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位、追踪和/或找回无线通信设备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2)“具有高密度的局部互连结构的电路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3) “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案情介绍】
请求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苹果公司)就专利权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高通公司)的ZL201310491586.1号(下称586号专利)、ZL201480013124.1号(下称124号专利)和ZL200880004304.8号(下称304号专利)发明专利权分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18年以来苹果公司针对高通公司的40余件专利权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本系列案件涉及其中的三项专利。
586号专利涉及图形用户界面(GUI)的微创新技术,在新业态强调用户体验的大背景下,如何通过专利保护微创新是近年来的关注焦点。
586号专利所涉及的技术方案已成为多数智能移动终端在GUI交互中的基本功能,其专利权的稳定性对各大智能手机制造厂商均具有重要意义。原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五人合议组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最终作出第36696号无效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随后,福州中院作出禁售iPhone部分系列手机的诉中临时禁令。
124号专利涉及深亚微米工艺节点中集成电路多层金属互连结构,是系列无效宣告请求中唯一涉及集成电路制造领域的案件。在本案的审理中,双方当事人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如何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进行认定。原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作出第3712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304号专利涉及如何定位、追踪以及找回无线通信设备的装置和方法,原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后作出第3707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专利权无效。
【典型意义】
586号专利的审查决定解析了新颖性判断的单独对比原则,在回归GUI的技术本质,准确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对GUI领域在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判方面具有典型的借鉴意义。
124号专利的审查决定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准确认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后续的侵权程序判定得出正确结论奠定了基础,凸显了确权程序在专利大保护格局下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304号专利的审查决定阐释了准确把握技术本质,分析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关系,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视角出发,对现有技术予以全面客观衡量,进而判断技术启示的有无,对创造性的评判具有指导意义。
【案件解读】
(1)“定位、追踪和/或找回无线通信设备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PDF (点击查看)
(2)“具有高密度的局部互连结构的电路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PDF(点击查看)
(3) “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PDF(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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