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0127
决定日:2019-05-31
委内编号:1F259612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110074428.7
申请日:2011-03-28
复审请求人:天津海州科工贸有限公司 朱玉国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汤元磊
合议组组长:欧岚
参审员:王伟红
国际分类号:E05B63/14,E06B5/16,E06B5/11,E05B15/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一项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若现有技术中存在采用该区别特征以解决发明实际解决技术问题的启示,使得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有动机改进对比文件从而获得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110074428.7,名称为“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天津海州科工贸有限公司、朱玉国,申请日为2011年3月28日,申请公布日为2012年10月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5月14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本申请权利要求1、3-2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2014年7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98段;2016年9月1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8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门体开启的边口开有露槽开孔,而在其开孔背后设有凹槽式锁基贴靠装配,且使锁基开设的凹槽和门体的露槽开孔相互吻合,形成带有锁基结合的凹槽式门体构造类型;至于设在门体内侧的凹槽式锁基与门体的露槽冲孔对应具有凹槽开设,而穿过凹槽从锁基开过的锁销通孔中设有插动锁销,所述插动锁销一头被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驱动连接,另一头却在凹槽间来回解锁或闭锁穿行。
2.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门框即框体对应门体开有的凹槽部位设有凸式锁耳装配,即形成了带有凸耳装配的门体构造类型;而门框设置的凸式锁耳具有插进凹槽的凸舌形状,凸舌在插入凹槽间与锁销通孔对应开有适合插动锁销插进的锁孔。
3.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带有凸耳的门框与带有凹槽式锁基的门体闭合时,设在门框上的凸舌会插进门体与锁基开设的复合凹槽中,由于凸舌的锁孔与门体的锁基锁销通孔对应,故使设在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被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者传动导杆带动下穿进凸舌的锁孔即把门体与门框锁牢。
4.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包括:门体、凹槽式锁基装置,其特征是门体的开启侧或/和其他侧开有对应锁基凹槽的露槽开孔,透过露槽开孔的背面设有凹槽式锁基装配,以使得锁基开设的凹槽与露槽开孔相互形成复合凹槽状;而与门体装配的凹槽式锁基装置由锁基、插动锁销、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组成,所述锁基开有的凹槽与露槽开孔吻合,且具有锁销通孔穿过凹槽从锁基开过,所述锁销通孔中设有的插动锁销一头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的连接臂连接,另一头则在复合凹槽间来回穿行,由于锁销通孔的孔身开有轨槽或缺口,故使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其具有的连接臂穿过轨槽或缺口与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连接。
5.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包括门体、凹槽式锁基装置、门框即框体、凸式锁耳,其特征是门体的开启侧或/和其他侧具有露槽开孔开设,透过其开孔的背后设有凹槽式锁基贴靠装配,致使锁基开设的凹槽与露槽开孔相互形成复合凹槽状;而适于门体装配的凹槽式锁基装置由锁基、插动锁销、传动导片或者传动导杆组成,所述锁基与露槽开孔对应开有凹槽吻合,在凹槽与凹槽之间具有锁销通孔从锁基开过,其中设有的插动锁销一头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连接,另一头在复合凹槽间则来回穿行,由于锁销通孔即凹槽与凹槽之间的孔身开有轨槽或缺口,故使得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其具有的连接臂穿过轨槽或缺口连接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运行;所述门框对应门体的复合凹槽部位设有凸式锁耳结合,而凸式锁耳除了具有插进凹槽的凸耳即凸舌形状外,在对应锁销通孔的部位还开有适合插动锁销插进的锁孔;因此门体与门框一旦闭合后,凸式锁耳的凸耳会插进门体的复合凹槽中,凸耳的锁孔则与锁销通孔对应,只要插动锁销被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带动下从凸式锁耳的锁孔穿过,就会使门体与门框互锁为一体。
