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共享计算资源方法、装置、系统及客户端和服务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1383
决定日:2019-06-19
委内编号:1F270838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410778593.4
申请日:2014-12-16
复审请求人:苏州海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袁翠
合议组组长:王志伟
参审员:张鑫
国际分类号:H04L29/0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与一篇对比文件的区别特征的一部分被其它对比文件公开,其余部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则认为在该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其它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10778593.4,名称为“一种共享计算资源方法、装置、系统及客户端和服务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苏州海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12月16日,公开日为2015年04月08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10月12日以权利要求1-2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中引用两篇对比文件,为:对比文件1,CN103544064A,公开日为2014年01月29日;对比文件2,CN101308468A,公开日为2008年11月19日。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申请日2014年12月1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87段(即第1-19页),说明书附图第1-7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于2018年07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3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一种共享计算资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服务器接收由请求客户端发送的第一运算请求,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评估所需的运算量;
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并从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包括:所述服务器根据所需的运算量,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并从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以使确定的目标可用计算资源能够满足所需的运算量的需求;
所述服务器向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发送由所述第一运算请求确定的至少一个第一子运算请求,然后判断所述共享客户端是否在线,如果在线,则继续执行后续步骤;如果不在线,则结束流程,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该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为合法时,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该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得到第一子运算结果;
所述服务器接收由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返回的第一子运算结果,并验证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
所述服务器根据验证通过的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第一运算结果,并将所述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
所述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所述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客户端,在一个计算任务中,所述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所述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服务器向提供验证通过的第一子运算结果的共享客户端支付费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请求客户端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支付的费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请求客户端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支付的费用的步骤在如下时刻执行:
所述服务器根据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前的时刻,或
所述服务器将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后的时刻。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客户端发送的在所述本地剩余计算资源中开放部分或全部剩余计算资源的开放计算资源请求;
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开放计算资源请求,将所述客户端开放的计算资源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将所述客户端作为共享客户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服务器接收发送开放计算资源请求的客户端所发送的开放策略。
7.一种共享计算资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请求客户端向服务器发送第一运算请求,所述第一运算请求使得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并从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
所述请求客户端接收所述服务器反馈的第一运算结果,所述第一运算结果是所述服务器根据验证通过的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的,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是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根据所述服务器向其发送的第一子运算请求而运算得到的,并验证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该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为合法时,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该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
所述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所述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客户端,在一个计算任务中,所述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所述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请求客户端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向所述服务器支付费用。
9.一种共享计算资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共享客户端接收来自服务器发送的第一子运算请求,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是由所述服务器根据请求客户端发送的第一运算请求确定的,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评估所需的运算量;
在接收服务器发送的在线检测指令后,所述共享客户端将自身的在线状态信息发送至所述服务器;
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得到第一子运算结果,并验证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该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为合法时,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该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
所述共享客户端将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返回至所述服务器,以使所述服务器根据验证通过的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第一运算结果并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所述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所述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客户端,在一个计算任务中,所述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所述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服务器针对第一子运算结果支付的费用。
11.一种共享计算资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运算请求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由请求客户端发送的第一运算请求;
运算量评估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评估所需的运算量,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并从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
目标可用计算资源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并从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包括在线资源搜索单元,用于根据所需的运算量,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目标资源确定单元,用于从所述在线资源搜索单元搜索到的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以使确定的目标可用计算资源能够满足所需的运算量的需求;
