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北斗鱼探浮标的实时鱼情监测系统-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基于北斗鱼探浮标的实时鱼情监测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0864
决定日:2019-06-12
委内编号:1F251589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279612.3
申请日:2015-05-27
复审请求人:上海海洋大学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张礅
合议组组长:张苗
参审员:徐恩波
国际分类号:G01S13/8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上述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部分被另一份对比文件公开且作用相同,其余部分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那么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上述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另一份对比文件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结合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279612.3、名称为“一种基于北斗鱼探浮标的实时鱼情监测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其申请日为2015年05月27日,公开日为2015年09月09日,申请人为上海海洋大学。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以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于2018年01月29日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5月27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3页、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7年08月2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
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4133234A,公开日:2014年11月05日;
对比文件2:CN102736081A,公开日:2012年10月17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基于北斗鱼探浮标的实时鱼情监测系统,包括海洋浮标(1)、北斗卫星(2)和数据监测装置(3),其特征在于:所述海洋浮标(1)的侧壁安装有鱼探仪(4)和浮标终端(5),所述鱼探仪(4)包括双频探头(41)、收发机(42)和微型电脑(43),所述双频探头(41)对渔礁区鱼群活动情况进行探测,所述双频探头(41)电连接收发机(42),所述收发机(42)电连接微型电脑(43),所述微型电脑(43)安装有鱼情数据处理分析软件,所述鱼情数据处理分析软件对所述鱼探仪(4)探测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所述鱼探仪(4)电连接浮标终端(5),所述浮标终端(5)远程连接北斗卫星(2),所述数据监测装置(3)包括指挥型终端(6)、数据处理模块(7)、数据监控显示模块(8)、数据储存模块(9)和显示器(10),所述北斗卫星(2)远程连接指挥型终端(6),所述指挥型终端(6)电连接数据处理模块(7),所述数据处理模块(7)分别电连接数据监控显示模块(8)和数据储存模块(9),所述数据监控显示模块(8)通过VGA分配器(11)电连接显示器(10)。”
驳回决定的具体理由是: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基于北斗鱼探浮标的实时鱼情监测系统,其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基于北斗鱼探浮标的实时鱼情监测系统,所述海洋浮标(1)的侧壁安装有鱼探仪(4)和浮标终端(5),所述鱼探仪(4)电连接浮标终端(5),所述浮标终端(5)远程连接北斗卫星(2);2)所述数据监测装置(3)包括指挥型终端(6)、数据处理模块(7)、数据监控显示模块(8)、数据储存模块(9)和显示器(10),所述北斗卫星(2)远程连接指挥型终端(6),所述指挥型终端(6)电连接数据处理模块(7),所述数据处理模块(7)分别电连接数据监控显示模块(8)和数据储存模块(9),所述数据监控显示模块(8)通过VGA分配器(11)电连接显示器(10);3)所述鱼探仪(4)包括双频探头(41)、收发机(42)和微型电脑(43),所述双频探头(41)对渔礁区鱼群活动情况进行探测,所述双频探头(41)电连接收发机(42),所述收发机(42)电连接微型电脑(43),所述微型电脑(43)安装有鱼情数据处理分析软件,所述鱼情数据处理分析软件对所述鱼探仪(4)探测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基于北斗卫星鱼探浮标的实时鱼情监测。