6.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包括:门体,凹槽式锁基装置,锁控装置,其特征是门体开启侧或/和其他侧开有的露槽冲孔亦称露槽开孔背面具有凹槽式锁基贴靠装配,使得锁基开设的凹槽与露槽冲孔相形吻合依次在门体上形成复合凹槽状;而与门体装配的凹槽式锁基装置由锁基、插动锁销、传动导片或者传动导杆组成,所述锁基对应露槽开孔开有凹槽吻合,在凹槽与凹槽之间具有锁销通孔从锁基开过,其中置有的插动锁销一头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连接,另一头在复合凹槽间则来回穿行,由于锁销通孔即凹槽与凹槽之间的孔身开有轨槽或缺口,故使得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其具有的连接臂穿过轨槽或缺口与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连接运行;所述门体开有适合手控锁芯驱动装置即锁头机关插进的锁芯配孔,在开有锁芯配孔处设有锁控装置即带有动控机构的锁体盒与盒盖装配,由于锁体盒与盒盖开有的锁芯配孔与门体的锁芯配孔相对应,故能满足锁头机关插进彼此的锁芯配孔相匹配;而设在门体中的锁控装置包括锁体盒与盒盖、动控机构,其中动控机构由半式侧轴、主动齿轮与承力拨动销、应力轴片组成,亦即锁体盒内的盒底设有半式侧轴固定,在半式侧轴上设有连动的主动齿轮上具有承力拨动销对应力轴片实施推动,由于应力轴片开有的受力限位孔适合承力拨动销驱动的一侧孔距大于主动齿轮圆心点与承力拨动销外侧圆的距离,故使承力拨动销驱动应力轴片至少随主动齿轮转动180度以上,另一侧的孔距因小于主动齿轮圆心点与承力拨动销的距离,当承力拨动销旋至该角度时,恰好被小边距的孔沿卡住即把应力轴片推到上升或下降的置留位置;所述应力轴片设在锁体盒开有的凹口槽中,经内置传动连接杆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连动;或者,应力轴片直接连动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
7.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包括:门体,凹槽式锁基装置,锁控装置,门框即框体,凸式锁耳或锁耳式门框;其特征是门体的开启侧具有露槽冲孔亦称露槽开孔开设,透过露槽冲孔的背面即孔后具有凹槽式锁基装配贴靠,且使锁基开设的凹槽与露槽冲孔相形依次在门体上形成复合凹槽形状;而与门体装配的凹槽式锁基装置由锁基、插动锁销、传动导片或者传动导杆组成,所述锁基与露槽冲孔对应开有凹槽吻合,在凹槽与凹槽之间具有锁销通孔从锁基开设穿过,其中设有的插动锁销一头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连接,另一头在凹槽间适于对凸式锁耳的锁孔插进,由于锁销通孔的孔身即凹槽与凹槽之间开有轨槽或缺口,故使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按设置方式不同,分别具有在锁基尾体托架的夹槽或轴孔配置型、在锁基尾体托架一侧配置型、在无尾体托架的锁基上配置型,即无论那种设置类型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的连接臂则穿过轨槽或缺口与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进行连接;所述门体开有适合手控锁芯驱动装置即锁头机关插进的锁芯配孔,在开有锁芯配孔处设有锁控装置即带有动控机构的锁体盒与盒盖装配,由于锁体盒与盒盖开有的锁芯配孔与门体的锁芯配孔对应,故利于锁头机关装配其中形成带有锁控装置配置的门体类型;而适于门体中装配的锁控装置包括锁体盒与盒盖、动控机构、手控锁芯驱动装置,其中动控机构由半式侧轴、主动齿轮与承力拨动销、应力轴片组成,亦即锁体盒内的底部开有半式侧轴孔且适于半式侧轴装配固定,在半式侧轴上设置连动的主动齿轮具有承力拨动销在应力轴片开有的受力限位孔中实施驱动连接,由于受力限位孔的一侧孔距大于主动齿轮圆心点与承力拨动销外圆的距离,故使承力拨动销在受力限位孔中驱动应力轴片至少随主动齿轮转动180度,另一侧的孔距因小于主动齿轮圆心点与承力拨动销的距离,当承力拨动销旋至该角度时,恰被小边距的孔沿卡住而把应力轴片推到上升止动的位置;所述应力轴片设在锁体盒时,除了满足承力拨动销带动外,按设置不同分别具有探出锁体盒外的类型、隐秘在锁体盒内的类型,以及任意设置类型;一般情况下,应力轴片经内置传动连接杆带动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来回运行,或者直接连动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所述手控锁芯驱动装置适于主动齿轮咬合的部位设有驱动齿轮,且在锁体盒底与盒盖开有的锁芯配孔中设置,而手控锁芯驱动装置的驱动齿轮则在锁体盒间与动控机构的主动齿轮咬合并驱动其旋转;所述锁体盒与盒盖彼此具有相互吻合的接口装配结合;所述门框对应门体的复合凹槽部位具有凸式锁耳装配,而凸式锁耳具有插进凹槽的凸耳即凸舌形状,在与锁销通孔对应的部位凸耳开有适合插动锁销插进的锁孔。
8.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包括:门体、凹槽式锁基装置、普通改进型门锁装置、门框即框体、凸式锁耳或锁耳式门框,其特征是门体的开启侧或其它部位按外露装配型或非外露装配型的不同,具有凹槽式锁基装置装配结合,适于门体装配的凹槽式锁基装置由锁基、插动锁销、传动导片或者传动导杆组成,锁基开有的凹槽适合凸式锁耳插进,在凹槽与凹槽之间具有锁销通孔从锁基开过,其中设有的插动锁销一头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的连接臂连接,另一头在凹槽间来回穿行,由于锁销通孔即凹槽与凹槽之间的孔身开有轨槽或缺口,故使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具有的连接臂穿过轨槽或缺口与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连接;适于门体装配的普通改进型门锁装置为任何适用的门锁装置,而经改进增加的连接机构既能直接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连接,或者也能通过内置传动连接杆来带动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运行;一般情况下改进型的门锁装置通过门体开设的侧孔依在护锁复合条板上与门体装配;或者也可设在门体的任意部位;所述门框对应门体的复合凹槽部位具有凸式锁耳装配,而凸式锁耳具有插进凹槽的任意形状,在对应锁销通孔的部位开有适合插动锁销插进的锁孔。
9.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包括:门体、凹槽式锁基装置,其特征是门体的边口外,或者边口内具有凹槽式锁基装置装配,按凹槽式锁基装置与门体装配的方式不同,分别具有框式构造装配型、多侧式构造装配型、一侧式构造装配型、局部式构造装配型、个体与锁控装置混合构造类型,以及任意构造装配型;而且,无论哪种类型,适于门体装配的凹槽式锁基装置由锁基、插动锁销、传动导片或者传动导杆组成,所述锁基开有适合凸式锁耳插进的凹槽,在凹槽与凹槽之间具有锁销通孔从锁基开过,其中设有的插动锁销一头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的连接臂连接,另一头在凹槽间来回穿行,由于锁销通孔即凹槽与凹槽之间的孔身开有轨槽或缺口,故使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具有的连接臂穿过轨槽或缺口连接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运行。
