要求1~4的任一项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中,所述固化剂进一步包含在-10℃~120℃用异氰酸酯化合物在有机溶剂中或无溶剂处理上述在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0.1~100小时而得到的化合物。
6. 如权利要求1~4的任一项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中,所述固化剂进一步包含在-10℃~120℃用异氰酸酯化合物和环氧树脂在有机溶剂中或无溶剂处理上述在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0.1~100小时而得到的化合物。
7. 如权利要求1~4的任一项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中,环氧树脂为相对于环氧树脂的环氧基1当量使10当量%~90当量%的(甲基)丙烯酸对其反应而得到的偏酯化环氧树脂。
8.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中,环氧树脂为相对于环氧树脂的环氧基1当量使10当量%~90当量%的(甲基)丙烯酸对其反应而得到的偏酯化环氧树脂。
9.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中,环氧树脂为相对于环氧树脂的环氧基1当量使10当量%~90当量%的(甲基)丙烯酸对其反应而得到的偏酯化环氧树脂。
10. 如权利要求1~4的任一项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中,相对于环氧树脂的环氧基1当量,固化剂(A)所含有的伯氨基的总量为0.001当量~10当量。
11.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中,相对于环氧树脂的环氧基1当量,固化剂(A)所含有的伯氨基的总量为0.001当量~10当量。
12.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中,相对于环氧树脂的环氧基1当量,固化剂(A)所含有的伯氨基的总量为0.001当量~10当量。
13. 如权利要求1~4的任一项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中,相对于环氧树脂的环氧基1当量与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的不饱和键1当量的合计,固化剂(A)所含有的伯氨基的总量为0.001当量~10当量。
14.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中,相对于环氧树脂的环氧基1当量与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的不饱和键1当量的合计,固化剂(A)所含有的伯氨基的总量为0.001当量~10当量。
15.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中,相对于环氧树脂的环氧基1当量与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的不饱和键1当量的合计,固化剂(A)所含有的伯氨基的总量为0.001当量~10当量。
16. 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其通过使用权利要求1~15的任一项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而得到。
17. 一种液晶显示面板的制造方法,其中,在液晶滴注工艺中,使用权利要求1~15的任一项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进行光固化后进行热固化。”
复审请求人认为:通过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已经克服了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权利要求1-17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2月26日提交了权利要求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共17项),经审查,所述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和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因此,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2015年01月07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译文的说明书第1-47页、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9年02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7项(下称复审决定文本)。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且所采用的关键技术手段不同,现有技术整体上未公开采用本申请的关键技术手段解决本申请技术问题的发明构思,则认为现有技术整体上未给出采用本申请的关键技术手段解决相应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因而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2.1、就本申请而言,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具体内容参见案由部分)。