第一子运算请求发送单元,用于向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发送由所述第一运算请求确定的至少一个第一子运算请求,然后判断所述共享客户端是否在线,如果在线,则继续执行后续步骤;如果不在线,则结束流程,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该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为合法时,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该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得到第一子运算结果;
在线状态判断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发送单元向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发送由所述第一运算请求确定的至少一个第一子运算请求后,判断所述共享客户端是否在线;
结果验证单元,用于在第一子运算结果接收单元接收到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返回的第一子运算结果后,验证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
第一子运算结果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由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返回的第一子运算结果;
第一运算结果发送单元,用于根据验证通过的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第一运算结果,并将所述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
所述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所述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客户端,在一个计算任务中,所述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所述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费用支付单元,用于向验证通过的第一子运算结果的共享客户端支付费用。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费用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请求客户端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支付的费用。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资源开放请求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客户端发送的在所述本地剩余计算资源中开放部分或全部剩余计算资源的开放计算资源请求;
资源开放登记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开放计算资源请求,将所述客户端开放的计算资源的数据进行登记,并将所述客户端作为共享客户端。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开放策略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发送开放计算资源请求的客户端所发送的开放策略。
16.一种服务器,包括如权利要求11至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共享计算装置。
17.一种共享计算资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运算请求发送单元,用于向服务器发送第一运算请求,所述第一运算请求使得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评估所需的运算量并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并从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
第一运算结果接收单元,用于端接收所述服务器反馈的第一运算结果,所述第一运算结果是所述服务器根据验证通过的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的,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是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根据所述服务器向其发送的第一子运算请求而运算得到的,并验证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该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为合法时,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该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
所述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所述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客户端,在一个计算任务中,所述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所述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费用支付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向所述服务器支付费用。
19.一种请求共享计算资源客户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共享计算资源装置。
20.一种共享计算资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子运算请求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服务器发送的第一子运算请求,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是由所述服务器根据请求客户端发送的第一运算请求确定的;
第一子运算结果生成单元,用于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得到第一子运算结果,并验证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
合法性判断单元,用于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结果为合法时,触发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生成单元工作;
第一子运算结果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返回至所述服务器,以使所述服务器根据验证通过的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第一运算结果并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
所述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所述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客户端,在一个计算任务中,所述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所述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
在线状态检测单元,用于在接收服务器发送的在线检测指令后将所述共享计算装置自身的在线状态信息发送至所述服务器。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费用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服务器针对第一子运算结果支付的费用。
22.一种共享计算资源客户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共享计算资源装置。
23.一种共享计算资源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服务器、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请求客户端和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共享客户端。”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1月1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其中,将从属权利要求5、6的附加技术特征“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客户端发送的在所述本地剩余计算资源中开放部分或全部剩余计算资源的开放计算资源请求;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开放计算资源请求,将所述客户端开放的计算资源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将所述客户端作为共享客户端;所述服务器接收发送开放计算资源请求的客户端所发送的开放策略”添加到独立权利要求1、7、9、17和20中,将从属权利要求14、15的附加技术特征“所述装置还包括:资源开放请求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客户端发送的在所述本地剩余计算资源中开放部分或全部剩余计算资源的开放计算资源请求;资源开放登记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开放计算资源请求,将所述客户端开放的计算资源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将所述客户端作为共享客户端;开放策略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发送开放计算资源请求的客户端所发送的开放策略”添加到独立权利要求11中,删除从属权利要求5、6、14和15,并对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进行适应性修改,得到新的权利要求第1-19项。
