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位寄存器单元、其驱动方法、栅极驱动电路及显示装置-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移位寄存器单元、其驱动方法、栅极驱动电路及显示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0840
决定日:2019-06-11
委内编号:1F266070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425494.7
申请日:2016-06-15
复审请求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刘畅
合议组组长:常青
参审员:李军
国际分类号:G09G3/36,G11C19/2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要求保护的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的区别技术特征被另一对比文件公开,且该区别技术特征在该另一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该权利要求中所起的作用相同,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425494.7,名称为“移位寄存器单元、其驱动方法、栅极驱动电路及显示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申请人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6年06月15日,公开日为2016年08月1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8月0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第1-13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驳回决定引用了如下2篇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2708818A,公开日为2012年10月03日;
对比文件2:CN105185412A,公开日为2015年12月23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06月15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1-131段、说明书附图1-6、权利要求第1-13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移位寄存器单元,其特征在于,包括:输入模块、复位模块、控制模块、第一输出模块、第二输出模块和第三输出模块;其中,
所述输入模块的第一控制端和输入端分别与信号输入端相连,第二控制端与第一时钟信号端相连,输出端与第一节点相连,用于分别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和所述信号输入端的控制下将所述信号输入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
所述复位模块的控制端与复位信号端相连,输入端与参考信号端相连,第一输出端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第二输出端与信号输出端相连,用于在所述复位信号端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信号输出端;
所述控制模块的第一控制端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第一输入端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第一输出端与第二节点相连,第二控制端和第二输入端分别与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相连,第二输出端与所述第二节点相连,用于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二节点以及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的控制下将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二节点;
所述第一输出模块的控制端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输入端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输出端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用于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
所述第二输出模块的控制端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输入端与第二时钟信号端相连,输出端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用于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第二时钟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
所述第三输出模块的控制端与所述第二节点相连,输入端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第一输出端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第二输出端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用于在所述第二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信号输出端。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位寄存器单元,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四输出模块;
所述第四输出模块的控制端与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相连,输入端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输出端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用于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位寄存器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输出模块,具体包括:第一开关晶体管;
所述第一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所述第一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一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位寄存器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输出模块,具体包括:第二开关晶体管和电容;其中,
所述第二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所述第二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第二时钟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二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
所述电容连接于所述第二开关晶体管的栅极和漏极之间。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位寄存器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输出模块,具体包括:第三开关晶体管和第四开关晶体管;其中,
所述第三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二节点相连,所述第三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三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
所述第四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二节点相连,所述第四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四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
6.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位寄存器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输出模块,具体包括:第五开关晶体管;
所述第五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五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五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位寄存器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入模块,具体包括:第六开关晶体管和第七开关晶体管;
所述第六开关晶体管的栅极和源极分别与所述信号输入端相连,所述第六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
所述第七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七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信号输入端相连,所述第七开关晶体管的输出端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位寄存器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模块,具体包括:第八开关晶体管和第九开关晶体管;其中,
所述第八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复位信号端相连,所述第八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八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
所述第九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复位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九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九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
