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委信息技术应用申诉处举行“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初步审理

近日,复审委对名称为“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的发明专利无效案件进行了初步审理。本案是请求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苹果公司)与专利权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高通公司)之间共计17件专利无效纠纷案件中的一件,侵权诉讼标的包括禁售苹果公司的iPhone 7、iPhone 7 Plus等产品,涉及重大经济利益,受到业界广泛关注。

  由于该案的社会影响力极大,专利复审委员会信息技术应用申诉处成立五人合议组对其进行审理,该案主要涉及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第33条、第22条第2、3款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等无效理由。在当日的预备审理中,双方当事人针对证据质证、译文异议、技术方案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本次口头审理是该案件的首次审理,完成了各项程序性工作,便于在后续口头审理中重点调查实体性无效理由,将有效提升公开审理效率,为达成案件审理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本案将于5月4日再次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公开进行口头审理。(复审委信息技术应用申诉处   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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