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级压缩机、空调系统及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多级压缩机、空调系统及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0823
决定日:2019-06-13
委内编号:1F255554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281652.6
申请日:2016-04-28
复审请求人:珠海格力节能环保制冷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郭绪垚
合议组组长:李基沛
参审员:池建军
国际分类号:F04C23/00(2006.01);F04C29/00(2006.01);F04C28/24(2006.01);;F04C28/26(2006.01);F04C28/18(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该区别技术特征或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且在其他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或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公知常识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则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在现有技术中获得结合的启示,从而该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及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281652.6,名称为“多级压缩机、空调系统及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珠海格力节能环保制冷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6年04月28日,公开日为2016年07月2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5月03日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6、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作出驳回决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04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67段(第1-12页),说明书附图图1-18(第1-12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7年12月2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9项。
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如下:
对比文件1: JP2003-148365A,公开日为2003年05月21日;
对比文件2:JPS61-93285A,公开日为1986年05月12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多级压缩机,包括至少一个高压级气缸(14)和至少一个低压级气缸,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压级气缸(14)的吸气侧对应的侧壁上设有旁通口(11),所述旁通口(11)与该高压级气缸(14)的吸气口(13)通过旁通回流流道(12)相连通,且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设有控制气流通断的控制机构;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设置在所述高压级气缸(14)内,所述控制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内的阻隔件(15)、用于驱动所述阻隔件(15)打开或关闭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的控制气体流路(16)和弹性件(17);当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通入高压气体时,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所述阻隔件(15)位移至阻断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被阻断,且所述阻隔件(15)压缩所述弹性件(17)处于压缩状态;当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通入中压或低压气体时,在所述弹性件(17)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所述阻隔件(15)位移至导通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导通;
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通过高压管路与压缩机的出气口连接;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通过低压管路与分液器的出气口连接;所述多级压缩机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高压管路和所述低压管路导通或截止的阀门装置,所述高压管路和所述低压管路,其中一个为导通状态时、另一个为截止状态;或者,所述多级压缩机还包括增焓部件(19),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通过高压管路与压缩机的出气口连接;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通过中压管路与所述增焓部件(19)的出气口连接;所述多级压缩机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高压管路和所述中压管路导通或截止的阀门装置,所述高压管路和所述中压管路,其中一个为导通状态时、另一个为截止状态。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旁通口(11)与所述高压级气缸(14)内的滑片之间的圆心角小于220°。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压级气缸(14)及与其相邻的法兰和隔板的对应位置设有插销孔(18),且所述插销孔(18)经过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所述阻隔件(15)为设置于所述插销孔(18)内的插销,所述插销孔(18)与所述弹性件(17)相抵、且与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相通。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插销与所述弹性件(17)相接触的一端设有凹槽,所述弹性件(17)伸入至所述凹槽中。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旁通回流流道为设置在所述高压级气缸的外侧的外部管路,所述外部管路一端与所述旁通口(11)相连,另一端与所述吸气口(13)相连,所述控制机构为控制所述外部管路通断的控制阀(25)。
6. 一种空调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多级压缩机。
7. 一种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基于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所述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大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所述阀门装置使所述高压管路导通、所述低压管路截止,所述压缩机的出气口通过所述高压管路向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提供高压气体,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所述阻隔件(15)位移至阻断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被阻断,且所述阻隔件(15)压缩所述弹性件(17)处于压缩状态;