复审请求人认为: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包括如下区别特征:(1)所述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所述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客户端,在一个计算任务中,所述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所述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2)所述服务器将所述客户端开放的计算资源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将所述客户端作为共享客户端;所述服务器接收发送开放计算资源请求的客户端所发送的开放策略;(3)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4)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该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为合法时,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该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5)对第一子运算结果进行验证,服务器根据验证通过的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第一运算结果,并将所述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6)判断所述共享客户端是否在线,如果在线,则继续执行后续步骤;如果不在线,则结束流程。上述区别未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公开,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16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3月15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所针对的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4年12月1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9页,说明书附图第1-7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于2019年01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9项。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中相同,即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指出:权利要求1-19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并对复审请求人的相关意见进行了回应,认为复审请求人指出的上述区别,部分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仍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3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其中,在权利要求1、5、7、9、13及16中添加了从属权利要求3、4的附加技术特征“所述服务器根据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前的时刻,或所述服务器将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后的时刻,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请求客户端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支付的费用”,并将从属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所述服务器向提供验证通过的第一子运算结果的共享客户端支付费用”添加到独立权利要求1中,将从属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添加到独立权利要求5中,将从属权利要求8的附加技术特征添加到独立权利要求7中,将从属权利要求10、11的附加技术特征添加到独立权利要求9中,将从属权利要求14的附加技术特征添加到独立权利要求13中,将从属权利要求17的附加技术特征添加到独立权利要求16中,删除从属权利要求2-4、6、8、10、11、14和17,并对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进行适应性修改,得到新的权利要求第1-10项。
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新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一种共享计算资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服务器接收由请求客户端发送的第一运算请求,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评估所需的运算量;
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并从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包括:所述服务器根据所需的运算量,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并从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以使确定的目标可用计算资源能够满足所需的运算量的需求;
所述服务器向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发送由所述第一运算请求确定的至少一个第一子运算请求,然后判断所述共享客户端是否在线,如果在线,则继续执行后续步骤;如果不在线,则结束流程,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该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为合法时,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该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得到第一子运算结果;
所述服务器接收由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返回的第一子运算结果,并验证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
所述服务器根据验证通过的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第一运算结果,并将所述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
所述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所述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客户端,在一个计算任务中,所述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所述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客户端发送的在所述本地剩余计算资源中开放部分或全部剩余计算资源的开放计算资源请求;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开放计算资源请求,将所述客户端开放的计算资源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将所述客户端作为共享客户端,所述服务器向提供验证通过的第一子运算结果的共享客户端支付费用;所述服务器接收发送开放计算资源请求的客户端所发送的开放策略,所述服务器根据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前的时刻,或所述服务器将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后的时刻,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请求客户端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支付的费用。
2.一种共享计算资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请求客户端向服务器发送第一运算请求,所述第一运算请求使得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并从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
所述请求客户端接收所述服务器反馈的第一运算结果,所述第一运算结果是所述服务器根据验证通过的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的,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是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根据所述服务器向其发送的第一子运算请求而运算得到的,并验证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该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为合法时,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该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
所述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所述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客户端,在一个计算任务中,所述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所述请求客户端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向所述服务器支付费用,所述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客户端发送的在所述本地剩余计算资源中开放部分或全部剩余计算资源的开放计算资源请求;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开放计算资源请求,将所述客户端开放的计算资源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将所述客户端作为共享客户端;所述服务器接收发送开放计算资源请求的客户端所发送的开放策略,所述服务器根据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前的时刻,或所述服务器将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后的时刻,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请求客户端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支付的费用。
3.一种共享计算资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共享客户端接收来自服务器发送的第一子运算请求,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是由所述服务器根据请求客户端发送的第一运算请求确定的,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评估所需的运算量;
在接收服务器发送的在线检测指令后,所述共享客户端将自身的在线状态信息发 送至所述服务器;
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得到第一子运算结果,并验证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该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为合法时,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该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接收所述服务器针对第一子运算结果支付的费用;
