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汽车离合器连接盘的抛丸强化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0557
决定日:2019-06-10
委内编号:1F246159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1021832.2
申请日:2015-12-30
复审请求人:江苏丰东热处理及表面改性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王源
合议组组长:赵明
参审员:徐建锋
国际分类号:C21D7/06,9/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发明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如果现有技术中给出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于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1021832.2,名称为“一种汽车离合器连接盘的抛丸强化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江苏丰东热处理及表面改性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12月30日,公开日为2016年6月1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7年9月7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发明专利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7相对于对比文件1(“强化处理对膜片弹簧载荷变形特性的影响分析”,马群锋,《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工程科技II辑)》,第7期,第6-9页,公开日为2014年7月15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5年12月3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7项、说明书第1-24段、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共7项,其中独立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汽车离合器连接盘的抛丸强化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如下步骤:
(1)在汽车离合器连接盘完成高频淬火成型后,采用若干个定位销将其安装固定至转台式抛丸机的转台上;
(2)设置钢丸流量、抛丸时间、抛丸阿尔曼高值及转台旋转频率;
(3)启动转台式抛丸机的抛丸系统,用钢丸对汽车离合器连接盘进行抛丸处理,以提高其表面的硬度和耐磨性;
(4)卸下汽车离合器连接盘,完成抛丸强化过程。”
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7年12月2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相比,研究对象、工作过程均不同,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本申请的安装连接结构及具体固定方式,且技术方案是一个整体。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共7项,其中独立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汽车离合器连接盘的抛丸强化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如下步骤:
(1)在汽车离合器连接盘完成高频淬火成型后,采用若干个定位销将其安装固定至转台式抛丸机的转台上;
(2)设置钢丸流量、抛丸时间、抛丸阿尔曼高值及转台旋转频率;
(3)启动转台式抛丸机的抛丸系统,用钢丸对汽车离合器连接盘进行抛丸处理,以提高其表面的硬度和耐磨性;
(4)卸下汽车离合器连接盘,完成抛丸强化过程;
所述汽车离合器连接盘的内周沿设有均布的安装孔,外周沿设有爪部;所述转台式抛丸机的转台上设有法兰孔,抛丸过程中,采用若干个定位销连接所述汽车离合器连接盘的安装孔和所述转台式抛丸机的转台上的法兰孔,即能够完成汽车离合器的安装固定。”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3月13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3月1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7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3月26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复审请求人认为:(1)研究对象不同,对比文件1的研究目的是对膜片弹簧件强化处理过程中的工艺规范,而本申请旨在提高离合器连接盘表面的硬度和耐磨性;(2)工作过程不同,本申请中采用高频淬火成型、转台式抛丸机、钢丸对汽车离合器连接盘进行抛丸处理,而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上述工艺处理,且膜片弹簧和离合器连接片形体上存在区别,对比文件1没有给出技术启示;(3)参数设置明显不同,对比文件1中工艺参数的设置对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没有任何技术启示;(4)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本申请的安装连接结构及具体的固定方式,且技术方案是一个整体。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共5项,其中独立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汽车离合器连接盘的抛丸强化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如下步骤:
(1)在汽车离合器连接盘完成高频淬火成型后,采用若干个定位销将其安装固定至转台式抛丸机的转台上;
(2)设置钢丸流量、抛丸时间、抛丸阿尔曼高值及转台旋转频率,所述钢丸为钢丝切丸,其硬度为HV610~HV670,其中直径在200~600μm的钢丝切丸的占比为70%以上,所述钢丸流量为130公斤/分钟,抛丸时间为3~5分钟;
(3)启动转台式抛丸机的抛丸系统,用钢丸对汽车离合器连接盘进行抛丸处理,以提高其表面的硬度和耐磨性;
(4)卸下汽车离合器连接盘,完成抛丸强化过程;
所述汽车离合器连接盘的内周沿设有均布的安装孔,外周沿设有爪部;所述转台式抛丸机的转台上设有法兰孔,抛丸过程中,采用若干个定位销连接所述汽车离合器连接盘的安装孔和所述转台式抛丸机的转台上的法兰孔,即能够完成汽车离合器的安装固定。”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决定的理由
