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支持虚拟化磁盘双控切换的方法和存储系统-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支持虚拟化磁盘双控切换的方法和存储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1426
决定日:2019-06-19
委内编号:1F269083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394716.9
申请日:2015-07-02
复审请求人: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宋霖
合议组组长:吴海涛
参审员:窦明生
国际分类号:G06F12/14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如果部分区别特征未被其它对比文件公开,也并非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且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上述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那么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394716.9、发明名称为“一种支持虚拟化磁盘双控切换的方法和存储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5年07月02日,公开日为2015年12月1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0月11日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于申请日2015年07月0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40段、说明书附图图1-2、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03月0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驳回决定引用了两篇对比文件,即:
对比文件1:公开号为CN101651559A,公开日为2010年02月17日;
对比文件2:公开号为CN102426512A,公开日为2012年04月25日。
驳回决定的具体理由是:(1)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区别技术特征,但是这些区别技术特征部分在对比文件2中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不具备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5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2-5也不具备创造性;(3)权利要求6-10作为与方法权利要求1-5相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当权利要求1-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时,权利要求6-10也不具备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支持虚拟化磁盘双控切换方法,该方法应用于存储系统,该存储系统包括:第一存储控制器和第二存储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初始时,第一存储控制器作为iniatiator端,用第一IP地址与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其中,所述虚拟化磁盘为第三方异构存储设备;
当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时,作为接管端的第二存储控制器作为iniatiator端,加载第一IP地址,并用该第一IP地址与所述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当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恢复时,第二存储控制器断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的iscsi连接,并释放所述第一IP地址,由第一存储控制器加载该第一IP地址,使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
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恢复时,第二存储控制器断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的iscsi连接,并释放所述第一IP地址后,发送释放第一IP地址的通知给第一存储控制器;
第一存储控制器在收到该通知后,加载该第一IP地址,使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存储系统还包括用于记录第一和第二存储控制器状态的共享区;所述方法还包括:
第一存储控制器在使用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后,该共享区中记录第一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记录第二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
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第二存储控制器使用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后,共享区中记录第一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被接管”,记录 第二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接管”。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
第一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则加载第一IP地址,并用该第一IP地址与所述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第一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被接管”,则不加载第一IP地址,直到收到第二存储控制器发送的第一IP地址被释放的通知或者收到人为干预加载第一IP地址的命令才加载该第一IP地址,并利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
第二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则不加载第一IP地址;
第二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接管”,则判断第一存储控制器是否故障,如果未故障,则不加载第一IP地址,且发送第一IP地址被释放的通知给第一存储控制器,如果故障,则加载第一IP地址,并利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
6. 一种虚拟化磁盘双控切换的存储系统,该存储系统包括:第一存储控制器和第二存储控制器;其特征在于,
初始时,该第一存储控制器作为iniatiator端,用第一IP地址与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其中,所述虚拟化磁盘为第三方异构存储设备;
当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时,作为接管端的第二存储控制器作为iniatiator端,加载第一IP地址,并用该第一IP地址与所述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当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恢复时,第二存储控制器断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的iscsi连接,并释放所述第一IP地址,由第一存储控制器使用该第一IP 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存储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恢复时,第二存储控制器断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的iscsi连接,并释放所述第一IP地址后,发送释放第一IP地址的通知给第一存储控制器;第一存储控制器在收到该通知后,加载该第一IP地址,使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存储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存储系统还包括用于记录第一和第二存储控制器状态的共享区;