所述共享客户端将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返回至所述服务器,以使所述服务器根据验证通过的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第一运算结果并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所述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所述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客户端,在一个计算任务中,所述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所述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客户端发送的在所述本地剩余计算资源中开放部分或全部剩余计算资源的开放计算资源请求;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开放计算资源请求,将所述客户端开放的计算资源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将所述客户端作为共享客户端;所述服务器接收发送开放计算资源请求的客户端所发送的开放策略,所述服务器根据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前的时刻,或所述服务器将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后的时刻,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请求客户端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支付的费用。
4.一种共享计算资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运算请求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由请求客户端发送的第一运算请求;
运算量评估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评估所需的运算量,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并从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
目标可用计算资源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并从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包括在线资源搜索单元,用于根据所需的运算量,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目标资源确定单元,用于从所述在线资源搜索单元搜索到的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以使确定的目标可用计算资源能够满足所需的运算量的需求;
第一子运算请求发送单元,用于向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发送由所述第一运算请求确定的至少一个第一子运算请求,然后判断所述共享客户端是否在线,如果在线,则继续执行后续步骤;如果不在线,则结束流程,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该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为合法时,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该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得到第一子运算结果;
在线状态判断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发送单元向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发送由所述第一运算请求确定的至少一个第一子运算请求后,判断所述共享客户端是否在线;
结果验证单元,用于在第一子运算结果接收单元接收到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返回的第一子运算结果后,验证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
第一子运算结果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由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返回的第一子运算结果;
第一运算结果发送单元,用于根据验证通过的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第一运算结果,并将所述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
所述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所述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客户端,在一个计算任务中,所述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所述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所述装置还包括:资源开放请求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客户端发送的在所述本地剩余计算资源中开放部分或全部剩余计算资源的开放计算资源请求;资源开放登记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开放计算资源请求,将所述客户端开放的计算资源的数据进行登记,并将所述客户端作为共享客户端;开放策略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发送开放计算资源请求的客户端所发送的开放策略,所述服务器根据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前的时刻,或所述服务器将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后的时刻,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请求客户端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支付的费用;
费用支付单元,用于向验证通过的第一子运算结果的共享客户端支付费用;
费用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请求客户端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支付的费用。
5.一种服务器,包括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共享计算装置。
6.一种共享计算资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运算请求发送单元,用于向服务器发送第一运算请求,所述第一运算请求使得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评估所需的运算量并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并从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
第一运算结果接收单元,用于端接收所述服务器反馈的第一运算结果,所述第一运算结果是所述服务器根据验证通过的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的,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是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根据所述服务器向其发送的第一子运算请求而运算得到的,并验证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该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为合法时,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该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
所述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所述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客户端,在一个计算任务中,所述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所述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客户端发送的在所述本地剩余计算资源中开放部分或全部剩余计算资源的开放计算资源请求;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开放计算资源请求,将所述客户端开放的计算资源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将所述客户端作为共享客户端;所述服务器接收发送开放计算资源请求的客户端所发送的开放策略,所述服务器根据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前的时刻,或所述服务器将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后的时刻,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请求客户端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支付的费用;
费用支付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向所述服务器支付费用。
7.一种请求共享计算资源客户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共享计算资源装置。
8.一种共享计算资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子运算请求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服务器发送的第一子运算请求,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是由所述服务器根据请求客户端发送的第一运算请求确定的;
第一子运算结果生成单元,用于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得到第一子运算结果,并验证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
合法性判断单元,用于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结果为合法时,触发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生成单元工作;
第一子运算结果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返回至所述服务器,以使所述服务器根据验证通过的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第一运算结果并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
所述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所述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客户端,在一个计算任务中,所述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所述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客户端发送的在所述本地剩余计算资源中开放部分或全部剩余计算资源的开放计算资源请求;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开放计算资源请求,将所述客户端开放的计算资源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将所述客户端作为共享客户端;所述服务器接收发送开放计算资源请求的客户端所发送的开放策略,所述服务器根据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前的时刻,或所述服务器将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后的时刻,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请求客户端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支付的费用;
