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远程控制电视机的方法和电视机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3423
决定日:2019-06-18
委内编号:1F266071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410778210.3
申请日:2014-12-15
复审请求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尚琴
合议组组长:葛晓兰
参审员:苏玉磊
国际分类号:H04N21/436,H04N21/258,H04N21/24,H04N21/42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这些区别特征部分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上述对比文件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410778210.3,名称为“一种远程控制电视机的方法和电视机”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12月15日,公开日为2015年04月01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8月01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为,对比文件1:CN 102752624A,公开日为2012年10月24日;对比文件2:CN101790156A,公开日为2010年07月28日。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06月0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第1-18项;申请日2014年12月1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60段(即,第1-19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一种远程被控的方法,应用于电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所述电视机处于上电状态且出现故障时,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一中继服务器建立第一通信连接;
基于所述第一通信连接,所述电视机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身份的身份标识信息和用于表征故障的多个参数信息;
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所述电视机与一控制服务器建立第二通信连接;
所述电视机从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控制服务器发送的基于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而生成的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以排除所述故障;
其中,在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以通知所述控制服务器所述电视机未能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基于所述第一通信连接,所述电视机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身份的身份标识信息和用于表征故障的多个参数信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控制服务器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的建立远程控制请求;
获得用户进行的表征允许建立远程控制的第一操作;
根据所述第一操作生成允许信息;
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所述控制服务器发送所述允许信息,以允许所述控制服务器能够远程控制所述电视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以通知所述控制服务器所述电视机已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检测获得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运行状态的多个运行参数信息;
当所述多个运行参数信息满足用于表明所述电视机在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时,确定所述故障已排除。
4.一种远程控制方法,应用于控制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从中继服务器获得电视机列表,所述电视机列表记录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已建立连接的至少一台电视机;
根据所述电视机列表,选择远程控制的电视机,并获得所述电视机的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
根据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在所述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电视机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从中继服务器获得电视机列表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所述电视机发送远程控制请求,已通知所述电视机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建立连接,以及将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发送至所述中继服务器;
接收所述电视机返回的表征用户允许远程控制的允许信息。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电视机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电视机发送的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
7.一种远程控制方法,应用于一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包括一中继服务器和与所述中继服务器连接的至少一个控制服务器,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中继服务器与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至少一台电视机建立第一通信连接,并接收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个身份标识信息和至少一台电视机的多个参数信息;
所述中继服务器更新电视机列表,所述电视机列表包括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已建立连接的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
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服务器中的每一个控制服务器根据所述电视机列表,选择远程控制的一台电视机,并从所述中继服务器获得所述电视机的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
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在所述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电视机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并向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转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中继服务器与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至少一台电视机建立第一通信连接,并接收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个身份标识信息和至少一台电视机的多个参数信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远程控制请求,并将所述远程控制请求发送至所述电视机;
接收所述电视机返回的表征用户允许远程控制的允许信息。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电视机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并向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转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
10.一种电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通信建立单元,用于在所述电视机处于上电状态且出现故障时,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一中继服务器建立第一通信连接;
第一发送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第一通信连接,所述电视机向所述中继服务 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身份的身份标识信息和用于表征故障的多个参数信息;
第二通信建立单元,用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所述电视机与一控制服务器建立第二通信连接;
第一接收单元,用于所述电视机从所述中断服务器接收所述控制服务器发送的基于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而生成的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第一执行单元,用于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以排除所述故障;