所述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小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所述阀门装置使所述高压管路截止、所述低压管路导通,所述分液器的出气口通过所述低压管路向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提供低压气体,在所述弹性件(17)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所述阻隔件(15)位移至导通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导通。
8. 一种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基于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所述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大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所述阀门装置使所述高压管路导通、所述中压管路截止,所述压缩机的出气口通过所述高压管路向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提供高压气体,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所述阻隔件(15)位移至阻断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被阻断,且所述阻隔件(15)压缩所述弹性件(17)处于压缩状态;
所述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小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所述阀门装置使所述高压管路截止、所述中压管路截止,所述增焓部件(19)的出气口通过所述中压管路向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提供中压气体,在所述弹性件(17)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所述阻隔件(15)位移至导通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导通。
9. 一种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基于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所述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大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所述控制阀(25)截止,使所述外部管路被阻断;
所述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小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所述控制阀(25)导通,使所述外部管路导通,所述高压级气缸的吸气腔气体回流至所述吸气口(13)。”
驳回决定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和6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是:所述旁通回流流道设置在所述高压级气缸内,所述控制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旁通回流流道内的阻隔件、用于驱动所述阻隔件打开或关闭所述旁通回流流道的控制气体流路和弹性件;当所述控制气体流路通入高压气体时,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所述阻隔件位移至阻断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被阻断,且所述阻隔件压缩所述弹性件处于压缩状态;当所述控制气体流路通入中压或低压气体时,在所述弹性件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所述阻隔件位移至导通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导通;还包括增焓部件,所述控制气体流路通过高压管路与压缩机的出气口连接;所述控制气体流路通过中压管路与所述增焓部件的出气口连接;所述多级压缩机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高压管路和所述中压管路导通或截止的阀门装置,所述高压管路和所述中压管路,其中一个为导通状态时、另一个为截止状态。上述区别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所起作用相同,部分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和6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是:通过阻隔件的运动实现旁通回流通道的通断:向所述控制气体流路提供高压气体时,所述阻隔件位移至阻断位,且所述阻隔件压缩所述弹性件处于压缩状态,还包括提供中压气体的增焓部件,用中压气体代替低压气体实现控制旁通回流流道导通,通入中压气体时,在所述弹性件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所述阻隔件位移至导通位。上述区别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所起作用相同,部分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8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针对申请人的意见陈述指出,对比文件1公开了在旁通回流流道设有控制气流通断的控制机构的技术方案,对比文件2给出了通过压差控制阻隔件位移从而控制旁通回流通道通断的技术启示,出于使设计简洁,节省空间的考虑,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从而得到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高压、中压及低压气体的来源属于本领域常规选择,使控制气体流路通过中压管路与增焓部件的出气口连接,设置中压管路及其控制阀门,使高压管路和中压管路中一个为导通状态时另一个为截止状态,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在其他说明部分进一步指出,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3-5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7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是:通过阻隔件的运动实现旁通回流通道的通断: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所述阻隔件位移至阻断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被阻断,且所述阻隔件压缩所述弹性件处于压缩状态,通入低压气体时,在所述弹性件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所述阻隔件位移至导通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导通。上述区别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所起作用相同,部分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7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9要求保护基于权利要求5所述的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其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包括管路位于外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9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该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7月0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在权利要求1中进一步限定“所述高压级气缸及与其相邻的法兰和隔板的对应位置设有插销孔,且所述插销孔经过所述旁通回流流道,所述阻隔件为设置于所述插销孔内的插销,所述插销孔与所述弹性件相抵、且与所述控制气体流路相通;所述阻隔件沿所述高压级气缸的轴向设置”,删除权利要求3,并适应性修改了其余权利要求的序号和引用关系。