对比文件5公开了一种涂料组合物,包括(α)至少一种选自氨基脲衍生物和其封端体的组分与(γ)一种多羰基化合物,所述多羰基化合物(γ)优选为由0.1-30重量%(a)含羰基的乙烯性不饱和单体与70-99.9重量%的(b)可与所述单体(a)共聚的乙烯性不饱和单体组成的含羰基共聚物;可以根据需要将90重量%以下的多羰基化合物用聚环氧化合物替代,通过并入聚环氧化合物可以进一步提高得到的涂层的耐水性。所述氨基脲衍生物可以是式(1)所示的氨基脲衍生物:

其中每个l和m独立地为0或一正整数,条件是l和m满足3≤(l m) ≤20;该氨基脲衍生物是通过分子中有3-20个异氰酸酯基的多异氰酸酯与肼或肼衍生物或肼或其衍生物的非封端和封端体的混合物反应获得的。该化合物呈现出与多羰基化合物极高的相溶性且作为多羰基用固化剂极有用;所述多羰基化合物优选为由0.1-30重量%的(a)含有羰基的乙烯性不饱和单体与70-99.9重量%的(b)能与单体(a)共聚的乙烯性不饱和单体组成的含有羰基的共聚物(参见对比文件5说明书第3页第2段、第4页第4段-倒数第1段、第6页倒数第3段、第22页第4段-第23页第2段、第30页第1-2段)。其中,对比文件5所述多羰基化合物和聚环氧化合物分别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和环氧树脂,所述氨基脲衍生物固化剂是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用的固化剂。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5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权利要求1是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中固化剂是包含通过异氰酸酯化合物与分子内具有2个以上伯氨基的多元胺化合物或者单异氰酸酯化合物或二异氰酸酯化合物与肼的反应而得到的在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而对比文件5为涂料组合物,其中固化剂为分子中有3-20个异氰酸酯基的多异氰酸酯与肼的反应而得到的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
合议组查明,根据本申请说明书的记载,现有的液晶显示元件用密封剂的细线化和粘接性的多样化相互影响,为了抑制在切出单元时和安装液晶盒驱动用IC时的剥落,对密封剂进一步还要求提高粘接强度。本申请通过以分子内具有脲结构且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作为环氧树脂和/或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不饱和键的树脂用的潜在性固化剂,可得到一种树脂组合物和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其能够适应于液晶显示面板等的密封剂的细线化和粘接性的多样化、且能够提高粘接强度,该固化剂包含通过异氰酸酯化合物与肼或与分子内具有2个以上伯氨基的多元胺化合物的反应而得到的在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参见本申请说明书第1页第25行-第2页第10行)。本申请的实施例1-14分别合成了14种固化剂,其中实施例1-7是单异氰酸酯或二异氰酸酯与肼反应,实施例8-14是单异氰酸酯或二异氰酸酯与具有两个伯氨基的二元胺反应;与包含市售的固化剂十二烷二酸酰肼或1,3-二(3-肼-3-氧代-丙基)-5-(1-甲基乙基)乙内酰脲、部分甲基丙烯酰化环氧树脂等的比较例1或2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相比,包含本申请的固化剂、部分甲基丙烯酰化环氧树脂等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具有更高的粘接强度;与使用市售的固化剂十二烷二酸酰肼的比较例1液晶密封剂组合物相比,使用本申请的固化剂A-5的实施例11液晶密封剂组合物适合于对在液晶显示面板等的粘接中使用的密封剂所要求的细线化和粘接性的多样化,并且显现出可抑制在切出单元时和安装液晶盒驱动用IC时等的剥落的粘接强度(参见本申请说明书第33页第1行-第44页第10行、表1-2)。由此可见,本申请证实了包含本申请所述固化剂与环氧树脂等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能够适应于液晶显示面板等的密封剂的细线化和粘接性的多样化的要求、且能够提高粘接强度,即本申请的发明构思在于,将所述固化剂与用于液晶密封剂的环氧树脂等组分一起配合形成能够适应于液晶显示面板等的密封剂的细线化和粘接性的多样化的要求、且能够提高粘接强度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由此可见,本申请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液晶密封剂组合物适应于液晶显示面板等的密封剂的细线化和粘接性的多样化的要求且粘接强度提高。