其中,所述第一发送单元还用于:在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以通知所述控制服务器所述电视机未能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还包括:
第二接收单元,用于在基于所述第一通信连接,所述电视机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身份的身份标识信息和用于表征故障的多个参数信息之前,接收所述控制服务器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的建立远程控制请求;
第一获得单元,用于获得用户进行的表征允许建立远程控制的第一操作;
第一生成单元根据所述第一操作生成允许信息;
所述第一发送单元还用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所述控制服务器发送所述允许信息,以允许所述控制服务器能够远程控制所述电视机。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第一发送单元还用于:
在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以通知所述控制服务器所述电视机已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所述电视机还包括:
检测单元,用于检测获得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运行状态的多个运行参数信息;当所述多个运行参数信息满足用于表明所述电视机在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时,确定所述故障已排除。
13.一种控制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获得单元,用于从中继服务器获得电视机列表,所述电视机列表记录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已建立连接的至少一台电视机;
第一选择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电视机列表,选择远程控制的电视机,并获得所述电视机的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
第一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所述第二接收单元还用于:在所述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所述电视机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控制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服务器还包括:
第二发送单元,用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所述电视机发送远程控制请求, 已通知所述电视机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建立连接,以及将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发送至所述中继服务器;
第二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电视机返回的表征用户允许远程控制的允许信息。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控制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接收单元还用于:
在所述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所述电视机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电视机发送的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
16.一种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中继服务器和与所述中继服务器连接的至少一个控制服务器;
所述中继服务器与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至少一台电视机建立第一通信连接,并接收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个身份标识信息和至少一台电视机的多个参数信息;
所述中继服务器更新电视机列表,所述电视机列表包括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已建立连接的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
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服务器中的每一个控制服务器根据所述电视机列表,选择远程控制的一台电视机,并从所述中继服务器获得所述电视机的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
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所述中继服务器还用于:当所述电视机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接收并向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转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继服务器还用于:
在与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至少一台电视机建立第一通信连接,并接收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个身份标识信息和至少一台电视机的多个参数信息之前,接收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远程控制请求,并将所述远程控制请求发送至所述电视机;并接收所述电视机返回的表征用户允许远程控制的允许信息。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继服务器还用于:
在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所述电视机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接收并向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转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
驳回决定的主要理由是:(1)独立权利要求1、4、7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其余部分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权利要求1、4、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权利要求2-3、5-6、8-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上述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权利要求10-12请求保护一种电视机,然而权利要求10-12的装置中包含的各个子模块所实现的功能与权利要求1-3中各个步骤是一一对应的。因此,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1-3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10-1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4)权利要求13-15请求保护一种服务器,然而权利要求13-15的装置中包含的各个子模块所实现的功能与权利要求4-6中各个步骤是一一对应的。因此,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4-6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13-1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5)权利要求16-18请求保护一种服务器,然而权利要求16-18的装置中包含的各个子模块所实现的功能与权利要求7-9中各个步骤是一一对应的。因此,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7-9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16-1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1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其中将权利要求3、6、9、12、15和18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加入权利要求1、4、7、10、13和16中,删除权利要求3、6、9、12、15和18,并适应性调整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复审请求人主要认为:(1)对比文件1和2未揭示电视机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该执行什么操作的问题,更加没有揭示电视机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还反馈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的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1和2未给出“在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检测获得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运行状态的多个运行参数信息,当所述多个运行参数信息满足用于表明所述电视机在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时,确定所述故障已排除”的技术启示。
2018年11月15日提出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3、5、7、9和11的内容如下:
“1.一种远程被控的方法,应用于电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所述电视机处于上电状态且出现故障时,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一中继服务器建立第一通信连接;
基于所述第一通信连接,所述电视机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身份的身份标识信息和用于表征故障的多个参数信息;
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所述电视机与一控制服务器建立第二通信连接;
所述电视机从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控制服务器发送的基于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而生成的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以排除所述故障;
其中,在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以通知所述控制服务器所述电视机未能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在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以通知所述控制服务器所述电视机已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检测获得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运行状态的多个运行参数信息;
当所述多个运行参数信息满足用于表明所述电视机在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时,确定所述故障已排除。”
“3.一种远程控制方法,应用于控制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从中继服务器获得电视机列表,所述电视机列表记录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已建立连接的至少一台电视机;
根据所述电视机列表,选择远程控制的电视机,并获得所述电视机的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
根据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在所述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电视机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
其中,在所述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电视机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通 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电视机发送的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
“5.一种远程控制方法,应用于一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包括一中继服务器和与所述中继服务器连接的至少一个控制服务器,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中继服务器与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至少一台电视机建立第一通信连接,并接收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个身份标识信息和至少一台电视机的多个参数信息;
所述中继服务器更新电视机列表,所述电视机列表包括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已建立连接的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
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服务器中的每一个控制服务器根据所述电视机列表,选择远程控制的一台电视机,并从所述中继服务器获得所述电视机的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
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在所述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电视机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并向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转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
在所述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电视机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并向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转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
“7.一种电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通信建立单元,用于在所述电视机处于上电状态且出现故障时,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一中继服务器建立第一通信连接;
第一发送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第一通信连接,所述电视机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身份的身份标识信息和用于表征故障的多个参数信息;
第二通信建立单元,用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所述电视机与一控制服务 器建立第二通信连接;
第一接收单元,用于所述电视机从所述中断服务器接收所述控制服务器发送的基于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而生成的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第一执行单元,用于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以排除所述故障;
其中,所述第一发送单元还用于:在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以通知所述控制服务器所述电视机未能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所述电视机第一发送单元还用于:
在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以通知所述控制服务器所述电视机已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所述电视机还包括:
检测单元,用于检测获得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运行状态的多个运行参数信息;当所述多个运行参数信息满足用于表明所述电视机在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时,确定所述故障已排除。”
“9.一种控制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获得单元,用于从中继服务器获得电视机列表,所述电视机列表记录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已建立连接的至少一台电视机;
第一选择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电视机列表,选择远程控制的电视机,并获得所述电视机的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
第一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所述第二接收单元还用于:在所述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所述电视机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
其中,所述第二接收单元还用于:
在所述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所述电视机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电视机发送的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
“11.一种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中继服务器和与所述中继服务器连接的至少一个控制服务器;
所述中继服务器与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至少一台电视机建立第一通信连接,并接收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个身份标识信息和至少一台电视机的多个参数信息;
所述中继服务器更新电视机列表,所述电视机列表包括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已建立连接的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
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服务器中的每一个控制服务器根据所述电视机列表,选择远程控制的一台电视机,并从所述中继服务器获得所述电视机的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
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所述中继服务器还用于:当所述电视机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接收并向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转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
