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在M2M网络中移动性管理方法和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1720
决定日:2019-06-17
委内编号:1F270142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210498691.3
申请日:2012-11-29
复审请求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刘佳
合议组组长:范晓寒
参审员:丁玲
国际分类号:H04W8/02,H04W8/2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特征,但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于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210498691.3,名称为“一种在M2M网络中移动性管理方法和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1月29日,公开日为2014年06月11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9月29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为:对比文件1:CN102595373A,公开日为2012年07月18日。驳回决定的具体理由是: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9、10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2相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基于权利要求1、2的评述,权利要求9、1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2018年08月0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6项;于申请日2012年11月2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36段(即第1-13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在M2M网络中移动性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M2M终端/终端外设通过移动性管理单元注册到M2M通信网络后,如果M2M终端/终端外设切换到M2M末梢网络,M2M网关从移动性管理单元获取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
其中,所述M2M网关从移动性管理单元获取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包括:
所述M2M网关接收所述M2M终端/终端外设发送的附着请求,其中所述附着请求包括终端设备标识;
向移动性管理单元请求所述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其中所述请求信息中包括所述终端设备标识;
接收移动性管理单元发送的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签约数据是通过签约数据响应消息携带的。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M2M网关从移动性管理单元获取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是在对终端设备标识和安全证书的鉴权完成后进行的。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M2M终端/终端外设切换到M2M末梢网络时,移动管理单元接收M2M终端/终端外设发送的去附着请求消息,消息中包括终端设备标识;
移动性管理单元根据所述终端设备标识,为M2M终端/终端外设删除M2M终端/终端外设在M2M通信网络的承载,并发送去附着接受消息给M2M终端/终端外设。
5. 一种在M2M网络中移动性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M2M终端/终端外设通过M2M网关注册到M2M末梢网络后,如果M2M终端/终端外设切换到M2M通信网络,则移动性管理单元从M2M网关获取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
其中,所述移动性管理单元从M2M网关获取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包括:
所述移动性管理单元接收所述M2M终端/终端外设发送的附着请求,其中所述附着请求包括终端设备标识;
向M2M网关请求所述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其中所述请求信息中包括所述终端设备标识;
接收M2M网关发送的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签约数据是通过签约数据响应消息携带的。
7.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性管理单元从M2M网关获取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是在对终端设备标识和安全证书的鉴权完成后进行的。
8.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M2M终端/终端外设切换到M2M通信网络时,M2M网关接收M2M终端/终端外设发送的去附着请求消息,所述去附着请求消息中包括终端设备标识;
根据所述终端设备标识,M2M网关为M2M终端/终端外设删除在M2M末梢网络的路由,并发送去附着接受消息给M2M终端/终端外设。
9. 一种在M2M网络中移动性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M2M网关和移动性管理单元,其中:
所述M2M网关,用于在M2M终端/终端外设通过移动性管理单元注册 到M2M通信网络后,如果M2M终端/终端外设切换到M2M末梢网络,M2M网关从移动性管理单元获取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
其中,所述M2M网关具体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M2M终端/终端外设发送的附着请求,其中所述附着请求包括终端设备标识;
第一发送模块,与所述第一接收模块相连,用于向移动性管理单元请求所述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其中所述请求信息中包括所述终端设备标识;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移动性管理单元发送的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签约数据是通过签约数据响应消息携带的。