10.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包括:门体、凹槽式锁基装置、门框即框体、凸式锁耳;其特征是门体的开启侧或其它部位按外露装配型或非外露装配型的不同具有凹槽式锁基装置装配结合,而凹槽式锁基装置由锁基、插动锁销、传动导片或者传动导杆组成,所述锁基开有适合凸式锁耳插进的凹槽,在凹槽与凹槽之间具有锁销通孔从锁基开过,其中设有的插动锁销一头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的连接臂连接,另一头在凹槽间来回穿行,由于锁销通孔即凹槽与凹槽之间的孔身开有轨槽或缺口,故使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的连接臂穿过轨槽或缺口与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连接;所述门框对应门体的复合凹槽部位具有凸式锁耳装配,且按照凸式锁耳与门框外露装配或非外露装配方式不同,分别具有凸式锁耳从门框冲孔后穿过的装配型、凸式锁耳依靠冲窝的装配型、凸式锁耳与门框焊接结合型、凸式锁耳与门框表层装配型;无论哪种装配类型凸式锁耳具有适合插进凹槽的任意形状,且在对应锁销通孔的部位开有利于插动锁销插进的锁孔。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3-6或8-10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传动导片设在锁基的尾体托架开有的夹槽装配连动。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3-6或8-10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传动导杆设在锁基的尾体托架开有的轴孔装配连动。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3-6或8-10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在锁基的尾体托架一侧配置连动。
14.根据权利要求1或3-6或8-10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直接在锁基上设置连动。
15.根据权利要求3-6或8-10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无论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设在锁基尾体托架的夹槽或轴孔中对应防脱落孔,还是设在尾体托架一侧或无尾体托架的锁基上,对应定位丝孔或丝柱或定销部位则开有定位长槽孔,以此用来连接和限制其行程的设计。
16.根据权利要求1或3-6或8-10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具有折角形状。
17.根据权利要求1或3-6或8-10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传动导片一般为任意片状;传动导杆一般为圆杆或非圆杆即任意状。
1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锁体盒朝外一侧增有护锁复合条板设置,以适于门体开设的“侧孔”装配。
19.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5或7或8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门框对应门体的凹槽处开有孔口即冲孔,致使凸式锁耳的凸舌从孔口的孔后穿出好与门框固定装配。
20.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5或7或8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门框对应门体的凹槽部位具有冲窝设计,以利于凸式锁耳依靠在冲窝中乃与门框结合装配。
21.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5或7或8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凸式锁耳对应门体的凹槽部位直接焊在门框上。
22.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5或7或8或10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凸式锁耳对应门体的凹槽部位以任意方式与门框装配结合。
23.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5或7或8或10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所述凸式锁耳分别具有带锁孔的锁耳型、带锁孔的锁耳与基座结合型,带锁孔的若干锁耳与基板结合型、带锁孔的锁耳基板与基座窝口复合装配型,以及任意设计类型。
24.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应力轴片在锁体盒设置时,既开有锁芯配孔,或者也无锁芯配孔开设。
25.根据权利要求1或3-7或9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凹槽式锁基还适于改在门体外层即表层装配结合。
26.根据权利要求1或3-10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门体中适合装配的凹槽式锁基装置或/和锁控装置,分别具有手控式、电控式、手控和电控混合式、远程信息控制式。
27.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门体适于凹槽式锁基的装配,按单个体凹槽式锁基的大小,开有相形相等的配孔设计,然后将单个体凹槽式锁基与之装配结合。
28.根据权利要求5或7或8或10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带有凸耳装配的门框与带有凹槽式锁基的门体闭合时,设在门框上的凸舌会插进门体与锁基开设的复合凹槽中,因门框的凸舌锁孔与门体的锁基锁销通孔对应,一旦设在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被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带动下,插动锁销就会穿进凸舌的锁孔将门体与门框相互锁牢。”
