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请求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专利号:201410676241.8
发明名称:一种背光模组及液晶显示器件
审查决定号:1F131807(审查决定浏览)【点击查看】
审查结论:直接撤销驳回决定
合议组成员:彭燕(主审)、朱宇澄(组长)、刘燕梅(参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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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涉案专利申请涉及京东方公司的背光模组及相关液晶显示器件技术,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后作出第131807号复审决定,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针对第201410676241.8号发明专利申请所作的驳回决定
【决定要旨】
最接近现有技术作为发明的起点,应全面系统地分析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有动机以此为起点结合其他现有技术的技术手段获得发明的技术方案。
【点击查看】评析“一种背光模组及液晶显示器件”发明专利申请复审请求案 以最接近现有技术为起点 综合判断发明是否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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