11.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M2M网关从移动性管理单元获取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是在对终端设备标识和安全证书的鉴权完成后进行的。
12.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管理单元包括:
第三接收模块,用于当M2M终端/终端外设切换到M2M末梢网络时,接收M2M终端/终端外设发送的去附着请求消息,消息中包括终端设备标识;
处理模块,与所述第三接收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终端设备标识,为M2M终端/终端外设删除M2M终端/终端外设在M2M通信网络的承载;
第二发送模块,与所述处理模块相连,用于发送去附着接受消息给M2M终端/终端外设。
13. 一种在M2M网络中移动性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M2M网关和移动性管理单元,其中:
移动性管理单元,用于在M2M终端/终端外设通过M2M网关注册到M2M末梢网络后,如果M2M终端/终端外设切换到M2M通信网络,则从M2M网关获取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
其中,所述移动性管理单元具体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M2M终端/终端外设发送的附着请求,其中所述附着请求包括终端设备标识;
第一发送模块,与所述第一接收模块相连,用于向M2M网关请求所述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其中所述请求信息中包括所述终端设备标识;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M2M网关发送的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签约数据是通过签约数据响应消息携带的。
15.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性管理单元从M2M网关获取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是在对终端设备标识和安全证书的鉴权完成后进行的。
16.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M2M网关包括:
第三接收模块,用于当M2M终端/终端外设切换到M2M通信网络时,接收M2M终端/终端外设发送的去附着请求消息,所述去附着请求消息中包括终端设备标识;
处理模块,与所述第三接收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终端设备标识,M2M网关为M2M终端/终端外设删除在M2M末梢网络的路由;
第二发送模块,与所述处理模块相连,用于发送去附着接受消息给M2M终端/终端外设。”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1月0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在独立权利要求1、9中加入特征“签约数据是所述移动性管理单元接收到所述M2M网关的签约数据请求后无需与归属用户服务器HSS交互信令而直接提供给所述M2M网关的”。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的实施例三并不涉及本申请的在M2M终端/终端外设通过移动性管理单元注册到M2M通信网络后,如果M2M终端/终端外设切换到M2M末梢网络时,M2M终端/终端外设向M2M网关发送附着请求;(2)对比文件1不涉及权利要求1中“签约数据是移动管理单元接收到M2M网关的签约数据请求后无需与归属用户服务器HSS交互信令而直接提供给所述M2M网关的”,该特征简化网络切换流程,提升用户体验;(3)现有技术中,不存在如何在进行M2M通信网络与M2M末梢网络间的切换时M2M终端/终端外设有效的移动性管理问题;(4)对比文件1的实施例4并没有公开权利要求5的技术方案。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9内容如下:
“1. 一种在M2M网络中移动性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M2M终端/终端外设通过移动性管理单元注册到M2M通信网络后,如果M2M终端/终端外设切换到M2M末梢网络,M2M网关从移动性管理单元获取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
其中,所述M2M网关从移动性管理单元获取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包括:
所述M2M网关接收所述M2M终端/终端外设发送的附着请求,其中所述附着请求包括终端设备标识;
向移动性管理单元请求所述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其中所述请求信息中包括所述终端设备标识;
接收移动性管理单元发送的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
其中,所述签约数据是所述移动性管理单元接收到所述M2M网关的签约数据请求后无需与归属用户服务器HSS交互信令而直接提供给所述M2M网关的。”
“9. 一种在M2M网络中移动性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M2M网关和移动性管理单元,其中:
所述M2M网关,用于在M2M终端/终端外设通过移动性管理单元注册到M2M通信网络后,如果M2M终端/终端外设切换到M2M末梢网络,M2M网关从移动性管理单元获取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
其中,所述M2M网关具体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M2M终端/终端外设发送的附着请求,其中所述附着请求包括终端设备标识;
第一发送模块,与所述第一接收模块相连,用于向移动性管理单元请求所述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其中所述请求信息中包括所述终端设备标识;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移动性管理单元发送的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
