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高速、覆盖区小的X 射线断层摄影检查系统、设备和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0654
决定日:2019-06-08
委内编号:1F251479
优先权日:2011-11-22
申请(专利)号:201280057024.X
申请日:2012-11-21
复审请求人:新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李海霞
合议组组长:彭齐治
参审员:李涵
国际分类号:G01V5/00,G01N23/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而这些区别特征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其他对比文件的启示下所容易想到的,或是本领域的常规设计,则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280057024.X、名称为“高速、覆盖区小的X 射线断层摄影检查系统、设备和方法”的发明专利PCT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1月21日,优先权日为2011年11月22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期为2014年05月20日,公开日为2014年10月08日,申请人原为欣雷系统公司,后变更为新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1月26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本申请权利要求1-19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驳回决定引用如下3篇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US 2005276468A1,公开日期为2005年12月15日;
对比文件2:US 6236709B1,公告日期为2001年05月22日;
对比文件3:US 2008069420A1,公开日期为2008年03月20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4年05月20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原始国际申请文件的中文译文中的说明书第1-58段、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以及2017年11月2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9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小覆盖区且轻型的检查系统,其包括:
传送机,其被配置为沿行进方向移动待被检查的物体通过检查区;
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所述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隔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每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与场致发射阴极相关,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能操作以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沿大致垂直于所述行进方向的方向通过所述检查区;
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其被配置为检测从所述X射线源阵列通过所述检查区的X射线束;
电子控制器,其能操作以:根据预编程的模式而电子地启动和关闭来自所述X射线源阵列的各X射线束,监控所述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状态,以及调节所述各X射线束;
信号处理单元,其能操作以记录通过所述X射线检测器阵列所检测到的对应的X射线信号并形成所述物体的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以及
数据处理单元,其能操作以用于将所述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处理成所述物体的三维断层摄影图像。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检查区包括所述传送机通过的通道。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被配置为生成多个准直的X射线扇形射束。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被配置为生成多个准直的X射线锥形射束。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都包括多个场致发射电子源。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多个场致发射电子源中的每一个都包括碳纳米管场致发射电子源。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一个或多个第一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被布置在所述检查区的上方或下方且一个或多个第二多射束检测器阵列被布置在所述检查区的侧面。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 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都包括介于大约5和100之间的各X射线生成源元件。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包括:第一X射线源阵列,其能操作以生成相对较低能量的X射线束;和第二X射线源阵列,其能操作以生成相对较高能量的X射线束。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中的其中一个和对应的所述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中的其中一个定位在至少大致相同的平面上。
11.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和至少一个第二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以及
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包括对应于所述第一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至少一个第一X射线检测器阵列和对应于所述第二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至少一个第二X射线检测器阵列。
1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包括L形阵列或U形阵列中的其中一种阵列。
1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分别包括至少两组检测元件,其中,一组检测元件被优化为检测相对较低能量的X射线而另一组检测元件被优化为检测相对较高能量的X射线。
1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包括多行检测器或平面检测器。
1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数据处理单元被配置且能操作以使得当投影图像的子集不包括在所述用于重建的数据集中时,能够重建所述物体的三维断层摄影图像。
16. 一种用于物体的X射线检查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沿行进方向移动待被检查的物体通过检查区;
操作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所述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隔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每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与场致发射阴极相关,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被操作以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沿大致垂直于所述行进方向的方向通过所述检查区;
根据预编程的模式来电子地启动和关闭来自所述X射线源阵列的各X射线束,监控所述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状态,以及调节所述各X射线束;
检测从所述X射线源阵列通过所述检查区的X射线束;
记录通过所述X射线检测器阵列所检测到的对应的X射线信号并形成所述物体的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以及
将所述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处理成所述物体的三维断层摄影图像。
17.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记录对应的X射线信号包括记录总数小于大约200次的投影。
18.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处理所述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包括利用迭代重建算法。
19.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操作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包括同时从X射线源元件的子集中生成扇形射束;以及
其中,记录对应的X射线信号包括通过多工操作X射线成像方法而获得多个投影图像。”