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中阻隔件沿高压级气缸的轴向设置,阻隔件不仅在高压级气缸内,还可能在高压级气缸、以及与其相邻的法兰和隔板内;对比文件2中,为了实现控制机构的作用,阻隔件仅能够大致沿气缸的径向设置,若沿其他方向设置,或将阻隔件设置在其他部件上,则无法实现对流路的控制;而且,由于气缸承受阻隔件的作用力的地方开设有开口部,气缸于该处的强度较差,导致气缸较易被损坏。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1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原审查部门认为,对比文件2与本申请的发明构思一致,出于便于加工或增强气缸强度的考虑,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需要使阻隔件沿气缸轴向设置,实施其沿轴向布置的具体方式并不存在技术难度,该设置方式也未获得任何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将阻隔件由径向设置变化为沿轴向设置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变换,因此,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5月05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1、5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是:旁通回流流道设置在高压级气缸内,控制机构包括设置在旁通回流流道内的阻隔件、用于驱动阻隔件打开或关闭旁通回流流道的控制气体流路和弹性件;当控制气体流路通入高压气体时,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阻隔件位移至阻断位,旁通回流流道被阻断,且阻隔件压缩弹性件处于压缩状态;当控制气体流路通入中压或低压气体时,在弹性件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阻隔件位移至导通位,旁通回流流道导通;控制气体流路通过高压管路与压缩机的出气口连接;控制气体流路通过低压管路与分液器的出气口连接;多级压缩机还包括用于控制高压管路和低压管路导通或截止的阀门装置,高压管路和低压管路,其中一个为导通状态时、另一个为截止状态;或者,多级压缩机还包括增焓部件,控制气体流路通过高压管路与压缩机的出气口连接;控制气体流路通过中压管路与增焓部件的出气口连接;多级压缩机还包括用于控制高压管路和中压管路导通或截止的阀门装置,高压管路和中压管路,其中一个为导通状态时、另一个为截止状态;高压级气缸及与其相邻的法兰和隔板的对应位置设有插销孔,且插销孔经过旁通回流流道,阻隔件为设置于插销孔内的插销,插销孔与弹性件相抵、且与控制气体流路相通;阻隔件沿高压级气缸的轴向设置。上述区别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所起作用相同,部分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因此,权利要求1和5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设计,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是本领域的常规设计,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6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还包括,在大容积比运行模式时,则控制阀门装置使高压管路导通、低压管路截止,压缩机的出气口通过高压管路向控制气体流路提供高压气体,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阻隔件位移至阻断位,旁通回流流道被阻断,且阻隔件压缩弹性件处于压缩状态;在小容积比运行模式时,则控制阀门装置使高压管路截止、低压管路导通,分液器的出气口通过低压管路向控制气体流路提供低压气体,在弹性件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阻隔件位移至导通位,旁通回流流道导通。上述区别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所起作用相同,部分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因此,权利要求6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7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还包括,在大容积比运行模式时,则控制阀门装置使高压管路导通、中压管路截止,压缩机的出气口通过高压管路向控制气体流路提供高压气体,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阻隔件位移至阻断位,旁通回流流道被阻断,且阻隔件压缩弹性件处于压缩状态;在小容积比运行模式时,则控制阀门装置使高压管路截止、中压管路导通,增焓部件的出气口通过中压管路向控制气体流路提供中压气体,在弹性件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阻隔件位移至导通位,旁通回流流道导通。上述区别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所起作用相同,部分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因此,权利要求7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8要求保护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其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是,旁通回流流道为设置在高压级气缸外侧的外部管路,这是本领域的常规设计,因此,权利要求8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利用弹簧22和控制气体流路23的配合使阻隔件21在插销孔内往复运动,从而控制旁通回流流道24的开闭,这与本申请的阻隔件工作过程一致;在对比文件2公开内容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旁通回流流道的实际设置位置对阻隔件的运动方向进行相应的设置,当旁通回流流道设置在气缸的轴向两侧位置时,使阻隔件沿轴向方向往复运动,并在与气缸相邻的法兰和隔板上的对应位置设置插销孔,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变形,其对气缸强度的影响,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料得到的。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3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将权利要求3的特征补入权利要求1,删除权利要求3,并适应性修改了其余权利要求的序号和引用关系。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在插销中设置凹槽,且弹性件设置在凹槽中,通过插销的侧壁封堵通气口;对比文件2中的阻隔件21大致沿气缸径向设置,通过阻隔件的端面实现密封,如果在阻隔件的端面开设凹槽,会导致密封性变差和阻隔件无法回位;阻隔件21大致沿气缸径向设置,气缸承受阻隔件的作用力的地方开设有开口部19,会导致气缸较易被损坏;2)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中为实现阻断和导通旁通回流流道,设置有高压管路和低压管路或中压管路;对比文件2仅设有一路高压气体,当不向控制气体流路提供高压气体时,阻隔件是在弹性件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位移至导通位,由于残余高压气体封堵在腔体内,容易导致弹性件受到残余高压气体影响无法回位的问题。