其中,所述签约数据是移动性管理单元接收到M2M网关的签约数据请求后无需与归属用户服务器HSS交互信令而直接提供给所述M2M网关的。”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1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 年03 月20 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针对的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1月0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6项;于申请日2012年11月2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3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相同,即对比文件1。复审通知书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5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6-8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权利要求9-16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8相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基于权利要求1-8的评述,权利要求9-1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6 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独立权利要求5中的特征“接收M2M网关发送的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修改为“接收M2M网关发送的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复审请求人认为:(1)首先,本申请限定了在M2M终端/终端外设通过移动性管理单元注册到M2M通信网络后,M2M终端/终端外设如何切换到M2M末梢网络。而对比文件1中的实施例三记载了在3GPP网络中在线的MTC UE移动到MTC GW管理的区域,与MTC GW在末梢网络建立本地连接后,如何将无线接入点从3GPP网络切换到MTC GW。可见,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解决的问题具有本质的不同。对于MTC UE与MTC GW建立本地连接,对比文件1仅记载了“并与MTC GW在末梢网络建立本地连接”,并未限定MTC UE与MTC GW如何在末梢网络建立本地连接的。并且,M2M通信网络与3GPP网络也不是同一网络,因此,对比文件1并不涉及“M2M终端/终端外设通过移动性管理单元注册到M2M通信网络”,也不涉及“所述M2M网关接收所述M2M终端/终端外设发送的附着请求,其中所述附着请求包括终端设备标识”。(2)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内容说明MME收到MTC UE的更新无线接入点的请求后与HSS存在信令交互,而本申请明确限定“移动性管理单元接收到M2M网关的签约数据请求后无需与HSS交互信令”,并且,对比文件1并未限定HSS收到上述标识后没有“根据MTC UE的标识查找出MTC UE的签约用户数据”(根据对比文件1的第158段的记载可推知MTC UE的签约用户数据是根据MTC UE的标识查找的)。 因此,对比文件1并不涉及本申请的“所述签约数据是移动性管理单元接收到M2M网关的签约数据请求后无需与归属用户服务器HSS交互信令而直接提供给所述MZM网关的”。(3)对比文件1的场景是MTC UE从3GPP网络切换到末梢网络,而权利要求5的应用场景是M2M终端/终端外设从M2M末梢网络切换到M2M通信网络,两者的应用场景本质不同。(4)由上所述,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权利要求5相比,应用场景及技术方案存在本质的不同。即使能够从对比文件1的实施例三想到实施例三的逆过:MTC UE从MTC GW的管理区域移动到3GPP网络,将无线接入点从MTC GW切换到3GPP网络,也仍然存在MME/SGSN向MTC UE归属的HSS发送位置更新请求。并且,从对比文件1的实施例三中并不能推出审查意见所臆断的“终端在接入M2M末梢网络时,其保存签约信息的网路设备是M2M网关,切换至M2M通信网络时,保存签约信息的网络单元是移动性管理单元”, 因此,基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并不容易想到采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来解决本申请技术问题的任何技术启示。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5内容如下:
“5. 一种在M2M网络中移动性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M2M终端/终端外设通过M2M网关注册到M2M末梢网络后,如果M2M终端/终端外设切换到M2M通信网络,则移动性管理单元从M2M网关获取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
其中,所述移动性管理单元从M2M网关获取M2M终端/终端外设的信息,包括:
所述移动性管理单元接收所述M2M终端/终端外设发送的附着请求,其中所述附着请求包括终端设备标识;
向M2M网关请求所述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其中所述请求信息中包括所述终端设备标识;
接收M2M网关发送的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6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经审查,上述修改文本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6项;于申请日2012年11月2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3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2595373A,公开日为2012年07月18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在M2M网络中移动性管理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对MTC终端进行移动性管理的方法和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74段-189段,附图10):MTC UE要与MTC服务器通信(MTC UE即M2M终端/终端外设),当MTC UE在3GPP网络处于在线状态(MTC UE在3GPP网络在线,其必然通过移动性管理单元注册到3GPP网络,因此隐含公开了“M2M终端/终端外设通过移动性管理单元注册到M2M通信网络”),移动到MTC GW的管理区域,并与MTC GW在末梢网络建立本地连接,需要将无线接入点从3GPP网络切换到MTC GW(即M2M终端/终端外设切换到M2M末梢网络),步骤601,MTC UE需要通过本地网络信令向MTC GW(即M2M网关)发起更新无线接入点请求,请求释放与3GPP网络的连接,改为通过MTC GW接入到3GPP网络(即M2M网关接收M2M终端/终端外设发送的附着请求),请求释放与3GPP网络的连接,改为通过MTC GW接入到3GPP;步骤602,MTC GW向RNS发起NAS请求,RNS将通过NAS请求将MTC UE的更新无线接入点请求转发到MTC GW附着的MME(即向移动管理单元请求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MME即移动管理单元),同时将MTC UE的标识也携带给MME(即请求信息中包括终端设备标识);步骤603,MME向MTC UW归属的HSS发送位置更新请求,将MTC GW的标识及地址、MME地址、UE的标识等信息通知给HSS,HSS保存MTC GW的标识与地址;步骤606,MME向MTC GW返回NAS信令响应,携带MTC UE更新无线接入点接受信息给MTC GW,其中包含MTC UE的签约信息(即接收移动性管理单元发送的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为:(1)附着请求包括终端设备标识;(2)签约数据是移动性管理单元接收到M2M网关的签约数据请求后无需与HSS交互信令而直接提供给M2M网关的。