第一存储控制器在使用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后,该共享区中记录第一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记录第二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
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第二存储控制器使用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后,共享区中记录第一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被接管”,记录第二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接管”。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存储系统,其特征在于,
第一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则加载第一IP地址,并用该第一IP地址与所述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第一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被接管”,则不加载第一IP地址,直到收到第二存储控制器发送的第一IP地址被释放的通知或者收到人为干预加载第一IP地址的命令才加载该第一IP地址,并利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存储系统,其特征在于,
第二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则不加载第一IP地址;
第二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接管”,则 判断第一存储控制器是否故障,如果未故障,则不加载第一IP地址,且发送第一IP地址被释放的通知给第一存储控制器,如果故障,则加载第一IP地址,并利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2月1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陈述了意见,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共10项权利要求),删除了权利要求1、6中的技术特征“其中,所述虚拟化磁盘为第三方异构存储设备”。其请求复审的主要理由为: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仅可表示控制器0使用IP0与应用客户端建立iscsi连接,而控制器0如何与底层的存储资源建立连接却没有提到。
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2月12日提交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支持虚拟化磁盘双控切换方法,该方法应用于存储系统,该存储系统包括:第一存储控制器和第二存储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初始时,第一存储控制器作为iniatiator端,用第一IP地址与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当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时,作为接管端的第二存储控制器作为iniatiator端,加载第一IP地址,并用该第一IP地址与所述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当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恢复时,第二存储控制器断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的iscsi连接,并释放所述第一IP地址,由第一存储控制器加载该第一IP地址,使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
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恢复时,第二存储控制器断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的iscsi连接,并释放所述第一IP地址后,发送释放第一IP地址的通知给第一存储控制器;第一存储控制器在收到该通知后,加载该第一IP地址,使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存储系统还包括用于记录第一和第二存储控制器状态的共享区;所述方法还包括:
第一存储控制器在使用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后,该 共享区中记录第一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记录第二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
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第二存储控制器使用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后,共享区中记录第一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被接管”,记录第二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接管”。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
第一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则加载第一IP地址,并用该第一IP地址与所述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第一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被接管”,则不加载第一IP地址,直到收到第二存储控制器发送的第一IP地址被释放的通知或者收到人为干预加载第一IP地址的命令才加载该第一IP地址,并利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
第二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则不加载第一IP地址;
第二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接管”,则判断第一存储控制器是否故障,如果未故障,则不加载第一IP地址,且发送第一IP地址被释放的通知给第一存储控制器,如果故障,则加载第一IP地址,并利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
6. 一种虚拟化磁盘双控切换的存储系统,该存储系统包括:第一存储控制器和第二存储控制器;其特征在于,
初始时,该第一存储控制器作为iniatiator端,用第一IP地址与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当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时,作为接管端的第二存储控制器作为iniatiator端,加载第一IP地址,并用该第一IP地址与所述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当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恢复时,第二存储控制器断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的iscsi连接,并释放所述第一IP地址,由第一存储控制器使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存储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恢复时,第二存储控制器断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的iscsi连接,并释放所述第一IP地址后,发送释放第一IP地址的通知给第一存储控制器;第一存储控制器在收到该通知后,加载该第一IP地址,使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存储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存储系统还包括用于记录第一和第二存储控制器状态的共享区;
