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用于多栈蓝牙控制器的方法和布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1478
决定日:2019-05-27
委内编号:1F266880
优先权日:2012-09-29
申请(专利)号:201380044839.9
申请日:2013-06-29
复审请求人:英特尔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雷敏
合议组组长:叶峰
参审员:彭媛
国际分类号:H04L29/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一项申请,其驳回决定、前置及复审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基础不再存在,则该申请将被撤销驳回决定。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80044839.9,名称为“用于多栈蓝牙控制器的方法和布置”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英特尔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3年06月29日,优先权日为2012年09月29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5年02月27日,公开日为2015年04月22日。
一、案由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8月09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05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7项;2017年10月3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6页(即第1-84段);2015年02月27日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中文译文的说明书附图第1-5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US2010203838A1,公开日为:2010年08月12日;
对比文件2:“Embedded Bluetooth Stack”,Dean Camera,Undergraduate Theis,公开日为:2011年11月30日。
驳回的具体理由是:权利要求1-3,5-14,16-19,22-24,26-32,34-37不具备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用于启用多个蓝牙主机装置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由蓝牙无线电控制器接收来自蓝牙装置的通信;
处理所述通信以确定要传送至第一主机装置的分组,所述通信包括用于所述分组识别传送所述分组所至的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中的至少一个的目的地;
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中的至少一个;以及
如果第一主机装置被识别为所述分组的所述目的地,则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以及
如果第二主机装置被识别为所述分组的所述目的地,则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二主机装置。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接收命令以传送第二通信至蓝牙装置。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处理所述命令以确定要传送的所述第二通信,其中处理包括在来自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所述第二通信中识别所述第一主机装置。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识别所述目的地包括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嵌入式主机装置并且其中传送包括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其中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包括在安全嵌入式环境内执行的安全操作系统,所述安全操作系统在所述安全嵌入式环境内解密来自另一蓝牙装置的加密分组。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处理所述通信以确定要传送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所述分组包括根据用于将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和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互连的总线的总线协议来解码所述通信以及在所述分组中封装所述通信的内容。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包括经由复用器通过第一主机接口驱动器传送所述分组。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从在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中的多于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中选择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以引导所述分组至所述至少一个主机装置。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的至少一个主机装置包括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确定与所述分组相关联的地址以及基于所述地址识别所述至少一个主机装置。
9. 一种用于启用多个蓝牙主机装置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
蓝牙无线电控制器,用于与总线耦合以便与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通信,其中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包括:
至少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用于与包括第一主机蓝牙核心栈的第一主机装置通信地耦合以及与包括第二主机蓝牙核心栈的第二主机装置通信地耦合;以及
蓝牙核心,用于接收和解码传送,所述传送包括与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之一的目的地的通信;以及
选择逻辑,用于通信地将所述蓝牙核心与所述一个或多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耦合以识别所述通信的所述目的地,以及如果所述通信具有识别为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目的地,则传送所述通信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并且如果所述通信具有识别为所述第二主机装置的目的地,则传送所述通信至所述第二主机装置。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选择逻辑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从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中的多于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中选择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以引导分组至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之一。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蓝牙核心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将来自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通信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关联以及将来自所述第二主机装置的通信与所述第二主机装置关联。
12.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蓝牙核心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将通信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传送至另一个蓝牙装置。
13.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蓝牙核心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根据用于将第一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和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互连的总线的总线协议解码所述传送以及在所述分组中封装所述通信。
1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选择逻辑包括复用器,所述复用器用于基于所述通信中的所述目的地的识别,为所述分组到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传送选择所述至少一个主机接口驱动器。
15.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选择逻辑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嵌入式主机装置以传送分组至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其中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包括在安全嵌入式环境内执行的安全操作系统,所述安全操作系统在所述安全嵌入式环境内解密来自另一个蓝牙装置的加密分组。
16. 一种用于启用多个蓝牙主机装置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第一主机装置,所述第一主机装置包括第一主机蓝牙核心栈;
第二主机装置,所述第二主机装置包括第二主机蓝牙核心栈;
至少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其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通信地耦合以及与所述第二主机装置通信地耦合;
蓝牙核心,用于接收和解码传送,所述传送包括与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之一的目的地的通信;以及
选择逻辑,用于通信地将所述蓝牙核心与所述至少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耦合以识别所述通信的所述目的地,以及如果所述通信具有识别为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目的地,则传送所述通信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并且如果所述通信具有识别为所述第二主机装置的目的地,则传送所述通信至所述第二主机装置。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选择逻辑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从在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中的多于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中选择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以引导分组至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之一。