2019年05月3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多级压缩机,包括至少一个高压级气缸(14)和至少一个低压级气缸,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压级气缸(14)的吸气侧对应的侧壁上设有旁通口(11),所述旁通口(11)与该高压级气缸(14)的吸气口(13)通过旁通回流流道(12)相连通,且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设有控制气流通断的控制机构;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设置在所述高压级气缸(14)内,所述控制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内的阻隔件(15)、用于驱动所述阻隔件(15)打开或关闭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的控制气体流路(16)和弹性件(17);当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通入高压气体时,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所述阻隔件(15)位移至阻断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被阻断,且所述阻隔件(15)压缩所述弹性件(17)处于压缩状态;当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通入中压或低压气体时,在所述弹性件(17)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所述阻隔件(15)位移至导通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导通;
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通过高压管路与压缩机的出气口连接;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通过低压管路与分液器的出气口连接;所述多级压缩机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高压管路和所述低压管路导通或截止的阀门装置,所述高压管路和所述低压管路,其中一个为导通状态时、另一个为截止状态;或者,所述多级压缩机还包括增焓部件(19),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通过高压管路与压缩机的出气口连接;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通过中压管路与所述增焓部件(19)的出气口连接;所述多级压缩机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高压管路和所述中压管路导通或截止的阀门装置,所述高压管路和所述中压管路,其中一个为导通状态时、另一个为截止状态;
所述高压级气缸(14)及与其相邻的法兰和隔板的对应位置设有插销孔(18),且所述插销孔(18)经过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所述阻隔件(15) 为设置于所述插销孔(18)内的插销,所述插销孔(18)与所述弹性件(17)相抵、且与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相通;
所述阻隔件(15)沿所述高压级气缸(14)的轴向设置;
所述插销与所述弹性件(17)相接触的一端设有凹槽,所述弹性件(17)伸入至所述凹槽中。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旁通口(11)与所述高压级气缸(14)内的滑片之间的圆心角小于220°。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旁通回流流道为设置在所述高压级气缸的外侧的外部管路,所述外部管路一端与所述旁通口(11)相连,另一端与所述吸气口(13)相连,所述控制机构为控制所述外部管路通断的控制阀(25)。
4. 一种空调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多级压缩机。
5. 一种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基于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所述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大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所述阀门装置使所述高压管路导通、所述低压管路截止,所述压缩机的出气口通过所述高压管路向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提供高压气体,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所述阻隔件(15)位移至阻断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被阻断,且所述阻隔件(15)压缩所述弹性件(17)处于压缩状态;
所述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小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所述阀门装置使所述高压管路截止、所述低压管路导通,所述分液器的出气口通过所述低压管路向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提供低压气体,在所述弹性件(17)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所述阻隔件(15)位移至导通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导通。
6. 一种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基于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所述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大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所述阀门装置使所述高压管路导通、所述中压管路截止,所述压缩机的出气口通过所述高压管路向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提供高压气体,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所述阻隔件(15)位移至阻断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被阻断,且所述阻隔件(15)压缩所述弹性件(17)处于压缩状态;
所述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小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所述阀门装置使所述高压管路截止、所述中压管路截止,所述增焓部件(19)的出气口通过所述中压管路向所述控制气体流路(16)提供中压气体,在所述弹性件(17)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所述阻隔件(15)位移至导通位,所述旁通回流流道(12)导通。
7. 一种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基于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所述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大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所述控制阀(25)截止,使所述外部管路被阻断;
所述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小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所述控制阀(25)导通,使所述外部管路导通,所述高压级气缸的吸气腔气体回流至所述吸气口(13)。”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审查文本
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和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合议组经审查后认为,复审请求人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04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67段(第1-12页),说明书附图图1-18(第1-12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9年05月3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7项。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多级压缩机,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多级压缩机,并具体公开了以下的技术特征(见说明书第10-16段,图1):包括至少一个高压级气缸7和至少一个低压级气缸6,高压级气缸的吸气侧对应的侧壁上设有旁通口,旁通口与该高压级气缸的吸气口14通过旁通回流流道20H相连通,且旁通回流流道设有控制气流通断的控制机构21H。
