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情况下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保密请求?如何提出保密请求?是否需要提交证明文件?
答:申请人认为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提出保密请求。
申请人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保密请求,在请求书上做出要求保密的表示,且应当以纸件形式提交;也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后提出保密请求,以意见陈述书的方式提出。需要注意的是,提交专利申请之后提出保密请求的,应当满足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公布准备阶段之前,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入公告准备阶段之前的时间要求。
另外,如果申请人在提出保密请求之前已确定其申请的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确定密级的证明文件。
问:国防专利申请和保密专利申请有什么区别?
答:国防专利申请是指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保密专利申请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国防专利申请由国防知识产权局受理并进行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应转交国防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保密专利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受理和审查。
问:已经被确定为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发明创造,如果要申请保密专利应当遵守哪些规定?如果提交保密证明,对其形式有何要求?
答:根据《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绝密级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不得申请专利;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批准可申请保密专利;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申请普通专利或者由保密专利转为普通专利的,应当先行办理解密手续。
申请人就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保密专利时,应当提交原定密机关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需要注明申请人名称、发明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保密原因及要点、机要交换地址和定密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定密单位公章,如果是申请后提交证明文件的,还应当注明申请号。
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前的保密审查有几种形式?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对于准备直接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请求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和技术方案说明书请求进行保密审查,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
对于准备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再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可以在申请专利的同时或之后,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请求进行保密审查。
对于准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如果该专利国际申请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的条件,那么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同时视为提出了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
问:已经公开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在向国外申请专利前是否仍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如果未提出可能会造成什么后果?
答: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因此,对于已经公开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在向国外申请专利前仍然需要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如果申请人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前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那么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在中国的对应的专利申请将不授予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保密审查处 葛莹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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