在线状态检测单元,用于在接收服务器发送的在线检测指令后将所述共享计算装置自身的在线状态信息发送至所述服务器;
费用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服务器针对第一子运算结果支付的费用。
9.一种共享计算资源客户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共享计算资源装置。
10.一种共享计算资源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服务器、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请求客户端和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共享客户端。”
复审请求人主要认为:本申请的发明构思与对比文件1的本质区别有以下三点:(1)相比对比文件1,提供了一整套从发起方(请求客户端)到中控(中心服务器),再到具体执行单元(共享客户端),包括费用支付,完整的操作方法以及对应的装置、系统、客户端和服务器。对比文件1用户设备非常模糊,没有说明从用户设备到云管理平台交互以及计费方案。(2)相比对比文件1,本申请侧重点针对所有具有空闲资源的计算设备(比如手机、计算机、平板等),不需要标准量化,只要有空闲资源,中控服务器就可以对应分配计算任务,最大限度的利用所有的闲置资源。对比文件1的客户端需要虚拟化出标准计算单元,每个计算单元相同,这样务必会导致有些闲置计算资源无法利用。(3)相比对比文件1,本申请请求客户端只需要发送运算请求,由中控服务器来调控具体执行单元共享客户端来完成相应计算,把计算结果返回给请求客户端,降低请求客户端复杂度,更方便易用,适用于所有用户。对比文件1则需要用户设备发送计算任务以及计算任务所需的计算资源,大大增加了用户设备复杂度和难度,只适用于非常明确知道自己计算的用户使用。同时坚持提出复审请求时的意见,认为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包括前述6个区别特征,上述区别未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公开,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2019年04月30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依据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4年12月1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9页,说明书附图第1-7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于2019年04月3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经审查,其中所作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复审通知书以及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1,CN103544064A,公开日为2014年01月29日;对比文件2,CN101308468A,公开日为2008年11月19日。
权利要求1-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共享计算资源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云计算方法,并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8],[0020]-[0036],[0113]-[0238]段以及附图1-9):运营商运营一个云管理平台(相当于服务器),允许提供者注册本地计算能力,提供者是指希望利用闲置计算资源获得利益的个人或企业的客户端,提供者拥有自己的本地计算机,即客户端,当提供者在云服务平台注册帐户之后,需要在客户端下载安装云服务插件,客户端通过云服务插件能够与云服务平台建立连接,并将客户端上的资源虚拟化,视CPU和内存的占用情况,可将计算资源标准化为计算单元;云服务插件在客户端后台运行后,会在云管理平台上注册本地可用的计算单元,一台客户端可能虚拟化一个或多个计算单元,每个计算单元都和提供者的帐号绑定;客户端具有将本地资源虚拟化的功能,客户端通过获取本地CPU的利用率、磁盘利用率、内存利用率,确定本地空闲计算资源,然后将本地空闲计算资源虚拟化为标准化的计算单元后,向云管理平台上报空闲计算资源,空闲计算资源信息至少包括:各客户端的CPU的剩余能力、剩余内存空间、剩余磁盘空间(相当于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接收所述客户端发送的在所述本地剩余计算资源中开放部分或全部剩余计算资源的开放计算资源请求;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开放计算资源请求,将所述客户端开放的计算资源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将所述客户端作为共享客户端)。用户可以在云管理平台上租用虚拟化计算资源。当用户有业务需求时,通过用户设备(相当于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登录到云管理平台,向云管理平台发起云资源请求,云资源请求中包含计算任务以及完成计算任务所需的计算资源信息(相当于服务器接收由请求客户端发送的第一运算请求),计算资源信息可以为完成计算任务所需的CPU处理能力、占用的内存的大小、所需的磁盘空间的大小等;云管理平台在接收到云资源请求后,扫描系统中的空闲的计算资源,根据所需的计算资源信息从空闲计算资源中确定出为用户设备分配的计算资源,为用户分配的计算资源可以由多个客户端(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共享客户端,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提供,每个客户端完成一部分计算任务,每个客户端上运行有至少一个虚拟机(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并从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由于用户设备发送的云资源请求中包括计算任务所需的CPU处理能力、占用的内存的大小、所需的磁盘空间的大小等计算资源信息,服务器必然根据第一运算请求评估所需的运算量,且从空闲资源中确定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时,必然根据所需的运算量确定能够满足所需的运算量的需求的目标可用计算资源);云管理平台将计算任务发送给提供计算资源的至少一个客户端,使得各客户端分别通过运行的各虚拟机完成计算任务,并向云管理平台返回计算任务对应的计算结果(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向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发送由所述第一运算请求确定的至少一个第一运算子运算请求,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得到第一子运算结果);云管理平台接收计算任务对应的计算结果,根据计算结果确定计算任务对应的最终计算结果(相当于所述服务器接收由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返回的第一子运算结果,并根据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第一运算结果)。因为提供的个人PC资源是不可靠的,发生故障或者网络断连等导致服务无法使用的概率比起运营商自建数据中心要高的多,通过冗余计算来保证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如图2所示,云管理平台接收用户设备发送的云资源请求,云资源请求中包含计算任务、冗余计算标识、以及完成计算任务所需的计算资源信息;冗余资源标识用于向云管理平台申请三组计算资源,每组计算资源分别包括N个计算单元,每组计算资源分别用于完成计算任务;云管理平台根据冗余计算标识和计算资源信息,从空闲计算单元中确定出为用户设备分配的三组计算资源;云管理平台将计算任务分别发送给提供三组计算资源的各客户端,以使各客户端上运行的各虚拟机分别计算计算任务,并向云管理平台返回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其中,每组计算资源包括N个计算单元,每组计算单元都能完成计算任务,云管理平台将计算任务分别发送给三组计算资源的各客户端,以使各组计算资源对应的客户端同时对计算任务进行计算,得到三个计算结果,并向云管理平台返回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云管理平台接收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根据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确定计算任务对应的最终计算结果(相当于服务器接收由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返回的第一子运算结果,并验证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因此,能够保证计算任务对应的最终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用户需按照实际使用的计算资源付费,费率标准由运营商制定,假设以每使用一个计算单元(CU)一个小时的计算时间记为作为基本计费单位(1cuhour)。用户需按照实际使用的cuhour数付费,费率标准由运营商制定,记为f1(用户必然将费用支付给云管理平台的运营商,相当于服务器接收所述请求客户端根据第一运算请求支付的费用)。同时,运营商按照提供者帐号记录的cuhour实际使用数,按月付费给提供者,费率标准由运营商制定,记为f2(相当于服务器向提供验证通过的第一子运算结果的共享客户端支付费用)。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特征为:(1)所述服务器发送至少一个第一子运算请求后,判断所述共享客户端是否在线,如果在线,则继续执行后续步骤,如果不在线,则结束流程;(2)服务器判断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该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为合法时,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该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3)所述服务器将所述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4)在一个计算任务中的请求客户端和共享客户端都位于共享网络中;(5)服务器接收发送开放计算资源请求的客户端所发送的开放策略;(6)服务器根据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前的时刻,或所述服务器将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后的时刻,接收请求客户端支付的费用。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共享资源请求的效率及合法性。