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0243
决定日:2019-05-05
委内编号:1F234507
优先权日:2012-08-02
申请(专利)号:201380040998.1
申请日:2013-07-30
复审请求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刘宇儒
合议组组长:赵晓春
参审员:张乾桢
国际分类号:H03M3/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修改的特征及修改后的方案整体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有文字记载,或者能够根据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则该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800409981,名称为“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3年07月30日,优先权日为2012年08月02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期为2015年02月02日,公开日为2015年06月17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7年06月30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5年02月02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的中文译文的说明书第1-10页、说明书附图第1-10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6年10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包括:
能用于接收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法器;
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加法器的输出的第一积分器;
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输出的第二积分器;
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输出的第三积分器;
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第二加法器;
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加法器的输出的最后一个积分器;以及
能用于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器并且还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出的量化器。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Δ-Σ调制器,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量化器的所述输出的数模转换器。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Δ-Σ调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Δ-Σ调制器被集成到移动电话、机顶盒、音乐播放器、视频播放器、娱乐单元、导航设备、计算机、手持式个人通信系统(PCS)单元、便携式数据单元、和/或位置固定的数据单元中。
4. 一种用于在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中处理信号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第一加法器处接收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
在第一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加法器的输出;
在第二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输出;
在第三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输出;
在第二加法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
在最后一个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加法器的输出;以及
经由量化器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器并且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出。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在数模转换器处接收所述量化器的输出。
6.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将所述Δ-Σ调制器集成到移动电话、机顶盒、音乐播放器、视频播放器、娱乐单元、导航设备、计算机、手持式个人通信系统(PCS)单元、便携式数据单元、和/或位置固定的数据单元中。
7. 一种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包括:
用于将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相加的第一加法装置;
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一加法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第一积分装置;
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第二积分装置;
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二积分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第三积分装置;
用于将来自所述第二积分装置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装置的输出相加的第二加法装置;
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二加法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最后一个积分装置;以及
用于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装置并且用于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出的装置。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Δ-Σ调制器,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用于对来自所述用于反馈的装置的输出进行数模转换的装置。
9.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Δ-Σ调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Δ-Σ调制器被集成到移动电话、机顶盒、音乐播放器、视频播放器、娱乐单元、导航设备、计算机、手持式个人通信系统(PCS)单元、便携式数据单元、和/或位置固定的数据单元中。
10. 一种用于在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中处理信号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
用于在第一加法器处接收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的装置;
用于在第一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加法器的输出的装置;
用于在第二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输出的装置;
用于在第三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输出的装置;
用于在第二加法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装置;
用于在最后一个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加法器的输出的装置;以及
用于经由量化器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器并且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出的装置。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用于在数模转换器处接收所述量化器的输出的装置。
12.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用于将所述Δ-Σ调制器集成到移动电话、机顶盒、音乐播放器、视频播放器、娱乐单元、导航设备、计算机、手持式个人通信系统(PCS)单元、便携式数据单元、和/或位置固定的数据单元中的装置。”
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2624396 A,公开日为2012年08月01日;
对比文件2:CN102291150 A,公开日为2011年12月21日。