驳回决定认为:本申请权利要求1包括两个并联技术方案,其中,对于包含特征为“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的并列技术方案,其与该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本申请为一种小覆盖且轻型的检查系统,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隔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该多个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每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与场致发射阴极相关,该多个X射线源阵列能操作以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系统还包含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电子控制器监控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状态以及调节各X射线束。而在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3的启示下并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上述区别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得到该技术方案。对于包含特征为“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一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的并列技术方案,设置多个射线源阵列、一个检测器阵列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设计需求而容易作出的常规设置,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3,通过本领域技术人员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获得该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其从属权利要求2-15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或2或3公开,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计,因而,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驳回决定还认为:本申请权利要求16的技术方案与该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隔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该多个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每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与场致发射阴极相关,且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监控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状态以及调节各X射线束。而在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3的启示下并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上述区别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得到该技术方案。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3,通过本领域技术人员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获得该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其从属权利要求17-1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或3公开,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计,因而,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新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5月1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在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说明书第0049段的内容将权利要求12中的“所述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包括L形阵列或U形阵列中的其中一种阵列”,修改为“所述X射线检测器阵列采用模块化设计从而能够布置成U形结构”,并相应权利要求12增加权利要求18,根据说明书第0040-0042段相应于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17(修改后的权利要求20),增加权利要求16,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小覆盖区且轻型的检查系统,其包括:
传送机,其被配置为沿行进方向移动待被检查的物体通过检查区;
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所述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隔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每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与场致发射阴极相关,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能操作以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沿大致垂直于所述行进方向的方向通过所述检查区;
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其被配置为检测从所述X射线源阵列通过所述检查区的X射线束;
电子控制器,其能操作以:根据预编程的模式而电子地启动和关闭来自所述X射线源阵列的各X射线束,监控所述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状态,以及调节所述各X射线束;
信号处理单元,其能操作以记录通过所述X射线检测器阵列所检测到的对应的X射线信号并形成所述物体的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以及
数据处理单元,其能操作以用于将所述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处理成所述物体的三维断层摄影图像。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检查区包括所述传送机通过的通道。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被配置为生成多个准直的X射线扇形射束。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被配置为生成多个准直的X射线锥形射束。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都包括多个场致发射电子源。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多个场致发射电子源中的每一个都包括碳纳米管场致发射电子源。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一个或多个第一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被布置在所述检查区的上方或下方且一个或多个第二多射束检测器阵列被布置在所述检查区的侧面。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 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都包括介于大约5和100之间的各X射线生成源元件。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包括:第一X射线源阵列,其能操作以生成相对较低能量的X射线束;和第二X射线源阵列,其能操作以生成相对较高能量的X射线束。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中的其中一个和对应的所述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中的其中一个定位在至少大致相同的平面上。
11.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和至少一个第二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以及
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包括对应于所述第一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至少一个第一X射线检测器阵列和对应于所述第二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至少一个第二X射线检测器阵列。
1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X射线检测器阵列采用模块化设计从而能够布置成U形结构。
1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分别包括至少两组检测元件,其中,一组检测元件被优化为检测相对较低能量的X射线而另一组检测元件被优化为检测相对较高能量的X射线。
1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包括多行检测器或平面检测器。