9.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位寄存器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块,具体包括:第十开关晶体管、第十一开关晶体管、第十二开关晶体管和第十三开关晶体管;其中,
所述第十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所述第十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十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第二节点相连;
所述第十一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所述第十一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十一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第三节 点相连;
所述第十二开关晶体管的栅极和源极分别与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相连,所述第十二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第三节点相连;
所述第十三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三节点相连,所述第十三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相连,所述第十三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第二节点相连。
10. 一种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移位寄存器单元的驱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第一阶段,在第一时钟信号端的控制下将信号输入端的信号提供给第一节点,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信号输出端;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的控制下将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第二节点,在所述第二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信号输出端;
在第二阶段,在所述信号输入端的控制下将所述信号输入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第二时钟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的控制下将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二节点,在所述第二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信号输出端;
在第三阶段,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第二时钟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二节点;
在第四阶段,在所述复位信号端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信号输出端,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的控制下将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二节点,在所述第二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信号输出端;
在第五阶段,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驱动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第四阶段,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
12. 一种栅极驱动电路,其特征在于,包括级联的多个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移位寄存器单元;其中,
除第一级移位寄存器单元之外,其余每一级移位寄存器单元的所述信号输出端分别和与其相邻的上一级移位寄存器单元的所述复位信号端相连;
除最后一级移位寄存器单元之外,其余每一级移位寄存器单元的所述信号输出端分别和与其相邻的下一级移位寄存器单元的所述信号输入端相连;
第一级移位寄存器单元的所述信号输入端与帧起始信号端相连。
13. 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栅极驱动电路。”
驳回决定认为:1)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还包括第一输出模块,所述第一输出模块的控制端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输入端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输出端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用于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降低输出信号的噪声。对比文件2公开了该区别技术特征,且该区别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1中所起的作用相同,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权利要求2-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或2公开,或为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在它们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权利要求10限定了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移位寄存器的驱动方法,其与对比文件1进一步包括区别技术特征:在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内,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0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降低输出信号的噪声。而该进一步限定的区别技术特征也被对比文件2公开,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10中所起的作用相同,因此,权利要求10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0的从属权利要求11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0不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1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4)权利要求12限定了一种栅极驱动电路,包括级联的多个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的移位寄存器,权利要求13限定了包括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栅极驱动电路的显示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2和13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9不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进一步,权利要求1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1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权利3和4的附加技术特征补入权利要求1,删除权利要求3和4,对权利要求重新编号得到新的权利要求第1-11项。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移位寄存器单元,其特征在于,包括:输入模块、复位模块、控制模块、第一输出模块、第二输出模块和第三输出模块;其中,
所述输入模块的第一控制端和输入端分别与信号输入端相连,第二控制端与第一时钟信号端相连,输出端与第一节点相连,用于分别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和所述信号输入端的控制下将所述信号输入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
所述复位模块的控制端与复位信号端相连,输入端与参考信号端相连,第一输出端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第二输出端与信号输出端相连,用于在所述复位信号端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信号输出端;
所述控制模块的第一控制端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第一输入端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第一输出端与第二节点相连,第二控制端和第二输入端分别与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相连,第二输出端与所述第二节点相连,用于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二节点以及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的控制下将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二节点;
所述第一输出模块的控制端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输入端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输出端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用于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
所述第二输出模块的控制端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输入端与第二时钟信号端相连,输出端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用于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第二时钟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
