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用于功率资源保护的方法和设备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0582
决定日:2019-06-10
委内编号:1F259321
优先权日:2012-12-24
申请(专利)号:201380061075.4
申请日:2013-12-19
复审请求人:英特尔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张会
合议组组长:吴士芬
参审员:张妍
国际分类号:G06F1/2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现有技术已经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那么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80061075.4,名称为“用于功率资源保护的方法和设备”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英特尔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3年12月19日,优先权日为2012年12月24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5年05月22日,公开日为2015年07月2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5月11日发出驳回决定,以全部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具体理由是: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CN 101111816A,公开日为2008年01月23日)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权利要求1中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降低多个平台组件的功耗。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8的附加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2或对比文件1(US 6574740B1,公开日为2003年06月03日)公开,或者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9与对比文件2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权利要求9中降低多个平台组件的功耗,从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9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10-15的附加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2或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6要求保护一种实现权利要求9-15中任一项方法的机器可读介质,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7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权利要求17中输出告警信号的是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降低多个平台组件的功耗。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7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18-20的附加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者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1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权利要求21中降低多个平台组件的功耗,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21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2-27的附加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2或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5年05月2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87段、说明书附图图1-12、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8年02月0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7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管理功率的设备,包括:
平台功率保护电路,以:
监视平台输入线上的电流,所述电流在所述平台输入线上从电流源接收;以及
当确定电流输出超过电流阈值时,从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以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以及
逻辑,以当接收到所述告警信号时,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耦合到所述平台输入线的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中的功耗。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控制信号引起处理器的操作频率降低,所述处理器包括所述平台组件之一。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当确定监视的AC电流超过所述电流阈值时,所述平台功率保护电路生成指示AC信号电平的二进制信号。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所述平台功率保护电路包括:
电流传感器,对电流进行采样;
差分放大器,从采样的电流中产生放大的电流信号;以及
比较器,当所述放大的电流信号超过对应于所述电流阈值的输入值时,输出所述告警信号。
5.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包括:嵌入式控制器,以:
设置中断以检测所述告警信号;以及
当所述中断被触发时,声明所述控制信号。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逻辑在对于所述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进入低功率操作模式足够的预设持续时间内声明所述控制信号。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当所述监视的电流超过所述电流阈值时,所述逻辑声明所述控制信号。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电流源包括交流电流(AC)适配器。
9. 一种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
监视平台输入线上的电流,所述电流在所述平台输入线上从电流源接收;