1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数据处理单元被配置且能操作以使得当投影图像的子集不包括在所述用于重建的数据集中时,能够重建所述物体的三维断层摄影图像。
1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所述数据处理单元利用迭代重建算法处理所述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
17. 一种用于物体的X射线检查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沿行进方向移动待被检查的物体通过检查区;
操作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所述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隔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每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与场致 发射阴极相关,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被操作以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沿大致垂直于所述行进方向的方向通过所述检查区;
根据预编程的模式来电子地启动和关闭来自所述X射线源阵列的各X射线束,监控所述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状态,以及调节所述各X射线束;
检测从所述X射线源阵列通过所述检查区的X射线束;
记录通过所述X射线检测器阵列所检测到的对应的X射线信号并形成所述物体的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以及
将所述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处理成所述物体的三维断层摄影图像。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X射线检测器阵列采用模块化设计从而能够布置成U形结构。
19.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记录对应的X射线信号包括记录总数小于大约200次的投影。
20.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处理所述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包括利用迭代重建算法。
21.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操作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包括同时从X射线源元件的子集中生成扇形射束;以及
其中,记录对应的X射线信号包括通过多工操作X射线成像方法而获得多个投影图像。”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3都没有公开“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离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对比文件2教导的是一种弯曲的源阵列,根据对比文件2中的附图3-5相关内容可以明确,对比文件2为了使系统的动态范围最大化,要避免使用线性源阵列,而是要将多个X射线光子源以规定的间隔布置在规定的曲线上,给出了与本申请相偏离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3虽然教导了线性多光束源阵列,但这些阵列被布置在一个成像平面中,而非布置在多个平行成像平面中。本申请由于上述特征具有以下有益效果:使用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从不同视角获取物体的投影图像,无需阵列机械移动并具有加快图像采集速度的可能性,采用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可使检查系统结构更紧凑,采用紧凑型的非圆形形状的结构,检查系统可以包括等于或小于标准的多视图非CT系统的系统覆盖区。对比文件1-3均没有公开X射线检测器阵列采用模块化设计,更不用说能够实现U形结构,且对比文件2采用的是弯曲的源阵列,其实现了其中使用的线性检测器阵列的检测器的均衡输出,如果将线性检测器阵列改成U形结构的检测器阵列,弯曲的源阵列无法实现此时的检测器的均衡输出,而本申请由于模块化设计可以允许更轻松的维护和系统改进,易于适应其他通道尺寸,能够布置成覆盖成像区尽可能多的通道周边的U形结构。对比文件1-3均没有公开数据处理单元利用迭代重建算法处理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对比文件2中使用的恰恰是本申请意图避免和替代的常规分析方法,本申请由于采用该方法能以有限角度覆盖物体的一小部分数量的投影,从比传统CT更少数量的投影中重建3D图像数据。因此,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5月1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本案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仍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8年12月03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其中引用了文件4:“由投影重建图象CT的理论基础”,G.T.赫尔曼,科学出版社,1985年3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公开日期为1985年03月31日,作为公知常识证据。合议组在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本申请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为一种小覆盖区且轻型的检查系统,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离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每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与场致发射阴极相关,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电子控制器还监控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状态,以及调节各X射线束。然而,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将区别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离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实现检查系统轻型化,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且对比文件2也给出了采用ART算法来重建图像数据以实现小覆盖区的检查系统的启示;另外,在对比文件3的启示下,将区别特征中的“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每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与场致发射阴极相关”应用于对比文件1来优化X射线源,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区别特征中的“电子控制器还监控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状态,以及调节各X射线束”,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保证X射线源阵列具有良好工作状态的常规设计,对比文件1-3均公开了对X射线源阵列进行控制,在对X射线源阵列进行控制的同时还监控其状态,这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也是容易实现的。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3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其从属权利要求2-1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或2或3公开,或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计,因而,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本申请权利要求1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操作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离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每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与场致发射阴极相关,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电子控制器还监控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状态,以及调节各X射线束。该区别特征包含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的区别特征,因此,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1时相同的理由,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3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8,20分别是与权利要求12,16相应的权利要求,基于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18和2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9和20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2或3公开,或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计,因而,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1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根据说明书第0033-0034段的内容,在权利要求1中增加特征“以太网网络接口;其中,所述预编程的模式由所述电子控制器存储并且通过所述以太网网络接口自由地编程,并且其中,所述电子控制器进一步配置成调节所述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输出的脉冲长度和幅值以保持恒定的输出”,在权利要求17中增加特征“为电子控制器配备以太网网络接口;其中,所述预编程的模式由所述电子控制器存储并且通过所述以太网网络接口自由地编程,并且其中,所述电子控制器进一步配置成调节所述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输出的脉冲长度和幅值以保持恒定的输出”,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和17如下:
“1. 一种小覆盖区且轻型的检查系统,其包括:
传送机,其被配置为沿行进方向移动待被检查的物体通过检查区;
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所述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隔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每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与场致发射阴极相关,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能操作以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沿大致垂直于所述行进方向的方向通过所述检查区;
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其被配置为检测从所述X射线源阵列通过所述检查区的X射线束;
电子控制器,其能操作以:根据预编程的模式而电子地启动和关闭来自所述X射线源阵列的各X射线束,监控所述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状态,以及调节所述各X射线束;
信号处理单元,其能操作以记录通过所述X射线检测器阵列所检测到的对应的X射线信号并形成所述物体的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
数据处理单元,其能操作以用于将所述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处理成所述物体的三维断层摄影图像;以及
以太网网络接口;
其中,所述预编程的模式由所述电子控制器存储并且通过所述以太网网络接口自由地编程,并且
其中,所述电子控制器进一步配置成调节所述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输出的脉冲长度和幅值以保持恒定的输出。
17. 一种用于物体的X射线检查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沿行进方向移动待被检查的物体通过检查区;
操作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所述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隔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每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与场致发射阴极相关,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被操作以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沿大致垂直于所述行进方向的方向通过所述检查区;
根据预编程的模式来电子地启动和关闭来自所述X射线源阵列的各X射线束,监控所述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状态,以及调节所述各X射线束;
检测从所述X射线源阵列通过所述检查区的X射线束;
记录通过所述X射线检测器阵列所检测到的对应的X射线信号并形成所述物体的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
将所述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处理成所述物体的三维断层摄影图像;以及为电子控制器配备以太网网络接口;
其中,所述预编程的模式由所述电子控制器存储并且通过所述以太网网络接口自由地编程,并且
其中,所述电子控制器进一步配置成调节所述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输出的脉冲长度和幅值以保持恒定的输出。”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3中都没有公开或教导通过以太网连接对X射线束进行编程,对比文件3第0044段确实讨论了切换来自每个像素的射束,这可以通过相应的MOSFET扫描0-5V DC脉冲来控制,然而,这与使用预编程模式无关,更不用说通过电子控制器存储预编程模式并通过以太网网络接口自由地编程;(2)对比文件1-3都没有公开或教导“所述电子控制器进一步配置成调节所述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输出的脉冲长度和幅值以保持恒定的输出”,而鉴于该特征可以解决X射线束源元件152的发射特性的变化和X射线束源元件152的输出的劣化,使得可以保持X射线焦斑的发射特性,从而保持系统的稳定性;(3)对比文件1中第0045段记载了“当被构造为双能扫描模式时,控制系统136提供与交替的投射角相关的调制高电压给X射线管128,然后检测器阵列130接收对应于具有交替的投射角的高能量和低能量X射线光谱”,在对比文件1中,当控制系统136停止供给高电压时,将形成低能量X射线光谱,此后高能量和低能量X射线光谱将用于重建行李的图像,而在本申请中关闭来自X射线源阵列的各X射线束不是为了获得低能量X射线光谱,而是用于在减少多平面系统的每个视图的时间的同时降低系统成本,另外,对比文件1仅公开了一个X射线管128,因而,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电子控制器能操作以根据预编程的模式而电子地启动和关闭来自X射线源阵列的各X射线束”;(4)对比文件1第0033段背景技术中,指出作为现有技术的固定X射线源和固定线性检测器阵列的配置,并且提出采用围绕其旋转轴线127旋转的平台124的完全不同的配置,从而当传送机系统110通过中心孔126连续传送行李时,以关于行李箱112的圆形轨迹传送X射线源128和检测器阵列130,以便以相应的多个投射角产生多个投影,并且断言其方案可以在行李检测系统中更好地检测塑料炸药,鉴于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即便阅读了公开固定X射线源和固定线性检测器阵列的对比文件2,也没有任何动机修改对比文件1来采用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固定X射线源和固定线性检测器阵列而使对比文件1的发明退化,由此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之间无结合启示。因此,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05月10日和2019年03月18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其中所作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决定以2014年05月20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原始国际申请文件的中文译文中的说明书第1-58段、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以及2019年03月1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1项为基础作出。
(二)关于本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而这些区别特征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其他对比文件的启示下所容易想到的,或是本领域的常规设计,则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1、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小覆盖区且轻型的检查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在计算机断层成像中根据连续重构的2D图像片段提取3D行李图像的方法和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31-0032,0039,0042-0046段,图1-4):
各种X射线行李扫描系统用于在将包裹装载到飞机上之前,检测是否存在爆炸物和其他禁止在行李中出现的物品。
检测器系统可包括以圆弧形状设置的单排的检测器的线性阵列,曲率中心为X射线源的焦点,即,X射线源内的X射线发出的点。
参考图1-3,一种典型的行李扫描系统100,包括传送机系统110,其用于连续地以穿过CT扫描系统120的中心孔的箭头114指示的方向传送行李112,平台124限定中心孔126,传送机系统110通过其传输行李112。CT扫描系统120包括设置在平台124直径相对侧的X射线管128和检测器阵列130。检测器阵列130优选为二维阵列。系统120进一步包括数据采集系统134,其用于接收和处理检测器阵列130产生的信号,X射线管控制系统136,其用于向X射线管128提供能量和控制其的操作。系统120还具有计算机化的系统,其用于生成操作和控制系统120的必需的信号。X射线管120可产生穿过传送系统110传输行李112的三维成像区域的锥形X射线束132,通常被称作锥面光束。在穿过设置在成像区的行李之后,检测器阵列130接收锥面光束132并产生代表行李112被辐射部分的密度的信号。该光束因此限定了空间扫描体积。当被构造为双能扫描模式时,控制系统136提供与交替的投射角相关的调制高电压给X射线管128。检测器阵列130于是接收与交替的投射角形式的高能及低能X射线谱相应的数据。