合议组进一步查明,对比文件5涉及一种氨基脲衍生物和包括至少一种选自该氨基脲衍生物和其封端体的作为固化剂的组分和多羰基化合物的涂料组合物,该氨基脲衍生物是通过1分子中有3-20个异氰酸酯基的多异氰酸酯与肼或肼衍生物或肼或其衍生物的非封端和封端体的混合物反应获得的。对比文件5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开发一种不仅有优异的常温固化能力和贮存稳定性且能形成有优异性能的特别是耐水性、耐污性和优异硬度的涂层的水性涂料组合物,其是通过将包括至少一种选自该氨基脲衍生物和其封端体的组分(α)或者包括至少一种选自氨基脲衍生物和其封端体的组分和至少一种选自含亲水基的化合物和其封端体的组分的氨基脲组合物(δ)作为固化剂与多羰基化合物(γ)混合制备水性涂料组合物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参见对比文件5说明书第1页第1段、第2页第4段-第3页第1段)。对比文件5还公开了本发明的涂料组合物优选是分散在水性介质中和溶解在水性溶剂中的至少一种状态,本发明的涂料组合物在以组分(α)与组分(γ)在以分散及溶解在水性介质中的至少一种状态供给的情况下,组分(α)与组分(γ)的合计量优选为占涂料组合物的分散液及/或其溶液的0.1-70重量%;本发明的涂料组合物在以组分(δ)与组分(γ)在以分散及溶解在水性介质中的至少一种状态供给的情况下,组分(δ)与组分(γ)的合计量优选为占涂料组合物的分散液及/或其溶液的0.1-70重量%。多羰基化合物通常是其在含水介质中的分散体和/或其在含水介质中的溶液;因此,优选本发明的氨基脲衍生物或其封端体是至少一种选自其在含水介质中的分散体和其在含水介质中的溶液的形式;优选氨基脲组合物为至少一种其在含水介质中的分散体和其在含水介质中的溶液的形式(参见对比文件5说明书第15页第4段、第16页第9段、第24页第5段-第25页第2段)。所述涂料组合物不只是常温固化性及贮存稳定性优良,而且硬度、韧性、耐水性、耐污染性等各种特性均很优良,适合用作油漆、建筑材料用底涂料或装饰涂料、粘合剂、压敏性粘合剂等(参见对比文件5说明书第30页第4段)。从与多羰基化合物希望的相容性来看,优选使用通过低聚二异氰酸酯获得的其分子中有3-20个NCO基的多异氰酸酯;通过上述多异氰酸酯与肼或其衍生物反应获得的氨基脲衍生物是多官能的,因此包括上述氨基脲衍生物作为固化剂的涂料组合物有高的交联能力且因而能形成有韧性的涂层;能用来制备式(1)所示的本发明的氨基脲衍生物的二异氰酸酯是选自下列的至少一种二异氰酸酯:C1-C8烷氧基或C1-C6亚烷基取代的二异氰酸C5-C20亚环烷酯,未取代或被C1-C18烷基或C1-C8烷氧基取代的二异氰酸C6-C20亚芳酯,和未取代或被C1-C18烷基或C1-C8烷氧基取代的二异氰酸C8-C20亚芳烷酯;上述二异氰酸酯的例子包括二异氰酸亚环烷酯如二异氰酸4,4’-亚甲基双环己酯(氢化MDI)……;和二异氰酸亚芳烷酯如二异氰酸亚二甲苯酯(XDI)(参见对比文件5说明书第7页第2-3段、第8页第2-3段)。通过其分子中有2个NCO基的多异氰酸酯与肼或肼的衍生物反应获得的氨基脲衍生物作为固化剂的涂料组合物交联能力较低,因而不能获得不仅有优异韧性,而且也有优异耐水性的涂层(参见对比文件5说明书第6页倒数第2段)。由此可见,对比文件5仅涉及含有大量水性介质或水性溶剂的水性涂料组合物,并不涉及液晶密封剂组合物,也不涉及如何改善密封剂用于液晶显示面板等的细线化和粘接性的多样化以及粘接强度。
基于以上内容,合议组认为:本申请涉及液晶密封剂组合物,而对比文件5涉及水性涂料组合物,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领域。本申请的发明构思在于,将所述固化剂与用于液晶密封剂的环氧树脂等组分一起配合形成能够适应于液晶显示面板等的密封剂的细线化和粘接性的多样化的要求、且能够提高粘接强度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对比文件5的技术构思是通过将包括至少一种选自该氨基脲衍生物和其封端体的组分(α)或者包括至少一种选自氨基脲衍生物和其封端体的组分和至少一种选自含亲水基的化合物和其封端体的组分的氨基脲组合物(δ)作为固化剂与多羰基化合物混合来制备不仅有优异的常温固化能力和贮存稳定性且能形成有优异性能的特别是耐水性、耐污性和优异硬度的涂层的水性涂料组合物。由此可见,本申请与对比文件5所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的关键技术手段和获得的技术效果均不相同,即二者的构思是不同的。根据本领域常识可知,密封剂是用于密封的胶黏剂的简称,是具有粘接和密封作用的功能性材料,其具有防止外部灰尘和水分的侵入等作用,本申请的液晶密封剂对密封和粘接性能要求更高。对比文件5的水性涂料组合物含有大量的水性介质或水性溶剂,其关注涂料组合物的常温固化性和贮存稳定性以及形成的涂层的耐水性、耐污性和硬度等。可见,液晶密封剂与水性涂料组合物属于完全不同的技术领域,二者关注的性能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二者对原料如固化剂、树脂基料如环氧树脂、溶剂等的要求和选择也是不同的。