当确定电流输出超过电流阈值时,从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以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以及
当生成所述告警信号时,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耦合到所述平台输入线的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中的功耗。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处理器操作频率。
11.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当确定监视的AC电流超过所述电流阈值时,生成所述告警信号作为指示AC信号电平的二进制信号。
12.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
对所述平台输入线中的AC电流进行采样;
从所述采样的电流中产生放大的电流信号;以及
当所述放大的电流信号超过对应于所述电流阈值的输入值时,输出所述告警。
13.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
设置中断以检测所述告警信号;以及
当所述中断被触发时,声明所述控制信号。
14.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在对于所述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进入低功率操作模式足够的预设持续时间内声明所述控制信号以降低平台组件功率。
15.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当所述监视的电流超过所述电流阈值时,声明所述控制信号。
16. 一种机器可读介质,其上存储有指令,所述指令在被执行时使得所述机器执行如权利要求9-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17. 一种用于管理功率的系统,包括:
交流电流(AC)适配器;以及
平台功率保护电路,以:
监视平台输入线上的电流、在所述平台输入线上从所述AC适配器接收的电流;以及
当确定电流输出超过电流阈值时,从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以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以及
逻辑,以当接收到所述告警信号时,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耦合到所述平台输入线的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中的功耗。
18. 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控制信号引起处理器的操作频率降低,所述处理器包括所述平台组件之一。
19. 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当确定监视的AC电流超过所述电流阈值时,所述平台功率保护电路生成指示AC信号电平的二进制信号。
20. 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所述平台功率保护电路包括:
电流传感器,对电流进行采样;
差分放大器,从采样的电流中产生放大的电流信号;以及
比较器,当所述放大的电流信号超过对应于所述电流阈值的输入值时,输出所述告警信号。
21. 一种计算机实现的设备,包括:
用于监视平台输入线上的电流,所述电流在所述平台输入线上从电流源接收的部件;
用于当确定电流输出超过电流阈值时,使得能够从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以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的部件;以及
用于当生成所述告警信号时,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耦合到所述平台输入线的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中的功耗的部件。
22. 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设备,包括:用于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处理器操作频率的部件。
23. 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设备,包括:用于当确定监视的AC电流超过所述电流阈值时,生成所述告警信号作为指示AC信号电平的二进制信号的部件。
24. 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设备,包括:
用于对所述平台输入线中的AC电流进行采样的部件;
用于从所述采样的电流中产生放大的电流信号的部件;以及
用于当所述放大的电流信号超过对应于所述电流阈值的输入值时,输出所述告警的部件。
25. 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设备,包括:
用于设置中断以检测所述告警信号的部件;以及
用于当所述中断被触发时,声明所述控制信号的部件。
26. 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设备,包括:用于在对于所述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进入低功率操作模式足够的预设持续时间内声明所述控制信号以降低平台组件功率的部件。
27. 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设备,包括:用于当所述监视的电流超过所述电流阈值时,声明所述控制信号的部件。”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8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基于区别技术特征“从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以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对比文件2本身已经解决了“如何生成告警信号”的技术问题,因此基于对比文件2,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合理的动机对寻求针对这个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2)对比文件2教导了:“在图3所示的实施例中,表示由对接站302从电源适配器接收的功率量的信息包括作为由对接站302从电源适配器304接收的负荷电流的函数的控制信号”(参见第17页倒数第2段);以及“当晶体管332接通时,从晶体管332的发射极流到集电极的电流(即,控制信号)正比于由对接站电流传感运算放大器322输出的电压,它正比于由对接站302从电源适配器304接收的负荷电流超过对于对接站304的节流阈电流阈值的量”(参见第18页倒数第2段)。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合理的动机来修改对比文件2以使得电流传感运算放大器322输出电压至晶体管332的栅极,因为如果以这样的方式来修改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则该控制信号无法起到其原本的作用(即“表示由对接站302从电源适配器接收的功率量”),这就会背离对比文件2的初衷。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05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当从电源适配器304接收的负荷电流大于电流阈值时,对接站电流传感运算放大器322的输出电压使得在晶体管332的发射极与基极上形成的电压足以接通晶体管332,从晶体管332的发射极流到集电极的电流在控制端316处作为控制信号输出。