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2)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上述区别技术特征3)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作用相同,部分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公知常识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5月1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06月28日对复审请求书进行了补正,并再次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具体修改涉及:在权利要求1中增加技术特征“双频探头(41)对鱼礁区的鱼群进行监测,监测的信息通过收发机(42)传递给微型电脑(43),微型电脑(43)对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和过滤,传递给浮标终端(5),浮标终端(5)通过北斗卫星(2)的中转传递给指挥型终端(6),指挥型终端(6)将信息传递给数据处理模块(7)对信号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信号分别发送到数据监控显示模块(8)和数据储存模块(9),数据储存模块(9)对信息进行储存备份,数据监控显示模块(8)通过VGA分配器(11)的转换投射到显示器(10)显示图像”。复审请求人认为:1、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基于北斗卫星鱼探浮标的实时鱼情监测。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对鱼群探测浮标的定位信息和鱼群信息进行监测。两者没有联系,对比文件1没有给出如何实现基于北斗卫星鱼探浮标的实时鱼情监测的启示。由对比文件1公开的通过卫星通信将所探测到的鱼群信息发送至计算机中心,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容易想到通过北斗卫星通信将所探测到的鱼群信息发送至计算机中心。本申请中北斗卫星起到中转的作用,将微型电脑对信息进行分析和过滤的信息传递给指挥型终端,再由数据处理模块对分析和过滤后的信息进一步处理,从而实现对鱼群的监测。对比文件1中北斗的作用是获取探测浮标的定位信息,实现信息传输功能是依靠信息通信模块,即卫星通信模块完成的。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中北斗的作用不同,对比文件1采用北斗定位模块和卫星通信两个模块,是由于包括投放在渔场上的若干个鱼群探测浮标装置,而本申请专注于鱼礁区鱼群活动情况,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发明构思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需要实现定位和通信两种功能的基础上,没有动机仅采用北斗卫星实现鱼群信息的传输。2、本申请中微型电脑的作用是对探测到的鱼群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和过滤,对比文件2中微型计算机的作用是对发送部进行后述的发送信号的发送周期的设定以及进行海底探测距离等的设定的执行指示、A/D转换器的采样周期的设定的执行指示、向信号处理部发出各种处理的执行指示。本申请中微型电脑的作用与对比文件2中微型计算机的作用不同,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1中均没有给出通过微型电脑对探测到的鱼群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和过滤的任何技术启示。没有证据表明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3、本申请通过指挥型终端、数据处理模块、数据监控显示模块、数据储存模块的相互配合提高了鱼群活动实时监测的准确度,由存储备份功能,安全性更好,数据监控显示模块通过VGA分配器电连接显示器,使得在显示器上显示的数据的保真性更高。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不会想到从设置数据监控装置来进一步提高对鱼群活动实时监测的准确度和保真性,不会想到增加系统的存储备份功能,没有动机设置包括指挥型终端、数据处理模块、数据监控显示模块、数据储存模块和显示器的数据监测装置。4、本申请先通过鱼探仪中的微型电脑对鱼群信息进行处理得到能够通过北斗导航传输的信息数据,再通过数据处理模块对鱼群信息进行处理,对鱼群的面积、形状、所处深度、回波散射强度以及鱼群的种类信息进行分析,数据监控显示模块对处理过的数据信息进行显示,便于监测人员对鱼群的活动情况实时监测。对比文件1发送的信息是一个已设置好的触发信息,无法对鱼群的面积、形状、所处深度、回波散射强度以及鱼群的种类信息进行实时监测。5、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有助于鱼礁区鱼群监测的准确性,海洋浮标无需移动,相对于走航式监测费用大大下降,可以直观的监测水下鱼群的活动情况,使鱼群活动监测更加准确、直观。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2018年06月28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基于北斗鱼探浮标的实时鱼情监测系统,包括海洋浮标(1)、北斗卫星(2)和数据监测装置(3),其特征在于:所述海洋浮标(1)的侧壁安装有鱼探仪(4)和浮标终端(5),所述鱼探仪(4)包括双频探头(41)、收发机(42)和微型电脑(43),所述双频探头(41)对渔礁区鱼群活动情况进行探测,所述双频探头(41)电连接收发机(42),所述收发机(42)电连接微型电脑(43),所述微型电脑(43)安装有鱼情数据处理分析软件,所述鱼情数据处理分析软件对所述鱼探仪(4)探测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所述鱼探仪(4)电连接浮标终端(5),所述浮标终端(5)远程连接北斗卫星(2),所述数据监测装置(3)包括指挥型终端(6)、数据处理模块(7)、数据监控显示模块(8)、数据储存模块(9)和显示器(10),所述北斗卫星(2)远程连接指挥型终端(6),所述指挥型终端(6)电连接数据处理模块(7),所述数据处理模块(7)分别电连接数据监控显示模块(8)和数据储存模块(9),所述数据监控显示模块(8)通过VGA分配器(11)电连接显示器(10);
