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康 通 讯 员 王 荧
“我建议大力推广全网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互联互通,从而有效提高巡回审理庭的使用效率”“我希望能定期组织对各巡回审理庭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各地巡回审理庭的利用率,不断丰富和优化管理方式”……在日前举行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2014年度巡回审理庭管理工作会议上,来自全国9个省的地方巡回审理庭相关负责人共聚一堂,大家各抒己见,就巡回审理庭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巡回审理庭的未来发展畅所欲言。
“巡回审理庭的建设有效提高了各地专利行政执法的效率,有力促进了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审查和地方行政执法的对接,以及专利侵权和确权程序的衔接。今后,我们将在案件审理的同时,继续发挥巡回审理庭的功能和使用效率,让其真正成为地方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平台,更好地服务于地方行政调处案件审理,不断提升地方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效率。”专利复审委员会副主任蒋彤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侵权确权有效对接 提升地方执法能力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提高专利行政执法水平,统一行政执法标准,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8年开始在地方知识产权局建设巡回审理庭,目前,已在全国9个省设立了10个巡回审理庭。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完善巡回审理庭的功能,提高巡回审理庭的使用效率,2013年,专利复审委员会与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合作,率先在福建省第八巡回审理庭开展全网管理系统试点工作,该系统可以实现庭审现场直播、庭审案件点播回看、本省无效案件关注、关联案件关注等功能,实现了各审理庭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此举也是巡回审理庭在专利确权与专利侵权衔接方面的有力探索,是专利审查和行政执法无缝对接的新尝试。
“近年来,专利复审委员会积极推动专利确权与侵权判定程序的有效衔接,努力促进专利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为提升专利行政执法保护力度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自身在人才、专业及职能方面的优势。专利复审委员会积极探索建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与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支持地方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案件调处工作,通过全网管理平台能有效提高地方专利行政执法在证据、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一致性以及结论的稳定性。”蒋彤表示。
据统计,2014年,专利复审委员会多次派审查员赴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巡回审理,取得了丰硕成果。其中,江苏省第二巡回审理庭共进行巡回审理11次,审理各类案件合计93件,涉及涉案当事人约190人,参与旁听人员约470人次。广东省第一巡回审理庭共进行巡回审理8次,审理各类案件合计45件,涉及涉案当事人约90人,参与旁听人员约600人次。此外,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还在巡回审理庭内进行了大量专利行政调处案件的审理,有效提高了地方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的效率和信息化水平,促进了地方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不断优化平台功能 探索创新管理模式
“巡回审理庭的建成,不仅大大节约了双方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也为我们地方知识产权局的专利行政执法提供了规范庄严的审理场所。同时,利用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员来巡回审理庭开展现场审理的机会,我们组织了全省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观摩,并邀请审查员对审理过程的程序和技术要点进行现场讲解,让大家受益匪浅。”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黄平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借助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人力资源优势,巡回审理庭已成为专利复审委员会与地方知识产权局及企业沟通的重要通道和平台。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各地巡回审理庭整体使用率并不高,面对这一现状,各地巡回审理庭相关负责人纷纷建言献策,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目前巡回审理庭的使用还仅限于本省,如果将其使用范围扩大到东北三省及内蒙古,带动周边其他省市共同使用,必将进一步提高巡回审理庭的使用效率,这一平台辐射的范围也会更加广泛,影响力也会扩大。”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胡权林表示。
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处调研员包平伟看来,降低巡回审理的“准入”门槛是提高巡回审理庭利用率的有力措施之一。“湖南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江苏、广东相比相对落后,专利复审及无效案件数量有限,但开展巡回审理的条件是必须积攒到一定数量的案件,并且涉案双方当事人均来自本省,这样就更加困难。今后能否根据各省实际情况,降低开展巡回审理的标准,增加巡回审理次数。”包平伟表示。
“针对目前巡回审理庭的使用效率还有待提升的问题,我们希望加强与各地巡回审理庭的交流与沟通,倾听各方意见,不断优化和调整管理方式,探索出较为先进的管理模式,尽快制定实施《专利复审委员会多媒体审理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划好、管理好、使用好巡回审理庭,真正发挥巡回审理庭的作用。”蒋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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