由此可知,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对UE鉴权以及如何简化信令。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1),UE在请求附着至特定网络,通常发送UE的标识以及安全证书等终端设备信息,从而完成接入网络的鉴权,这是通信网络的惯用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虽然公开的是(参见同上):MME接收到MTC GW(即M2M网关)的NAS请求后(即签约数据请求),MME与HSS交互信令,然后再提供签约数据给MTC GW(即M2M网关)。但是对比文件1中MME与HSS交互的信令内容是“MTC GW的标识及地址、MME地址、UE的标识等信息”,也就是关于UE的标识和M2M网关的信息,并非签约信息。这说明,对比文件1中,MME提供给MTC GW(即M2M网关)的签约数据并非与HSS交互而来,而是UE在执行切换之前、连接至3GPP网络时,MME获取之后保存在自身的。对比文件1中MME与HSS的交互的信令,根据其信令的内容,可知该信令是为了后续M2M网关与HSS建立连接,从而使得UE通过M2M网关连接到M2M通信网络,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得到启示:该信令实际上在UE执行切换开始到切换成功过程中任何时刻都可进行,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启示将MME与HSS的交互信令的过程设置于签约数据请求之前或者签约数据发送给M2M网关之后,都能保证网络切换的正常进行。
因而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同上):MME向MTC GW返回NAS信令响应(即签约数据响应消息),携带MTC UE更新无线接入点接受信息给MTC GW,其中包含MTC UE的签约信息。因此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同上):步骤601,MTC UE在3GPP网络接入状态为在线,MTC UE与MTC GW在末梢网络建立本地连接。UE与末梢网络的网关建立本地连接必然需要网关与UE的设备标识和安全证书进行鉴权,因此,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了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同上):MTC UE通过本地网络信令向MTC GW发起更新无线接入点请求,请求释放与3GPP网络的连接,步骤605MME释放MTC UE相关的承载资源,具体的,向SGW以及PWG/GGSN删除与该MTC UE相应的承载上下文,并释放分配的承载资源,然后向MME返回删除承载响应(即移动管理单元为M2M终端/终端外设删除M2M终端/终端外设在M2M通信网络的承载)。基于UE发送给移动管理单元的去附着请求消息来执行网络从M2M通信网络切换至M2M末梢网络,移动管理单元发送去附着接受消息作为响应,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根据UE标识来释放对应UE的相关承载资源,这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请求保护一种在M2M网络中移动性管理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对MTC终端进行移动性管理的方法和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74段-189段,附图10):MTC UE要与MTC服务器通信(MTC UE即M2M终端/终端外设),当MTC UE在3GPP网络处于在线状态(MTC UE在3GPP网络在线,其必然通过移动性管理单元注册到3GPP网络),移动到MTC GW的管理区域,并与MTC GW在末梢网络建立本地连接,需要将无线接入点从3GPP网络切换到MTC GW(即M2M终端/终端外设切换到M2M末梢网络),步骤601,MTC UE需要通过本地网络信令向MTC GW(即M2M网关)发起更新无线接入点请求(即M2M网关接收M2M终端/终端外设发送的附着请求),请求释放与3GPP网络的连接,改为通过MTC GW接入到3GPP;步骤602,MTC GW向RNS发起NAS请求,RNS将通过NAS请求将MTC UE的更新无线接入点请求转发到MTC GW附着的MME(即向移动管理单元请求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MME即移动管理单元),同时将MTC UE的标识也携带给MME(即请求信息中包括终端设备标识);步骤603,MME向MTC UW归属的HSS发送位置更新请求,将MTC GW的标识及地址、MME地址、UE的标识等信息通知给HSS,HSS保存MTC GW的标识与地址;步骤606,MME向MTC GW返回NAS信令响应,携带MTC UE更新无线接入点接受信息给MTC GW,其中包含MTC UE的签约信息(即接收移动性管理单元发送的M2M终端/终端外设的签约数据)。
权利要求5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为:(1)附着请求包括终端设备标识;(2)权利要求5为M2M终端/终端外设从M2M末梢网络切换到M2M通信网络以及相关信息的传输过程,而对比文件1为M2M终端/终端外设从M2M通信网络切换到M2M末梢网络以及相关信息的传输过程。由此可知,权利要求5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对UE鉴权以及如何从M2M末梢网络切换到M2M通信网络。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1),UE在请求附着至特定网络,通常发送UE的标识以及安全证书等终端设备信息,从而完成接入网络的鉴权,这是通信网络的惯用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参见同上)M2M终端/终端外设从M2M通信网络切换到M2M末梢网络以及相关信息的传输过程。也就是由当前网络的网络设备将签约信息发送至切换后的网络设备,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由对比文件1得出启示,当M2M终端/终端外设需要从M2M末梢网络切换回M2M通信网络时,其执行的过程与对比文件1相同,都是由当前网络的网络设备将签约信息发送至切换后的网络设备,从而简化网络切换接入的过程,终端在接入M2M末梢网络时,其保存签约信息的网络设备是M2M网关,切换至M2M通信网络时,保存签约信息的网络单元是移动性管理单元,因此,切换过程中,由移动性管理单元向M2M网关请求签约数据,再由M2M网关向移动性管理单元发送签约数据。