双频探头(41)对鱼礁区的鱼群进行监测,监测的信息通过收发机(42)传递给微型电脑(43),微型电脑(43)对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和过滤,传递给浮标终端(5),浮标终端(5)通过北斗卫星(2)的中转传递给指挥型终端(6),指挥型终端(6)将信息传递给数据处理模块(7)对信号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信号分别发送到数据监控显示模块(8)和数据储存模块(9),数据储存模块(9)对信息进行储存备份,数据监控显示模块(8)通过VGA分配器(11)的转换投射到显示器(10)显示图像。”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12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14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基于北斗鱼探浮标的实时鱼情监测系统,其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基于北斗鱼探浮标的实时鱼情监测系统,鱼探仪和浮标终端安装在海洋浮标的侧壁,通信卫星选择为北斗卫星;(2)鱼探仪包括双频探头、收发机和微型电脑,双频探头对鱼礁区的鱼群进行监测,电连接收发机,收发机电连接微型电脑,监测的信息通过收发机传递给微型电脑,微型电脑安装有鱼情数据分析软件,鱼情数据分析软件对鱼探仪探测到的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和过滤;(3)数据监测装置包括指挥型终端、数据处理模块、数据监控显示模块、数据存储模块和显示器,北斗卫星远程连接指挥型终端,指挥型终端电连接数据处理模块,数据处理模块分别电连接数据监控显示模块和数据储存模块,数据监控显示模块通过VGA分配器电连接显示器;信息通过北斗卫星的中转传递给指挥型终端,指挥型终端将信息传递给数据处理模块对信号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信号分别发送到数据监控显示模块和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储存模块对信息进行储存备份,数据监控显示模块通过VGA分配器的转换投射到显示器显示图像。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3)是本领域技术人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惯用技术手段,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部分是在对比文件2给出的启示下容易得到的,部分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合议组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进行了回应。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2月2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陈述了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理由。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2018年06月28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核实,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5月27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3页、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06月2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