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公开了客户端可能因为故障或网络断连导致不在线的情况,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周知,需共享客户端在线的情况下才能提供计算资源,因此为了保证分配给共享客户端的第一运算子任务能够按时进行,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在所述服务器向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客户端发送第一运算自请求时首先判断该共享客户端是否在线,如果在线则继续执行计算任务,不在线则结束流程,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网格计算环境下作业跨域控制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3页第12-26行):网格用户填写要提交的作业:网格用户在提交网格作业时,需给出提交的任务名称、作业描述以及作业执行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在提交的过程中,提交该作业的宿主机会自发地将本地IP地址和主机名附加在作业描述中;网格用户提交自己的作业,网格虚拟组织控制机构需要对网格用户提交的作业的合法性、用户访问控制权限等级进行检验,如果该作业请求合法,不存在语义冲突问题,网格虚拟组织作业控制器将接受该请求;网格虚拟组织中该网格用户作业进入作业等待对列,并将请求状态设置为:提交状态,等待调度执行。由此可见,区别特征(2)的一部分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了,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作用与在本申请中相同,都是用于对请求进行合法性验证。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网络环境下当请求方要向另一方发送作业任务请求时需携带合法性信息并由另一方进行验证的技术启示,基于此,服务器发送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作为网络中的一项作业任务请求,其同样面临非法性风险,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将对比文件2公开的合法信息传送和验证方式运用到该第一子运算请求上,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云管理平台会根据计算结果确定所述计算任务的最终计算结果,而将最终的计算任务的结果再反馈给发出请求的客户端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4),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提供者在云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将闲置的计算资源提供出来,用户设备会发送云资源请求,而客户端会提供空闲的计算资源,虽然对比文件1中并未明确提出所述用户设备也是云服务平台中的客户端,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知晓,当客户端本身计算能力不足时,同样可以向云服务平台发送云资源计算请求,请求客户端和共享客户端位于同一共享网络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5),当用户根据自身的使用情况决定开放部分或者全部剩余计算资源后,将此开放策略发送至所述服务器,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6),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用户需按照实际使用的计算资源支付费用,而根据系统不同的设置要求选取不同的支付费用时刻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请求客户端向服务器接发送运算请求后请求支付费用,或在服务器将运算结果发送给请求客户端后请求支付费用均为本领域惯用的支付方式。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权利要求1不具备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一种共享计算资源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云计算方法,并公开了如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8],[0020]-[0036],[0113]-[0238]段以及附图1-9):运营商运营一个云管理平台(相当于服务器),允许提供者注册本地计算能力,提供者是指希望利用闲置计算资源获得利益的个人或企业的客户端,提供者拥有自己的本地计算机,即客户端,当提供者在云服务平台注册帐户之后,需要在客户端下载安装云服务插件,客户端通过云服务插件能够与云服务平台建立连接,并将客户端上的资源虚拟化,视CPU和内存的占用情况,可将计算资源标准化为计算单元;云服务插件在客户端后台运行后,会在云管理平台上注册本地可用的计算单元,一台客户端可能虚拟化一个或多个计算单元,每个计算单元都和提供者的帐号绑定;客户端具有将本地资源虚拟化的功能,客户端通过获取本地CPU的利用率、磁盘利用率、内存利用率,确定本地空闲计算资源,然后将本地空闲计算资源虚拟化为标准化的计算单元后,向云管理平台上报空闲计算资源,空闲计算资源信息至少包括:各客户端的CPU的剩余能力、剩余内存空间、剩余磁盘空间(相当于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接收所述客户端发送的在所述本地剩余计算资源中开放部分或全部剩余计算资源的开放计算资源请求;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开放计算资源请求,将所述客户端开放的计算资源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将所述客户端作为共享客户端)。用户可以在云管理平台上租用虚拟化计算资源。当用户有业务需求时,通过用户设备(相当于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登录到云管理平台,向云管理平台发起云资源请求,云资源请求中包含计算任务以及完成计算任务所需的计算资源信息(相当于请求客户端向服务器发送第一运算请求),计算资源信息可以为完成计算任务所需的CPU处理能力、占用的内存的大小、所需的磁盘空间的大小等;云管理平台在接收到云资源请求后,扫描系统中的空闲的计算资源,根据所需的计算资源信息从空闲计算资源中确定出为用户设备分配的计算资源,为用户分配的计算资源可以由多个客户端(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共享客户端,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提供,每个客户端完成一部分计算任务,每个客户端上运行有至少一个虚拟机(相当于第一运算请求使得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并从中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可用计算资源);云管理平台将计算任务发送给提供计算资源的至少一个客户端,使得各客户端分别通过运行的各虚拟机完成计算任务,并向云管理平台返回计算任务对应的计算结果(相当于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是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共享客户端根据所述服务器向其发送的第一子运算请求而运算得到的);云管理平台接收计算任务对应的计算结果,根据计算结果确定计算任务对应的最终计算结果(相当于所述第一运算结果是所述服务器根据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的)。因为提供的个人PC资源是不可靠的,发生故障或者网络断连等导致服务无法使用的概率比起运营商自建数据中心要高的多,通过冗余计算来保证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如图2所示,云管理平台接收用户设备发送的云资源请求,云资源请求中包含计算任务、冗余计算标识、以及完成计算任务所需的计算资源信息;冗余资源标识用于向云管理平台申请三组计算资源,每组计算资源分别包括N个计算单元,每组计算资源分别用于完成计算任务;云管理平台根据冗余计算标识和计算资源信息,从空闲计算单元中确定出为用户设备分配的三组计算资源;云管理平台将计算任务分别发送给提供三组计算资源的各客户端,以使各客户端上运行的各虚拟机分别计算计算任务,并向云管理平台返回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其中,每组计算资源包括N个计算单元,每组计算单元都能完成计算任务,云管理平台将计算任务分别发送给三组计算资源的各客户端,以使各组计算资源对应的客户端同时对计算任务进行计算,得到三个计算结果,并向云管理平台返回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云管理平台接收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根据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确定计算任务对应的最终计算结果(相当于验证第一子运算结果,所述第一运算结果是所述服务器根据验证通过的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的);因此,能够保证计算任务对应的最终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用户需按照实际使用的计算资源付费,费率标准由运营商制定,假设以每使用一个计算单元(CU)一个小时的计算时间记为作为基本计费单位(1cuhour)。用户需按照实际使用的cuhour数付费,费率标准由运营商制定,记为f1(用户必然将费用支付给云管理平台的运营商,相当于请求客户端根据第一运算请求向服务器支付费用)。同时,运营商按照提供者帐号记录的cuhour实际使用数,按月付费给提供者,费率标准由运营商制定,记为f2。
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特征为:(1)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该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为合法时,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该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2)请求客户端接收服务器反馈的第一运算结果;(3)在一个计算任务中的请求客户端和共享客户端都位于共享网络中;(4)服务器接收发送开放计算资源请求的客户端所发送的开放策略;(5)服务器根据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前的时刻,或所述服务器将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后的时刻,接收请求客户端支付的费用。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2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共享资源请求的合法性。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网格计算环境下作业跨域控制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3页第12-26行):网格用户填写要提交的作业:网格用户在提交网格作业时,需给出提交的任务名称、作业描述以及作业执行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在提交的过程中,提交该作业的宿主机会自发地将本地IP地址和主机名附加在作业描述中;网格用户提交自己的作业,网格虚拟组织控制机构需要对网格用户提交的作业的合法性、用户访问控制权限等级进行检验,如果该作业请求合法,不存在语义冲突问题,网格虚拟组织作业控制器将接受该请求;网格虚拟组织中该网格用户作业进入作业等待对列,并将请求状态设置为:提交状态,等待调度执行。由此可见,区别特征(1)的一部分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了,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作用与在本申请中相同,用于对请求进行合法性验证。