其中,所述中继服务器还用于:
在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 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所述电视机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接收并向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转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2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2月27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1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第1-12项;申请日2014年12月1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9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相同,即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12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也逐一进行了答复。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其中将权利要求2、4、6、8、10、12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加入权利要求1、3、5、7、9、11,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6。复审请求人主要认为:(1)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中均未直接公开有在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一中继服务器建立第一通信连接后,所述电视机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身份的身份标识信息的特征。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不会涉及用户个人隐私的问题,更不会有为了保护用户隐私,采用在用户允许建立远程控制后,电视机才会向中继服务器发送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的技术方案。即便将对比文件1和2结合,先将身份标识信息包含在日志中发送给控制服务器后再确定是否建立远程连接,显然,最终无论是否修复故障,都已经暴露的用户隐私。(2)对比文件2中并未公开修复失败的情况下的进一步方案。如果一旦某个修复策略中的某个指令执行失败,对比文件2中的服务器对此是无能为力的,不仅无法提高修复效率,修复还可能会因此中断甚至止。因此对比文件2并未给出成功执行每一个控制指令后电视机生成并发送对应于每一个控制指令的成功执行反馈信息以提高故障排除效率的技术启示。上述区别也不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或公知常识。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6的内容如下:
“1.一种远程被控的方法,应用于电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所述电视机处于上电状态且出现故障时,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一中继服务器建立第一通信连接;
基于所述第一通信连接,所述电视机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身份的身份标识信息和用于表征故障的多个参数信息;
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所述电视机与一控制服务器建立第二通信连接;
所述电视机从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控制服务器发送的基于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而生成的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以排除所述故障;
其中,在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以通知所述控制服务器所述电视机未能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在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以通知所述控制服务器所述电视机已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检测获得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运行状态的多个运行参数信息;
当所述多个运行参数信息满足用于表明所述电视机在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时,确定所述故障已排除;
其中,在所述基于所述第一通信连接,所述电视机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 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身份的身份标识信息和用于表征故障的多个参数信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控制服务器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的建立远程控制请求;
获得用户进行的表征允许建立远程控制的第一操作;
根据所述第一操作生成允许信息;
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所述控制服务器发送所述允许信息,以允许所述控制服务器能够远程控制所述电视机。
2.一种远程控制方法,应用于控制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从中继服务器获得电视机列表,所述电视机列表记录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已建立连接的至少一台电视机;
根据所述电视机列表,选择远程控制的电视机,并获得所述电视机的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
根据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在所述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电视机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
其中,在所述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电视机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通 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电视机发送的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
其中,在从中继服务器获得电视机列表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所述电视机发送远程控制请求,已通知所述电视机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建立连接,以及将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发送至所述中继服务器;
接收所述电视机返回的表征用户允许远程控制的允许信息。
3.一种远程控制方法,应用于一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包括一中继服务器和与所述中继服务器连接的至少一个控制服务器,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中继服务器与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至少一台电视机建立第一通信连接,并接收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个身份标识信息和至少一台电视机的多个参数信息;
所述中继服务器更新电视机列表,所述电视机列表包括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已建立连接的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
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服务器中的每一个控制服务器根据所述电视机列表,选择远程控制的一台电视机,并从所述中继服务器获得所述电视机的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
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在所述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电视机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并 向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转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
在所述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电视机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并向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转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