图4阐释了利用CT扫描仪检查行李筛选系统的逻辑流程。当一件行李进入CT扫描仪120时,光学传感器检测行李的进入并触发数据采集系统134将X射线强度数据304发送给重构子系统308,根据所接收的X射线强度数据304重构2D图像片段。该2D图像片段序列构成相应于一件行李的3D行李图像。检测和显示子系统320基于每个3D行李图像312处理数据。
本申请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检查系统,其中的传送机系统110,用于连续地以穿过CT扫描系统120的中心孔的箭头114指示的方向传送行李112,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中的“传送机,其被配置为沿行进方向移动被检查的物体通过检查区”;对比文件1中的X射线管120可产生穿过传送系统110传输行李112的三维成像区域的锥形X射线束132,在穿过设置在成像区的行李之后,检测器阵列130接收锥面光束132,以及由图1-3可以确定,X射线束132垂直于传送带的行进方向,则相当于公开了的“X射线源能操作以提供X射线束沿大致垂直于行进方向的方向通过检查区,X射线检测器阵列,其被配置为检测从X射线源通过检查区的X射线束”;对比文件1中的X射线管控制系统136,其用于向X射线管128提供能量和控制其的操作,当被构造为双能扫描模式时,控制系统136提供与交替的投射角相关的调制高电压给X射线管128,CT扫描系统120还具有计算机化的系统,其用于生成操作和控制系统120的必需的信号,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中的“电子控制器,其能操作以根据预编程的模式而电子地启动和关闭来自X射线源的X射线束”;对比文件1中的系统120进一步包括数据采集系统134,其用于接收和处理检测器阵列130产生的信号,数据采集系统134将X射线强度数据304发送给重构子系统308,根据所接收的X射线强度数据304重构2D图像片段,该2D图像片段序列构成相应于一件行李的3D行李图像,检测和显示子系统320基于每个3D行李图像312处理数据,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中的“信号处理单元,其能操作以记录通过X射线检测器阵列所检测到的对应的X射线信号并形成物体的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数据处理单元,其能操作以用于将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处理成物体的三维断层摄影图像”。
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为一种小覆盖区且轻型的检查系统,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离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每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与场致发射阴极相关,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电子控制器还监控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状态,以及调节各X射线束,电子控制器配置成调节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输出的脉冲长度和幅值以保持恒定的输出,包括以太网网络接口,预编程的模式由电子控制器存储并且通过以太网网络接口自由地编程。
由此确定,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如何优化X射线源结构以形成小覆盖区且轻型的检查系统。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连续高速断层成像系统和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3栏第4行-第4栏第5行,图1-6):连续高速断层成像系统10包括传送机,传送机操作将包含有藏匿物品的包裹移动跨过传送机之间的间隙。检测器阵列20与间隙对其设置,其从X射线源阵列24接收沿着垂直扫描平面22向下垂直指向的一系列X射线光子的共面扇形束。沿着在包裹18行进方向上与垂直扫描平面22间隔设置的水平左-右扫描平面26,设置有检测器阵列28,检测器阵列28设置在传送机的右侧,而X射线源阵列30设置在传送机的左侧,以将X射线光子跨过传送机指向检测器阵列。水平右-左扫描平面32沿着包裹18的行进路径与水平左-右扫描平面26间隔开,X射线源阵列34对齐设置在传送机的右侧,其在扫描平面向对齐设置在传送机左侧的检测器阵列36发射X射线光子。因此当包裹18沿着传送机连续移动时,被扫描多次。X射线源阵列24,30和34每一个都包括多个等间隔的单独的X射线光子源40,每个光子源被在42处准直以提供扇形光束44。
当产生扇形光束的多个X射线源40被以直线设置时,位于成像区域一侧中心附近的源,会在以直线对齐的检测器阵列上提供较高强度的光束,这是因为强度以源距检测元件的距离d的平方降低。由于检测器阵列的检测元件的输出在没有包裹18时对于所有源位置应该相等,对于直线源阵列,随着源位置靠近成像侧的中心必须逐渐降低其电流。通过基本均衡化检测器阵列的检测器输出,最小化系统动态范围的同样效果,也可由图3-5所示出的使源阵列弯曲来获得,以便随着源靠近成像区域的中心,逐渐增加源与检测器之间的距离。
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采用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 X射线源阵列24,30和34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隔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 X射线检测器阵列20,28和36,检测从X射线源阵列通过检查区的X射线束,即,对比文件2中通过采用定制的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X射线管,不采用旋转台架,这显然减小了整个系统的重量,使得结构紧凑,实现了检查系统的轻型化和小覆盖区。而根据本申请说明书的记载,本申请检查系统的小覆盖区和轻型化,也是通过采用定制的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X射线管,除去旋转台架减小整个系统的重量来实现的,可见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将区别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离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实现检查系统轻型化,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此外,根据本申请说明书的记载,本申请小覆盖区的检查系统,还通过采用迭代重建算法重建图像数据来实现,而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4栏第58行-第6栏第17行),处理及分析组件从包括检测器阵列20,28和36的传感器单元接收输入数据,一旦来自于每个检测器阵列的输入数据由处理单元接收和存储,连接到多个重建信号处理板50的处理单元的地址发生器产生板址以确定哪个重建信号处理板将要接收当前的数据帧。图7示出了板系统,这些系统协作在52提供校准和归一化的原始输入数据,随后在54提供常规的多谱CT重建,其包括将被描述的新技术代数重建法。我们检查了潜在的对来自任意传感器和源几何形状的图像进行重建的算法,有两类可能的方法:代数重建法ART,和直接求逆法,然而,ART法已经成功证明进一步研究直接求逆法可能是不必要的,ART算法利用多个间隔开的像素形成重建的图像,所有的ART算法基于逐次近似求解方程,一行一行地,即一个投影一个投影地。而文件4(“由投影重建图象CT的理论基础”,G.T.赫尔曼,科学出版社,1985年3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公开日期为1985年03月31日)中公开了(参见第187页),所有图像重建的ART方法都是迭代过程。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采用迭代重建算法重建图像数据。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采用ART算法来重建图像数据以实现小覆盖区的检查系统的启示,在该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ART算法重建图像数据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实现小覆盖区的检查系统。
进一步,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用于二进制多工X射线照相术的方法、系统及计算机程序产品,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39,0067段,图3,13):多像素X射线源可包括具有线性门控电子发射像素阵列的多像素场致发射阴极,X射线源300可包括多个用于发射电子的电子场致发射器FE1-FE3,电子场致发射器FE1-FE3可包括一个或多个碳纳米管,图13为具有多射束场致像素的CT成像系统的示意图,系统包括多射束X射线源MBXS1和MBXS2,每个都包括构造成向物体O发射X射线束的多个像素,X射线源MBXS1和MBXS2可被控制成以基于预定的二进制变换的信号模式开启和关闭,物体O可被定位成由X射线束辐射,X射线检测器XD1和XD2可为构造成分别检测来自于X射线源MBXS1和MBXS2的X射线束的区域X射线检测器,从图13可见,X射线源MBXS1和MBXS2与X射线检测器XD1和XD2分别布置成相对应的L形结构。