驳回决定的具体理由是:1)独立权利要求1、7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第二加法器还用于接收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的输出。上述区别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所起作用相同,因此,权利要求1、7不具备创造性。2)权利要求2-3、8-9的附加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3、8-9也不具备创造性。3)权利要求4-6是权利要求1-3的装置权利要求相对应的方法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0-12为与权利要求1-3相对应的设备,基于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4-6、10-1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7年10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所作修改具体为:在权利要求1、4、7、10中增加技术特征“其中所述第一加总路径和第二加总路径各自包括放大和延迟”。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在移动一定标前馈路径(比如第四定标前馈路径218)后,通过修改第四定标前馈路径422的放大和/或延迟,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保持不变。(2)对比文件1并未公开或教导如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第二加法器”,对比文件1也没有公开或教导其加法器ADD1可以改变输入(例如,从其现有的4个输入修改成增加额外的输入)而不影响预定功能性。对比文件2也没有公开这样的加法器。此外,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或教导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其中所述第一加总路径和第二加总路径各自包括放大和延迟”。
复审请求人于2017年10月16日新提交的权利要求1、4、7、10内容如下:
“1. 一种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包括:
能用于接收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法器;
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加法器的输出的第一积分器;
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输出的第二积分器;
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输出的第三积分器;
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第二加法器;
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加法器的输出的最后一个积分器;以及
能用于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器并且还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出的量化器,
其中所述第一加总路径和第二加总路径各自包括放大和延迟。”
“4. 一种用于在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中处理信号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第一加法器处接收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
在第一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加法器的输出;
在第二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输出;
在第三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输出;
在第二加法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
在最后一个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加法器的输出;以及
经由量化器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器并且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 输出,
其中所述第一加总路径和第二加总路径各自包括放大和延迟。”
“7. 一种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包括:
用于将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相加的第一加法装置;
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一加法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第一积分装置;
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第二积分装置;
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二积分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第三积分装置;
用于将来自所述第二积分装置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装置的输出相加的第二加法装置;
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二加法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最后一个积分装置;以及
用于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装置并且用于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出的装置,
其中所述第一加总路径和第二加总路径各自包括放大和延迟。”
“10. 一种用于在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中处理信号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
用于在第一加法器处接收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的装置;
用于在第一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加法器的输出的装置;
用于在第二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输出的装置;
用于在第三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输出的装置;
用于在第二加法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装置;
用于在最后一个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加法器的输出的装置;以及
用于经由量化器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器并且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出的装置,
其中所述第一加总路径和第二加总路径各自包括放大和延迟。”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11月08日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首先,无论加法器输入几路输入的加法器,加法器的作用在于实现加法,而存在几路输入,就设置几路加法器进行求和,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将数据进行求和时,容易想到的,这不能构成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理由。其次,虽然对比文件1和2没有公开了新补入的特征“其中所述第一加总路径和第二加总路径各自包括放大和延迟”,但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相同或相似的电路上,设置相应所需要的功能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8年07月24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的复审请求意见,合议组认为:(1)首先,复审请求人所陈述的上述内容在权利要求书中并没有记载。其次,对比文件1中的第一积分路径和第二积分路径与本申请移动后的定标前馈路径的设置位置相同,即分别用于接收来自第一积分器和第二积分器的增益输出。因此,对比文件1和本申请一样都减少了一阶前馈路径,使得N阶前馈变成了N-1阶前馈。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传统工业控制系统中对传递函数通常有特定要求,传递函数要保持不变,才能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因此,当减少前馈阶数导致传递路径发生变化而影响到传递函数时,容易想到在路径上进行补偿、修改等处理,使得传递函数保持不变,从而保证系统控制的稳定性,这是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2)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输入信号作为前馈信号输入加法器并与其他前馈信号进行累加的技术启示。而前馈路径通常可以设置为包括放大和延迟两项常见功能,属于前馈路径设置的公知常识。这在本申请(说明书第[0027]-[0031]段,附图1-2)介绍现有技术中的前馈低失真架构的Δ-Σ调制器时也有说明,其中记载的现有技术中的常规Δ-Σ调制器100和常规合并式Δ-Σ调制器200中均具有将输入信号作为前馈信号输入到第二加法器的路径,第二加法器均可以接收来自输入信号的前馈信号并且与来自其他路径的前馈信号进行累加,其他路径的信号包括来自积分器的增益信号和加总信号。其中,常规Δ-Σ调制器100和常规合并式Δ-Σ调制器200中连接的来自积分器的加总路径上均可以设置放大和延迟,如附图2中第二定标前馈路径214就包括放大和延迟。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2公开的输入信号的前馈路径与对比文件1的方案相结合,在原有多路前馈信号的基础上对前馈信号进一步进行累加,并且容易想到将输入信号的前馈路径和第一积分器的前馈路径均设置为包括放大和延迟功能的加总路径。