其中,在所述中继服务器与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至少一台电视机建立第一通信连接,并接收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个身份标识信息和至少一台电视机的多个参数信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远程控制请求,并将所述远程控制请求发送至所述电视机;
接收所述电视机返回的表征用户允许远程控制的允许信息。
4.一种电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通信建立单元,用于在所述电视机处于上电状态且出现故障时,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一中继服务器建立第一通信连接;
第一发送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第一通信连接,所述电视机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身份的身份标识信息和用于表征故障的多个参数信息;
第二通信建立单元,用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所述电视机与一控制服务器建立第二通信连接;
第一接收单元,用于所述电视机从所述中断服务器接收所述控制服务器发 送的基于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而生成的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第一执行单元,用于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以排除所述故障;
其中,所述第一发送单元还用于:在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以通知所述控制服务器所述电视机未能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所述电视机第一发送单元还用于:
在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以通知所述控制服务器所述电视机已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所述电视机还包括:
检测单元,用于检测获得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运行状态的多个运行参数信息;当所述多个运行参数信息满足用于表明所述电视机在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时,确定所述故障已排除;
其中,所述电视机还包括:
第二接收单元,用于在基于所述第一通信连接,所述电视机向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所述电视机的身份的身份标识信息和用于表征故障的多个参数信息之前,接收所述控制服务器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发送的建立远程控制请求;
第一获得单元,用于获得用户进行的表征允许建立远程控制的第一操作;
第一生成单元根据所述第一操作生成允许信息;
所述第一发送单元还用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所述控制服务器发送所述允许信息,以允许所述控制服务器能够远程控制所述电视机。
5.一种控制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获得单元,用于从中继服务器获得电视机列表,所述电视机列表记录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已建立连接的至少一台电视机;
第一选择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电视机列表,选择远程控制的电视机,并获得所述电视机的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
第一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所述第二接收单元还用于:在所述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所述电视机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
其中,所述第二接收单元还用于:
在所述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所述电视机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所述电视机发送的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
其中,所述控制服务器还包括:
第二发送单元,用于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所述电视机发送远程控制请求,已通知所述电视机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建立连接,以及将所述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多个参数信息发送至所述中继服务器;
第二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电视机返回的表征用户允许远程控制的允许信息。
6.一种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中继服务器和与所述中继服务器连接的至少一个控制服务器;
所述中继服务器与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至少一台电视机建立第一通信连接,并接收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个身份标识信息和至少一台电视机的多个参数信息;
所述中继服务器更新电视机列表,所述电视机列表包括与所述中继服务器已建立连接的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
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服务器中的每一个控制服务器根据所述电视机列表,选择远程控制的一台电视机,并从所述中继服务器获得所述电视机的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
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其中,所述中继服务器还用于:当所述电视机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接收并向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转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
其中,所述中继服务器还用于:
在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所述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所述电视机成功执行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接收并向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转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所述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
其中,所述中继服务器还用于:
在与所述电视机通过网络与至少一台电视机建立第一通信连接,并接收所述至少一台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个身份标识信息和至少一台电视机的多个参数信息之前,接收所述每一个控制服务器向所述电视机发送的远程控制请求,并将所述远程控制请求发送至所述电视机;并接收所述电视机返回的表征用户允许远程控制的允许信息。”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5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经审查,上述修改文本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是:2019年04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申请日2014年12月1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9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及复审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2752624A,公开日为2012年10月24日;
对比文件2:CN101790156A,公开日为2010年07月28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远程被控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电视机故障远程诊断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24-0053段,图1-4):
步骤S20,在电视机应用软件出现故障时(相当于电视机处于上电状态且出现故障时),将故障信息写入应用日志中,并通过通用代理与服务器建立网络连接,将所述应用日志传送至服务器。例如,监控软件在应用软件出现故障时,将故障信息写入应用日志。为了能够及时发现应用软件的故障,通过通用代理技术,将应用软件产生的日志信息及时送到服务器端,以便远程服务工程师可以在一个统一的窗口中了解应用的运行情况。通用代理指的是远程网络连接代理工具。如果电视机的系统应用程序出现故障退出或导致系统死机,应用软件会将故障时的数据状态(相当于用于表征故障的多个参数信息)记录在应用日志中,此时电视机即启动故障处理程序,提取应用日志然后通过通用代理的方式传送到服务器端以供服务工程师分析和处理(根据上述内容,电视机通过作为远程网络连接代理的通用代理工具将应用日志信息发送到服务器,则网络中必然存在提供远程网络连接代理服务的通用代理服务器以实现通用代理工具所提供的功能,也就是说,通用代理服务器在电视机和服务器之间进行数据中继,将网络数据发送给电视机并将电视机的数据发送到远程服务器,因此通用代理服务器相当于中继服务器,而电视机通过通用代理服务器发送应用日志信息,则电视机必然与通用代理服务器之间存在网络连接以传输应用日志,相当于电视机通过网络与中继服务器建立第一通信连接,基于第一通信连接,电视机向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故障的多个参数信息)。