驳回决定指出:本申请权利要求1、3-28相对于对比文件1(CN2546601Y,授权公告日2003年4月23日)及常用技术手段,或者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CN1924268A,公开日2007年3月7日)及常用技术手段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8月2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还提交了权利要求书修改替换页,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门体开启的边口开有露槽开孔,在其开孔背后设有凹槽式锁基贴靠装配,使得锁基开设的凹槽和门体的露槽开孔相互吻合为复合凹槽型,即形成带有锁基结合的凹槽式门体构造类型;至于设在门体内侧的凹槽式锁基与门体的露槽冲孔对应具有凹槽开设,而穿过凹槽从锁基开过的锁销通孔中设有插动锁销,所述插动锁销一头被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驱动连接,另一头却在凹槽间来回解锁或闭锁穿行。
2. 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带有凸耳的门框与带有凹槽式锁基的门体闭合时,设在门框上的凸舌会插进门体与锁基开设的复合凹槽型中,由于凸舌的锁孔与门体的锁基锁销通孔对应,故使设在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被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者传动导杆带动下穿进凸舌的锁孔即把门体与门框锁牢。
3. 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包括:门体、凹槽式锁基装置,其特征是门体的开启侧或/和其他侧开有对应锁基凹槽的露槽开孔,透过露槽开孔的背面设有凹槽式锁基装配,使得锁基开设的凹槽与露槽开孔相互形成复合凹槽状;而与门体装配的凹槽式锁基装置由锁基、插动锁销、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组成,所述锁基开有的凹槽与露槽开孔吻合,且具有锁销通孔穿过凹槽从锁基开过,所述锁销通孔中设有的插动锁销一头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的连接臂连接,另一头在复合凹槽间来回穿行,由于锁销通孔的孔身开有轨槽或缺口,故使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其具有的连接臂穿过轨槽或缺口与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连接。
4. 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包括门体、凹槽式锁基装置、门框即框体、凸式锁耳,其特征是门体的开启侧或/和其他侧具有露槽开孔开设,透过其开孔的背后设有凹槽式锁基贴靠装配,致使锁基开设的凹槽与露槽开孔相互形成复合凹槽状;而适于门体装配的凹槽式锁基装置由锁基、插动锁销、传动导片或者传动导杆组成,所述锁基与露槽开孔对应开有凹槽吻合,在凹槽与凹槽之间具有锁销通孔从锁基开过,其中设有的插动锁销一头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连接,另一头则在复合凹槽间来回穿行,由于锁销通孔即凹槽与凹槽之间的孔身开有轨槽或缺口,故使得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其具有的连接臂穿过轨槽或缺口连接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运行;所述门框对应门体的复合凹槽部位设有凸式锁耳结合,该凸式锁耳除了具有插进凹槽的凸耳即凸舌形状外,在对应锁销通孔的部位还开有适合插动锁销插进的锁孔;因而一旦门体与门框闭合后,凸式锁耳的凸耳会插进门体的复合凹槽中,正好凸耳的锁孔与锁销通孔对应,只要插动锁销被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带动下从凸式锁耳的锁孔穿过,就会使门体与门框互锁为一体。
5. 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包括:门体,凹槽式锁基装置,锁控装置,其特征是门体开启侧或/和其他侧开有的露槽冲孔亦称露槽开孔背面具有凹槽式锁基贴靠装配,使得锁基开设的凹槽与露槽冲孔相形吻合依次在门体上形成复合凹槽状;而与门体装配的凹槽式锁基装置由锁基、插动锁销、传动导片或者传动导杆组成,所述锁基对应露槽开孔开有凹槽吻合,在凹槽与凹槽之间具有锁销通孔从锁基开过,其中置有的插动锁销一头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连接,另一头则在复合凹槽间来回穿行,由于锁销通孔即凹槽与凹槽之间的孔身开有轨槽或缺口,故使得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其具有的连接臂穿过轨槽或缺口与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连接运行;所述门体开有适合手控锁芯驱动装置即锁头机关插进的锁芯配孔,在开有锁芯配孔处设有锁控装置即带有动控机构 的锁体盒与盒盖装配,由于锁体盒与盒盖开有的锁芯配孔与门体的锁芯配孔相对应,故能满足锁头机关插进彼此的锁芯配孔相匹配;设在门体中的锁控装置包括锁体盒与盒盖、动控机构,其中动控机构由半式侧轴、主动齿轮与承力拨动销、应力轴片组成,亦即锁体盒内的盒底设有半式侧轴固定,设在半式侧轴上连动的主动齿轮上具有承力拨动销对应力轴片实施推动,由于应力轴片开有的受力限位孔适合承力拨动销驱动的一侧孔距大于主动齿轮圆心点与承力拨动销外侧圆的距离,故使承力拨动销驱动应力轴片至少随主动齿轮转动180度以上,而另一侧的孔距因小于主动齿轮圆心点与承力拨动销的距离,当承力拨动销旋至该角度时,恰好被小边距的孔沿卡住而把应力轴片推到上升或下降的置留位置;所述应力轴片设在锁体盒开有的凹口槽中,经内置传动连接杆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连动;或者,应力轴片直接连动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