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1月08日提交了答复上述复审通知书的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修改了权利要求1、4、7、10,将权利要求1、4、7、10中的技术特征“其中所述第一加总路径和第二加总路径各自包括放大和延迟”修改为“其中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加权总和小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复审请求人意见陈述如下:对比文件1并未公开或教导降低到第二加法器的各通道增益的加权总和。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都没有公开或教导与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加权总和小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有关的任何技术方案。本申请中各通道的加权总和减小能够降低加法器的输入负载和积分器的输出负载。
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1月08日新提交的权利要求1、4、7、10内容如下:
“1. 一种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包括:
能用于接收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法器;
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加法器的输出的第一积分器;
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输出的第二积分器;
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输出的第三积分器;
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第二加法器;
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加法器的输出的最后一个积分器;以及
能用于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器并且还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出的量化器,
其中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加权总和小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
“4. 一种用于在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中处理信号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第一加法器处接收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
在第一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加法器的输出;
在第二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输出;
在第三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输出;
在第二加法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 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
在最后一个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加法器的输出;以及
经由量化器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器并且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出,
其中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加权总和小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
“7. 一种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包括:
用于将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相加的第一加法装置;
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一加法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第一积分装置;
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第二积分装置;
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二积分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第三积分装置;
用于将来自所述第二积分装置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装置的输出相加的第二加法装置;
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二加法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最后一个积分装置;以及
用于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装置并且用于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出的装置,
其中来自所述第二积分装置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装置的输出的加权总和小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
“10. 一种用于在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中处理信号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
用于在第一加法器处接收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的装置;
用于在第一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加法器的输出的装置;
用于在第二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输出的装置;
用于在第三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输出的装置;
用于在第二加法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装置;
用于在最后一个积分器处接收来自所述第二加法器的输出的装置;以及
用于经由量化器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器并且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出的装置,