本发明通过通用代理技术建立一个基于网络的通道,可将电视机故障数据、用户体检数据以及机器实时操作数据传送到服务器(相当于通过中继服务器,电视机与控制服务器建立第二通信连接),以供远程服务工程师在服务器端根据不同的数据进行相应的操作,很快解决电视机故障并使电视机工作在最佳状态。例如当机器出现由于程序损坏导致黑屏不开机时,服务工程师可根据运行的记录日志在线对故障机器进行操作,然后通过软件重装或升级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根据上述内容,电视机通过通用代理服务器将电视机的包含故障数据的应用日志发送到服务器,服务器根据不同的故障数据进行故障恢复,则为了识别出故障电视机并将故障恢复指令发送到对应的故障电视机,电视机发送的应用日志中必然包含电视机的身份标识并服务器必然基于身份标识和故障数据生成故障恢复指令,相当于电视机向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电视机的身份的身份标识信息,基于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而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服务器接收到应用日志之后,可显示应用日志,服务工程师可根据应用日志的内容,针对性的做一些处理,例如发送重装系统或者升级软件等故障恢复指令至电视机(根据上述内容,由于电视机通过通用代理服务器连接到服务器,则电视机从服务器接收的故障恢复指令必然通过通用代理转发,相当于电视机从中继服务器接收控制服务器发送的至少一个控制指令)。电视机收到这些故障恢复指令后,启动故障恢复程序对发生故障的应用软件进行恢复(相当于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以排除故障)。
在步骤S20之前,调用包含应用程序响应评测ARM功能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对电视机操作系统的运行性能进行检测(相当于检测获得用于表征电视机运行状态的多个运行参数信息)。在电视机正常运行时,通过调用ARM API的方式对系统运行性能进行检测,能够准确判断系统软件运行的瓶颈,同时可以检测出系统CPU运行速度及内存占用状态,为优化系统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保障。将检测到的操作系统性能数据发送至服务器,以供服务工程师作相应处理。
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在于:(1)在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向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以通知控制服务器电视机未能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当成功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向中继服务器发送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以通知控制服务器电视机已成功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2)当多个运行参数信息满足用于表明电视机在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时,确定故障已排除;(3)在基于第一通信连接,电视机向中继服务器发送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之前,接收控制服务器通过中继服务器发送的建立远程控制请求;获得用户进行的表征允许建立远程控制的第一操作;根据所述第一操作生成允许信息;通过中继服务器向控制服务器发送允许信息,以允许控制服务器能够远程控制电视机。
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远程修复设备故障的过程中如何及时获知故障修复情况、如何判断设备故障已经排除以及如何保障远程控制的用户隐私和操作安全。
对于区别(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策略优化的终端软件故障修复方法及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08-0054段,图1):步骤402:移动终端向终端服务器(DM Server)发送故障信息;步骤403:DM Server对故障信息进行分析;步骤404:DM Server请求对终端进行远程修复。若用户允许,则执行步骤405~410。步骤405:用户同意进行远程修复;步骤406:DM Client向DM Server发送同意消息;步骤407:DM Server则进行策略选取,制定修复任务;步骤408:DM Server下发修复策略给DM Client;步骤409:DM Client按照下发的修复策略进行修复;步骤410:DM Client发送修复成功消息给DM Server(相当于当成功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后,通知控制服务器已成功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终端成功执行修复策略后向服务器发送成功反馈消息的特征,其也能够起到反馈故障处理结果从而在远程修复设备故障过程中及时获知故障修复情况的作用。基于对比文件2给出的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电视机成功执行修复策略时向中继服务器反馈成功的结果消息,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进行设备的故障诊断和修复流程中,在故障恢复失败时发送反馈失败的结果消息也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同时,在设备的故障诊断和修复流程中,为了准确获知控制指令的执行情况以提高故障解决效率,在终端执行完每一条控制指令后采用消息反馈机制告知控制端控制指令的执行结果以利于控制端根据指令的执行结果分析定位错误位置进而决定下一步的故障排除处理,这也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上述基础上,为了在远程修复设备故障的过程中及时获知故障修复情况,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获得启示,在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之后,当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向中继服务器发送用于表征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以通知控制服务器电视机未能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当成功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向中继服务器发送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以通知控制服务器电视机已成功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对于区别(2),对比文件1公开了:对电视机运行状态参数进行检测并发送到服务器以供服务器评测系统运行性能的特征。而根据电视机的运行状态参数是否满足预设标准判断电视机是否正常运行进而确定故障是否已经排除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上述基础上,为了判断电视机的故障已经排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获得启示,通过检测获得用于表征电视机的运行状态的多个运行参数信息,当多个运行参数信息满足用于表明电视机在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时,确定故障已排除。
对于区别(3),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同上):步骤404:DM Server请求对终端进行远程修复(根据上述内容,终端必然会接收DM Server发送的远程修复请求,相当于接收控制服务器发送的建立远程控制请求)。若用户允许,则执行步骤405~410;否则用户自行进行修复。步骤405:用户同意进行远程修复(用户同意远程修复,必然通过对终端的特定操作生成相应的同意消息,相当于获得用户进行的表征允许建立远程控制的第一操作,根据第一操作生成允许信息);步骤406:DM Client向DM Server发送同意消息(相当于向控制服务器发送允许信息,以允许控制服务器能够远程控制电视机)。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公开了在服务器进行远程修复操作之前由终端确定是否同意远程修复的特征,上述特征所起的作用也是保障远程控制的用户隐私和操作安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电视机和服务器之间通过通用代理中继数据并在建立网络通道后将包含电视机故障数据的应用日志传送到服务器以进行远程控制实现故障恢复的技术方案,在此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的上述内容,为了进一步保障远程控制的用户隐私和操作安全,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获得启示,在基于第一通信连接,电视机向中继服务器发送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之前,接收控制服务器通过中继服务器发送的建立远程控制请求;获得用户进行的表征允许建立远程控制的第一操作;根据所述第一操作生成允许信息;通过中继服务器向控制服务器发送允许信息,以允许控制服务器能够远程控制电视机。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2、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一种远程控制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电视机故障远程诊断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24-0053段,图1-4):
