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诺华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宣告请求人:戴锦良
专利号:201110029600.7
发明名称:含有缬沙坦和NEP抑制剂的药物组合物
审查决定号:34432(审查决定浏览)【点击查看】
审查结论:全部无效
合议组成员:董海鹏(主审)、李瑛琦(组长)、葛永奇,刘洪尊,董丽雯(参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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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涉案专利保护一种包含沙库巴曲和缬沙坦的药物组合物,诺华公司在本专利基础上开发了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商品名为诺欣妥(Entresto®)。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五人合议组对其进行了公开审理,作出第34432号无效宣告请求决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决定要旨】
该案涉及两大焦点问题--应如何认定联合用药原则对药物组合使用的技术启示以及申请日后补充的实验数据,决定中进行深度解读,诠释了相关的判断思路和审查原则。
【点击查看】评析“含有缬沙坦和NEP抑制剂的药物组合物”发明专利权无效案 申请日后补交实验数据的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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