其中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加权总和小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31日再次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4、7、10的修改超出原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4、7、10中包括如下技术特征“来自所述第二积分装置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装置的输出的加权总和小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而根据原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应该是“来自所述第二积分装置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装置的输出的加权总和等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不能从原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因此权利要求1修改后的技术方案超出了原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13日提交了答复上述2019年01月31日复审通知书的意见陈述书,未提交修改文件。复审请求人意见陈述如下:如图4B所示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并非简单地如图4B所示的各条路径的增益。根据本申请,图4B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具有与图4A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不同的结构(即,路径结构及其增益),但与图4A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提供相同的传递函数。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对于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入信号每经过一个积分器就提高一个阶次, 由此积分器的个数决定了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阶数。图4B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前向传递函数可以表示如下:
因此,如图4B的各条输入路径的加权总和(即,1 1+3+3+l=9)小于其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即,1+4+6+4+1=16)。因此,权利要求1中的修改特征“来自所述第二积分装置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装置的输出的加权总和小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与原申请相一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1月08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5年02月02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的中文译文的说明书第1-10页、说明书附图第1-10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11月0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
2、关于专利法第33条
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修改的特征及修改后的方案整体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有文字记载,或者能够根据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则该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2.1、权利要求1、4、7、10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权利要求1、4、7、10中包括如下修改的特征“其中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加权总和小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在原始申请文件中(参见原始说明书第0037、0042段)记载了如下相关内容“改变Δ-Σ调制器的前馈增益以通过减小加法器的输入负载和积分器的输出负载来降低前馈Δ-Σ调制器的复杂度。即,所提出的方面将N阶前馈Δ-Σ调制器的复杂度降低到(N-1)阶Δ-Σ调制器的复杂度,且在使用较简单设计的同时不使性能降级。应当注意,在移动一定标前馈路径(比如第四定标前馈路径218)后,Δ-Σ 调制器的传递函数保持不变。图4A示出根据本公开一方面的使用前馈低失真架构的四阶合并式Δ-Σ调制器400的示例”,由此可知,原说明书中记载的方案中图4B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虽然具有与图4A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不同的结构,但与图4A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提供相同的传递函数,由此在使用较简单设计的同时不使性能降级。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对于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入信号每经过一个积分器就提高一个阶次,由此积分器的个数决定了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阶数。图4B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可以表示如下:
由于上述传递函数中的第3、4、5项不是规范的积分器阶数形式,因此可以改写如下:
由此可知,图4B实现的传递函数的各阶增益(0、1、2、3、4阶)分别如下:1,4,6,4,1,因此图4B实现的传递函数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为16(即1 4 6 4 1)。
根据原申请文件上述记载的内容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上述修改特征中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即图4B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中的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加权总和为如图4B所示的各条路径的增益的总和,即9(1 1 3 3 1)。
因此,根据原申请文件上述记载的内容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原说明书中的图4B中各条输入路径的加权总和9(即1 1 3 3 1)小于其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16(即1 4 6 4 1)。
因此,权利要求1、4、7、10的上述修改特征以及修改后的整体方案能够从原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因此权利要求1、4、7、10修改后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3、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所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中部分区别技术特征未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并且该部分区别技术特征使得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项权利要求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2624396 A,公开日为2012年08月01日;
对比文件2:CN102291150 A,公开日为2011年12月21日。
3.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德尔塔-西格玛(Δ∑)调制器以及信号处理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如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02]-[0027]段,附图5):图5给出了Δ∑调制器的配置图,从图5中,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该Δ∑调制器包括:能用于接收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法器ADD2(相当于“能用于接收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法器”);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加法器ADD2的输出的第一积分器INT4(相当于“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加法器的输出的第一积分器”);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INT4的输出的第二积分器INT3(相当于“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输出的第二积分器”);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INT3的输出的第三积分器INT2(相当于“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输出的第三积分器”);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INT3的前馈增益 a3输出的第二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INT4的前馈增益a2输出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INT4的传递函数s和前馈增益a1的加总sa1输出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INT2的输出的第二加法器ADD1(相当于“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第二加法器”);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加法器ADD1的输出的最后一个积分器INT1(相当于“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加法器的输出的最后一个积分器”);能用于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器ADD2并且还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出的量化器Quan(相当于“能用于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器并且还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出的量化器”)。