本申请和对比文件2中晶体管的作用都是用于生成告警信号,区别仅在于本申请中接收比较器输出电压的为晶体管的栅极,而对比文件2中则为晶体管的发射极。针对该区别技术特征,其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如何生成告警信号(究竟是选择栅极还是发射极接收比较器的输出信号)。而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2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27相对于对比文件2与公知常识的结合,或者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1与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并针对复审请求人提出的复审理由答复如下:(1)虽然对比文件2本身已经通过三极管驱动开关电路解决了“如何生成告警信号”这一问题,但场效应晶体管可以替换三极管作为驱动开关电路且场效应晶体管具有制造工艺简单、便于集成等优点,这些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此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2中的三极管驱动电路改进为场效应晶体管驱动电路。而场效应晶体管作为驱动电路时通常将其栅极作为输入控制端,则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2)关于改变对比文件2中的晶体管驱动方式后对电路功能的影响:首先,对比文件2和本申请中的功率管理方法基本原理相同,即:负荷电流大于电流阈值->比较器输出电压使晶体管导通—>输出告警信号—>产生控制信号—>降低组件功率。因此只要修改后的晶体管驱动方式同样具有关断-导通特性,就能够实现本申请的目的。栅极控制的场效应晶体管具有这种关断-导通特性,因此用场效应晶体管代替三极管作为驱动开关,不会影响电流大于阈值则降低组件功率的基本功能。而关于晶体管导通的条件,对比文件2中是由三极管的基极-发射极之间的电压差决定的,而场效应晶体管是由栅极-源极之间的电压差决定,可见,无论是三极管还是场效应晶体管,导通条件都是由晶体管的“两个端子之间的电压差”决定的,这就意味着在作为开关晶体管时,控制端子可以选择晶体管中两个端子其中之一,例如对于三级管,可以如对比文件2图3B中所示的将发射极作为控制端子(即将比较器322的输出电压施加到晶体管332的发射极),也可以如对比文件2图1中所示的将基极作为控制端子(即将比较器146的输出电压施加到三极管166的基极)。因此,选择适当的控制端子也不会影响晶体管作为驱动开关的功能。其次,至于对比文件2中晶体管输出的控制信号能够“表示由对接站302从电源适配器接收的功率量”,其目的是为了使得后续控制电路能够对组件的功率进行更为精细的控制,这种精细的控制是“在负载电流超过阈值电流时自动降低组件功率”这一基本发明目的上的进一步优化。然而,这种精细控制并非必需的,也就是说,在诸如本申请权利要求1所述的仅需要对组件功率进行基本控制的情况下,只要晶体管输出的控制信号能反映出负荷电流超过了阈值电流,就能实现后续控制电路使组件功率降低的基本发明目的,而无论晶体管输出的控制信号是否能够反映负荷电流究竟超过了阈值电流多少。因此,在对比文件2所公开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将三极管改进为栅极控制的场效应晶体管依然能够实现对比文件2的基本发明目的。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13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其中在驳回所针对文本的基础上,将原从属权利要求5、13、25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增加到原独立权利要求1、9、21中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8、19,并对原独立权利要求17作了类似修改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5,同时删除了原从属权利要求5、13、25并相应地调整了权利要求的编号。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均未公开或暗示使用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嵌入式控制器,也没有证据表明“设置中断以检测所述告警信号”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2)关于区别技术特征“从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以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对比文件2中的运算放大器是将其输出电压施加到晶体管332的发射极,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使放大器322输出电压至晶体管332的栅极,如果这样修改,则控制信号无法起到其原本的表示对接站302所接收功率量的作用,从而背离对比文件2的初衷,有损对比文件2的技术效果。此次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管理功率的设备,包括:
平台功率保护电路,以:
监视平台输入线上的电流,所述电流在所述平台输入线上从电流源接收;以及
当确定电流输出超过电流阈值时,从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以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以及
逻辑,以当接收到所述告警信号时,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耦合到所述平台输入线的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中的功耗,
其中所述设备还包括嵌入式控制器,以:
设置中断以检测所述告警信号;以及
当所述中断被触发时,声明所述控制信号。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控制信号引起处理器的操作频率降低,所述处理器包括所述平台组件之一。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当确定监视的AC电流超过所述电流阈值时,所述平台功率保护电路生成指示AC信号电平的二进制信号。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所述平台功率保护电路包括:
电流传感器,对电流进行采样;
差分放大器,从采样的电流中产生放大的电流信号;以及
比较器,当所述放大的电流信号超过对应于所述电流阈值的输入值时,输出所述告警信号。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逻辑在对于所述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进入低功率操作模式足够的预设持续时间内声明所述控制信号。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当所述监视的电流超过所述电流阈值时,所述逻辑声明所述控制信号。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电流源包括交流电流(AC)适配器。
8. 一种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
监视平台输入线上的电流,所述电流在所述平台输入线上从电流源接收;