(二)、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上述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部分被另一份对比文件公开且作用相同,其余部分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那么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上述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另一份对比文件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结合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基于北斗鱼探浮标的实时鱼情监测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鱼群远程探测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参加说明书第[0028]-[0050]段、附图1-3)包括:鱼群探测浮标装置(相当于海洋浮标)、通信卫星和计算机中心4(相当于数据监测装置),鱼群探测浮标装置包括鱼群探测器2(相当于探头)、CPU处理系统1(两者相当于鱼探仪)和卫星通信模块6(相当于浮标终端),鱼群探测器与CPU处理系统信息连接并用于探测鱼群,CPU处理系统信息连接卫星通信模块,卫星通信模块远程连接通信卫星,CPU处理系统通过卫星通信模块将鱼群探测浮标装置探测到的鱼群信息发送至通信卫星,通信卫星与计算机中心信息连接并接收到CPU处理系统发出的信息发送至计算机中心,计算机中心负责实时监控全球的鱼群数据和对所有渔场的鱼群探测浮标装置的管理,分析、整理、并推送到全球鱼群情报运营中心,可以给注册客户发送情报告知鱼的种类和规模大小。
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基于北斗鱼探浮标的实时鱼情监测系统,鱼探仪和浮标终端安装在海洋浮标的侧壁,通信卫星选择为北斗卫星;(2)鱼探仪包括双频探头、收发机和微型电脑,双频探头对鱼礁区的鱼群进行监测,电连接收发机,收发机电连接微型电脑,监测的信息通过收发机传递给微型电脑,微型电脑安装有鱼情数据分析软件,鱼情数据分析软件对鱼探仪探测到的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和过滤;(3)数据监测装置包括指挥型终端、数据处理模块、数据监控显示模块、数据存储模块和显示器,北斗卫星远程连接指挥型终端,指挥型终端电连接数据处理模块,数据处理模块分别电连接数据监控显示模块和数据储存模块,数据监控显示模块通过VGA分配器电连接显示器;信息通过北斗卫星的中转传递给指挥型终端,指挥型终端将信息传递给数据处理模块对信号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信号分别发送到数据监控显示模块和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储存模块对信息进行储存备份,数据监控显示模块通过VGA分配器的转换投射到显示器显示图像。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1)如何合理设置浮标结构,选择适当的通信卫星;(2)如何在鱼探仪初步处理数据;(3)直观准确的监测鱼群。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鱼群探测浮标装置包括鱼群探测器2、CPU处理系统1(两者相当于鱼探仪)和卫星通信模块6(相当于浮标终端)的基础上,根据结构的需要,将鱼探仪和浮标终端安装在海洋浮标的侧壁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采用卫星进行通信的基础上,将通信卫星选择为北斗卫星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鱼群探测机(参见说明书第[0046]- [0063]段、附图1-3),包括:探头16、收发切换部15、发送部14、接收部17(三者相当于收发机)、控制部10、信号处理部19,探头对鱼群进行探测,电连接收发切换部,发送部、接收部电连接控制部,接收部通过A/D转换器电连接信号处理部,监测的信息通过接收部A/D转换器传递给信号处理部,信号处理部进行从所记录的回波信号中除去频带以外的噪声成分的滤波处理、并进行鱼群检测处理、海底检测处理以及沉积物辨别处理,信号处理部具有脉冲压缩部192和鱼群检测部193,脉冲压缩部对鱼回波进行脉冲压缩,通过匹配滤波器进行鱼回波与FM线性调频脉冲信号的相关处理,仅提取与FM线性调频脉冲信号相同的频带而去掉其他频带,鱼群检测部根据脉冲压缩后的鱼回波进行鱼群检测,包括鱼体长度或鱼种辨别、距离鱼群的水深等的检测(相当于对鱼探仪探测到的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和过滤)。其作用也是在鱼探仪初步处理数据,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作用相同,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鱼群探测机处初步处理数据的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此基础上,能够想到采用微型电脑来初步处理数据,即鱼探仪还包括微型电脑,收发机电连接微型电脑,监测的信息通过收发机传递给微型电脑,微型电脑安装有鱼情数据分析软件,通过鱼情数据分析软件对鱼探仪探测到的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和过滤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容易想到的,根据探测的需要,采用双频探头、对鱼礁区进行监测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计算机中心负责实时监控全球的鱼群数据和对所有渔场的鱼群探测浮标装置的管理,分析、整理、并推送到全球鱼群情报运营中心,可以给注册客户发送情报告知鱼的种类和规模大小的基础上,将数据监测装置具体设置为包括指挥型终端、数据处理模块、数据监控显示模块、数据存储模块和显示器,北斗卫星远程连接指挥型终端,指挥型终端电连接数据处理模块,数据处理模块分别电连接数据监控显示模块和数据储存模块,数据监控显示模块通过VGA分配器电连接显示器;信息通过北斗卫星的中转传递给