虽然对比文件5给出了如下教导:为了获得与多羰基化合物的希望相容性和使包含相应氨基脲衍生物作为固化剂的涂料组合物有高的交联能力,优选使用其分子中有3-20个NCO基的多异氰酸酯与肼或其衍生物反应;而分子中有2个NCO基的多异氰酸酯与肼或肼的衍生物反应获得的氨基脲衍生物作为固化剂的涂料组合物交联能力较低,不能获得不仅有优异韧性且也有优异耐水性的涂层。根据对比文件5的上述教导,当对包含所述氨基脲衍生物作为固化剂的涂料组合物的交联能力要求不那么高时,为了简化反应步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直接选择上述二异氰酸酯或单异氰酸酯与肼或肼的衍生物反应获得的氨基脲衍生物,从而得到在其分子内具有至少1个伯氨基的化合物,进而得到包含所述氨基脲衍生物作为固化剂和多羰基化合物的涂料组合物,但根据以上对比文件5公开的内容可知,该涂料组合物是分散在水性介质中和溶解在水性溶剂中的至少一种状态,因而根据本领域常识可知,其无法用作液晶密封剂组合物。综上所述,对比文件5中并未给出采用本申请所述固化剂与用于液晶密封剂的环氧树脂等组分一起配合形成能够适应于液晶显示面板等的密封剂的细线化和粘接性的多样化的要求、且能够提高粘接强度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的技术启示。
此外,没有证据表明,采用本申请所述固化剂与用于液晶密封剂的环氧树脂等组分一起配合形成能够适应于液晶显示面板等的密封剂的细线化和粘接性的多样化的要求、且能够提高粘接强度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综上所述,合议组认为:现有证据均未给出使用采用本申请所述固化剂与用于液晶密封剂的环氧树脂等组分一起配合形成能够适应于液晶显示面板等的密封剂的细线化和粘接性的多样化的要求、且能够提高粘接强度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的技术启示。并且,如上所述,本申请所述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具有适应于液晶显示面板等的密封剂的细线化和粘接性的多样化的要求、且能够提高粘接强度的技术效果,产生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2.2 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一种液晶密封剂组合物(具体内容参见案由部分)。基于与权利要求1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2也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在此基础上,直接引用权利要求1或2的从属权利要求2-15也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2.3 权利要求16请求保护一种通过使用权利要求1-15的任一项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而得到的液晶显示面板;权利要求17请求保护一种包括使用权利要求1-15的任一项所述的液晶密封剂组合物的液晶显示面板的制造方法。基于与权利要求1和2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16和17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2.4驳回决定和前置审查意见书中指出:
对比文件5公开了该涂料组合物不仅具有优异的常温固化能力和储存稳定性,而且硬度、韧性、耐水性、耐污染性等各种性能均很优良,适合用作粘合剂(参见说明书第30页第4段)。将固化性树脂组合物用于液晶显示面板中以起到粘接密封的作用是本领域常规的应用,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难想到将上述具有优异性能的树脂组合物用于制造液晶显示面板。
然而,如上所述,合议组认为:虽然对比文件5所述涂料组合物具有上述优异性能,适合用作粘合剂等,但包含二异氰酸酯或单异氰酸酯与肼或肼的衍生物反应获得的氨基脲衍生物作为固化剂和多羰基化合物的涂料组合物不能获得不仅有优异韧性且也有优异耐水性的涂层,因而无法预期其适合用作粘合剂、压敏性粘合剂等;并且,该涂料组合物是分散在水性介质中和溶解在水性溶剂中的至少一种状态,因而根据本领域常识可知,其难以用于液晶显示面板中起到粘接密封的作用,无法用作液晶密封剂组合物。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7请求保护的主题是液晶密封剂组合物、液晶显示面板和液晶显示面板的制造方法,因此其已经与对比文件5涉及的主题、采用的手段和达到的技术效果存在较大差异。综合上述分析,权利要求1-17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11月1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本复审决定文本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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