可见,对比文件3公开了,X射线源阵列MBXS1和MBXS2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每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与场致发射阴极相关,以基于预定的二进制变换的信号模式开启和关闭X射线源阵列的各射线束,在对比文件3的该启示下,将区别特征中的“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每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与场致发射阴极相关”应用于对比文件1来优化X射线源,以及电子地启动和关闭来自X射线源阵列的各X射线束,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另外,对比文件2中的“当产生扇形光束的多个X射线源40被以直线设置时,位于成像区域一侧中心附近的源,会在以直线对齐的检测器阵列上提供较高强度的光束,这是因为强度以源距检测元件的距离d的平方降低。由于检测器阵列的检测元件的输出在没有包裹18时对于所有源位置应该相等,对于直线源阵列,随着源位置靠近成像侧的中心必须逐渐降低其电流”,即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为了均衡化检测器阵列的检查区输出,最小化系统动态范围,在采用直线源阵列时,随着源位置靠近成像侧的中心逐渐降低其电流,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调节多个线性X射线束X射线源阵列的输出的幅值以保持恒定的输出的启示,并且,对比文件3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1段),0和1 X射线束信号可由脉冲X射线束XB1-XB3产生,脉冲调制的X射线辐射可包括可编程脉冲宽度和重复率,参考图4B,示出X射线管电流具有可变脉冲宽度,可见,对比文件3给出了调节X射线束脉冲宽度的启示,在对比文件2和3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使“电子控制器配置成调节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输出的长度和幅值以保持恒定的输出”。
对于区别特征中的“电子控制器还监控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状态,以及调节各X射线束”,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保证X射线源阵列具有良好工作状态的常规设计,如前面所评述的,对比文件1-3均公开了对X射线源阵列进行控制,在对X射线源阵列进行控制的同时还监控其状态,这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也是容易实现的。
另外,对于区别特征中的“包括以太网网络接口,预编程的模式由电子控制器存储并且通过以太网网络接口自由地编程”,如前面所评述的,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CT系统120还具有计算机化的系统,其用于生成操作和控制系统120的必需的信号,而众所周知的是,以太网是一种计算机局域网技术,为了便于访问,在计算机化的控制系统设置以太网网络接口并经由该接口编程,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设计,而将预编程的模式由计算机化的系统中的电子控制器存储以便于其调用,也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设计。
针对复审请求人的争辩意见,合议组认为:
(1)如前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X射线管控制系统136,用于向X射线管128提供能量和控制其的操作,当被构造为双能扫描模式时,控制系统136提供与交替的投射角相关的调制高电压给X射线管128,CT扫描系统120还具有计算机化的系统,其用于生成操作和控制系统120的必需的信号,显然计算机化的系统的控制系统进行控制操作时,是以预编程模式进行的,而众所周知的是,以太网是一种计算机局域网技术,为了便于访问和传输控制指令和数据,在计算机化的控制系统设置以太网网络接口并经由该接口进行电子控制器编程,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设计,而将预编程的模式由计算机化的系统中的以太网接口传输至电子控制器存储以便于其调用,也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设计;并且,就对比文件3来说,其公开了一种用于二进制多工X射线照相术的方法、系统及计算机程序产品,其通过相应的MOSFET扫描0-5V DC脉冲来控制切换来自每个像素的射束时,显然也是基于预编程模式;
(2)如前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为了均衡化检测器阵列的检查区输出,最小化系统动态范围,在采用直线源阵列时,随着源位置靠近成像侧的中心逐渐降低其电流,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调节多个线性X射线束X射线源阵列的输出的幅值以保持恒定的输出的启示,并且,对比文件3给出了调节X射线束脉冲宽度的启示,在对比文件2和3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使“电子控制器配置成调节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输出的长度和幅值以保持恒定的输出”;
(3)上述对权利要求1进行评述时,并没有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针对X射线源阵列的各X射线束的操作,然而,虽然对比文件1仅有一个X射线管,但它也由X射线管控制系统136,向该X射线管128提供能量和控制其的操作,当被构造为双能扫描模式时,由该控制系统136提供与交替的投射角相关的调制高电压给该X射线管128,且CT扫描系统120还具有计算机化的系统,其用于生成操作和控制系统120的必需的信号,依据对比文件1公开的这些内容,其公开了“电子控制器,其能操作以根据预编程的模式而电子地启动和关闭来自X射线源的X射线束”,而对于电子地启动和关闭来自X射线源阵列的各X射线束,如前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其在对比文件3公开的X射线源MBXS1和MBXS2可被控制成以基于预定的二级制变换的信号模式开启和关闭启示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4)如前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离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根据本申请说明书的记载,这样的设置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形成小覆盖区且轻型的检查系统,而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采用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 X射线源阵列24,30和34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隔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 X射线检测器阵列20,28和36,检测从X射线源阵列通过检查区的X射线束,即,对比文件2中通过采用定制的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X射线管,不采用旋转台架,这显然减小了整个系统的重量,使得结构紧凑,实现了检查系统的轻型化和小覆盖区,基于对比文件2的这种启示,出于形成小覆盖区且轻型的检查系统的目的,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对对比文件1做出改进。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主张不能成立。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3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2 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为“检查区包括传送机通过的通道”,然而,如上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平台124限定中心孔126,传送机系统110通过其传输行李112,可见上述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3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为“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被配置为生成多个准直的X射线扇形射束”,然而,如上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2已公开了,X射线源阵列24,30和34每一个都包括多个等间隔的单独的X射线光子源40,每个光子源被在42处准直以提供扇形光束44,可见上述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4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为“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被配置为生成多个准直的X射线锥形射束”,然而,如上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2已公开了,X射线源阵列24,30和34每一个都包括多个等间隔的单独的X射线光子源40,每个光子源被在42处准直以提供扇形光束44,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根据检测对象的需要形成准直的X射线锥形射束,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5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为“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都包括多个场致发射电子源”,然而,如上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