6. 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包括:门体,凹槽式锁基装置,锁控装置,门框即框体,凸式锁耳或锁耳式门框;其特征是门体的开启侧具有露槽冲孔亦称露槽开孔开设,透过露槽冲孔的背面即孔后具有凹槽式锁基装配贴靠,且使锁基开设的凹槽与露槽冲孔相形依次在门体上形成复合凹槽形状;而与门体装配的凹槽式锁基装置由锁基、插动锁销、传动导片或者传动导杆组成,所述锁基与露槽冲孔对应开有凹槽吻合,在凹槽与凹槽之间具有锁销通孔从锁基开设穿过,其中设有的插动锁销一头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连接,另一头在凹槽间适于对凸式锁耳的锁孔插进,由于锁销通孔的孔身即凹槽与凹槽之间开有轨槽或缺口,故使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按设置方式不同,分别具有在锁基尾体托架的夹槽或轴孔配置型、在锁基尾体托架一侧配置型、在无尾体托架的锁基上配置型,而且无论那种设置类型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的连接臂穿过轨槽或缺口与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进行连接;所述门体开有适合手控锁芯驱动装置即锁头机关插进的锁芯配孔,在开有锁芯配孔处设有锁控装置即带有动控机构的锁体盒与盒盖装配,由于锁体盒与盒盖开有的锁芯配孔与门体的锁芯配孔对应,故利于锁头机关装配其中形成带有锁控装置配置的门体类型;适于门体中装配的锁控装置包括锁体盒与盒盖、动控机构、手控锁芯驱动装置,其中动控机构由半式侧轴、主动齿轮与承力拨动销、应力轴片组成,亦即锁体盒内的底部开有半式侧轴孔且适于半式侧轴装配固定,设在半式侧轴上连动的主动齿轮具有承力拨动销穿在应力轴片开有的受力限位孔中实施驱动连接,由于受力限位孔的一侧孔距大于主动齿轮圆心点与承力拨动销外圆的距离,故使承力拨动销在受力限位孔中驱动应力轴片至少随主动齿轮转动180度,而另一侧的孔距因小于主动齿轮圆心点与承力拨动销的距离,当承力拨动销旋至该角度时,恰被小边距的孔沿卡住而把应力轴片推到上升止动的位置;所述应力轴片设在锁体盒时,除了满足承力拨动销带动外,按设置不同分别具有探出锁体盒外的类型、隐秘在锁体盒内的类型,以及任意设置类型;一般情况下,应力轴片经内置传动连接杆带动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来回运行,或者直接连动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所述手控锁芯驱动装置适于主动齿轮咬合的部位设有驱动齿轮,且在锁体盒底与盒盖开有的锁芯配孔中设置,而手控锁芯驱动装置的驱动齿轮在锁体盒间与动控机构的主动齿轮咬合并驱动其旋转;所述锁体盒与盒盖彼此具有相互吻合的接口装配结合;所述门框对应门体的复合凹槽部位具有凸式锁耳装配,该凸式锁耳具有插进凹槽的凸耳即凸舌形状,在与锁销通孔对应的部位该凸耳开有适合插动锁销插进的锁孔。
7. 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包括:门体、凹槽式锁基装置、普通改进型门锁装置、门框即框体、凸式锁耳或锁耳式门框,其特征是门体的开启侧或其它部位按外露装配型或非外露装配型的不同,具有凹槽式锁基装置装配结合,适于门体装配的 凹槽式锁基装置由锁基、插动锁销、传动导片或者传动导杆组成,锁基开有的凹槽适合凸式锁耳插进,在凹槽与凹槽之间具有锁销通孔从锁基开过,其中设有的插动锁销一头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的连接臂连接,另一头在凹槽间来回穿行,由于锁销通孔即凹槽与凹槽之间的孔身开有轨槽或缺口,故使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的连接臂穿过轨槽或缺口与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连接;适于门体装配的普通改进型门锁装置为任何适用的门锁装置,而经改进增加的连接机构既能直接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连接,或者也能通过内置传动连接杆来带动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运行;一般情况下改进型的门锁装置通过门体开设的侧孔依在护锁复合条板上与门体装配;或者也可设在门体的任意部位;所述门框对应门体的复合凹槽部位具有凸式锁耳装配,该凸式锁耳具有插进凹槽的任意形状,在对应锁销通孔的部位开有适合插动锁销插进的锁孔。
8. 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包括:门体、凹槽式锁基装置,其特征是门体的边口外,或者边口内具有凹槽式锁基装置装配,按凹槽式锁基装置与门体装配的方式不同,分别具有框式构造装配型、多侧式构造装配型、一侧式构造装配型、局部式构造装配型、个体与锁控装置混合构造类型,以及任意构造装配型;而且,无论哪种类型,适于门体装配的凹槽式锁基装置由锁基、插动锁销、传动导片或者传动导杆组成,所述锁基开有适合凸式锁耳插进的凹槽,在凹槽与凹槽之间具有锁销通孔从锁基开过,其中设有的插动锁销一头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的连接臂连接,另一头在凹槽间来回穿行,由于锁销通孔即凹槽与凹槽之间的孔身开有轨槽或缺口,故使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的连接臂穿过轨槽或缺口连接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运行。
9. 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包括:门体、凹槽式锁基装置、门框即框体、凸式锁耳;其特征是门体的开启侧或其它部位按外露装配型或非外露装配型的不同具有凹槽式锁基装置装配结合,而凹槽式锁基装置由锁基、插动锁销、传动导片或者传动导杆组成,所述锁基开有适合凸式锁耳插进的凹槽,在凹槽与凹槽之间具有锁销通孔从锁基开过,其中设有的插动锁销一头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的连接臂连接,另一头在凹槽间来回穿行,由于锁销通孔即凹槽与凹槽之间的孔身开有轨槽或缺口,故使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的连接臂穿过轨槽或缺口与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连接;所述门框对应门体的复合凹槽部位具有凸式锁耳装配,且按照凸式锁耳与门框外露装配或非外露装配方式不同,分别具有凸式锁耳从门框冲孔后穿过的装配型、凸式锁耳依靠冲窝的装配型、凸式锁耳与门框焊接结合型、凸式锁耳与门框表层装配型;无论哪种装配类型凸式锁耳具有适合插进凹槽的任意形状,且在对应锁销通孔的部位开有利于插动锁销插进的锁孔。
