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委医药生物申诉二处举行“葡糖淀粉酶变体”专利无效请求案件首次合议

  复审委第8次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活动将于10月中旬进行,日前,合议组对此次待审的“葡糖淀粉酶变体”无效请求案件进行了首次合议。

  该案件涉及一种广泛应用于婴幼儿食品、谷物处理、啤酒和白酒、果汁等加工领域的葡糖淀粉酶变体,在国内每年仅用于谷物加工的葡萄糖淀粉酶就达2-3万吨。专利权人丹尼斯克(DANISCO)公司是世界最大的食品开发、生产、销售公司之一,拥有生物酶、甜味剂等领域的众多核心技术,无效宣告请求人为酶制剂生产企业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案无效理由包含权利要求修改超范围、保护范围不清楚、得不到说明书支持、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等多项法律条款,焦点主要集中于实验数据真实性及其证明力的判断、说明书记载的实验数据与创造性之间的关系、生物序列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合理把握等。案件中双方引用的中、外文证据达十余篇,案情复杂、焦点突出,在生物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复审委相关领域的技术和法律专家组成五人合议组,对该无效案件进行审查。合议前,每位合议组成员都进行了充分阅卷。在合议过程中,通过对证据的归类以及双方当事人各项主张的梳理,合议组进一步深入理解了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及相关证据公开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初步拟定了口头审理中需要重点调查的焦点问题和调查顺序,为后续口头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复审委医药二处 魏聪/撰稿 复审委办公室 刘喆/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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