如果电视机的系统应用程序出现故障退出或导致系统死机,应用软件会将故障时的数据状态(相当于多个参数信息)记录在应用日志中,此时电视机即启动故障处理程序,提取应用日志然后通过通用代理的方式传送到服务器端(相当于控制服务器)以供服务工程师分析和处理。通用代理指的是远程网络连接代理工具(根据上述内容,电视机通过作为远程网络连接代理的通用代理工具将应用日志信息发送到服务器,则网络中必然存在提供远程网络连接代理服务的通用代理服务器以实现通用代理工具所提供的功能,也就是说,通用代理服务器在电视机和服务器之间进行数据中继,将网络数据发送给电视机并将电视机的数据发送到远程服务器,因此通用代理服务器相当于中继服务器)。
本发明通过通用代理技术建立一个基于网络的通道,可将电视机故障数据、用户体检数据以及机器实时操作数据传送到服务器,以供远程服务工程师在服务器端根据不同的数据进行相应的操作,很快解决电视机故障并使电视机工作在最佳状态。例如当机器出现由于程序损坏导致黑屏不开机时,服务工程师可根据运行的记录日志在线对故障机器进行操作,然后通过软件重装或升级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根据上述内容,服务器根据不同的故障数据进行故障恢复,则为了识别出故障电视机并将故障恢复指令发送到对应的故障电视机,服务器必然能够获得故障电视的身份标识,并基于身份标识和故障数据生成故障恢复指令,相当于获得电视机的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基于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
服务器接收到应用日志之后,可显示应用日志,服务工程师可根据应用日志的内容,针对性的做一些处理,例如发送重装系统或者升级软件等故障恢复指令至电视机(根据上述内容,由于电视机通过通用代理连接到服务器,则电视机从服务器接收的故障恢复指令必然通过通用代理转发,相当于通过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至少一个控制指令)。电视机收到这些故障恢复指令后,启动故障恢复程序对发生故障的应用软件进行恢复。
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在于:(1)当电视机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通过中继服务器接收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当电视机成功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通过中继服务器接收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2)从中继服务器获得电视机列表,电视机列表记录与中继服务器已建立连接的至少一台电视机;根据电视机列表,选择远程控制的电视机;(3)在从中继服务器获得电视机列表之前,通过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远程控制请求,以通知电视机与中继服务器建立连接,以及将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发送至所述中继服务器;接收电视机返回的表征用户允许远程控制的允许信息。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远程修复设备故障的过程中如何及时获知故障修复情况、如何选择远程可控设备以及如何保障远程控制的用户隐私和操作安全。
对于区别(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策略优化的终端软件故障修复方法及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8-54段,图1):步骤402:移动终端向终端服务器(DM Server)发送故障信息;步骤403:DM Server对故障信息进行分析;步骤404:DM Server请求对终端进行远程修复。若用户允许,则执行步骤405~410。步骤405:用户同意进行远程修复;步骤406:DM Client向DM Server发送同意消息;步骤407:DM Server则进行策略选取,制定修复任务;步骤408:DM Server下发修复策略给DM Client;步骤409:DM Client按照下发的修复策略进行修复;步骤410:DM Client发送修复成功消息给DM Server。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终端成功执行修复策略后向服务器发送成功反馈消息的特征,其也能够起到反馈故障处理结果从而在远程修复设备故障过程中及时获知故障修复情况的作用。基于对比文件2给出的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电视机成功执行修复策略时向中继服务器反馈成功的结果消息,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进行设备的故障诊断和修复流程中,在故障恢复失败时发送反馈失败的结果消息也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同时,在设备的故障诊断和修复流程中,为了准确获知控制指令的执行情况以提高故障解决效率,在终端执行完每一条控制指令后采用消息反馈机制告知控制端控制指令的执行结果以利于控制端根据指令的执行结果分析定位错误位置进而决定下一步的故障排除处理,这也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上述基础上,为了在远程修复设备故障的过程中及时获知故障修复情况,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获得启示,当电视机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通过中继服务器接收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当电视机成功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通过中继服务器接收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
对于区别(2),通过列表方式对多个远程可控设备进行管理,以及通过获得的列表选择需要控制的可控设备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3),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同上):步骤404:DM Server请求对终端进行远程修复(相当于向电视机发送远程控制请求以通知电视机建立连接)。若用户允许,则执行步骤405~410;否则用户自行进行修复。步骤405:用户同意进行远程修复;步骤406:DM Client向DM Server发送同意消息(相应地,DM Server接收DM Client发送的同意消息,相当于接收电视机返回的表征用户允许远程控制的允许信息)。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公开了在服务器进行远程修复操作之前由终端确定是否同意远程修复的特征,上述特征所起的作用也是保障远程控制的用户隐私和操作安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电视机和服务器之间通过通用代理中继数据并在建立网络通道后将包含电视机故障数据的应用日志传送到服务器以进行远程控制实现故障恢复的技术方案,在此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的上述内容,为了进一步保障远程控制的用户隐私和操作安全,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获得启示,在从中继服务器获得电视机列表之前通过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远程控制请求,以通知电视机与中继服务器建立连接,将身份标识和多个参数信息发送至中继服务器,接收电视机返回的表征用户允许远程控制的允许信息。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3、权利要求3请求保护一种远程控制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电视机故障远程诊断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24-0053段,图1-4):
如果电视机的系统应用程序出现故障退出或导致系统死机,应用软件会将故障时的数据状态(相当于电视机的多个参数信息)记录在应用日志中,此时电视机即启动故障处理程序,提取应用日志然后通过通用代理的方式传送到服务器端(相当于控制服务器)以供服务工程师分析和处理。通用代理指的是远程网络连接代理工具(根据上述内容,电视机通过作为远程网络连接代理的通用代理工具将应用日志信息发送到服务器,则网络中必然存在提供远程网络连接代理服务的通用代理服务器以实现通用代理工具所提供的功能,也就是说,通用代理服务器在电视机和服务器之间进行数据中继,将网络数据发送给电视机并将电视机的数据发送到远程服务器,因此通用代理服务器相当于中继服务器,而电视机通过通用代理服务器连接到服务器,则电视机必然与通用代理服务器之间存在网络连接以传输应用日志,相当于中继服务器通过网络与至少一台电视机建立第一通信连接,接收至少一台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台电视机的多个参数信息)。
本发明通过通用代理技术建立一个基于网络的通道,可将电视机故障数据、用户体检数据以及机器实时操作数据传送到服务器,以供远程服务工程师在服务器端根据不同的数据进行相应的操作,很快解决电视机故障并使电视机工作在最佳状态。例如当机器出现由于程序损坏导致黑屏不开机时,服务工程师可根据运行的记录日志在线对故障机器进行操作,然后通过软件重装或升级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根据上述内容,服务器根据不同的故障数据进行故障恢复,则为了识别出故障电视机并将故障恢复指令发送到对应的故障电视机,通用代理服务器必然会接收故障电视机发送的身份标识,并且服务器必然会通过通用代理服务器获得故障电视的身份标识,相当于中继服务器接收至少一台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个身份标识信息,至少一个控制服务器中的每一个控制服务器从中继服务器获得电视机的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
服务器接收到应用日志之后,可显示应用日志,服务工程师可根据应用日志的内容,针对性的做一些处理,例如发送重装系统或者升级软件等故障恢复指令至电视机(根据上述内容,由于电视机通过通用代理服务器连接到服务器,则电视机从服务器接收的故障恢复指令必然通过通用代理服务器转发,相当于控制服务器生成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通过中继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至少一个控制指令)。电视机收到这些故障恢复指令后,启动故障恢复程序对发生故障的应用软件进行恢复。