第一存储控制器在使用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后,该共享区中记录第一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记录第二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
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第二存储控制器使用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后,共享区中记录第一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被接管”,记录第二存储控制器的状态为“接管”。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存储系统,其特征在于,
第一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则加载第一IP地址,并用该第一IP地址与所述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第一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被接管”,则不加载第一IP地址,直到收到第二存储控制器发送的第一IP地址被释放的通知或者收到人为干预加载第一IP地址的命令才加载该第一IP地址,并利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存储系统,其特征在于,
第二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单控未切换”,则不加载第一IP地址;
第二存储控制器重启后,若读取到共享区中自身的状态为“接管”,则判断第一存储控制器是否故障,如果未故障,则不加载第一IP地址,且发送第一IP地址被释放的通知给第一存储控制器,如果故障,则加载第一IP地址,并利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15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经过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坚持驳回决定。前置审查意见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的基于iniatiator-target方式的虚拟化技术是面向控制器层与上层业务(也即应用客户端),其与本申请采用iniatiator-target方式所面对的控制器与磁盘组存在区别;然而这样的区别并不能构成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理由。因此,申请人的意见陈述不成立,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经审查,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 关于审查文本
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包括10项权利要求)。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审查决定依据的审查文本为:于申请日2015年07月0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40段、说明书附图图1-2、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12月1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
2.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如果部分区别特征未被其它对比文件公开,也并非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且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上述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那么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审查决定引用了与驳回决定相同的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公开号为CN101651559A,公开日为2010年02月17日;
对比文件2:公开号为CN102426512A,公开日为2012年04月25日;
其中,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1权利要求1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支持虚拟化磁盘双控切换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存储服务在双控制器存储系统中故障切换的方法(相当于“一种双控切换方法,该方法应用于存储系统,该存储系统包括:第一存储控制器和第二存储控制器”),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权利要求1-4、说明书第1页第1段至第5页最后一段):iSCSI协议(Internet Small Computer Systems Interface),是通过tcp/ip 网络传输映射SCSI相关体系结构的协议,iSCSI发起端(iSCSI Initiator)通过tcp/ip网络登录iSCSI目标端(iSCSI Target),传输SCSI命令、数据和状态, 从而实现多个客户端通过tcp/ip网络获取同一目标端上的多个块设备,主要是磁盘,客户端的应用程序可以将这些块设备作为本地块设备使用,实现了集中存储(可见,通过iSCSI协议所实现的将网络上的磁盘虚拟化为本地磁盘来实现,相当于“虚拟化磁盘”;因此,用于该类磁盘的双控制器存储系统中故障切换方法,相当于“一种支持虚拟化磁盘双控切换方法”);该双控存储系统在启动时和正常运行中保证两个控制器系统上的配置相同,其中两个控制器分别标识为控制器0和 控制器1,在正常运行模式下,双控制器系统关于iSCSI Target服务配置如下:(3)两个控制器使用不同的对外网络ip。为方便引用,记控制器0使用Ip0,控制器1使用Ip1 ;(4)保证iSCSI Initiator应用客户端通过网络连接到两个存储控制器(结合附图1可知,当应用客户端借助上述的iSCSI协议来使得控制器0通过IP0连接磁盘组时,其初始的连接过程,相当于“初始时,第一存储控制器作为iniatiator端”);在双控存储系统在发生单个控制器故障时将iSCSI Target服务切换到另一控制器上,该双控存储系统主要结构是两个控制器都连接到相同的磁盘组,可以同时访问所有磁盘,如图1所示。iSCSI Target服务切换的过程如下(以控制器0故障为例)(相当于“当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时”):(1)应用客户端块读写请求阻塞,iSCSI Initiator尝试网络重传,假如TCP 连接超时,则删除连接,尝试重建会话,直到超时,在此期间双控存储系统将完成iSCSI Target服务接管。(2)控制器1(相当于“第二存储控制器”)通过电子开关切断控制器0电源以彻底隔离其对存储资源的访问和对外服务响应;(3)控制器1正在运行的iSCSI Target服务创建iSCSI Target节点iSCSITarget0,并为iSCSITarget0增加逻辑单元资源LunGroup0,按照控制器0原配置设置每个LU的LUN,SCSI ID(可见,控制器1接管控制器0使用iSCSI协议访问磁盘组,相当于“作为接管端的第二存储控制器作为iniatiator端”)。(4)控制器1绑定原控制器0上对外ip Ip0,并进行arp广播;(5)应用客户端接收到arp广播更新Ip0的MAC地址,iSCSI Initiator通过Ip0 重新连接到控制器1上的iSCSITarget0,建立会话,获取iSCSI存储逻辑单元列表信息,通过INQUIRY命令查询每个LU的SCSI ID,自此所有挂起的iSCSI LU重新可用,数据读写恢复(相当于“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初始时,第一存储控制器用第一IP地址与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当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时,作为接管端的第二存储控制器加载第一IP地址,并用该第一IP地址与所述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当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恢复时,第二存储控制器断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的iscsi连接,并释放所述第一IP地址,由第一存储控制器加载该第一IP地址,使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