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上述本领域技术人员惯用的技术手段,以获得该权利要求5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5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5,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同上):MME向MTC GW返回NAS信令响应(即签约数据响应消息),携带MTC UE更新无线接入点接受信息给MTC GW,其中包含MTC UE的签约信息。因此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5,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同上):步骤601,MTC UE在3GPP网络接入状态为在线,MTC UE与MTC GW在末梢网络建立本地连接。UE与末梢网络的网关建立本地连接必然需要网关与UE的设备标识和安全证书进行鉴权,因此,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了权利要求7的附加技术特征,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8引用权利要求5,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同上):MTC UE通过本地网络信令向MTC GW发起更新无线接入点请求,请求释放与3GPP网络的连接,步骤605MME释放MTC UE相关的承载资源,具体的,向SGW以及PWG/GGSN删除与该MTC UE相应的承载上下文,并释放分配的承载资源,然后向MME返回删除承载响应。对比文件1公开了终端从M2M通信网络切换到M2M末梢网络时移动管理单元为M2M终端/终端外设删除M2M终端/终端外设在M2M通信网络的承载,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启示得到,当终端从M2M末梢网络切换回M2M通信网络时,由M2M网关为终端删除在M2M末梢网络的路由;基于UE发送给M2M网关的去附着请求消息来执行网络从M2M末梢网络切换至M2M通信网络,M2M网关发送去附着接受消息作为响应,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根据UE标识来释放对应UE的相关承载资源,这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权利要求9-16是方法权利要求1-8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其所包含的各个装置执行的功能与权利要求1-8的方法步骤相对应,设置装置模块来实现对应的方法步骤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权利要求1-8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9-16也不具备创造性时,不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6日提交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1公开了MTC UE与MTC GW如何在末梢网络建立本地连接,说明书第176-189段中的步骤601-步骤609详细说明了MTC UE 如何与MTC GW建立本地连接;对比文件1中的MTC UE是一种用于机器间通信的终端,其实现的网络通信必然是M2M通信网络。(2)对比文件1的第158段公开的是MTC UE通过MTC GW接入3GPP网络的过程中,HSS根据MTC UE的标识查找出MTC UE的签约用户数据,发送给MME。这个过程是在UE从3GPP切换到末梢网络之前,因此证明了在UE从3GPP切换到末梢网络之前MME即存储了UE的签约数据。虽然对比文件1中的MME与HSS存在信令交互,但是对比文件1中MME与HSS交互的信令内容是“MTC GW的标识及地址、MME地址、UE的标识等信息”,也就是关于UE的标识和M2M网关的信息,并非签约信息。对比文件1中MME与HSS的交互的信令,根据其信令的内容,可知该信令是为了后续M2M网关与HSS建立连接,从而使得UE通过M2M网关连接到M2M通信网络,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得到启示:该信令实际上在UE执行切换开始到切换成功过程中任何时刻都可进行,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启示将MME与HSS的交互信令的过程设置于签约数据请求之前或者签约数据发送给M2M网关之后,都能保证网络切换的正常进行。(3)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参见同上)M2M终端/终端外设从M2M通信网络切换到M2M末梢网络以及相关信息的传输过程。也就是由当前网络的网络设备将签约信息发送至切换后的网络设备,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由对比文件1得出启示,当M2M终端/终端外设需要从M2M末梢网络切换回M2M通信网络时,其执行的过程与对比文件1相同,都是由当前网络的网络设备将签约信息发送至切换后的网络设备,从而简化网络切换接入的过程,终端在接入M2M末梢网络时,其保存签约信息的网络设备是M2M网关,切换至M2M通信网络时,保存签约信息的网络单元是移动性管理单元,因此,切换过程中,由移动性管理单元向M2M网关请求签约数据,再由M2M网关向移动性管理单元发送签约数据。(4)对比文件1中MME与HSS交互的信令内容是“MTC GW的标识及地址、MME地址、UE的标识等信息”,也就是关于UE的标识和M2M网关的信息,并非签约信息。这说明,对比文件1中,MME提供给MTC GW(即M2M网关)的签约数据并非与HSS交互而来,而是UE在执行切换之前、连接至3GPP网络时,MME获取之后保存在自身的。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参见同上)M2M终端/终端外设从M2M通信网络切换到M2M末梢网络以及相关信息的传输过程。也就是由当前网络的网络设备将签约信息发送至切换后的网络设备,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由对比文件1得出启示,当M2M终端/终端外设需要从M2M末梢网络切换回M2M通信网络时,其执行的过程与对比文件1相同,都是由当前网络的网络设备将签约信息发送至切换后的网络设备,从而简化网络切换接入的过程,终端在接入M2M末梢网络时,其保存签约信息的网络设备是M2M网关,切换至M2M通信网络时,保存签约信息的网络单元是移动性管理单元。
综上所述,合议组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2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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