10. 根据权利要求1或2-5或7-9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传动导片设在锁基的尾体托架开有的夹槽装配连动。
11. 根据权利要求1或2-5或7-9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传动导杆设在锁基的尾体托架开有的轴孔装配连动。
12. 根据权利要求1或2-5或7-9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在锁基的尾体托架一侧配置连动。
1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5或7-9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直接在锁基上设置连动。
14. 根据权利要求2-5或7-9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无论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设在锁基尾体托架的夹槽或轴孔中对应防脱落孔,还是设在尾体托架一侧或无尾体托架的锁基上,对应定位丝孔或丝柱或定销部位则开有定位 长槽孔,以此用来连接和限制其行程的设计。
15. 根据权利要求1或2-5或7-9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具有折角形状。
16. 根据权利要求1或2-5或7-9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传动导片一般为任意片状;传动导杆一般为圆杆或非圆杆即任意状。
17. 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锁体盒朝外一侧增有护锁复合条板设置,以适于门体开设的“侧孔”装配。
18. 根据权利要求2或4或6或7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门框对应门体的凹槽处开有孔口即冲孔,致使凸式锁耳的凸舌从孔口的孔后穿出好与门框固定装配。
19. 根据权利要求2或4或6或7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门框对应门体的凹槽部位具有冲窝设计,以利于凸式锁耳依靠在冲窝中乃与门框结合装配。
20. 根据权利要求2或4或6或7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凸式锁耳对应门体的凹槽部位直接焊在门框上。
21. 根据权利要求2或4或6或7或9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凸式锁耳对应门体的凹槽部位以任意方式与门框装配结合。
22. 根据权利要求2或4或6或7或9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所述凸式锁耳分别具有带锁孔的锁耳型、带锁孔的锁耳与基座结合型,带锁孔的若干锁耳与基板结合型、带锁孔的锁耳基板与基座窝口复合装配型,以及任意设计类型。
23. 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应力轴片在锁体盒设置时,既开有锁芯配孔,或者也无锁芯配孔开设。
2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6或8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凹槽式锁基还适于改在门体外层即表层装配结合。
25. 根据权利要求1或2-9任一项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在于门体中适合装配的凹槽式锁基装置或/和锁控装置,分别具有手控式、电控式、手控和电控混合式、远程信息控制式。
26. 根据权利要求4或6或7或9所述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带有凸耳装配的门框与带有凹槽式锁基的门体闭合时,设在门框上的凸舌会插进门体与锁基开设的复合凹槽中,因门框的凸舌锁孔与门体的锁基锁销通孔对应,一旦设在锁销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被设在锁基上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带动下,插动锁销就会穿进凸舌的锁孔将门体与门框相互锁牢。
27. 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其特征是门体适于凹槽式锁基的装配,按单个体凹槽式锁基的大小,开有相形相等的配孔设计,然后将单个体凹槽式锁基与之镶嵌装配结合。”
复审请求人删除了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2。复审请求人认为,(1)“门体开设的露槽开孔背后具有凹槽式锁基贴靠装配”使得本申请具备创造性。凹槽式锁基使得锁基开设的凹槽与门体的露槽开孔相互吻合形成复合凹槽型”,实际上“复合凹槽”对于“四槽式锁基”隐身的机能装配,第一可以避免“凹槽式锁基”难以掩饰的粗笨构体非美观装配痕迹暴露,克服按“凹槽式锁基”整体开设孔洞嵌于其中接合容易导致的门体变形问题出现;第二将“凹槽式锁基”储备功能通过“露槽开孔(亦称复合凹槽)”对外窗口集中输出,既增强了“凹槽式锁基”隐藏性的抗攻击能力配合,又利于机配结构简单、稳定可靠与牢固安全性的提高;第三节省了诸多繁琐配置的复杂环节,简化了工艺配合的生产步骤和方便组装美化的修饰。(2)“锁控装置”(亦含普通改进型门锁装置)融合成分,以选定门体配合为目标对象好让“锁控装置”的应力轴片对设在门体的凹槽式锁基配备的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进行驱动,即达到解锁/闭锁的应用控制,如:“……设在锁体盒开有的凹口槽中的应力轴片,经内置传动连接杆或者直接与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连动,来带动插动锁销在凹槽式锁基的锁销通孔中往返运行实现解锁/禁锁的控制……”。本申请的“锁控装置”除了负责闭锁/解锁控制操作外,实际上并不参与锁定功能的承担,与以往常规机锁和对比文件2不同则无法在技术方案中起到独立的机锁效能发挥。