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网络环境下当请求方要向另一方发送作业任务请求时需携带合法性信息并由另一方进行验证的技术启示,基于此,服务器发送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作为网络中的一项作业任务请求,其同样面临非法性风险,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将对比文件2公开的合法信息传送和验证方式运用到该第一子运算请求上,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云管理平台会根据计算结果确定所述计算任务的最终计算结果,而将最终的计算任务的结果再反馈给发出请求的客户端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提供者在云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将闲置的计算资源提供出来,用户设备会发送云资源请求,而客户端会提供空闲的计算资源,虽然对比文件1中并未明确提出所述用户设备也是云服务平台中的客户端,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知晓,当客户端本身计算能力不足时,同样可以向云服务平台发送云资源计算请求,请求客户端和共享客户端位于同一共享网络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4),当用户根据自身的使用情况决定开放部分或者全部剩余计算资源后,将此开放策略发送至所述服务器,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5),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用户需按照实际使用的计算资源支付费用,而根据系统不同的设置要求选取不同的支付费用时刻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请求客户端向服务器接发送运算请求后请求支付费用,或在服务器将运算结果发送给请求客户端后请求支付费用均为本领域惯用的支付方式。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权利要求2不具备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请求保护一种共享计算资源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云计算方法,并公开了如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8],[0020]-[0036],[0113]-[0238]段以及附图1-9):运营商运营一个云管理平台(相当于服务器),允许提供者注册本地计算能力,提供者是指希望利用闲置计算资源获得利益的个人或企业的客户端,提供者拥有自己的本地计算机,即客户端(相当于共享客户端),当提供者在云服务平台注册帐户之后,需要在客户端下载安装云服务插件,客户端通过云服务插件能够与云服务平台建立连接,并将客户端上的资源虚拟化,视CPU和内存的占用情况,可将计算资源标准化为计算单元;云服务插件在客户端后台运行后,会在云管理平台上注册本地可用的计算单元,一台客户端可能虚拟化一个或多个计算单元,每个计算单元都和提供者的帐号绑定;客户端具有将本地资源虚拟化的功能,客户端通过获取本地CPU的利用率、磁盘利用率、内存利用率,确定本地空闲计算资源,然后将本地空闲计算资源虚拟化为标准化的计算单元后,向云管理平台上报空闲计算资源,空闲计算资源信息至少包括:各客户端的CPU的剩余能力、剩余内存空间、剩余磁盘空间(相当于服务器处于共享网络中,接收所述客户端发送的在所述本地剩余计算资源中开放部分或全部剩余计算资源的开放计算资源请求;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开放计算资源请求,将所述客户端开放的计算资源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将所述客户端作为共享客户端)。用户可以在云管理平台上租用虚拟化计算资源。当用户有业务需求时,通过用户设备(相当于请求客户端,为需要进行计算的客户端)登录到云管理平台,向云管理平台发起云资源请求,云资源请求中包含计算任务以及完成计算任务所需的计算资源信息,计算资源信息可以为完成计算任务所需的CPU处理能力、占用的内存的大小、所需的磁盘空间的大小等;云管理平台在接收到云资源请求后,扫描系统中的空闲的计算资源,根据所需的计算资源信息从空闲计算资源中确定出为用户设备分配的计算资源,为用户分配的计算资源可以由多个客户端(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共享网络中包括多个共享客户端,共享客户端为提供共享计算资源的客户端)提供,每个客户端完成一部分计算任务,每个客户端上运行有至少一个虚拟机(相当于共享客户端接收来自服务器发送的第一子运算请求,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是由所述服务器根据请求客户端发送的第一运算请求确定的;由于用户设备发送的云资源请求中包括计算任务所需的CPU处理能力、占用的内存的大小、所需的磁盘空间的大小等计算资源信息,服务器必然根据第一运算请求评估所需的运算量);云管理平台将计算任务发送给提供计算资源的至少一个客户端,使得各客户端分别通过运行的各虚拟机完成计算任务,并向云管理平台返回计算任务对应的计算结果(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得到第一子运算结果);云管理平台接收计算任务对应的计算结果,根据计算结果确定计算任务对应的最终计算结果(相当于所述共享客户端将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返回至所述服务器,以使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第一运算结果)。因为提供的个人PC资源是不可靠的,发生故障或者网络断连等导致服务无法使用的概率比起运营商自建数据中心要高的多,通过冗余计算来保证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如图2所示,云管理平台接收用户设备发送的云资源请求,云资源请求中包含计算任务、冗余计算标识、以及完成计算任务所需的计算资源信息;冗余资源标识用于向云管理平台申请三组计算资源,每组计算资源分别包括N个计算单元,每组计算资源分别用于完成计算任务;云管理平台根据冗余计算标识和计算资源信息,从空闲计算单元中确定出为用户设备分配的三组计算资源;云管理平台将计算任务分别发送给提供三组计算资源的各客户端,以使各客户端上运行的各虚拟机分别计算计算任务,并向云管理平台返回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其中,每组计算资源包括N个计算单元,每组计算单元都能完成计算任务,云管理平台将计算任务分别发送给三组计算资源的各客户端,以使各组计算资源对应的客户端同时对计算任务进行计算,得到三个计算结果,并向云管理平台返回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云管理平台接收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根据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确定计算任务对应的最终计算结果(相当于验证第一子运算结果,所述服务器根据验证通过的所有第一子运算结果得到第一运算结果);因此,能够保证计算任务对应的最终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用户需按照实际使用的计算资源付费,费率标准由运营商制定,假设以每使用一个计算单元(CU)一个小时的计算时间记为作为基本计费单位(1cuhour)。用户需按照实际使用的cuhour数付费,费率标准由运营商制定,记为f1(用户必然将费用支付给云管理平台的运营商,相当于请求客户端根据第一运算请求向服务器支付费用)。同时,运营商按照提供者帐号记录的cuhour实际使用数,按月付费给提供者,费率标准由运营商制定,记为f2。
权利要求3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特征为:(1)在接收服务器发送的在线检测指令后,所述共享客户端将自身的在线状态信息发送至所述服务器;(2)所述第一子运算请求中包括合法性信息,以使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接收到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中的合法性信息判断该第一子运算请求是否合法,且当判断为合法时,所述共享客户端根据该第一子运算请求进行运算;(3)所述服务器得到第一运算结果后将所述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4)在一个计算任务中的请求客户端和共享客户端都位于共享网络中;(5)服务器接收发送开放计算资源请求的客户端所发送的开放策略;(6)服务器根据运算请求搜索在线可用的计算资源前的时刻,或所述服务器将第一运算结果发送至所述请求客户端后的时刻,接收请求客户端支付的费用。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3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共享资源请求的效率及合法性。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公开了客户端可能因为故障或网络断连导致不在线的情况,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周知,需共享客户端在线的情况下才能提供计算资源,因此为了保证分配给共享客户端的第一运算子任务能够按时进行,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客户端接收服务器下发的在线检测指令后,将自身的在线状态信息发送至服务器,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网格计算环境下作业跨域控制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3页第12-26行):网格用户填写要提交的作业:网格用户在提交网格作业时,需给出提交的任务名称、作业描述以及作业执行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在提交的过程中,提交该作业的宿主机会自发地将本地IP地址和主机名附加在作业描述中;网格用户提交自己的作业,网格虚拟组织控制机构需要对网格用户提交的作业的合法性、用户访问控制权限等级进行检验,如果该作业请求合法,不存在语义冲突问题,网格虚拟组织作业控制器将接受该请求;网格虚拟组织中该网格用户作业进入作业等待对列,并将请求状态设置为:提交状态,等待调度执行。由此可见,区别特征(2)的一部分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了,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作用与在本申请中相同,用于对请求进行合法性验证。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网络环境下当请求方要向另一方发送作业任务请求时需携带合法性信息并由另一方进行验证的技术启示,基于此,服务器发送的第一子运算请求作为网络中的一项作业任务请求,其同样面临非法性风险,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将对比文件2公开的合法信息传送和验证方式运用到该第一子运算请求上,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云管理平台会根据计算结果确定所述计算任务的最终计算结果,而将最终的计算任务的结果再反馈给发出请求的客户端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4),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提供者在云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将闲置的计算资源提供出来,用户设备会发送云资源请求,而客户端会提供空闲的计算资源,虽然对比文件1中并未明确提出所述用户设备也是云服务平台中的客户端,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知晓,当客户端本身计算能力不足时,同样可以向云服务平台发送云资源计算请求,请求客户端和共享客户端位于同一共享网络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5),当用户根据自身的使用情况决定开放部分或者全部剩余计算资源后,将此开放策略发送至所述服务器,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6),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用户需按照实际使用的计算资源支付费用,而根据系统不同的设置要求选取不同的支付费用时刻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请求客户端向服务器接发送运算请求后请求支付费用,或在服务器将运算结果发送给请求客户端后请求支付费用均为本领域惯用的支付方式。