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电学领域中,专利申请应该辅以什么样的附图,才能真正起到附图的作用呢?
答:涉及器件或装置的结构方面的专利申请,其改进点一般在于器件或装置的结构,因此为了能够正确表述器件或装置的结构与现有技术不同,就需要在附图中用结构的不同方位的视图进行表示。必要时,还需要用器件或装置的分解图、不同方位的剖面图加以表示。
涉及器件或装置的制造方法的专利申请,其改进点一般在于制造步骤、工艺流程等方面,因此附图最好用制造过程中的器件或装置的结构图或剖面图来表示。
涉及电路结构的专利申请,其与电路结构改进相关的专利申请,说明书附图一般采用电路图和(或)电路框图的方式加以显示。
涉及控制、处理等与流程相关的专利申请,其一般都与处理流程或控制流程相关,所以说明书附图也通常以流程图的方式进行显示。
除了以上几种情况以外,说明书附图还可以利用曲线图、照片等形式进行显示,采用这种附图用以帮助理解技术效果的情况居多。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具体应该采用哪种附图进行显示,申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只要能够辅助说明书文字部分进一步理解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即可。
问: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点有哪些?
答:第一,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第二,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第三,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完整;第四,权利要求应该满足单一性要求。
问:如何做到权利要求书清楚、简要?
答:第一,每项权利要求的类型应当清楚。主题名称是确定权利要求类型的重要依据,因此主题名称应当能够体现其为产品权利要求还是方法权利要求,主题名称中不允许使用含糊不清的表达方式。
第二,每个技术特征的含义应当清楚。由于一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依据其所用词语的含义来理解,因此权利要求中的每一个词语以及每一个句子的含义都应当清楚,并且一般情况下,权利要求书中的词语所表达的含义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通常具有的含义。当然,如果权利要求书中对某词的特殊含义进行了明确限定,这种情况也是允许的。
第三,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当与其技术内容相适应。除了用语和句子表述含义清楚之外,权利要求的撰写还应当满足主题名称与其技术内容相适应的要求。
第四,权利要求书应当简要。一方面,权利要求应当采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来限定其保护范围,不应包含其他内容,例如对原因、理由作出的不必要说明,或者出现一些商业性宣传用语等。另一方面,权利要求书作为整体应该简要,不要出现重复的权利要求项目或者重复的技术特征表述。虽然,通常情况下,权利要求中出现不简要的问题不会对保护范围有大的影响,但是也不能排除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不简要的问题会影响对权利要求技术方案的理解。鉴于这种情况,为了规范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建议申请人在撰写时应尽量避免出现不简要的问题。
问:如何运用单一性判断原则?
答:两项以上的发明是否具备单一性,就是看它们是否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即它们是否包含了在技术上相互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如果它们包含了在技术上相互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那么,它们就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具备单一性,否则就不具备单一性。
如果在实质审查阶段该申请被指出存在单一性问题,申请人可以通过修改权利要求和(或)分案来克服这个缺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电学发明审查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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