18. 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蓝牙核心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将来自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通信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关联并且将来自所述第二主机装置的通信与所述第二主机装置关联。
1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蓝牙核心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将通信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传送至另一个蓝牙装置。
20.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选择逻辑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嵌入式主机装置以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其中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包括在安全嵌入式环境内执行的安全操作系统,所述安全操作系统在所述安全嵌入式环境内解密来自另一个蓝牙装置的加密分组。
21. 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选择逻辑包括复用器,所述复用器用于从多于一个主机接口驱动器中选择所述至少一个主机接口驱动器用于所述分组的传送。
22. 一种计算机可使用媒体,所述计算机可使用媒体具有包含于其中的指令,所述指令在被处理器执行时执行操作,所述操作包括:
由蓝牙无线电控制器接收来自蓝牙装置的通信;
处理所述通信以确定要传送至第一主机装置的分组,所述通信包括用于所述分组识别传送所述分组所至的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中的至少一个的目的地;
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中的至少一个;
如果第一主机装置被识别为所述分组的所述目的地,则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以及
如果第二主机装置被识别为所述分组的所述目的地,则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二主机装置。
23.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计算机可使用媒体,其中所述操作还包括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接收命令以传送第二通信至蓝牙装置。
24. 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计算机可使用媒体,其中所述操作还包括处理所述命令以确定要传送的所述第二通信,其中处理包括在来自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所述第二通信中识别所述第一主机装置。
25. 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计算机可使用媒体,其中识别所述目的地包括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嵌入式主机装置并且其中传送包括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其中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包括在安全嵌入式环境内执行的安全操作系统,所述安全操作系统在所述安全嵌入式环境内解密来自另一个蓝牙装置的加密分组。
26.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计算机可使用媒体,其中处理所述通信以确定要传送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所述分组包括根据用于将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和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互连的总线的总线协议来解码所述通信以及在所述分组中封装所述通信的内容。
27.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计算机可使用媒体,其中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包括经由复用器通过第一主机接口驱动器传送所述分组。
28.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计算机可使用媒体,其中所述操作还包括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从在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中的多于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中选择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以引导所述分组至所述至少一个主机装置。
29.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计算机可使用媒体,其中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的至少一个主机装置包括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确定与所述分组相关联的地址以及基于所述地址识别所述至少一个主机装置。
30. 一种用于启用多个蓝牙主机装置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
用于由蓝牙无线电控制器接收来自蓝牙装置的通信的部件;
用于处理所述通信以确定要传送至第一主机装置的分组的部件,所述通信包括用于所述分组识别传送所述分组所至的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中的至少一个的目的地;
用于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中的至少一个的部件;以及
用于如果第一主机装置被识别为所述分组的所述目的地,则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部件;以及
用于如果第二主机装置被识别为所述分组的所述目的地,则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二主机装置的部件。
31. 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设备,还包括用于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接收命令以传送第二通信至蓝牙装置的部件。
32. 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设备,还包括用于处理所述命令以确定要传送的所述第二通信的部件,其中用于处理的部件包括用于在来自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所述第二通信中识别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部件。
33. 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设备,其中用于识别所述目的地的部件包括用于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嵌入式主机装置的部件并且其中用于传送的部件包括用于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的部件,其中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包括在安全嵌入式环境内执行的安全操作系统,所述安全操作系统在所述安全嵌入式环境内解密来自另一蓝牙装置的加密分组。
34. 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设备,其中用于处理所述通信以确定要传送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所述分组的部件包括用于根据用于将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和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互连的总线的总线协议来解码所述通信以及在所述分组中封装所述通信的内容的部件。
35. 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设备,其中用于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部件包括用于经由复用器通过第一主机接口驱动器传送所述分组的部件。
36. 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设备,还包括用于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从在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中的多于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中选择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以引导所述分组至所述至少一个主机装置的部件。
37. 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设备,其中用于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的至少一个主机装置的部件包括用于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确定与所述分组相关联的地址以及基于所述地址识别所述至少一个主机装置的部件。”
驳回决定中指出:权利要求1-3,6-8,16-19,22-24,27-32,35-37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5,9-14,26,34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2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提交修改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未能公开或教导本申请独立权利要求1记载的“所述通信包括用于所述分组识别传送所述分组所至的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中的至少一个的目的地;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中的至少一个;以及如果第一主机装置被识别为所述分组的所述目的地,则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以及如果第二主机装置被识别为所述分组的所述目的地,则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二主机装置”。知道GSM蓝牙主机178和蓝牙主机控制器170之间的连接关系以及对比文件1中的多媒体蓝牙主机182和蓝牙主机控制器170之间的连接关系并不能得到通信包括用于分组识别传送分组所至的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中的至少一个的目的地。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3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复审请求人未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且争辩点与驳回决定时的理由一致,因此坚持驳回决定。