所述第三输出模块的控制端与所述第二节点相连,输入端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第一输出端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第二输出端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用于在所述第二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信号输出端;
所述第一输出模块,具体包括:第一开关晶体管;
所述第一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所述第一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一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
所述第二输出模块,具体包括:第二开关晶体管和电容;其中,
所述第二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所述第二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第二时钟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二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
所述电容连接于所述第二开关晶体管的栅极和漏极之间。”
复审请求人主张:对比文件2公开的移位寄存器单元的第二晶体管M2起到对驱动信号输出端OUTPUT的加强重置作用的功能,对比文件2中的第二晶体管M2的作用与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第一开关晶体管的作用并不相同。相较于对比文件1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如何协同降低信号输出端的噪声,同时释放电容残存电荷,以避免信号输出端多重输出等不良影响,提高移位寄存器单元的稳定性。而对比文件2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如何降低移位寄存器单元所占的布局面积。基于此,对比文件2并未给出可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中,以解决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技术启示。权利要求1及其从属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区别技术特征在于:在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内,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对比文件2公开了,在第三阶段T3内,PU节点为低电平,致使第二开关晶体管M2导通,将输出端OUTPUT的电位拉低。对比可知,对比文件2并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因此,对比文件1结合对比文件2并未公开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8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8及从属权利要求9、以及权利要求10和11均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2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4月02 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第一输出模块的控制端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输入端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输出端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用于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所述第一模块,具体包括:第一开关晶体管;所述第一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第一点相连,所述第一晶体管的源极与所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一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进一步降低输出信号的噪声,释放电容残存电荷,提高输入稳定性。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而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在输出端输出低电平时通过该电路将输出端连接至低电源电平,降低由于输出端由于悬空可能带来的噪声,提高输出稳定性,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用于该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2)权利要求2-7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或2公开,或为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在它们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相比,进一步包括区别技术特征:在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内,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8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进一步降低输出信号的噪声,释放电容残存电荷,提高输入稳定性。对比文件2公开了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且所述区别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8中所起的作用相同,权利要求8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9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8不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4)权利要求10限定了一种栅极驱动电路,包括级联的多个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的移位寄存器,权利要求11限定了包括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栅极驱动电路的显示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0和11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7不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进一步,权利要求1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 年04 月26 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的关于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陈述意见与前述复审请求人在提交复审请求时的陈述意见相同。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于2018年11月15提交了权利要求全文替换页,经审查,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因此,本决定以申请日2016年06月15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1-131段、说明书附图1-6,2018年11月15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1项为基础作出。
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要求保护的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的区别技术特征被另一对比文件公开,且该区别技术特征在该另一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该权利要求中所起的作用相同,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1)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移位寄存器单元。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移位寄存器单元,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3段、附图1A-1B):
参见图1A,移位寄存器单元包括晶体管T1和T11,T1控制端和输入端分别与信号输入端INPUT连接, T11控制端连接第一时钟信号CLKB,T1和T11的输出端连接到第一节点PU点,参见图1B,T1在输入信号INPUT、T11在第一时钟信号CLKB的控制下,将输入信号提供至第一节点PU点;
参见图1A, T2和T4的控制端连接复位信号RESET,T2的第一端连接到第一节点PU点,输入端连接VSS;T4的第二端连接到信号输出端OUT,输入端连接VSS,参见图1B,RESET信号控制T2和T4的导通,将VSS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PU点和所述信号输出端OUT;
参见图1A, T8和T10的控制端连接第一节点PU点,第一输入端连接VSS,T8的第一输出端与第二节点PD连接; T9的控制端和输入端以及T7的输入端与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相连,T7的输出端与第二节点PD相连;参见图1B,在第一节点PU的控制下将所述VSS提供给所述第二节点PD,以及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的控制下将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二节点PD。
参见图1A, T3控制端栅极与第一节点PU相连,T3的输入端与第二时钟信号CLK连接,T3的输出端与信号输出端OUT相连,电容C1连接在T3的栅极和输出端之间,参见图1B,在所述第一节点PU的控制下将所述第二时钟信号端的信号CLK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OUT。