该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旁通回流流道设置在高压级气缸内,控制机构包括设置在旁通回流流道内的阻隔件、用于驱动阻隔件打开或关闭旁通回流流道的控制气体流路和弹性件;当控制气体流路通入高压气体时,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阻隔件位移至阻断位,旁通回流流道被阻断,且阻隔件压缩弹性件处于压缩状态;当控制气体流路通入中压或低压气体时,在弹性件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阻隔件位移至导通位,旁通回流流道导通;控制气体流路通过高压管路与压缩机的出气口连接;控制气体流路通过低压管路与分液器的出气口连接;多级压缩机还包括用于控制高压管路和低压管路导通或截止的阀门装置,高压管路和低压管路,其中一个为导通状态时、另一个为截止状态;或者,多级压缩机还包括增焓部件,控制气体流路通过高压管路与压缩机的出气口连接;控制气体流路通过中压管路与增焓部件的出气口连接;多级压缩机还包括用于控制高压管路和中压管路导通或截止的阀门装置,高压管路和中压管路,其中一个为导通状态时、另一个为截止状态;高压级气缸及与其相邻的法兰和隔板的对应位置设有插销孔,且插销孔经过旁通回流流道,阻隔件为设置于插销孔内的插销,插销孔与弹性件相抵、且与控制气体流路相通;阻隔件沿高压级气缸的轴向设置,插销与弹性件相接触的一端设有凹槽,弹性件伸入至凹槽中。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具体如何实现旁通回流流道的通断。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压缩机的控制装置(见说明书第2-4页,图1-2),气缸8的吸气侧对应的侧壁上设有旁通口19,旁通口与该气缸的吸气口12通过旁通回流流道24相连通,且旁通回流流道设有控制气流通断的控制机构20;旁通回流流道设置在气缸8内,控制机构包括设置在旁通回流流道内的阻隔件21、用于驱动阻隔件打开或关闭旁通回流流道的控制气体流路23和弹性件22;当控制气体流路通入高压气体时,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阻隔件位移至阻断位,旁通回流流道被阻断,且阻隔件压缩弹性件处于压缩状态;当控制气体流路不通入高压气体时,在弹性件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阻隔件位移至导通位,旁通回流流道导通;控制气体流路23通过高压管路与压缩机的出气口18连接,还包括用于控制高压管路导通或截止的阀门装置30;气缸8上设有插销孔,且插销孔经过旁通回流流道,阻隔件为设置于插销孔内的插销13,插销孔与弹性件相抵、且与控制气体流路相通;阻隔件21沿气缸的径向设置,以控制旁通回流流道的通断。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大部分且所起作用相同,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已知技术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将旁通回流流道和控制机构设置在对比文件1的高压级气缸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控制需要进行的常规设置。
对比文件2同时公开了(见说明书第1页,图5),控制气体流路23通过高压管路与压缩机的出气口连接;控制气体流路还与低压管路连接;压缩机包括用于控制高压管路和低压管路导通或截止的阀门装置45、46,高压管路和低压管路,其中一个为导通状态时、另一个为截止状态,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将控制气体管路与分液器或增焓部件的出气口连接,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控制需要进行的常规设置。
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利用弹簧22和控制气体流路23的配合使阻隔件21在插销孔内往复运动,从而控制旁通回流流道24的开闭,这与本申请的阻隔件工作过程一致;在对比文件2公开内容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旁通回流流道的实际设置位置对阻隔件的运动方向进行相应的设置,当旁通回流流道设置在气缸的轴向两侧位置时,使阻隔件沿轴向方向往复运动,并在与气缸相邻的法兰和隔板上的对应位置设置插销孔,以及在阻隔件与弹性件相接触的一端设置容纳弹性件的凹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变形和设置,其对气缸强度的影响,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料得到的。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中,如图1所示,旁通口与高压级气缸内的滑片18之间的圆心角小于220°。
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旁通回流流道20H的一端与旁通口相连,另一端与吸气口14相连,控制机构为控制流道通断的控制阀21H。在此基础上,利用设置在高压气气缸的外侧的外部管路形成旁通回流流道,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进行的常规设计,这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上述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一种空调,包括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空调,并具体公开了以下的技术特征(见说明书第10-16段,图1),包括多级压缩机。
因此,根据前面对权利要求1-3的评述可知,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3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4.权利要求5要求保护一种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基于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的技术特征(见说明书第10-16段,图1),
包括步骤:
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大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阀门装置21H使旁通回流流道20H被阻断;
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小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阀门装置21H使旁通回流流道(12)导通。
该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还包括:在大容积比运行模式时,则控制阀门装置使高压管路导通、低压管路截止,压缩机的出气口通过高压管路向控制气体流路提供高压气体,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阻隔件位移至阻断位,旁通回流流道被阻断,且阻隔件压缩弹性件处于压缩状态;在小容积比运行模式时,则控制阀门装置使高压管路截止、低压管路导通,分液器的出气口通过低压管路向控制气体流路提供低压气体,在弹性件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阻隔件位移至导通位,旁通回流流道导通。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具体如何实现旁通回流流道的通断。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压缩机的控制方法(见说明书第2-4页,图1-2),在大容积比运行模式时,控制阀门装置30使高压管路导通,压缩机的出气口18通过高压管路向控制气体流路23提供高压气体,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阻隔件21位移至阻断位,旁通回流流道24被阻断,且阻隔件压缩弹性件22处于压缩状态;在小容积比运行模式时,控制阀门装置使高压管路截止,在弹性件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阻隔件位移至导通位,旁通回流流道导通,以控制旁通回流流道的通断。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大部分且所起作用相同,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已知技术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