3已公开了,多像素X射线源可包括具有线性门控电子发射像素阵列的多像素场致发射阴极,系统包括多射束X射线源MBXS1和MBXS2,每个都包括构造成向物体O发射X射线束的多个像素,可见上述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3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6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6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5的技术方案为“多个场致发射电子源中的每一个都包括碳纳米管场致发射电子源”,然而,如上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3已公开了,多像素X射线源可包括具有线性门控电子发射像素阵列的多像素场致发射阴极,X射线源300可包括多个用于发射电子的电子场致发射器FE1-FE3,电子场致发射器FE1-FE3可包括一个或多个碳纳米管,可见上述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3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7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7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为“一个或多个第一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被布置在所述检查区的上方或下方且一个或多个第二多射束检测器阵列被布置在所述检查区的侧面”,然而,如上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2已公开了,检测器阵列20与间隙对其设置,其从X射线源阵列24接收沿着垂直扫描平面22向下垂直指向的一系列X射线光子的共面扇形束,沿着在包裹18行进方向上与垂直扫描平面22间隔设置的水平左-右扫描平面26,设置有检测器阵列28,检测器阵列28设置在传送机的右侧,而X射线源阵列30设置在传送机的左侧,以将X射线光子跨过传送机指向检测器阵列,水平右-左扫描平面32沿着包裹18的行进路径与水平左-右扫描平面26间隔开,X射线源阵列34对齐设置在传送机的右侧,其在扫描平面向对齐设置在传送机左侧的检测器阵列36发射X射线光子,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个或多个第一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被布置在检查区的上方且一个或多个第二多射束检测器阵列被布置在所述检查区的侧面。置于将X射线源阵列布置在检查区的下方,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公开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所能想到的常规设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8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8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为“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 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都包括介于大约5和100之间的各X射线生成源元件”,然而,如上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2已公开了,X射线源阵列24,30和34每一个都包括多个等间隔的单独的X射线光子源40,在此基础上使得X 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都包括介于大约5和100之间的各X射线生成源元件,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设计需求容易想到的常规设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权利要求9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9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为“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包括:第一X射线源阵列,其能操作以生成相对较低能量的X射线束;和第二X射线源阵列,其能操作以生成相对较高能量的X射线束”,然而,如上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当被构造为双能扫描模式时,控制系统136提供与交替的投射角相关的调制高电压给X射线管128,检测器阵列130于是接收与交替的投射角形式的高能及低能X射线谱相应的数据,在此基础上,并结合如评述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比文件2给出的启示,当采用多个X射线源阵列时,针对不同的检测物体/部位及X射线检测器的位置,使得第一X射线源阵列,其能操作以生成相对较低能量的X射线束,第二X射线源阵列,其能操作以生成相对较高能量的X射线束,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0、权利要求10和1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10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为“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中的其中一个和对应的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中的其中一个定位在至少大致相同的平面上”,从属权利要求11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为“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和至少一个第二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以及,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包括对应于第一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至少一个第一X射线检测器阵列和对应于第二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至少一个第二X射线检测器阵列”,然而,如上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2已公开了,检测器阵列20与间隙对其设置,其从X射线源阵列24接收沿着垂直扫描平面22向下垂直指向的一系列X射线光子的共面扇形束,沿着在包裹18行进方向上与垂直扫描平面22间隔设置的水平左-右扫描平面26,设置有检测器阵列28,检测器阵列28设置在传送机的右侧,而X射线源阵列30设置在传送机的左侧,以将X射线光子跨过传送机指向检测器阵列,水平右-左扫描平面32沿着包裹18的行进路径与水平左-右扫描平面26间隔开,X射线源阵列34对齐设置在传送机的右侧,其在扫描平面向对齐设置在传送机左侧的检测器阵列36发射X射线光子,可见,上述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0-1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1、权利要求1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12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为“X射线检测器阵列采用模块化设计从而能够布置成U形结构”,然而,如上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3已公开了,系统包括多射束X射线源MBXS1和MBXS2,X射线检测器XD1和XD2可为构造成分别检测来自于X射线源MBXS1和MBXS2的X射线束的区域X射线检测器, X射线源MBXS1和MBXS2与X射线检测器XD1和XD2分别布置成相对应的L形结构,且从对比文件3的图4可看出,X射线源300和X射线检测器XD为模块化的结构,从对比文件3的图13也可看出,X射线源MBXS1和MBXS2和X射线检测器XD1和XD2分别为模块化的结构,在此基础上,为了适应检测通道的尺寸,采用模块化的X射线检测器布置成其他相应的结构,诸如更全面的接收X射线束的U形结构,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2、权利要求13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13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为“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分别包括至少两组检测元件,其中,一组检测元件被优化为检测相对较低能量的X射线而另一组检测元件被优化为检测相对较高能量的X射线”,然而,如上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当被构造为双能扫描模式时,控制系统136提供与交替的投射角相关的调制高电压给X射线管128,检测器阵列130于是接收与交替的投射角形式的高能及低能X射线谱相应的数据,在此基础上,并结合如评述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比文件2给出的启示,当采用多个X射线源阵列时,针对不同的检测物体/部位及X射线检测器的位置,使得X射线检测器阵列一部分检测元件能检测相对较低能量的X射线,另一部分检测元件能检测相对较高能量的X射线,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3、权利要求14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14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为“一个或多个X射线检测器阵列包括多行检测器或平面检测器”,然而,如上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检测器阵列130优选为二维阵列,而从对比文件3的图4可见,X射线检测器XD为平面检测器,可见上述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或3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4、权利要求15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15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为“数据处理单元被配置且能操作以使得当投影图像的子集不包括在所述用于重建的数据集中时,能够重建所述物体的三维断层摄影图像”,然而,如上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2已公开了,处理及分析组件从包括检测器阵列20,28和36的传感器单元接收输入数据,一旦来自于每个检测器阵列的输入数据由处理单元接收和存储,连接到多个重建信号处理板50的处理单元的地址发生器产生板址以确定哪个重建信号处理板将要接收当前的数据帧,板系统协作在52提供校准和归一化的原始输入数据,随后在54提供常规的多谱CT重建,其包括将被描述的新技术代数重建法,其中,代数重建法ART利用多个间隔开的像素形成重建的图像,所有的ART算法基于逐次近似求解方程,一行一行地,即一个投影一个投影地。