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权利要求3不具备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权利要求6是与方法权利要求2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权利要求8是与方法权利要求3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设置相应单元模块实现相应功能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基于评述权利要求1-3类似的理由,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得到上述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权利要求4、6、8不具备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请求保护一种服务器,包括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共享计算装置;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一种请求共享计算资源客户端,包括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共享计算资源装置;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一种共享计算资源客户端,包括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共享计算资源装置。如前所述,对比文件1公开的云管理平台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服务器,用户设备相当于本申请中的请求共享计算资源客户端,客户端相当于共享计算资源客户端。在权利要求4、6、8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上述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10请求保护一种共享计算资源系统,包括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服务器、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请求客户端和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共享客户端。如前所述,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共享计算资源系统,包括云管理平台,用户设备以及客户端。在权利要求5、7、9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答复
针对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首先,对于复审请求人所认为的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三点本质不同,合议组答复如下:
(1)对比文件1提供了一种云计算方法、云管理平台和客户端,其中的云管理平台,接收用户的空闲计算资源,整合资源向有计算需求的设备提供计算资源,与本申请中的服务器功能一致。对比文件1中的提供者在云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将闲置的计算资源提供出来,用户设备会登录到云管理平台,向云管理平台发送云资源请求,云管理平台根据所需的计算资源信息从空闲计算资源中确定出为用户设备分配的计算资源,为用户分配的计算资源可以由多个客户端提供。其中明确体现了用户设备到云管理平台的交互,且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用户向运营商按照实际使用的计算资源付费的相关特征。
(2)对比文件1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计算资源,客户端确定本地空闲计算资源,然后将本地空闲计算资源虚拟化为标准化的计算单元后,向云管理平台上报空闲计算资源,能够便于确定可用计算资源的数量,并不会导致闲置计算资源无法利用。且在资源的利用过程中,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明了,太小以致于不能达到一个计算单元的空间,很难用于完成计算任务,实际上并不具有利用意义。复审请求人所争辩的关于本申请能最大限度利用所有闲置资源的理由并不成立。
(3)尽管对比文件1公开的用户设备向云管理平台发起云资源请求,云资源请求中包含计算任务以及完成计算任务所需的计算资源信息,由云管理平台在接收到云资源请求后,根据所需的计算资源信息从空闲计算资源中确定出为用户设备分配的计算资源,这与本申请中请求客户端仅发送运算请求不同。然而,根据系统的需求,将计算任务在服务器端或客户端实现属于本领域的常规选择。
其次,复审请求人所认为的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合议组认为:
对于复审请求人认定的区别(1),对比文件1公开的就是将用户空闲的计算资源共享出来,放置在云管理平台提供给有计算需求的用户,在云管理平台和客户端整体组成的系统中,云管理平台为所有的客户端服务,即对比文件1已经提出了共享网络的概念。对比文件1公开的云管理平台,接收用户的空闲计算资源,整合资源向有计算需求的设备提供计算资源,与本申请中的服务器功能一致。尽管对比文件1中的提供者在云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将闲置的计算资源提供出来,用户设备会发送云资源请求,而客户端会提供空闲的计算资源,其中是将共享客户端与请求客户端分开来表述的,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明了,客户端能够在自身计算资源空闲时将空闲资源共享出来获得利益,而客户端本身也存在计算能力不足的情况,此时客户端作为用户设备向服务器提出云资源请求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复审请求人认定的区别(2),如前评述,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113]段):云服务插件在客户端后台运行后,会在云管理平台上注册本地可用的计算单元,一台客户端可能虚拟化一个或多个计算单元,每个计算单元都和提供者的帐号绑定;客户端具有将本地资源虚拟化的功能,客户端通过获取本地CPU的利用率、磁盘利用率、内存利用率,确定本地空闲计算资源,然后将本地空闲计算资源虚拟化为标准化的计算单元后,向云管理平台上报空闲计算资源。在云管理平台上注册本地可用的计算单元相当于将所述客户端开放的计算资源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将所述客户端作为共享客户端。而当用户根据自身的使用情况决定开放部分或者全部剩余计算资源后,将此开放策略发送至所述服务器,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复审请求人认定的区别(3)和(4),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提交作业请求中会附加请求的合法来源信息,且控制机构验证用户提交作业的合法性,若请求合法,等待作业调度,即给出了在网络环境下当请求方要向另一方发送作业任务请求时需携带合法性信息并由另一方进行验证的技术启示。从定义上讲,网格计算和云计算都是分布式计算所衍生出来的概念,试图将各种IT资源看成一个虚拟的资源池,然后向外提供相应的服务。当网格计算中会验证请求的合法性,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为了防止非法的云资源请求造成的安全隐患,在云服务平台中也验证云资源请求的合法性。
对于复审请求人认定的区别(5),如上所述,对比文件1(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132]-[0138]段)公开了通过冗余计算来保证计算结果的可靠性,云管理平台将计算任务分别发送给提供三组计算资源的各客户端,以使各客户端上运行的各虚拟机分别计算计算任务,并向云管理平台返回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其中,每组计算资源包括N个计算单元,每组计算单元都能完成计算任务,云管理平台将计算任务分别发送给三组计算资源的各客户端,以使各组计算资源对应的客户端同时对计算任务进行计算,得到三个计算结果,并向云管理平台返回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云管理平台接收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根据计算任务对应的三个计算结果确定计算任务对应的最终计算结果。N个计算单元的计算结果都发送给云管理平台,以由其确定出最终的计算结果,这相当于验证第一子运算结果。
对于复审请求人认定的区别(6),首先,对比文件1(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132]段)公开了:因为提供的个人PC资源是不可靠的,发生故障或者网络断连等导致无法使用的概率比起运营商自建数据中心要高得多。因此,对比文件1公开了客户端可能因为故障或网络断连导致不在线的情况,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周知,需共享客户端在线的情况下才能提供计算资源,因此为了保证分配给共享客户端的第一运算子任务能够按时进行,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在所述服务器向所述目标可用计算资源所在的客户端发送第一运算自请求时首先判断该共享客户端是否在线,如果在线则继续执行计算任务,不在线则结束流程。其次,对比文件1(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116]、[0129]段)公开了将计算资源虚拟化为标准的计算单元,客户端上运行虚拟机,虚拟机的功能与实体计算机相同,也会出现不在线的问题。
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所认为的上述区别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且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都是共享计算资源领域,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本申请的发明点,即用户设备将剩余的计算资源放置于服务器向有计算需求的用户提供。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仍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因此,合议组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12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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