当确定电流输出超过电流阈值时,从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以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以及
当生成所述告警信号时,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耦合到所述平台输入线的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中的功耗,
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设置中断以检测所述告警信号;以及
当所述中断被触发时,声明所述控制信号。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处理器操作频率。
10.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当确定监视的AC电流超过所述电流阈值时,生成所述告警信号作为指示AC信号电平的二进制信号。
11.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
对所述平台输入线中的AC电流进行采样;
从所述采样的电流中产生放大的电流信号;以及
当所述放大的电流信号超过对应于所述电流阈值的输入值时,输出所述告警。
12.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在对于所述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进入低功率操作模式足够的预设持续时间内声明所述控制信号以降低平台组件功率。
13.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当所述监视的电流超过所述电流阈值时,声明所述控制信号。
14. 一种机器可读介质,其上存储有指令,所述指令在被执行时使得所述机器执行如权利要求8-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15. 一种用于管理功率的系统,包括:
交流电流(AC)适配器;以及
平台功率保护电路,以:
监视平台输入线上的电流、在所述平台输入线上从所述AC适配器接收的电流;以及
当确定电流输出超过电流阈值时,从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以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以及
逻辑,以当接收到所述告警信号时,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耦合到所述平台输入线的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中的功耗,
其中所述系统还包括嵌入式控制器,以:
设置中断以检测所述告警信号;以及
当所述中断被触发时,声明所述控制信号。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控制信号引起处理器的操作频率降低,所述处理器包括所述平台组件之一。
17.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当确定监视的AC电流超过所述电流阈值时,所述平台功率保护电路生成指示AC信号电平的二进制信号。
18.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所述平台功率保护电路包括:
电流传感器,对电流进行采样;
差分放大器,从采样的电流中产生放大的电流信号;以及
比较器,当所述放大的电流信号超过对应于所述电流阈值的输入值时,输出所述告警信号。
19. 一种计算机实现的设备,包括:
用于监视平台输入线上的电流,所述电流在所述平台输入线上从电流源接收的部件;
用于当确定电流输出超过电流阈值时,使得能够从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以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的部件;以及
用于当生成所述告警信号时,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耦合到所述平台输入线的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中的功耗的部件,
其中所述计算机实现的设备还包括:
用于设置中断以检测所述告警信号的部件;以及
用于当所述中断被触发时声明所述控制信号的部件。
20. 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设备,包括:用于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处理器操作频率的部件。
21. 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设备,包括:用于当确定监视的AC电流超过所述电流阈值时,生成所述告警信号作为指示AC信号电平的二进制信号的部件。
22. 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设备,包括:
用于对所述平台输入线中的AC电流进行采样的部件;
用于从所述采样的电流中产生放大的电流信号的部件;以及
用于当所述放大的电流信号超过对应于所述电流阈值的输入值时,输出所述告警的部件。
23. 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设备,包括:用于在对于所述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进入低功率操作模式足够的预设持续时间内声明所述控制信号以降低平台组件功率的部件。
24. 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设备,包括:用于当所述监视的电流超过所述电流阈值时,声明所述控制信号的部件。”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13日提交意见陈述书时对本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经审查,所作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5年05月2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87段、说明书附图图1-12、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9年05月1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4项。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现有技术已经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那么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US 6574740B1,公开日为2003年06月03日;
对比文件2:CN 101111816A,公开日为2008年01月23日,并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1-2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管理功率的设备,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用于控制计算机系统中电源的使用的系统和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段-第11页倒数第2段、第13页第5段-第16页第2段,图3、3A、3B):