因此,与对比文件1、2相比,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27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9月6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认为本申请不具备创造性,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2月3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沿用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1、2指出本申请权利要求1-27均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3月1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限定了如下技术特征:在露槽开孔的背面具有锁基,锁基与门体内侧贴合装配,锁基开有的凹槽与门体开有的露槽开孔相吻合形成复合凹槽型,锁基开有锁销通孔,其中设有插动锁销在凹槽间来回解锁或闭锁穿行;独立权利要求2中既限定了“带有凸耳”的门框技术特征,也限定了“带有凹槽式锁基”的门体技术特征,并且还限定了彼此闭合时的技术特征;上述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1、2公开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和常用技术手段;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以下文本作出: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1年3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图1-20、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于2014年7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98段,以及于2018年8月2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7项。
2、具体理由的阐述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一项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若现有技术中存在采用该区别特征以解决发明实际解决技术问题的启示,使得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有动机改进对比文件从而获得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1)关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
本申请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
经核查,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凹凸插锁式(智能)防盗门,包括门扇2、门框1和整体性的机构锁定装置,所述门扇2的开启侧(或其它侧)设有若干带插动锁销7和销孔5的凹槽4;所述门框1具有与所述门扇2相形匹配的槽口,在门框1与门扇2开启的一侧(或其它侧)设有能插入凹槽4的若干凸块3,每个凸块3上设有与凹槽4内销孔5对中的穿行销孔5;所述整体性的机构锁定装置具有驱动器6、传动连接杆8和锁定插动销7。当门体关闭时门扇2中的凹槽4与门框1中的凸块3相互插入咬合,由凹槽4中的插动销7穿过凸块4内孔5将门与门框锁牢(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3页第18-25行)。
对比文件1还明确公开根据需要可将带有若干凹槽4的门扇2与凸块3互为设置、将带有若干凸块3的门框1与凹槽4互为设置,所述门扇2的开启侧(或其它侧)设有若干带插动锁销7和销孔5的凹槽4或一同混合设有的能插入凹槽4的若干凸块3,所述门框1具有与所述门扇2相形匹配的槽口,在门框1与门扇2开启的一侧(或其它侧)设有能插入凹槽4的若干凸块3或一同混合设有的若干带插动锁销7和销孔5的凹槽4,每个凸块3或凹槽4设有与凹槽4或凸块3相对中的内销孔5和穿行销孔5。当门体关闭时门扇2中的凹槽4或凸块3与门框1中凸块3或凹槽4插入咬合,由凹槽4中的插动销7穿过凸块3内孔5将门与门框锁牢(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4页第3段)。
对比文件1说明书附图2中示出驱动器6设置在门扇2中,驱动器6通过传动连接杆8’驱动锁定插动销7穿过门扇2上的凹槽4进入门扇上的内销孔5’,对比文件1说明书附图1示出凹槽4设置在门扇2背面且该凹槽4并未贯通门扇本体,凹槽4的左侧向左伸出的板开设有供传动连接杆8’穿过的通孔,传动连接杆8’与锁定插动销7之间还设置有一横向连杆。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上述内容能够确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门扇开启的边口开有凹槽,在门框与所述凹槽相应位置设置有凸块,所述凸块、凹槽具有供锁定插动销穿过的孔,所述门扇与门框闭合后,所述凸块插入所述凹槽内部,锁定插动销在所述凹槽、所述凸块间来回解锁或闭锁穿行,所述锁定插动销由安装在门扇上的驱动器驱动,传动连接杆设在凹槽侧部。
通过比较,对比文件1中的凹槽、锁定插动销分别相应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露槽开孔、插动锁销,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之间的区别在于:(a1)在露槽开孔背后设有凹槽式锁基贴靠装配,凹槽式锁基具有与露槽开孔对应的凹槽,使得锁基开设的凹槽和门体的露槽开孔相互吻合为复合凹槽型,凹槽设有供插动锁销穿过的锁销通孔;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门扇开启的边口开有凹槽,该凹槽设有供插动锁销穿过的锁销通孔(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附图2);(a2)传动导片,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设在锁基上;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传动连接杆8’设置在凹槽左侧板上,传动连接杆8’与锁定插动销7之间设置有横向连杆。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本申请权利要求1实际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简化加工工艺以及使组装后的安全门美观等。
