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上海宣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宣告请求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号:ZL201510398190.1
发明名称:烟酰胺类衍生物的甲磺酸盐A晶型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审查决定号:33126(审查决定浏览)【点击查看】
审查结论:全部无效
合议组成员:杜国顺(主审)、何炜(组长)、王轶(参审员)
案件解读PPT 【点击查看】
【案情】
涉及治疗晚期胃癌的靶向药物“阿帕替尼”的药物晶型改进。无效宣告决定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对药品晶体发明的优先权认定以及新颖性、创造性判断等具有指导意义。
【决定要旨】
决定中对案件涉及的晶体发明的优先权认定、临床试验是否构成专利法意义的使用公开以及药品晶体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判断等医药领域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点击查看】评析“烟酰胺类衍生物的甲磺酸盐A晶型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无效案 现有技术的构成要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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