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请求人无国界医生就专利权人美国吉利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利德公司)的ZL201280004097.2号发明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该专利涉及一种治疗丙型肝炎的泛基因型口服直接抗病毒药物组合制剂的核心成分,其药物名称为“维帕他韦”。
丙型肝炎是一种由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慢性肝脏病毒性疾病,已成为严重的社会和公共卫生问题。专利权人吉利德公司被外界称为“制药界的苹果公司”,本案涉及的“维帕他韦”与另一治疗丙肝的药物“索非布韦”均为其在抗病毒领域研发成功的明星药物,二者联合形成泛基因型组合制剂于2016年在英国首次获批,随后于2018年5月在中国获批上市。
无效宣告请求人无国界医生,为全球性的独立自主的非牟利组织,让“病者有其药”是该组织的一个重要项目,其中一部分工作也包括支持或者亲自提交某些药物专利的无效请求。本案是其首次在中国向制药巨头的药品专利发起的挑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原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五人合议组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作出第38394号无效宣告请求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典型意义】
本案诠释了如何把握评价化合物创造性的审查标准,决定中解析了最接近现有技术的选取、化合物核心结构的确定、技术启示的判断以及技术效果的分析比对等涉及评价化合物创造性的诸多焦点问题,对相关领域的审查标准适用具有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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