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电动独轮自行车
专利号:201110089122.9
分类号:B62K 11/00,B62M 7/12
委内编号:4W105147、4W105140、4W105156
专利权人:陈和
无效宣告请求人: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廉芳芳、安秋锦
口审日期:2017年04月13日,上午9:00
口审地点:第一审理庭(银谷大厦13层东侧)
主审员:郭晓立
组 长:杨克非
参审员:王丽颖、谢杨、胡建英
书记员:张建楠
【案件看点】
电动平衡车领域是近几年蓬勃发展的行业,因为专利引起的纷争在中、美两国不断上演。几位持有专利的行业先驱Segway(赛格威)公司、Shane Chen(陈星,美籍华人)、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相互在美国发起337调查和专利侵权诉讼,在中国亦有大量的侵权纠纷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本案的专利权人陈和是陈星的利益相关人,无效宣告请求人之一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赛格威公司存在并购关系。针对本专利先后提出过八次无效宣告请求,与本专利相关的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国内大部分电动平衡车生产厂家,在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
此外,该案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新颖,具有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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