在此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2月2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针对的文本和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针对的文本和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指出:权利要求1-3,6-8,16-19,22-24,27-32,35-37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5,9-14,26,34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并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给予答复。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删除独立权利要求1、将权利要求4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独立权利要求9、将权利要求15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8,删除独立权利要求16、将权利要求20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4,删除独立权利要求22、将权利要求25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9,删除独立权利要求30、将权利要求33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26。并对权利要求编号和引用关系进行了适应性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用于启用多个蓝牙主机装置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由蓝牙无线电控制器接收来自蓝牙装置的通信;
处理所述通信以确定要传送至第一主机装置的分组,所述通信包括用于所述分组识别传送所述分组所至的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中的至少一个的目的地;
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中的至少一个;以及
如果第一主机装置被识别为所述分组的所述目的地,则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以及
如果第二主机装置被识别为所述分组的所述目的地,则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二主机装置,
其中识别所述目的地包括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嵌入式主机装置并且其中传送包括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其中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包括在安全嵌入式环境内执行的安全操作系统,所述安全操作系统在所述安全嵌入式环境内解密来自另一蓝牙装置的加密分组。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接收命令以传送第二通信至蓝牙装置。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处理所述命令以确定要传送的所述第二通信,其中处理包括在来自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所述第二通信中识别所述第一主机装置。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处理所述通信以确定要传送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所述分组包括根据用于将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和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互连的总线的总线协议来解码所述通信以及在所述分组中封装所述通信的内容。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包括经由复用器通过第一主机接口驱动器传送所述分组。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从在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中的多于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中选择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以引导所述分组至所述至少一个主机装置。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的至少一个主机装置包括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确定与所述分组相关联的地址以及基于所述地址识别所述至少一个主机装置。
8. 一种用于启用多个蓝牙主机装置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
蓝牙无线电控制器,用于与总线耦合以便与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通信,其中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包括:
至少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用于与包括第一主机蓝牙核心栈的第一主机装置通信地耦合以及与包括第二主机蓝牙核心栈的第二主机装置通信地耦合;以及
蓝牙核心,用于接收和解码传送,所述传送包括与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之一的目的地的通信;以及
选择逻辑,用于通信地将所述蓝牙核心与所述一个或多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耦合以识别所述通信的所述目的地,以及如果所述通信具有识别为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目的地,则传送所述通信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并且如果所述通信具有识别为所述第二主机装置的目的地,则传送所述通信至所述第二主机装置,
其中所述选择逻辑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嵌入式主机装置以传送分组至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其中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包括在安全嵌入式环境内执行的安全操作系统,所述安全操作系统在所述安全嵌入式环境内解密来自另一个蓝牙装置的加密分组。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选择逻辑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从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中的多于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中选择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以引导分组至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之一。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蓝牙核心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将来自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通信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关联以及将来自所述第二主机装置的通信与所述第二主机装置关联。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蓝牙核心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将通信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传送至另一个蓝牙装置。
12.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蓝牙核心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根据用于将第一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和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互连的总线的总线协议解码所述传送以及在所述分组中封装所述通信。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选择逻辑包括复用器,所述复用器用于基于所述通信中的所述目的地的识别,为所述分组到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传送选择所述至少一个主机接口驱动器。
14. 一种用于启用多个蓝牙主机装置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第一主机装置,所述第一主机装置包括第一主机蓝牙核心栈;
第二主机装置,所述第二主机装置包括第二主机蓝牙核心栈;
至少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其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通信地耦合以及与所述第二主机装置通信地耦合;
蓝牙核心,用于接收和解码传送,所述传送包括与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之一的目的地的通信;以及
选择逻辑,用于通信地将所述蓝牙核心与所述至少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耦合以识别所述通信的所述目的地,以及如果所述通信具有识别为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目的地,则传送所述通信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并且如果所述通信具有识别为所述第二主机装置的目的地,则传送所述通信至所述第二主机装置,
其中所述选择逻辑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嵌入式主机装置以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其中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包括在安全嵌入式环境内执行的安全操作系统,所述安全操作系统在所述安全嵌入式环境内解密来自另一个蓝牙装置的加密分组。
