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本案涉及复审请求人周某某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针对CN201620625135.1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作的驳回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原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153870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维持上述驳回决定。
【典型意义】
本案对包含推测内容的医疗保健效果的认定提供了思路。对于涉及医疗保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而言,鉴于人体机理的复杂性,以及考虑到对人体的安全性等因素,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由说明书公开的内容不能确定说明书中给出的技术方案必然能够产生其声称的技术效果,则申请人应提供实验证据以验证其预期效果。
当前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升,诸多申请的效果并未经过实践验证,只是一种预测,一种理论上不确定的可能性,这类专利申请如果被授权,会误导消费者,有损我国专利形象。鉴于此,本案提出对于涉及医疗保健、关乎生命安全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严格依法审查,对其效果的验证应从严要求,进而引导该类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一步提高申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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