参见图1A, T5和T6的控制端与第二节点PD连接,输入端都与VSS连接,T5输出端连接第节点PU,T6输出端连接信号输出端OUT,参见图1B,在所述第二节点PD的控制下将所述VSS端的信号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PU和所述信号输出端VSS。
将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对比可知,对比文件1中T1和T11构成的电路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输入模块,对比文件1中T2和T4构成的电路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复位模块,对比文件1中T7、T8、T9、T10构成的电路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控制模块,对比文件1中T3和C1构成的电路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第二输出模块,对比文件1中 T5和T6构成的电路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第三输出模块。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第一输出模块的控制端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输入端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输出端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用于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所述第一模块,具体包括:第一开关晶体管;所述第一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第一点相连,所述第一晶体管的源极与所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一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
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进一步降低输出信号的噪声,释放电容残存电荷,提高输入稳定性。
针对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移位寄存器单元,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81-90段、附图5-6):移位寄存器单元设置有P型晶体管:第二晶体管M2,M2的栅极与PU节点连接,源极连接低电平S5,M2漏极连接OUTPUT,当PU节点为低电平时,M2持续导通,将 OUTPUT下拉至低电平S5。其中第二晶体管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第一开关晶体管即第一输出模块,其连接方式与权利要求1中的连接方式相同。
可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而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在输出端输出低电平时通过该电路将输出端连接至低电源电平,降低输出端由于悬空可能带来的噪声,提高输出稳定性,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用于该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得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于前述复审请求人关于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主张,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2记载了如下内容:第一晶体管M1在第四输入端S4为高电平且第五输入端S5为低电平时,对驱动信号输出端OUTPUT完成了重置,对应于上述的重置模块;第二晶体管M2在第一节点PU为低电平且第五输入端S5为低时,对驱动信号输出端OUTPUT完成了重置,起到对驱动信号输出端OUTPUT的加强重置的功能(参见对比文件2第86段)。第二晶体管M2对应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第一输出模块,对比文件2中记载的加强重置实际上是在第一节点PU为低电平时,将第五输入端的低电源电平输出至输出端,这与权利要求1中第一输出模块的工作原理及所作起的作用相同。将其应用于对比文件1时,该输出模块即可达到与第三输出模块一起协同降低信号输出端的噪声,释放电容残存电荷,提高输出移定性的作用。因此,复审请求人的主张不予采纳。
2) 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2。它们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为:第四输出模块,所述第四输出模块的控制端与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相连,输入端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输出端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用于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所述第四输出模块,具体包括:第五开关晶体管;所述第五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五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五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3段、附图1A-1B):参见图1A,T12的控制端即栅极与第一时钟信号CLKB连接,输入端与VSS连接,输出端与信号输出端OUT连接,参见图1B,在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的控制下将VSS端信号输出至信号输出端OUT。其中的T12相当于权利要求2和4中的第四输出模块和第五开关晶体管,至于晶体管的源极和漏极,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设置。
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和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第三输出模块,具体包括:第三开关晶体管和第四开关晶体管,其中,所述第三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二节点相连,所述第三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三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所述第四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二节点相连,所述第四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四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3段、附图1A-1B):参见图1A, T5和T6的控制端与第二节点PD连接,输入端都与VSS连接,T5输出端连接第节点PU,T6输出端连接信号输出端OUT,参见图1B,在所述第二节点PD的控制下将所述VSS端的信号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PU和所述信号输出端VSS。至于晶体管的源极和漏极,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设置。
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输入模块,具体包括:第六开关晶体管和第七开关晶体管;所述第六开关晶体管的栅极和源极分别与所述信号输入端相连,所述第六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所述第七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七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信号输入端相连,所述第七开关晶体管的输出端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3段、附图1A-1B):参见图1A,移位寄存器单元包括晶体管T1和T11,T1控制端和输入端分别与信号输入端INPUT连接, T11控制端连接第一时钟信号CLKB,T1和T11的输出端连接到第一节点PU点,参见图1B,T1在输入信号INPUT、T11在第一时钟信号CLKB的控制下,将输入信号提供至第一节点PU点。至于晶体管的源极和漏极,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设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 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复位模块,具体包括:第八开关晶体管和第九开关晶体管;其中,所述第八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复位信号端相连,所述第八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八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所述第九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复位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九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九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信号输出端相连。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3段、附图1A-1B):参见图1A, T2和T4的控制端连接复位信号RESET,T2的第一端连接到第一节点PU点,输入端连接VSS;T4的第二端连接到信号输出端OUT,输入端连接VSS,参见图1B,RESET信号控制T2和T4的导通,将VSS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PU点和所述信号输出端OUT;至于晶体管的源极和漏极,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设置。