权利要求3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在于:(1)当电视机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中继服务器接收并向每一个控制服务器转发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当电视机成功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中继服务器接收并向每一个控制服务器转发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2)中继服务器更新电视机列表,电视机列表包括与中继服务器已建立连接的至少一台电视机;控制服务器根据电视机列表,选择远程控制的一台电视机;(3)在中继服务器与电视机通过网络与至少一台电视机建立第一通信连接,并接收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之前,中继服务器接收每一个控制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的远程控制请求,并将远程控制请求发送至电视机;接收电视机返回的表征用户允许远程控制的允许信息。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远程修复设备故障的过程中如何及时获知故障修复情况、如何选择远程可控设备以及如何保障远程控制的用户隐私和操作安全。
对于区别(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策略优化的终端软件故障修复方法及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08-0054段,图1):步骤402:移动终端向终端服务器(DM Server)发送故障信息;步骤403:DM Server对故障信息进行分析;步骤404:DM Server请求对终端进行远程修复。若用户允许,则执行步骤405~410。步骤405:用户同意进行远程修复;步骤406:DM Client向DM Server发送同意消息;步骤407:DM Server则进行策略选取,制定修复任务;步骤408:DM Server下发修复策略给DM Client;步骤409:DM Client按照下发的修复策略进行修复;步骤410:DM Client发送修复成功消息给DM Server。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终端成功执行修复策略后向服务器发送成功反馈消息的特征,其也能够起到反馈故障处理结果从而在远程修复设备故障过程中及时获知故障修复情况的作用。基于对比文件2给出的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电视机成功执行修复策略时向中继服务器反馈成功的结果消息,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进行设备的故障诊断和修复流程中,在故障恢复失败时发送反馈失败的结果消息也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同时,在设备的故障诊断和修复流程中,为了准确获知控制指令的执行情况以提高故障解决效率,在终端执行完每一条控制指令后采用消息反馈机制告知控制端控制指令的执行结果以利于控制端根据指令的执行结果分析定位错误位置进而决定下一步的故障排除处理,这也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上述基础上,为了在远程修复设备故障的过程中及时获知故障修复情况,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获得启示,当电视机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失败后,通过中继服务器接收电视机发送的用于表征至少一个控制指令未被成功执行的反馈信息;当电视机成功执行至少一个控制指令中的每一个控制指令后,通过中继服务器接收电视机发送的至少一个控制指令对应的至少一个成功执行反馈信息。
对于区别(2):通过列表方式对多个远程可控设备进行管理和更新,以及通过获得的列表选择需要控制的可控设备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3),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同上):步骤404:DM Server请求对终端进行远程修复(相当于控制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的远程控制请求,将远程控制请求发送至电视机)。若用户允许,则执行步骤405~410;否则用户自行进行修复。步骤405:用户同意进行远程修复;步骤406:DM Client向DM Server发送同意消息(相应地,DM Server接收DM Client发送的同意消息,相当于接收电视机返回的表征用户允许远程控制的允许信息)。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公开了在服务器进行远程修复操作之前由终端确定是否同意远程修复的特征,上述特征所起的作用也是保障远程控制的用户隐私和操作安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电视机和服务器之间通过通用代理中继数据并在建立网络通道后将包含电视机故障数据的应用日志传送到服务器以进行远程控制实现故障恢复的技术方案,在此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的上述内容,为了进一步保障远程控制的用户隐私和操作安全,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获得启示,在中继服务器与电视机通过网络与至少一台电视机建立第一通信连接,并接收身份标识信息和多个参数信息之前,中继服务器接收每一个控制服务器向电视机发送的远程控制请求,并将远程控制请求发送至电视机;接收电视机返回的表征用户允许远程控制的允许信息。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4、权利要求4请求保护一种电视机,所述电视机包含的各子模块所实现的功能与权利要求1中的方法步骤一一对应。通过功能模块实现相应的方法步骤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4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4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5、权利要求5请求保护一种控制服务器,所述控制服务器包含的各子模块所实现的功能与权利要求2中的方法步骤一一对应。通过功能模块实现相应的方法步骤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参见对权利要求2的评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5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5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6、权利要求6请求保护一种服务器,所述服务器包含的中继服务器和控制服务器所实现的功能与权利要求3中的方法步骤一一对应。参见对权利要求3的评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6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6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在2019年04月15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所提交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
(1)对比文件2公开了,DM Server请求对终端进行远程修复。若用户允许,则执行步骤405~410。步骤405:用户同意进行远程修复;步骤406:DM Client向DM Server发送同意消息,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的启示在于,远程服务器可以向终端发送远程修复请求,用户同意远程修复后向远程服务器发送同意消息,再进行后续的故障修复过程,而上述请求-同意机制的作用在于保护用户隐私、确保操作安全。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电视机通过通用服务器将包含故障数据的应用日志(为了识别故障电视并相应地发送恢复指令,应用日志中必然包含电视机的身份标识)发送到服务器以进行故障修复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保护用户隐私、确保操作安全,结合对比文件2给出的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电视机向中继服务器发送身份标识和多个参数信息之前,由用户收到远程控制请求之后判断是否允许建立远程控制进行远程修复,在同意远程修复之后再将身份标识和多个参数信息发送到中继服务器。
(2)对比文件2公开了终端成功执行修复策略后服务器接收终端发送的成功反馈消息的特征,给出了终端成功执行修复策略后向服务器发送成功结果的反馈消息的技术启示。为了使得控制端获知终端的故障恢复情况,终端也可以在故障恢复失败时发送失败结果的反馈消息,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而在进行软/硬件的故障诊断和修复时,通过单步运行指令的方式逐一确认指令的执行结果从而发现和排除故障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例如,《单片机原理及应用》(李建忠编著,2002)中记载,对单片机故障进行调试时可以使用单步运行方式准确定位故障位置,“单步运行可以了解被调试程序中每条指令的执行情况,分析指令的运行结果可以知道该指令执行的正确性,并进一步确定是由于硬件电路错误、数据错误还是程序设计错误等引起了该指令的执行错误,从而发现、排除错误”(参见第6.4.2节)。因此,为了准确获知故障排除的控制指令的执行情况以准确定位故障和及时获知故障修复情况,终端可以通过单步运行方式执行故障排除的控制指令并且执行完每一条控制指令后采用消息反馈机制告知控制端控制指令的执行结果以便于控制端定位故障位置、及时排除故障,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综上,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0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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