对比文件2同时公开了(见说明书第1页,图5),控制气体流路23通过高压管路与压缩机的出气口连接;控制气体流路还与低压管路连接;压缩机包括用于控制高压管路和低压管路导通或截止的阀门装置45、46,高压管路和低压管路,其中一个为导通状态时、另一个为截止状态,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将控制气体管路与分液器的出气口连接,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控制需要进行的常规设置。
因此,结合前面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5.权利要求6要求保护一种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基于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的技术特征(见说明书第10-16段,图1),
包括步骤:
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大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阀门装置21H使旁通回流流道20H被阻断;
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小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阀门装置21H使旁通回流流道(12)导通。
该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还包括:在大容积比运行模式时,则控制阀门装置使高压管路导通、中压管路截止,压缩机的出气口通过高压管路向控制气体流路提供高压气体,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阻隔件位移至阻断位,旁通回流流道被阻断,且阻隔件压缩弹性件处于压缩状态;在小容积比运行模式时,则控制阀门装置使高压管路截止、中压管路导通,增焓部件的出气口通过中压管路向控制气体流路提供中压气体,在弹性件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阻隔件位移至导通位,旁通回流流道导通。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具体如何实现旁通回流流道的通断。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压缩机的控制方法(见说明书第2-4页,图1-2),在大容积比运行模式时,控制阀门装置30使高压管路导通,压缩机的出气口18通过高压管路向控制气体流路23提供高压气体,在高压气体的压力作用下,阻隔件21位移至阻断位,旁通回流流道24被阻断,且阻隔件压缩弹性件22处于压缩状态;在小容积比运行模式时,控制阀门装置使高压管路截止,在弹性件恢复形变的作用力的驱动下,阻隔件位移至导通位,旁通回流流道导通,以控制旁通回流流道的通断。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大部分且所起作用相同,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已知技术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
对比文件2同时公开了(见说明书第1页,图5),控制气体流路23通过高压管路与压缩机的出气口连接;控制气体流路还与低压管路连接;压缩机包括用于控制高压管路和低压管路导通或截止的阀门装置45、46,高压管路和低压管路,其中一个为导通状态时、另一个为截止状态,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将控制气体管路与增焓部件的出气口连接以利用中压气体进行控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控制需要进行的常规设置。
因此,结合前面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6.权利要求7要求保护一种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基于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多级压缩机。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多级压缩机的控制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的技术特征(见说明书第10-16段,图1),
包括步骤: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大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控制阀门21H截止,使旁通回流流道20H被阻断;多级压缩机若要实现小容积比双级运行模式时,则控制控制阀21H导通,使旁通回流流道20H导通,高压级气缸的吸气腔AH气体回流至吸气口。
该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还包括:旁通回流流道为设置在高压级气缸外侧的外部管路。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形成旁通回流流道。
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利用设置在高压气气缸的外侧的外部管路形成旁通回流流道,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进行的常规设计,这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因此,结合前面对权利要求3的评述可知,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7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7.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利用弹簧22和控制气体流路23的配合使阻隔件21在插销孔内往复运动,从而控制旁通回流流道24的开闭,这与本申请的阻隔件工作过程一致;在对比文件2公开内容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旁通回流流道的实际设置位置对阻隔件的运动方向进行相应的设置,当旁通回流流道设置在气缸的轴向两侧位置时,使阻隔件沿轴向方向往复运动,并在与气缸相邻的法兰和隔板上的对应位置设置插销孔,以及在阻隔件与弹性件相接触的一端设置容纳弹性件的凹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变形和设置,其对气缸强度的影响,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料得到的。2)虽然对比文件2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没有设置低压或中压管路,但在说明书第1页和图5所示的背景技术部分公开了,控制气体流路23通过高压管路与压缩机的出气口连接;控制气体流路还与低压管路连接;压缩机包括用于控制高压管路和低压管路导通或截止的阀门装置45、46,高压管路和低压管路,其中一个为导通状态时、另一个为截止状态。在该部分内容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具体实施方式中的控制气体管路分别与高压管路和低压管路连接,而管路与分液器或增焓部件的出气口连接,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控制需要进行的常规设置。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的陈述不具有说服力,本申请不具备创造性。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5月0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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