该系统包括对接站302(相当于平台功率保护电路);便携式计算机106被插入到或被耦合到对接站302,对接站302包括还适配器接口306,用来把对接站302耦合到电源适配器304,其中电源适配器304连接外部AC电源112。便携式计算机106、对接站302和被耦合到便携式计算机106或对接站302的任何设备由电源适配器304供电;当由对接站302从电源适配器304接收的负荷电流大于由对接站302使用的节流阀电流阈值时,对接站电流传感运算放大器322(相当于比较器)的输出电压使得在晶体管332的发射极与基极上形成的电压足以接通晶体管332,从晶体管332的发射极流到集电极的电流在控制端316处作为控制信号输出;其中,电流传感运算放大器322的输出连接晶体管332的发射极,晶体管322的基极耦合到输出电压端314(相当于监视平台输入线上的电流,所述电流在所述平台输入线上从电流源接收;当确定电流输出超过电流阈值时,从比较器输出信号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
控制信号向便携式计算机106表示由电源适配器102输出的负荷电流何时超过节流阀电流阈值,这表示电源适配器102接近电源适配器102的最大电流电平。便携式计算机106中的嵌入式控制器182(相当于所述设备包括嵌入式控制器)响应于上述控制信号,节流CPU 192,或减小由便携式计算机106使用的功率量,其中便携式计算机106包括至少一个中央处理单元CPU 192(嵌入式控制器节流CPU必然需要向CPU发送相应的控制信号,因此相当于:逻辑,以当接收到所述告警信号时,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耦合到所述平台输入线的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中的功耗)。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2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1)权利要求1中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以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而对比文件2中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发射极以引起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2)设置中断以检测所述告警信号,当所述中断被触发时,声明所述控制信号。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采用什么样的驱动电路将比较结果转换成告警信号,以及如何检测告警信号以声明控制信号。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场效应晶体管和三极管均可用作驱动开关电路,以通过输入信号来控制晶体管的关断与导通,进而输出用于控制其他电路的控制信号,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场效应晶体管作为驱动开关时,可以进行栅极控制,即将输入信号施加到其栅极并利用栅-源电压差来控制晶体管是否导通并输出控制信号,则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并且场效应晶体管还具有制造工艺简单、便于集成等优点。因此,在对比文件2公开了采用三极管作为驱动开关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该三极管驱动开关电路改进为栅极控制的场效应晶体管驱动开关电路,即将比较器的输出信号施加到场效应晶体管的栅极。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在嵌入式控制器中通过中断机制检测外部输入信号,并在中断被触发时控制内部的操作,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属于公知常识。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然而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9页第2段):便携式计算机106响应于控制信号,节流CPU 192,或减小由便携式计算机106使用的功率量,其中嵌入式控制器182通过减小CPU 192运行的时钟频率而减小便携式计算机106使用的功率量(相当于所述控制信号引起处理器的操作频率降低,所述处理器包括所述平台组件之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然而在信号电平达到告警条件时生成指示该信号电平的二进制信号,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4)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然而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5页第2段):对接站302包括输出控制信号的对接站控制信号电路318,对接站控制信号电路318包括电流传感电阻320(相当于电流传感器,对电流进行采样),被串联耦合在适配器接口306的输入电压端与便携式计算机接口312的输出电压端之间;电流传感电阻320的一端被耦合到电流传感运算放大器322(相当于比较器);当由对接站302从电源适配器304接收的负荷电流大于由对接站302使用的节流阀电流阈值时,对接站电流传感运算放大器322的输出电压使得在晶体管332的发射极与基极上形成的电压足以接通晶体管332,从晶体管332的发射极流到集电极的电流在控制端316处作为控制信号。对比文件2未公开用于对采样的电流进行放大的差分放大器。然而,采用差分放大器对采样电流进行放大后再进行比较,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5)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1,然而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6栏第1-5行):可能会发生计算机的时机功耗超过参考功耗的情况,通过在一短时间段内将实际功耗降低到允许功耗以下,可以预防该问题的发生。对比文件1给出了在预设时间内将功耗降到允许值以下可以预防问题发生的启示。在该启示下,为了避免问题的发生,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需要使逻辑在足够的预设时间内声明控制信号,以及时降低组件中的功耗。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6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5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6)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1,然而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当由对接站302从电源适配器304接收的负荷电流大于电流阈值时输出告警信号,嵌入式控制器182响应于告警信号发送控制信号至CPU以节流CPU。可见,当监视的电流超过电流阈值时,所述逻辑声明控制信号。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7)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1,然而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电源适配器304连接外部AC电源112,即其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所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8)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一种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用于控制计算机系统中电源的使用的系统和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段-第11页倒数第2段、第13页第5段-第16页第2段,图3、3A、3B):