关于审查文本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3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5项,2015年12月30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4段、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二)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发明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如果现有技术中给出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于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权利要求1-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汽车离合器连接盘的抛丸强化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对膜片弹簧的强化处理工艺,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第6-9页第1.3节,第2.1.1节):选取一定数量淬火回火后的膜片弹簧试件,在淬火后进行喷丸处理……,以高速弹丸流喷射到膜片弹簧表面,使表面产生塑性变形,能够细化表层金属的组织结构,消除和减少疲劳源,提高承载能力和疲劳强度;双面喷丸时,可以提高表面硬度和材料硬度,提高阻止滑移能力,有效推迟凸面疲劳裂纹的萌生,达到提高膜片弹簧的疲劳寿命的效果。喷丸设备是双转台式抛丸机,设备运行参数和丸粒规格参数为:频率45Hz;喷丸量200kg/min;铸钢丸粒直径为0.4mm,硬度45-51HRC;并设计喷丸强度试验,确定喷丸时间、饱和弧高值(即抛丸阿尔曼高值)等参数,其中还具体公开了喷丸时间5min后弧高值是0.22mm。在进行喷丸处理时将弹簧膜片固定在转台式抛丸机的转台上、启动转台式抛丸机的抛丸系统、用钢丸对汽车离合器膜片弹簧进行抛丸处理、然后卸下汽车离合器膜片弹簧,是完成抛丸强化过程的必要步骤,即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了上述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1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本申请中限定了其处理对象为离合器连接盘,而对比文件1为离合器膜片弹簧;(2)限定了钢丸为钢丝切丸,硬度为HV610~HV670,钢丸流量为130公斤/分钟;(3)限定了在汽车离合器连接盘完成高频淬火成型后,采用若干个定位销将其安装固定至转台式抛丸机的转台上,并具体限定了连接盘和转台式抛丸机的具体连接结构及两者的固定方式。基于上述区别,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离合器连接盘的强度。
针对上述区别,对于区别(1),弹簧膜片和连接盘均为汽车离合器中常规的零部件,且在离合器工作过程中均要求上述部件具有良好的强度和抗疲劳性,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采用喷丸处理对离合器膜片弹簧进行处理,可以提高其性能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喷丸处理方法用于离合器中其他部件如连接盘的强化处理;对于区别(2),对比文件1公开了铸钢丸直径为0.4mm,硬度为45-51HRC,并公开了喷丸时间设定为5min(参见对比文件1第8页表2.1及倒数第1行),而钢丝切丸是本领域中常规的钢丸,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喷丸需要,能够选择合适硬度的钢丸,并会对钢丸流量进行调整,通过有限次的常规试验就可以得到合适的流量范围;对于区别(3),高频淬火是本领域常用的金属热处理方法,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采用高频淬火来处理成型的汽车离合器连接盘,并在此之后进行进一步的抛丸处理以提高性能;汽车离合器连接盘内周沿设置均布的安装孔、外周沿设置爪部是其常规结构,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采用转台式抛丸机进行抛丸处理,虽然没有公开加工件与转台式抛丸机的具体固定方式,但在抛丸机转台上设置与汽车离合器连接盘的安装孔配合使用的法兰孔,并采用若干个定位销固定均是机械领域常规的连接固定结构选择,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抛丸机转台上设置上述结构以安装固定待处理的连接盘。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2-5分别对转台式抛丸机、抛丸阿尔曼幅高值、转台旋转频率、定位销的个数作了进一步限定。对于权利要求2,对比文件1公开了其为双转台式抛丸机,其也具有双开门;对于权利要求3,对比文件1公开了弧高值为0.22mm,即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本文件1公开了;对于权利要求4,对比文件1公开了其频率为45Hz,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结合连接盘喷丸工艺要求,经有限的试验得到合适的转台旋转频率;对于权利要求5,为了保持喷丸的强度及稳定性,在汽车离合器连接盘完成高频淬火成型后,采用三个定位销将其安装固定至转台式抛丸机的转台上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做到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经审查后认为:首先,对比文件1采用双转台式抛丸机对膜片弹簧进行抛丸处理,同样是为了提高膜片弹簧的强度、耐磨性,满足离合器使用过程中的抗疲劳性能的需要,其与本申请中对离合器连接盘进行抛丸处理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相同的,区别仅在于处理部件的不同,而对比文件1公开的膜片弹簧和本申请中的连接盘均为本领域组成离合器的常规部件,本领域技术人员据此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处理工艺应用于离合器连接盘的强化处理,即对比文件1给出了相关的技术启示;其次,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对加工件进行淬火后喷丸处理的工艺过程,其与本申请技术方案的工作过程基本一致,差别仅在于具体工艺选择的微小不同;第三,对比文件1的具体参数设置虽然与本申请存在一些差别,但如前所述,本申请所选用的钢丝切丸是本领域常用的喷丸,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也会对相应的工艺参数,如钢丸硬度、流量等进行调整以获得合适的参数范围,上述调整所能带来的技术效果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期的;最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对加工件进行抛丸处理通常需要将其安装固定在转台式抛丸机的转台上,即安装固定加工件是抛丸处理的必经步骤,对比文件1虽然没有明确公开具体的安装结构及固定方式,但本申请中的安装孔、法兰孔、定位销均是机械领域常用的安装固定用结构,权利要求1中所限定的固定方式也并未带来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综上,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具备创造性的理由均不能成立。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9月7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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