指挥型终端,指挥型终端将信息传递给数据处理模块对信号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信号分别发送到数据监控显示模块和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储存模块对信息进行储存备份,数据监控显示模块通过VGA分配器的转换投射到显示器显示图像均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复审请求人认为:1、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鱼探仪初步处理数据以及如何直观准确的监测鱼群,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如何为渔民提供实时准确的地理位置和鱼群信息”是不同的。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给出如何在鱼探仪初步处理数据以及如何直观准确的监测鱼群的任何相关启示。对比文件1中仅仅通过鱼群探测器实时探测鱼群数据,并没有对得到的鱼群信息进行处理。对比文件2通过鱼群探测机对鱼群信息进行处理。本申请是将处理后的鱼群信息发送至数据监控装置,实现远程监控的技术效果,而对比文件1并没有对鱼群信息进行处理,仅仅探测鱼群,对比文件2不具有远程监控的技术效果。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没有任何理由想到远程监控处理后的鱼群信息,没有动机将对比文件1通过鱼群探测器实时探测鱼群与对比文件2通过鱼群探测机对鱼群信息进行处理进行结合。对比文件1未公开设置数据监控显示模块、数据存储模块、显示器这些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虽然有显示模块和存储模块,但是是设置在鱼群探测机上的,而本申请并未将数据监控显示模块、数据存储模块、显示器和鱼探仪集成于一体。本申请通过指挥型终端、数据处理模块、数据监控显示模块、数据储存模块的相互配合提高了对鱼群活动实时监测的准确度,并具有存储备份的功能,安全性更好,而且数据监控显示模块通过VGA分配器电连接显示器,使得在显示器上显示的数据的保真性更高。2、权利要求1通过采用北斗鱼探浮标的实时鱼情监测系统,有助于鱼礁区监测的准确性;海洋浮标无需移动,相对于走航式监测费用大大下降;采用鱼情处理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并提取,数据处理模块将鱼情处理软件处理并提取的数据恢复成鱼探仪探测到的鱼群画面,可以直观地监测水下鱼群的活动情况,使得对鱼群活动的监测更加准确,也更加直观。因此,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合议组经查认为:1、对比文件1公开了CPU处理系统将鱼群探测浮标装置探测到的鱼群信息通过通信卫星发送到计算机中心,实时监控全球的鱼群数据和对所有渔场的鱼群探测浮标装置的管理,分析、整理、并推送到全球鱼群情报运营中心(参见说明书第[0042]段),可见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远程监控处理后的鱼群信息。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鱼群探测机中包括信号处理部19,其能够进行除去频带以外的噪声成分的滤波处理(相当于过滤),并进行鱼群检测处理,包括鱼体长度或鱼种辨别、距离鱼群的水深等的检测(参见说明书第[0052]、[0063]段)(相当于对对鱼群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其作用也是在鱼探仪对信息进行初步处理,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鱼群探测机处通过信号处理部对信息进行初步处理的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在对比文件1中的鱼探仪进行数据的初步处理,并远程监控处理后的鱼群信息。对比文件1公开了计算机中心负责实时监控全球的鱼群数据和对所有渔场的鱼群探测浮标装置的管理,分析、整理、并推送到全球鱼群情报运营中心,可以给注册客户发送情报告知鱼的种类和规模大小(参见说明书第[0042]段,[0050]段),虽然鱼群数据处理部分并未和鱼探仪集成于一体,但其同样能够高准确度的实时监测鱼群活动。而为了提高安全性、更好地显示,设置数据监控显示模块、数据存储模块、显示器,数据监控显示模块通过VGA分配器电连接显示器均是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2、对比文件1采用了通信卫星、鱼群探测浮标装置能够实时监测鱼情,同样有助于监测的准确性,其同样具有浮标无需移动,相对于走航式监测费用大大下降的效果;计算机中心对所有渔场的鱼群探测浮标装置的管理,分析、整理、并推送到全球鱼群情报运营中心,同样能够使得对鱼群活动的监测更加准确。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并未记载“数据处理模块将鱼情处理软件处理并提取的数据恢复成鱼探仪探测到的鱼群画面,可以直观地监测水下鱼群的活动情况”,因此,与此相关的意见陈述没有依据,不能被接受。
因此,复审请求人提出的关于本申请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不具备说服力,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1月2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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