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控制模块,具体包括:第十开关晶体管、第十一开关晶体管、第十二开关晶体管和第十三开关晶体管;其中,所述第十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所述第十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十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第二节点相连;所述第十一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一节点相连,所述第十一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参考信号端相连,所述第十一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第三节点相连;所述第十二开关晶体管的栅极和源极分别与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相连,所 述第十二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第三节点相连;所述第十三开关晶体管的栅极与所述第三节点相连,所述第十三开关晶体管的源极与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相连,所述第十三开关晶体管的漏极与所述第二节点相连。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3段、附图1A-1B):参见图1A, T8和T10的控制端连接第一节点PU点,第一输入端连接VSS,T8的第一输出端与第二节点PD连接; T9的控制端和输入端以及T7的输入端与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相连,T7的输出端与第二节点PD相连;参见图1B,在第一节点PU的控制下将所述VSS提供给所述第二节点PD,以及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的控制下将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二节点PD。至于晶体管的源极和漏极,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设置。
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 权利要求8要求保护一种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移位寄存器单元的驱动方法。如前所述,权利要求1-7的移位寄存器单元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驱动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移位寄存器单元及其驱动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3段、附图1A-1B):
参见图1A-1B,在第Ⅰ阶段之前的非工作阶段,在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的控制下将信号输入端INPUT的信号提供给第一节点PU,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的控制下将VSS端的信号提供给信号输出端OUT;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的控制下将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的信号提供给第二节点PD,在所述第二节点PD的控制下将所述VSS端的信号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PU和所述信号输出端OUT;
在第Ⅰ阶段,在所述信号输入端INPUT的控制下将所述信号输入端INPUT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PU,在所述第一节点PU的控制下将第二时钟信号端CLK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OUT;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的控制下将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二节点PD,在所述第二节点PD的控制下将所述VSS端的信号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PU和所述信号输出端OUT;
在第II阶段,在所述第一节点PU的控制下将所述第二时钟信号端CLK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OUT,在所述第一节点PU的控制下将所述VSS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二节点PD;
在第III阶段,在所述复位信号端RESET的控制下将所述VSS端的信号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PU和所述信号输出端OUT,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的控制下将所述VSS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OUT;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的控制下将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CLKB的信号提供给所述第二节点PD,在所述第二节点PD的控制下将所述VSS端的信号分别提供给所述第一节点PU和所述信号输出端OUT;
在第IV阶段,由于INPUT和CLKB为低,T1、T11截止,第一节点PU保持低电平,T3、T12、T4、T6均截止,输出OUT保持悬浮状态。
前述从第I阶段前的非工作阶段至第IV阶段分别对应于权利要求8中第一至第五阶段。将两者进行对比可知,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相比,进一步的区别技术特征是:在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内,在所述第一节点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8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进一步降低输出信号的噪声,释放电容残存电荷,提高输入稳定性。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移位寄存器单元,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44-90段、附图1-6):参见图5-6,移位寄存器单元设置有P型晶体管:第二晶体管M2和第四晶体管M4(两者相当于第一输出模块)。M2的栅极与PU节点连接, M2源极都接低电平S5,M2漏极连接OUTPUT,M2当PU节点为低电平时,M2导通,将S5的低电平供给OUTPUT,持续对OUTPUT下拉。结合图6可知,在T1阶段之前的非工作阶段、S4为高电平的复位阶段T3以及T3之后的非工作阶段,由于PU节点为低电平,M2导通,将S5的低电平供给OUTPUT,持续对OUTPUT下拉。
可见,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而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降低输出信号的噪声,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用于该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得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8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主张对比文件2未公开前述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对此合议组认为该区别技术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2公开,具体理由参见前述评述。复审请求人的主张不予采纳。
8) 权利要求9引用权利要求8,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第四阶段,在所述第一时钟信号端的控制下将所述参考信号端的信号提供给所述信号输出端。该附加技术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1公开,具体请参见权利要求8的评述。
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 权利要求10要求保护一种栅极驱动电路,包括级联的多个如权利要求1-7的移位寄存器单元。如前所述,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同时,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一种移位寄存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3段、第90-91段、附图1A-1B和图4):移位寄存器用于为栅线提供驱动信号,包含多级移位寄存器单元。结合图4可知,在多级级联的移位寄存器单元中,除了第一级的移位寄存器单元,每级移位寄存器单元的本级输出OUT连接至下一级移位寄存器单元的INPUT,除了最后一级的移位寄存器单元,移位寄存器单元的本级复位端RESET连接至下一级移位寄存器单元的OUT;第一级移位寄存器单元连接帧启示信号STV_F。可见,权利要求10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
因此,当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移位寄存器单元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1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0.)权利要求11要求保护一种显示装置,包括: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栅极驱动电路。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一种包含移位寄存器的显示器(参见对比文件1权利要求10)。
因此,当权利要求10所述的栅极驱动电路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包括具有所述栅极驱动电路的显示装置的权利要求1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11均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依法作出以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 年08 月03 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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