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第二加法器还用于接收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的输出。(2)其中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加权总和小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权利要求1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构建前馈失真架构,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sigma-delta调制器,并具体公开了如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28]-[0046]段,附图2、3和9):该sigma-delta调制器可以用于数据处理设备,例如数字音频处理设备、数字电视、图像编码设备、频率合成设备等。其中,该sigma-delta调制器包括第二增益放大器208、第三增益放大器210、数模转换器209,以及顺序连接的减法器201、第一加法器202、第一积分器203、第二积分器204、第一增益放大器205、第二加法器206、量化器207,减法器201的正向输入端接第二加法器206的另一输入端,第一积分器203的输出端还经第二增益放大器208后接第二加法器206的再一输入端,量化器207的输出端经数模转换器(DAC)209接减法器201的反向输入端,第二积分器204的输出端还经第三增益放大器210后接第一加法器202的另一输入端。这里,第二加法器206的输入端为3个。这样,即将实现了:将模拟输入信号前馈到量化器207前的第二加法器206的输入端。并且,从附图2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第二加法器206用于接收来自输入信号的路径的输出。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输入信号作为前馈信号输入加法器并与其他前馈信号进行累加的技术启示。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权利要求1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降低积分器功耗、提高准确性,使用较简单设计的同时不使性能降级。为解决上述问题,权利要求1的方案中通过减小加法器的输入负载和积分器的输出负载来降低前馈Δ-Σ调制器的复杂度,即将N阶前馈Δ-Σ调制器的复杂度降低到N-1阶Δ-Σ调制器的复杂度。而且,在定标前馈路径前移后,修改定标前馈路径的形式,使得到加法器的各条路径的加权总和减小,以便改变Δ-Σ调制器的前馈增益,增大反馈因子,从而使得积分器有更低的功耗,并且还提供更大的准确性。而为了在使用较简单设计的同时不使得性能降低,在移动一定标前馈路径后,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保持不变。例如,图4B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虽然具有与图4A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不同的结构(即,路径结构及其增益),但与图4A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提供相同的传递函数。图4B实现的传递函数的各阶增益(0、1、2、3、4阶)和图4A实现的传递函数的各阶增益相同,均为:1,4,6,4,1,因此图4B实现的传递函数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为16(即1 4 6 4 1)。而图4B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中的来自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加权总和为如图4B所示的各条路径的增益的总和,即9(1 1 3 3 1)。因此,图4B中各条输入路径的加权总和9(即1 1 3 3 1)小于其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16(即1 4 6 4 1)。本申请中的各路径的加权总和减小,使得反馈因子增大,从而使得积分器功耗降低、准确性提高。由此实现了降低积分器功耗、提高准确性,使用较简单设计的同时不使性能降级。
对比文件1的图5中的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提供的一阶、二阶、和三阶的增益分别为al、a2、a3、1,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为al a2 a3 l。在图5中,到加法器ADD1的各条路径的增益的加权总和仍为al a2 a3 l。即,对比文件1中到加法器的各条路径的输出的加权总和不小于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对比文件1虽然公开了定标前馈路径的前移,但是没有公开在定标前馈路径前移后,修改定标前馈路径的形式,以便改变Δ-Σ调制器的前馈增益,增大反馈因子,从而使得积分器功耗降低、准确性提高。因此,对比文件1没有给出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的技术启示。
对比文件2公开了Δ-Σ调制器,但是没有公开移动定标前馈路径,更没有公开在移动定标前馈路径后,修改定标前馈路径的形式来改变Δ-Σ调制器的前馈增益,从而使得积分器功耗降低、准确性提高。因此,对比文件2没有给出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应用于对比文件1的技术启示。
而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同时,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给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带来了有益的技术效果:降低积分器功耗、提高准确性,并且在使用较简单设计的同时不使得性能降低。由此可知,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2、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3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3、权利要求4-6是与权利要求1-3相对应的方法权利要求,基于评述权利要求1-3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4-6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4、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一种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德尔塔-西格玛(Δ∑)调制器以及信号处理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如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02]-[0027]段,图5):图5给出了Δ∑调制器的配置图,从图5中,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该Δ∑调制器包括:能用于接收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相加的第一加法装置ADD2(相当于“用于将反馈信号和输入信号相加的第一加法装置”);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加法器ADD2的输出进行积分的第一积分装置INT4(相当于“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一加法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第一积分装置”);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INT4的输出进行积分的第二积分装置INT3(相当于“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第二积分装置”);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INT3的输出进行积分的第三积分装置INT2(相当于“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二积分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第三积分装置”);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INT3的前馈增益 