合议组经审查后认为,关于区别特征(a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在门扇上开设凹槽、门框设置凸块,门关闭时所述凸块进入所述凹槽,所述凹槽、所述凸块相应位置上对应开设有供锁定插动销穿过的孔。本申请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合凹槽型即为凹槽式锁基贴靠门扇开设的露槽开孔形成,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复合凹槽与对比文件1中的凹槽作用相同,均是用于与门框上的凸块配合实现锁定。在对比文件1说明书附图2示出凹槽4结构的基础上,出于使得开槽部位美观等需要,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知识,在门扇开设凹槽、然后在该凹槽背后贴靠一具有凹槽的锁基,由此形成复合凹槽型,属于采用常规的方式形成所述凹槽。并且,对比文件1中公开凹槽设置有供锁定插动销穿过的孔,由此也容易想到在凹槽式锁基开设供插动锁销穿过的锁销通孔。综上,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区别特征(a1)改进对比文件1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
关于区别特征(a2),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在门扇上设置驱动器6,该驱动器通过传动连接杆驱动锁定插动销,对比文件1中公开传动连接杆设置在凹槽左侧板上,传动连接杆与锁定插动销之间设置有横向连杆。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传动件之间的连接、固定方式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常规技术知识,对比文件1中的锁定插动销与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插动锁销作用完全相同,两者也均是由上下运动的杆件驱动,“传动导片”、“传动导杆”属于常规的传动件,且对比文件1中亦公开了传动连接杆、传动横杆以及传动连接杆设在凹槽左侧的板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传动的需要,将传动导片或传动导杆设置在锁基上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杆件与插动锁销之间传动方式的不同不足以使得本申请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综上,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采用区别特征(a2)改进对比文件1。
并且,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同时采用上述区别特征(a1)、(a2)也不存在障碍。因此,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强调:本申请围绕“门体开有的露槽开孔背后设有凹槽式锁基贴靠门体内侧装配”或/和“门框对应门体的复合凹槽部位设有凸式锁耳装配结合”作为核心的技术焦点构成独立结构的或/和延展不同层次的组合技术方案;“门体开设的露槽开孔背后具有凹槽式锁基贴靠装配”使得本申请具备创造性。凹槽式锁基使得锁基开设的凹槽与门体的露槽开孔相互吻合形成复合凹槽型,第一可以避免“凹槽式锁基”难以掩饰的粗笨构体非美观装配痕迹暴露,克服按“凹槽式锁基”整体开设孔洞嵌于其中接合容易导致的门体变形问题出现;第二将“凹槽式锁基”储备功能通过“露槽开孔(亦称复合凹槽)”对外窗口集中输出,既增强了“凹槽式锁基”隐藏性的抗攻击能力配合,又利于机配结构简单、稳定可靠与牢固安全性的提高;第三节省了诸多繁琐配置的复杂环节,简化了工艺配合的生产步骤和方便组装美化的修饰。只在门体上开有窄小的露槽开孔仅适应锁基的凹槽对接吻合即可,其余大部分锁基构体却隐藏在门体内秘而不露,无须二次平复修整的繁琐加工步骤,即出乎意料地实现了加工简单、装配方便、结合容易、自然美观、从而避免了二次重复加工以及费工耗时和整理不佳的弊端状态困惑。
合议组经审查后认为,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凹槽、凸块、插销配合,驱动器驱动插销实现闭锁和解锁,进一步地,在所述凹槽中嵌合凹槽式锁基,这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出于美观、防止门体变形等因素所容易想到的常规技术手段。复审请求人所强调的技术效果也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采用常规技术手段后带来的可预期技术效果。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附图6示出了凹槽与凸块配合,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附图2示出位于门扇2内部的锁闭、解锁部件,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附图2中的凹槽设置在门扇侧部中,由此,“只在门体上开有窄小的露槽开孔仅适应锁基的凹槽对接吻合”是容易想到的。复审请求人所强调的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预期的,也是其常规追求,不能使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2)关于本申请权利要求2
本申请权利要求2要求保护一种横锁竖销插动式的防火、防盗安全门。
对比文件1公开了带有凸耳的门框与带有凹槽的门体闭合时,设在门框上的凸舌会插进门体与开设的凹槽中,凸舌的锁孔与门体的凹槽内销孔对应,使设在通孔中的插动锁销被传动导杆带动下穿进凸舌的锁孔即把门体与门框锁牢。
本申请权利要求2与对比文件1之间的区别在于:凹槽式锁基,复合凹槽型;传动导片或者传动导杆设在锁基上。
合议组经审查后认为,对比文件1中已经公开凹槽和凸块具有供锁销穿过的通孔,结合前述理由,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2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综上所述,经复审请求人陈述意见后,本申请权利要求1、2仍然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5月14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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