该系统包括对接站302;便携式计算机106被插入到或被耦合到对接站302,对接站302包括还适配器接口306,用来把对接站302耦合到电源适配器304,其中电源适配器304连接外部AC电源112。便携式计算机106、对接站302和被耦合到便携式计算机106或对接站302的任何设备由电源适配器304供电;当由对接站302从电源适配器304接收的负荷电流大于由对接站302使用的节流阀电流阈值时,对接站电流传感运算放大器322(相当于比较器)的输出电压使得在晶体管332的发射极与基极上形成的电压足以接通晶体管332,从晶体管332的发射极流到集电极的电流在控制端316处作为控制信号输出;其中,电流传感运算放大器322的输出连接晶体管332的发射极,晶体管322的基极耦合到输出电压端314(相当于监视平台输入线上的电流,所述电流在所述平台输入线上从电流源接收;当确定电流输出超过电流阈值时,从比较器输出信号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
控制信号向便携式计算机106表示由电源适配器102输出的负荷电流何时超过节流阀电流阈值,这表示电源适配器102接近电源适配器102的最大电流电平。便携式计算机106中的嵌入式控制器182响应于上述控制信号,节流CPU 192,或减小由便携式计算机106使用的功率量,其中便携式计算机106包括至少一个中央处理单元CPU 192(嵌入式控制器节流CPU必然需要向CPU发送相应的控制信号,因此相当于:当生成所述告警信号时,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耦合到所述平台输入线的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中的功耗)。
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2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1)权利要求8中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以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而对比文件2中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发射极以引起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2)设置中断以检测所述告警信号,当所述中断被触发时,声明所述控制信号。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8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采用什么样的驱动电路将比较结果转换成告警信号,以及如何检测告警信号以声明控制信号。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场效应晶体管和三极管均可用作驱动开关电路,以通过输入信号来控制晶体管的关断与导通,进而输出用于控制其他电路的控制信号,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场效应晶体管作为驱动开关时,可以进行栅极控制,即将输入信号施加到其栅极并利用栅-源电压差来控制晶体管是否导通并输出控制信号,则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并且场效应晶体管还具有制造工艺简单、便于集成等优点。因此,在对比文件2公开了采用三极管作为驱动开关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该三极管驱动开关电路改进为栅极控制的场效应晶体管驱动开关电路,即将比较器的输出信号施加到场效应晶体管的栅极。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在嵌入式控制器中通过中断机制检测外部输入信号,并在中断被触发时控制内部的操作,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属于公知常识。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9)权利要求9引用权利要求8,然而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9页第2段):便携式计算机106响应于控制信号,节流CPU 192,或减小由便携式计算机106使用的功率量,其中嵌入式控制器182通过减小CPU 192运行的时钟频率而减小便携式计算机106使用的功率量(相当于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处理器操作频率)。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10)关于权利要求10、12、13,参见对权利要求3、5、6的评述,基于相同的理由,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这些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11)权利要求11引用权利要求8,然而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5页第2段):对接站302包括输出控制信号的对接站控制信号电路318,对接站控制信号电路318包括电流传感电阻320(相当于对平台输入线中的AC电流进行采样),被串联耦合在适配器接口306的输入电压端与便携式计算机接口312的输出电压端之间;电流传感电阻320的一端被耦合到电流传感运算放大器322;当由对接站302从电源适配器304接收的负荷电流大于由对接站302使用的节流阀电流阈值时,对接站电流传感运算放大器322的输出电压使得在晶体管332的发射极与基极上形成的电压足以接通晶体管332,从晶体管332的发射极流到集电极的电流在控制端316处作为控制信号(相当于当电流信号超过对应于所述电流阈值的输入值时,输出所述告警)。对比文件2未公开用于对采样的电流进行放。然而,采用差分放大器对采样电流进行放大后再进行比较,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12)权利要求14请求保护一种机器可读介质,其上存储有指令,所述指令在被执行时使得所述机器执行如权利要求8-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参见对权利要求8-13的评述,权利要求8-13所请求保护的方法不具备创造性。而通过存储在机器可读介质上的指令来实现计算机流程方法,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4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13)权利要求15请求保护一种用于管理功率的系统,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用于控制计算机系统中电源的使用的系统和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段-第11页倒数第2段、第13页第5段-第16页第2段,图3、3A、3B):