而文件4(“由投影重建图象CT的理论基础”,G.T.赫尔曼,科学出版社,1985年3月)中公开了(参见第187页),所有图像重建的ART方法都是迭代过程,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采用迭代重建算法重建图像数据。根据对比文件2公开的代数重建法ART利用多个间隔开的像素形成重建的图像,所有的ART算法基于逐次近似求解方程,一行一行地,即一个投影一个投影地,及迭代重建算法本身的特性可知,上述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5、权利要求16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16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为“数据处理单元利用迭代重建算法处理所述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然而,如上面关于权利要求1所评述的,对比文件2已公开了,处理及分析组件从包括检测器阵列20,28和36的传感器单元接收输入数据,一旦来自于每个检测器阵列的输入数据由处理单元接收和存储,连接到多个重建信号处理板50的处理单元的地址发生器产生板址以确定哪个重建信号处理板将要接收当前的数据帧,板系统协作在52提供校准和归一化的原始输入数据,随后在54提供常规的多谱CT重建,其包括将被描述的新技术代数重建法,其中,代数重建法ART利用多个间隔开的像素形成重建的图像,所有的ART算法基于逐次近似求解方程,一行一行地,即一个投影一个投影地。而文件4(“由投影重建图象CT的理论基础”,G.T.赫尔曼,科学出版社,1985年3月)中公开了(参见第187页),所有图像重建的ART方法都是迭代过程,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采用迭代重建算法重建图像数据。上述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
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6、权利要求17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权利要求17请求保护一种用于物体的X射线检查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在计算机断层成像中根据连续重构的2D图像片段提取3D行李图像的方法和系统,其具体公开的内容如前面关于权利要求1的评述中所引用的(参见说明书第0031-0032,0039,0042-0046段,图1-4)。
本申请权利要求1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物体的X射线检查的方法,对比文件1中的传送机系统110,其用于连续地以穿过CT扫描系统120的中心孔的箭头114指示的方向传送行李112,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中的“沿行进方向移动被检查的物体通过检查区”;对比文件1中的X射线管120可产生穿过传送系统110传输行李112的三维成像区域的锥形X射线束132,在穿过设置在成像区的行李之后,检测器阵列130接收锥面光束132,以及由图1-3可见,X射线束132垂直于传送带的行进方向,则相当于公开了的“X射线源能操作以提供X射线束沿大致垂直于行进方向的方向通过检查区,检测从X射线源通过检查区的X射线束”;对比文件1中的X射线管控制系统136,其用于向X射线管128提供能量和控制其的操作,当被构造为双能扫描模式时,控制系统136提供与交替的投射角相关的调制高电压给X射线管128,CT扫描系统120还具有计算机化的系统,其用于生成操作和控制系统120的必需的信号,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中的“根据预编程的模式而电子地启动和关闭来自X射线源的X射线束”;对比文件1中的系统120进一步包括数据采集系统134,其用于接收和处理检测器阵列130产生的信号,数据采集系统134将X射线强度数据304发送给重构子系统308,根据所接收的X射线强度数据304重构2D图像片段,该2D图像片段序列构成相应于一件行李的3D行李图像,检测和显示子系统320基于每个3D行李图像312处理数据,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中的“记录通过X射线检测器阵列所检测到的对应的X射线信号并形成物体的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将多个X射线投影图像处理成物体的三维断层摄影图像”。
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操作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其以非圆形几何形状布置在沿行进方向以预定距离离开的平行成像平面内,该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每个单独的X射线焦斑与场致发射阴极相关,一个或多个X射线源阵列提供多个准直的X射线束,电子控制器还监控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状态,以及调节各X射线束,电子控制器配置成调节一个或多个线性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的输出的脉冲长度和幅值以保持恒定的输出,为电子控制器配备以太网网络接口,预编程的模式由电子控制器存储并且通过以太网网络接口自由地编程。该区别特征包含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的区别特征,因此,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1时相同的理由,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3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7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7、权利要求18,20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权利要求18,20分别是与权利要求12,16相应的权利要求,基于相同的理由,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8和2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8、权利要求19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19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7的技术方案为“记录对应的X射线信号包括记录总数小于大约200次的投影”,然而,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平衡重建3D影像的精度和速度的常规设计选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9、权利要求2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21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7的技术方案为“操作一个或多个多射束X射线源阵列包括同时从X射线源元件的子集中生成扇形射束;记录对应的X射线信号包括通过多工操作X射线成像方法而获得多个投影图像”,然而,对比文件3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24-0025段),多工X射线照相技术利用多束X射线源,X射线检测器和二级制转换技术,根据二级制多工X射线照相技术BMXR,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多束X射线源的开/关状态采用预定的二级制变换形式,通过使用多束X射线源,二级制多工X射线照相技术可允许利用单个检测器从多个X射线束同时并行成像/光谱分析。可见,对比文件3公开了同时从X射线源元件的子集中生成射束,记录对应的X射线信号包括通过多工操作X射线成像方法而获得多个投影图像。并结合对比文件2公开的,X射线源阵列24,30和34每一个都包括多个等间隔的单独的X射线光子源40,每个光子源被在42处准直以提供扇形光束44。因此,上述附加技术特征所体现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权利要求1-21的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1月2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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