a3输出的第二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INT4的前馈增益a2输出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INT4的传递函数s和前馈增益a1的加总sa1输出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INT2的输出相加的第二加法装置ADD1(相当于“用于将来自所述第二积分装置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装置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装置的输出相加的第二加法装置”);能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加法器ADD1的输出进行积分的最后一个积分装置INT1(相当于“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二加法装置的输出进行积分的最后一个积分装置”);能用于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器ADD2并且还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出的量化器Quan装置(相当于“用于将输出反馈到所述第一加法装置并且用于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输出的装置”)。
权利要求7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第二加法器还用于接收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的输出。(2)其中来自所述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加权总和小于所述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权利要求7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构建前馈失真架构,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sigma-delta调制器,并具体公开了如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28]-[0046]段,附图2、3和9):该sigma-delta调制器可以用于数据处理设备,例如数字音频处理设备、数字电视、图像编码设备、频率合成设备等。其中,该sigma-delta调制器包括第二增益放大器208、第三增益放大器210、数模转换器209,以及顺序连接的减法器201、第一加法器202、第一积分器203、第二积分器204、第一增益放大器205、第二加法器206、量化器207,减法器201的正向输入端接第二加法器206的另一输入端,第一积分器203的输出端还经第二增益放大器208后接第二加法器206的再一输入端,量化器207的输出端经数模转换器(DAC)209接减法器201的反向输入端,第二积分器204的输出端还经第三增益放大器210后接第一加法器202的另一输入端。这里,第二加法器206的输入端为3个。这样,即将实现了:将模拟输入信号前馈到量化器207前的第二加法器206的输入端。并且,从附图2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第二加法器206用于接收来自输入信号的路径的输出。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输入信号作为前馈信号输入加法器并与其他前馈信号进行累加的技术启示。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权利要求7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降低积分器功耗、提高准确性,使用较简单设计的同时不使性能降级。为解决上述问题,权利要求7的方案中通过减小加法器的输入负载和积分器的输出负载来降低前馈Δ-Σ调制器的复杂度,即将N阶前馈Δ-Σ调制器的复杂度降低到N-1阶Δ-Σ调制器的复杂度。而且,在定标前馈路径前移后,修改定标前馈路径的形式,使得到加法器的各条路径的加权总和减小,以便改变Δ-Σ调制器的前馈增益,增大反馈因子,从而使得积分器有更低的功耗,并且还提供更大的准确性。而为了在使用较简单设计的同时不使得性能降低,在移动一定标前馈路径后,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保持不变。例如,图4B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虽然具有与图4A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不同的结构(即,路径结构及其增益),但与图4A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提供相同的传递函数。图4B实现的传递函数的各阶增益(0、1、2、3、4阶)和图4A实现的传递函数的各阶增益相同,均为:1,4,6,4,1,因此图4B实现的传递函数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为16(即1 4 6 4 1)。而图4B的低失真前馈Δ-Σ调制器中的来自第二积分器的第二经积分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一积分路径、来自所述输入信号的第一加总路径、来自所述第一积分器的第二加总路径、以及来自所述第三积分器的输出的加权总和为如图4B所示的各条路径的增益的总和,即9(1 1 3 3 1)。因此,图4B中各条输入路径的加权总和9(即1 1 3 3 1)小于其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16(即1 4 6 4 1)。本申请中的各路径的加权总和减小,使得反馈因子增大,从而使得积分器功耗降低、准确性提高。由此实现了降低积分器功耗、提高准确性,使用较简单设计的同时不使性能降级。
对比文件1的图5中的Δ-Σ调制器的传递函数提供的一阶、二阶、和三阶的增益分别为al、a2、a3、1,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为al a2 a3 l。在图5中,到加法器ADD1的各条路径的增益的加权总和仍为al a2 a3 l。即,对比文件1中到加法器的各条路径的输出的加权总和不小于传递函数提供的各阶增益的加权总和。对比文件1虽然公开了定标前馈路径的前移,但是没有公开在定标前馈路径前移后,修改定标前馈路径的形式,以便改变Δ-Σ调制器的前馈增益,增大反馈因子,从而使得积分器功耗降低、准确性提高。因此,对比文件1没有给出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的技术启示。
对比文件2公开了Δ-Σ调制器,但是没有公开移动定标前馈路径,更没有公开在移动定标前馈路径后,修改定标前馈路径的形式来改变Δ-Σ调制器的前馈增益,从而使得积分器功耗降低、准确性提高。因此,对比文件2没有给出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应用于对比文件1的技术启示。
而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同时,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给权利要求7的技术方案带来了有益的技术效果:降低积分器功耗、提高准确性,并且在使用较简单设计的同时不使得性能降低。由此可知,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权利要求7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5、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7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8-9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6、权利要求10-12是与权利要求1-3相对应的设备权利要求,基于评述权利要求1-3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10-12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综上,相对于目前的证据而言,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已经克服了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指出的全部缺陷。至于本申请中是否存在其它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问题,由后续程序继续审查。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06月30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以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基础继续进行审批程序。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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