该系统包括对接站302(相当于平台功率保护电路);便携式计算机106被插入到或被耦合到对接站302,对接站302包括还适配器接口306,用来把对接站302耦合到电源适配器304,其中电源适配器304连接外部AC电源112(相当于AC适配器)。便携式计算机106、对接站302和被耦合到便携式计算机106或对接站302的任何设备由电源适配器304供电;当由对接站302从电源适配器304接收的负荷电流大于由对接站302使用的节流阀电流阈值时,对接站电流传感运算放大器322(相当于比较器)的输出电压使得在晶体管332的发射极与基极上形成的电压足以接通晶体管332,从晶体管332的发射极流到集电极的电流在控制端316处作为控制信号输出;其中,电流传感运算放大器322的输出连接晶体管332的发射极,晶体管322的基极耦合到输出电压端314(相当于监视平台输入线上的电流,所述电流在所述平台输入线上从电流源接收;当确定电流输出超过电流阈值时,从比较器输出信号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
控制信号向便携式计算机106表示由电源适配器102输出的负荷电流何时超过节流阀电流阈值,这表示电源适配器102接近电源适配器102的最大电流电平。便携式计算机106中的嵌入式控制器182(相当于所述系统包括嵌入式控制器)响应于上述控制信号,节流CPU 192,或减小由便携式计算机106使用的功率量,其中便携式计算机106包括至少一个中央处理单元CPU 192(嵌入式控制器节流CPU必然需要向CPU发送相应的控制信号,因此相当于:逻辑,以当接收到所述告警信号时,声明控制信号以降低耦合到所述平台输入线的一个或多个平台组件中的功耗)。
权利要求15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2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1)权利要求15中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栅极以引起从所述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而对比文件2中比较器输出信号到晶体管的发射极以引起晶体管生成告警信号;(2)设置中断以检测所述告警信号,当所述中断被触发时,声明所述控制信号。。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5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采用什么样的驱动电路将比较结果转换成告警信号,以及如何检测告警信号以声明控制信号。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场效应晶体管和三极管均可用作驱动开关电路,通过输入信号来控制晶体管的关断与导通,进而输出用于控制其他电路的控制信号,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场效应晶体管作为驱动开关时,可以进行栅极控制,即将输入信号施加到其栅极并利用栅-源电压差来控制晶体管是否导通并输出控制信号,则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并且场效应晶体管还具有制造工艺简单、便于集成等优点。因此,在对比文件2公开了采用三极管作为驱动开关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该三极管驱动开关电路改进为栅极控制的场效应晶体管驱动开关电路,即将比较器的输出信号施加到场效应晶体管的栅极。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在嵌入式控制器中通过中断机制检测外部输入信号,并在中断被触发时控制内部的操作,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属于公知常识。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5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5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14)权利要求16-18分别引用权利要求15,其附加技术特征分别与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对应,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2-4相同的理由,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15)权利要求19-24分别请求保护与权利要求8-13所述的方法一一对应的设备,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8-13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19-2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陈述的理由,合议组认为:
(1)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由嵌入式控制器182接收晶体管输出的控制信号(相当于本申请的告警信号),以控制便携计算机106使用的功率量(参见图3B,说明书第9页第2段)。此外,在嵌入式系统中通过中断机制检测外部信号,以在中断被触发时控制内部的操作,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
(2)首先,本申请和对比文件2实现功率管理的基本原理相同,即:检测到负荷电流大于电流阈值->比较器输出电压使晶体管导通—>输出告警信号—>产生控制信号—>降低组件功率。区别仅在于,二者采用的晶体管电路不同:对比文件2将比较器的输出信号施加到三极晶体管332的发射极(即将晶体管的发射极作为输入控制端),而本申请是将比较器的输出信号施加到晶体管的栅极。而从上面的基本原理可以看出,对比文件2中晶体管的作用是作为开关驱动电路,其利用的是晶体管的关断-导通特性。而场效应晶体管同样具有关断-导通特性,可以替换三极管作为驱动开关电路,并具有制造工艺简单、便于集成等优点,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并且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2中的三极管驱动电路改进为场效应晶体管驱动电路,并将比较器的输出信号施加到该场效应晶体管的栅极,因为场效应晶体管作为驱动电路时将其栅极作为输入控制端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
其次,关于对比文件2中晶体管输出的控制信号能够“表示由对接站302从电源适配器接收的功率量”,一方面其目的是为了使得后续控制电路能够对组件的功率进行更为精细的控制,这种精细的控制是“在负载电流超过阈值电流时自动降低组件功率”这一基本发明目的上的进一步优化,也就是说,在诸如本申请权利要求1所述的仅需要对组件功率进行基本控制的情况下,只要晶体管输出的控制信号能反映出负荷电流超过了阈值电流,就能实现后续控制电路使组件功率降低的基本发明目的,而无论晶体管输出的控制信号是否能够反映负荷电流究竟超过了阈值电流多少。另一方面,即使考虑请求人所说的更精细的功能,由于比较器的输出(也即晶体管的输入)本身能够反映出从电源适配器接收的电流超过阈值的量,因此只要晶体管的输出与输入具有对应关系,那么便能够实现对比文件2中根据负荷电流进行后续精细控制的目的。而栅极控制的场效应晶体管具有特定的输入-输出电学特性,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而在将对比文件2中的三极晶体管改进为场效应晶体管后,其输出信号也能够反映出电源适配器接收的电流超过阈值的量,进而也能实现对比文件2的技术效果。
因此,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陈述的理由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5月1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