15.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选择逻辑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从在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中的多于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中选择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以引导分组至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之一。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蓝牙核心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将来自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通信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关联并且将来自所述第二主机装置的通信与所述第二主机装置关联。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蓝牙核心包括以下逻辑,所述逻辑用于将通信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传送至另一个蓝牙装置。
18.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选择逻辑包括复用器,所述复用器用于从多于一个主机接口驱动器中选择所述至少一个主机接口驱动器用于所述分组的传送。
19. 一种计算机可使用媒体,所述计算机可使用媒体具有包含于其中的指令,所述指令在被处理器执行时执行操作,所述操作包括:
由蓝牙无线电控制器接收来自蓝牙装置的通信;
处理所述通信以确定要传送至第一主机装置的分组,所述通信包括用于所述分组识别传送所述分组所至的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中的至少一个的目的地;
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中的至少一个;
如果第一主机装置被识别为所述分组的所述目的地,则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以及
如果第二主机装置被识别为所述分组的所述目的地,则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二主机装置,
其中识别所述目的地包括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嵌入式主机装置并且其中传送包括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其中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包括在安全嵌入式环境内执行的安全操作系统,所述安全操作系统在所述安全嵌入式环境内解密来自另一个蓝牙装置的加密分组。
20. 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计算机可使用媒体,其中所述操作还包括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接收命令以传送第二通信至蓝牙装置。
21. 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计算机可使用媒体,其中所述操作还包括处理所述命令以确定要传送的所述第二通信,其中处理包括在来自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所述第二通信中识别所述第一主机装置。
22. 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计算机可使用媒体,其中处理所述通信以确定要传送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所述分组包括根据用于将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和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互连的总线的总线协议来解码所述通信以及在所述分组中封装所述通信的内容。
23. 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计算机可使用媒体,其中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包括经由复用器通过第一主机接口驱动器传送所述分组。
24. 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计算机可使用媒体,其中所述操作还包括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从在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中的多于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中选择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以引导所述分组至所述至少一个主机装置。
25. 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计算机可使用媒体,其中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的至少一个主机装置包括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确定与所述分组相关联的地址以及基于所述地址识别所述至少一个主机装置。
26. 一种用于启用多个蓝牙主机装置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
用于由蓝牙无线电控制器接收来自蓝牙装置的通信的部件;
用于处理所述通信以确定要传送至第一主机装置的分组的部件,所述通信包括用于所述分组识别传送所述分组所至的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中的至少一个的目的地;
用于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中的至少一个的部件;以及
用于如果第一主机装置被识别为所述分组的所述目的地,则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部件;以及
用于如果第二主机装置被识别为所述分组的所述目的地,则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二主机装置的部件,
其中用于识别所述目的地的部件包括用于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嵌入式主机装置的部件并且其中用于传送的部件包括用于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的部件,其中所述嵌入式主机装置包括在安全嵌入式环境内执行的安全操作系统,所述安全操作系统在所述安全嵌入式环境内解密来自另一蓝牙装置的加密分组。
27. 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设备,还包括用于从所述第一主机装置接收命令以传送第二通信至蓝牙装置的部件。
28. 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设备,还包括用于处理所述命令以确定要传送的所述第二通信的部件,其中用于处理的部件包括用于在来自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所述第二通信中识别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部件。
29. 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设备,其中用于处理所述通信以确定要传送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所述分组的部件包括用于根据用于将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和所述第一主机装置互连的总线的总线协议来解码所述通信以及在所述分组中封装所述通信的内容的部件。
30. 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设备,其中用于传送所述分组至所述第一主机装置的部件包括用于经由复用器通过第一主机接口驱动器传送所述分组的部件。
31. 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设备,还包括用于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从在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中的多于一个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中选择蓝牙主机接口驱动器以引导所述分组至所述至少一个主机装置的部件。
32. 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设备,其中用于将所述目的地识别为所述多个蓝牙主机装置的至少一个主机装置的部件包括用于由所述蓝牙无线电控制器确定与所述分组相关联的地址以及基于所述地址识别所述至少一个主机装置的部件。”
复审请求人认为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及其从属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2019年04月15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9年04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2项;2017年10月3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6页(即1-84段);2015年02月27日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中文译文的说明书附图第1-5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经审查,上述文本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2、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复审请求人提交了权利要求全文修改替换页,删除独立权利要求1、将权利要求4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独立权利要求9、将权利要求15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8,删除独立权利要求16、将权利要求20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4,删除独立权利要求22、将权利要求25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9,删除独立权利要求30、将权利要求33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26。由此,驳回决定、前置及复审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权利要求1-3,6-8,16-19,22-24,27-32,34-3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的基础已不再存在,从而克服了驳回决定和前置中指出的问题。至于其它问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0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以下述文本为基础继续进行审批程序: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2项;
复审请求人于2017年10月3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6页;
复审请求人于2015年02月27日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中文译文的说明书附图第1-5页;
复审请求人于2015年02月27日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中文译文的说明书摘要;
复审请求人于2015年02月27日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中文译文的摘要附图。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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