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避免双控存储系统中不同存储控制器同时访问虚拟化磁盘导致访问出错。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基于虚拟化的存储双控磁盘阵列的实现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权利要求1、说明书第[0001]-[0009]段):该方法的目的是按以下方式实现的,包括第一控制器和第二控制器,第一控制器和第二控制器上分别安装虚拟机,再在虚拟机上安装存储操作系统;将每个控制器上的两个安装有存储操作系统的虚拟机互设为备份,当其中任何一个虚拟机宕机时,同控制器上的另一个虚拟机接管宕机虚拟机的服务;当其中一个控制器出现宕机后,该宕机控制器上的服务全部切到另一个控制器的备份虚拟机上,在宕机控制器恢复正常后(相当于“当第一存储控制器故障恢复时”),暂时停掉另一个控制器上的备份虚拟机(可见,控制器将与在其上访问的磁盘断开连接,相当于“第二存储控制器断开与磁盘建立的连接”),原本属于宕机控制器的服务会自动切回(相当于“由第一存储控制器获得该磁盘的访问控制权限”)。并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保证在双控存储系统中一控制器故障恢复后继续获得访问权限,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其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基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在双控存储系统中采用iSCSI协议进行访问服务的技术方案,以及对比文件2所公开的故障控制器恢复正常后的服务自动切回的技术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在故障控制器(也即第一控制器)采用iSCSI协议来恢复访问时,第二控制器断开虚拟化磁盘的iSCSI连接,并由该第一控制器与该磁盘建立iSCSI连接,以此获得该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权限。
但是,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均没有提到控制器加载第一IP地址,并用该第一IP地址与所述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第二存储控制器用该第一IP地址与所述作为target端的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第一存储控制器使用该第一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iscsi连接。同时,使用控制器通过IP地址实现对虚拟化磁盘的访问权限并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通过IP地址实现对虚拟化磁盘的访问,可以避免虚拟化磁盘在切换和恢复时,虚拟化磁盘中记录的控制器所属信息读取失败或错误时,导致的虚拟化磁盘被两端控制器同时使用。
综合上述,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及上述区别特征给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方案带来的技术效果,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5
权利要求2-5是权利要求1的直接或间接从属权利要求,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从属权利要求2-5也均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权利要求6-10
权利要求6-10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5相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基于相同的证据和理由,权利要求6-10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权利要求1-10相对于对比文件1、2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创造性。本复审决定仅针对驳回理由进行审查,至于申请文件中是否存在其它不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缺陷,留待后续程序审查。
三、关于驳回决定和前置意见
驳回决定中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控制器使用IP0地址,实现对虚拟存储器的操作;前置意见中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的基于iniatiator-target方式的虚拟化技术是面向控制器层与上层业务(也即应用客户端),而本申请公开了采用iniatiator-target方式所面对的控制器与磁盘组,但是这样的区别并不能构成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理由。
对此,合议组认为:本申请基于现有技术进行改进。现有技术的双控系统中,虚拟化磁盘在被存储控制器SC0使用时,虚拟化磁盘立即记录该存储控制器的信息,从而表明自己归属于该存储控制器。另一存储控制器SC1虽然可见该虚拟化磁盘,但是SC1不能操作该虚拟化磁盘。在发生业务切换时,存储控制器SC1读取虚拟化磁盘的管理信息,上报虚拟化磁盘在SC1端使用,业务恢复时则在SC1端先删除相应虚拟化磁盘资源,再在SC0端重新上报虚拟化磁盘。该方案中,虚拟化磁盘在切换和恢复时的处理复杂,且如果虚拟化磁盘中记录的控制器所属信息读取失败或错误时,可能导致虚拟化磁盘被两端控制器同时使用,从而造成数据破坏。也就是说,现有技术是控制器对虚拟化磁盘进行直接操作。本申请进行的改进是,存储控制器利用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进行连接,当原控制器出现故障时,原控制器要释放IP地址,另一控制器通过该IP地址连接虚拟化磁盘,以实现对其进行操作,即,该IP地址是控制器与虚拟化磁盘直接连接的IP地址。对比文件1公开了两个控制器分别具有IP0和IP1,但是,该IP地址是控制器用以与应用客户端直接建立连接的外部IP。对比文件1没有并没有提及控制器如何与底层的存储资源建立连接。因此,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公开控制器通过非外部的IP地址连接到虚拟化磁盘,以实现对其进行操作的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也没有公开该技术特征。而本申请中,存储控制器通过加载唯一的非外部IP地址与虚拟化磁盘建立连接,从而获得对虚拟化磁盘的唯一访问控制权限,虚拟化磁盘不需要感知存储控制器发生的变化,虚拟化存储盘上也无需记录控制器所属信息,使得同一时刻只有一个存储控制器访问虚拟化磁盘,避免访问出错。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具备创造性。
基于上述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四、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1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申请日2015年07月0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40段、说明书附图图1-2、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12月1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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